1、骨髓移植會不會有危險?
一般第一次沒多大危險,第二次就有危險了
2、自體骨髓移植(ABMT)的臨床療效有哪些?
1.白血病。
(1)急性白血病。異基因移植對急性白血病雖有很好的療效,但多數患者缺乏適合的供髓者及高昂的移植費用,受到較大限制。自體骨髓移植作為異基因移植的一種替代治療,在近10年內得到迅速的發展。目前雖已積累了不少臨床資料,但由於各家的報告的療效相差較遠,至今對自體骨髓移植在急性白血病治療中的地位尚有爭議,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為例,在初次完全緩解期進行自體骨髓移植的長期無白血病存活率(LFS)從不足30%到70%以上不等。有的資料說明自體骨髓移植並不改善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患者的LFS,但也有資料證明自體骨髓移植對初次完全緩解的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的療效與異基因骨髓移植接近,遠優於單純化療。類似情況也存在於急性粒細胞白血病。Lowebery等報告32例急性髓細胞白血病在初次緩解期進行非凈化的自體骨髓移植,3年無復發生存率僅35%,而義大利學者對55例急性粒細胞白血病在初次緩解期也進行非凈化的自體骨髓移植,8年生存率高49%,與同期進行的104例異基因骨髓移植生存率(52%)無顯著差別。
最近Memet等報告了他們對急性白血病用化療或自體骨髓移植治療的前瞻性比較研究的結果:急性粒細胞白血病組自體骨髓移植和化療3年以上的LFS分別為55%和34%,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組分別為48%和22%。這說明移植的療效優於單用化療組。Cahn等統計了111例50歲以上的急性粒細胞白血病患者在初次完全緩解期間接受自體骨髓移植的療效,其4年LFS在34%·%;雖不如50歲以下的同類患者,但優於化療,故主張50歲以上患者取得完全緩解後也應考慮自體骨髓移植。文獻中有關自體骨髓移植治療急性白血病的療效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差別,主要由於各家所治療的患者之病情、移植前化療情況、所用預處理方案、支持治療條件等的不同,加之各家所治病例缺乏代表性。歐洲自體骨髓移植登記處1992年統計的療效(見下表)因例數多,來自各個移植單位可以代表自體骨髓移植的客觀療效。該療效比1993年國際骨髓移植登記處的異基因骨髓移植治療初次緩解期急性白血病的5年LFS(急性粒細胞白血病組52%·%,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組50%·%)稍低,但第二次緩解期患者兩種治療的LFS相同。
自體骨髓移植治療急性白血病療效(1992年)
白血病類型診斷時分類移植時病情例數8年LFS
AML標危CR169241%·%
高危CR126444%·%
CR230533%·%
ALL標危CR128042%·%
高危CR117440%·%
CR235731%·%
目前,多數學者主張,預後良好的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不必在初次完全緩解期做自體骨髓移植,但高危的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還是在取得完全緩解後不待復發就進行自體移植為好。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一旦復發,取得第二次緩解後單用化療的長存活率很低,而自體移植骨髓移植可使1/3的患者獲得長生存。有一組報告,兒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第一次緩解長於4年者自體骨髓移植後3年LFS達81%,而短於2年者只有10%左右。有高復發危險的患者在移植後給以維持治療可能有益於減少復發。至於急性粒細胞白血病在何時進行自體骨髓移植的問題,多數認為除少數化療治療效果較好的亞型如M3外,均應在第一次完全緩解期進行自體骨髓移植。美國西雅圖移植中心在急性粒細胞白血病的第一次緩解期采髓凍存
3、自體骨髓移植是什麼意思?
自體骨髓移植
B 添加義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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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體骨髓移植(ABMT)
(一) 急性白血病
異基因移植對急性白血病雖有很好的療效,但多數患者缺乏適合的供髓者及高昂的移植費用,受到較大限制。自體骨髓移植作為異基因移植的一種替代治療,在近10年內得到迅速的發展。目前雖已積累了不少臨床資料,但由於各家的報告的療效相差較遠,至今對自體骨髓移植在急性白血病治療中的地位尚有爭議,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為例,在初次完全緩解期進行自體骨髓移植的長期無白血病存活率(LFS)從不足30%到70%以上不等。有的資料說明自體骨髓移植並不改善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患者的LFS ,但也有資料證明自體骨髓移植對初次完全緩解的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的療效與異基因骨髓移植接近,遠優於單純化療。類似情況也存在於急性粒細胞白血病。Lowebery等報告32例急性髓細胞白血病在初次緩解期進行非凈化的自體骨髓移植,3年無復發生存率僅35%,而義大利學者對55例急性粒細胞白血病在初次緩解期也進行非凈化的自體骨髓移植,8年生存率高49%,與同期進行的104例異基因骨髓移植生存率(52%)無顯著差別。最近Memet等報告了他們對急性白血病用化療或自體骨髓移植治療的前瞻性比較研究的結果:急性粒細胞白血病組自體骨髓移植和化療3年以上的LFS分別為55%和34%,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組分別為48%和22%。這說明移植的療效優於單
用化療組。Cahn等統計了111例50歲以上的急性粒細胞白血病患者在初次完全緩解期間接受自體骨髓移植的療效,其4年LFS在34%±5%;雖不如50歲以下的同類患者,但優於化療,故主張50歲以上患者取得完全緩解後也應考慮自體骨髓移植。文獻中有關自體骨髓移植治療急性白血病的療效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差別,主要由於各家所治療的患者之病情、移植前化療情況、所用預處理方案、支持治療條件等的不同,加之各家所治病例缺乏代表性。歐洲自體骨髓移植登記處1992年統計的療效(見下表)因例數多,來自各個移植單位可以代表自體骨髓移植的客觀療效。該療效比1993年國際骨髓移植登記處的異基因骨髓移植治療初次緩解期急性白血病的5年LFS(急性粒細胞白血病組52%±4%,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組50%±5%)稍低,但第二次緩解期患者兩種治療的LFS相同。
自體骨髓移植治療急性白血病療效(1992年)
白血病類型 診斷時分類 移植時病情 例數 8年LFS
AML 標危 CR1 692 41%±3%
高危 CR1 264 44%±3%
CR2 305 33%±3%
ALL 標危 CR1 280 42%±3%
高危 CR1 174 40%±4%
CR2 357 31%±3%
目前,多數學者主張,預後良好的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不必在初次完全緩解期做自體骨髓移植,但高危的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還是在取得完全緩解後不待復發就進行自體移植為好。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一旦復發,取得第二次緩解後單用化療的長存活率很低,而自體移植骨髓移植可使1/3的患者獲得長生存。有一組報告,兒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第一次緩解長於4年者自體骨髓移植後3年LFS達81%,而短於2年者只有10%左右。有高復發危險的患者在移植後給以維持治療可能有益於減少復發。至於急性粒細胞白血病在何時進行自體骨髓移植的問題,多數認為除少數化療治療效果較好的亞型如M3外,均應在第一次完全緩解期進行自體骨髓移植。美國西雅圖移植中心在急性粒細胞白血病的第一次緩解期采髓凍存,一旦患者有復發跡象,立即用含白消安的方案進行預處理,然後回輸先前凍存的骨髓,無復發存活率(RFS)可達40%左右。獲得第二次完全緩解的急性粒細胞白血病患者應不失時機地進行自體骨髓移植。
自體骨髓移植治癒急性白血病的前景如何?為回答這一問題,歐洲骨髓移植協作組專門統計了1979-1999年間移植後2年未復發的自體骨髓移植患者的LFS和復發率,結果見下表。這些資料說明,移植後2年之內不復發者,雖以後仍有少數患者復發,但大多數患者可能已被治癒。
自體骨髓移植後2年未復發的前景
白血病類型 移植時病情 LFS(%) 復發率(%) 最晚復發時(年)
AML CR 1 77 14 6
CR 2-3 84 12 5.1
ALL CR1 84 15 5.3
CR2-3 79 19 4.9
上表為歐洲骨髓移植協作組統計資料
(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
自體骨髓移植對慢性粒細胞白血病的療效差,異基因骨髓移植是最佳選擇。
自體骨髓移植對惡性淋巴瘤有良好的治療作用,故它已成為惡性淋巴瘤不可缺少的一種治療方法,據統計,歐洲26國在1992年內共做自體骨髓移植3399例,其中惡性淋巴瘤1394例,為各病之首。同期用異基因骨髓移植治療的淋巴瘤只有123例。北美於1992-1993年間所做的5492例自體骨髓移植中惡性淋巴瘤(霍奇金652例,非霍奇金淋巴瘤1417例)也多於白血病等其他病種。
多數霍奇金病經一線常規治療可獲完全緩解以至治癒,但仍有20-50%的患者或不能取得完全緩解,或緩解後又復發。此類患者如不進行有效的救治預後極差。復發後用原一線治療方案(如MOPP)救治其生存率一般不超過10-20%,第一次完全緩解1年以上者稍好。用放療或非交叉耐葯方案救治的療效也有限,5年無病存活率(DFS)<10%。用一般救治方法對多次復發及耐葯者療效更差。用大劑量化療加自體骨髓移植可顯著改善長存活率。Chopra等用EAMB預處理自體骨髓移植治療預後不良的HD 155例(其中原發耐葯46例,部分緩解7例,在1年內復發的52例,第二次復發37例,第三次復發者13例),結果移植相關死亡率10%,5年無進展存活(PFS)50%。Peece等對58例初次復發的HD先用普通化療兩個療程,然後用CBV±順鉑預處理,自體骨髓移植後中數隨訪2.3年,PFS為64%。復發時有全身症狀、結外病或完全緩解期少於1年,此三項為預後不良因素:三項全無、有一項、兩項和三項者的3年PFS分別為100%,81%,40%和0%。此外,瘤塊>10cm,已經經過三線以上治療者預後也差。為了進一步證明自體骨髓移植優於普通救治方案,英國的學者們對40例復發難治的HD進行了分組研究;20例用普通劑量EAMB救治,另20例
用大劑量BEAM加自體骨髓移植。結果3年無病存活率移植組為53%,非移植組僅10%,兩組差異顯著。
目前雖對初次復發的HD是否應立即用自體骨髓移植治療仍有爭論,但Armitage等於1994年著文提出,由於自體骨髓移植治療復發的HD的療效優於普通化療,且自體骨髓移植的相關死亡率已降至10%以下,故HD一旦復發,不論其第一次完全緩解期長短均應採用大劑化療加自體骨髓移植救治。
非霍奇金淋巴瘤(NHL)對一線治療反應不良或復發的中、高惡度NHL患者用普通治療方案有效率雖可達20-60%,但持久緩解者少見。Gale等指出:文獻中此類患者千餘例,其2年存活率<5%,自體骨髓移植則可明顯提高此類患者的長期存活率。療效與移植時瘤情相關。歐洲自體骨髓移植登記處於20世紀80年代末統計了596例NHL患者移植後的DFS:移植時處於第一次完全緩解、第二次緩解、非耐葯復發、耐葯復發和原發耐葯狀態的DFS分別為67%,47%,29%,17%,18%。美國Sloan-kettering醫院報告的結果與以上多中心相仿,移植時完全緩解、部分緩解及病情進展的DFS分別為70%、62%和13%。由於耐葯復發患者的長期存活率差,故目前一致認為在常規治療只取得部分緩解或復發的NHL應及時做自體骨髓移植治療,不要延遲到發生耐葯時再做。對中、高度惡性NHL是否應在第一次完全緩解期做自體骨髓移植治療問題,目前意見不完全一致。不少學者傾向於凡有不良預後因素的高危NHL也應早做自體骨髓移植(ABMT)。Freedman等近來報告了有關研究。共選擇Ⅲ-Ⅳ期彌漫性中、高惡度B細胞NHL,經誘導化療後16例完全緩解,10例部分緩解,用全身照射和環磷醯胺預處理,結果無移植相關死亡,移植後不再治療,21例獲長期完全緩解,3例原部位復發,2例在緩
解期死亡。28個月時 DFS高達85%。作者認為,將自體骨髓移植作為有高危復發的NHL,在取得完全緩解後的鞏固治療,能明顯提高此類患者的長期存活率。西班牙淋巴瘤協作組報告46例NHL在初次完全緩解期進行了自體骨髓移植後,8年DFS達75%,復發率僅15%。處於初次完全緩解期的的患者一般狀況良好,故移植相關死亡率明顯低於晚期患者,又因瘤細胞尚未耐葯,移植後的復發率也就低了。中、高度惡度NHL的預後不良因素有瘤塊>10cm、乳酸脫氫酶高於正常、第二次以上緩解、耐葯等,而組織類型無顯著意義。
低惡度NHL多數病程長達7-10年,故少用自體骨髓移植治療。但如果完全緩解或部分緩解期短於1年,其中位生存期只注2.4年,向中、高惡度轉化者其預後更差。已有學者開始探索用自體骨髓治療預後不良的低惡度NHL,但病例較少,目前尚難評價其療效。
用一般的化療治療多發性骨髓瘤的有效率50%左右,但完全緩解率不足10%,中位生存期3年左右。異基因骨髓移植雖能治癒該病,但因該病發病時年齡已高,能進行異基因骨髓移植注患者很少。McElwain等在20世紀80年代發現大劑量美法倫能改善多發性骨髓瘤的療效,可是由於骨髓抑制期長,治療相關死亡率較高。之後他們採用了自體骨髓移植,即先給患者用VAMP((長春新鹼、多柔比星、甲潑尼龍)治療數個療程,以減少骨髓瘤細胞。50例中有28例經上述治療後,骨髓中瘤細胞減至30%以下(24例<10%,4例10-20%)時,采髓保存,再以美法倫200mg/m2預處理。結果移植後完全緩解率達84%。Barlogie等最近復習了包括他們自己工作在內的近期有關文獻,在571例多發性骨髓瘤的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中,自體骨髓移植389例。用環磷醯胺或美法倫140mg/m2加全身照射者移植後完全緩解率25-35%,用美法倫200mg/m2預處理冊完全緩解率達70%左右。在第一次移植後6-12個月以內,再做一次移植,可進一步提高療效。用外周血幹細胞移植有造血恢復快的優點。有人第一次移植用美法倫200mg/m2,第二次移植用美法倫140mg/m2加全身照射10Gy。15例中11例得到持續完全緩解,5例用PCR檢測克隆特異性免疫球蛋白基因重排,以檢測有無微小殘留病,結果4例在第一次
移植後33個月仍為陰性。該結果令鼓舞,值得進一步研究。
對化療或放療敏感的實體瘤可望通過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骨髓或外周血幹細胞)大幅度提高劑量,從而改善那些常規治療預後不佳患者的生存情況。近年來,不少腫瘤治療單位對復發、難治的某些實體瘤開展了自體骨髓支持下的大劑量化療。據美洲自體血及骨髓登記處到的報告,在1992-1993年共有5496例自體移植,其中實體瘤2492例。在各類腫瘤中,乳腺癌最多,共1938例,其次依次為神經母細胞瘤、睾丸癌卵、卵巢癌、腦瘤等。
用常規方法治療IV期及復發難治性乳腺癌效果差。20世紀80年代以來開始探索大劑量化療加自體骨髓移植治療此類患者。Antman和Gale在20世紀80年代末總結了326例IV 期乳腺癌自體骨髓移植效果,經大劑量烷化劑加或不加放射治療IV期難治性乳腺癌,有效率提高到41-75%,完全緩解率僅11-15%,且有效期短。把自體骨髓移植作為IV期乳腺癌的一線治療有效率78%,完全緩解率高達56%,但持續緩解率只有16%,如果IV期乳腺癌先給數個療程誘導化療治療,然後再移植,則有效率高達90%,完全緩解率71%,最近Peters 報告518例有10個以上淋巴結轉移的乳癌,經自體骨髓移植後3年生存率79%,3年無病存活率71%,該療效優於標准劑量化療。雖然由於缺乏隨機分組對比研究,尚有不同意見,但目前多數主張:凡有不良預後因素(如原發病灶>10cm、轉移淋巴結>10個、炎性乳腺癌、雌激素受體陰性等)的乳癌,應在常規減瘤治療後進行大劑量化療加自體造血幹細胞(外周血或骨髓)移植以提高根治率。
成神經細胞瘤多見於兒童。歐洲協作組在過去15年共做自體骨髓移植700餘例。550例1歲以上的IV期成神經細胞瘤,患者在第一次完全緩解期,做自體骨髓移植治療後,2年和5年存活率分別達到52%和29%,優於一般治療(<10%)。
4、白血病骨髓移植如果停葯有什麼危險
病情分析:適宜於骨髓移植的白血病、急性白血病治療中一種新的有效方法是骨髓移植。
意見建議:移植的骨髓或來自供體,即所謂異體移植,或來自患者本身,即所謂自體移植。異體或自體骨髓移植有效的前提是細胞抑制劑治療達到完全緩解此外,患者年齡不應超過45歲,年齡較大時並發症發生率高到不能接受的程度。移植要在高劑量細胞抑制劑治療和全身亞致死劑量放射治療後立即進
5、骨髓移植,捐獻者有危險嘛?
我告訴你,說沒有危害的,你可以打耳光抽死他,身體發膚受之父母,這不是道德綁架的事,雖然救人是善事是好使。但是我媽給我舅舅捐贈了骨髓進行移植,後來我舅舅沒了,從我媽捐贈骨髓後。三天兩頭的感冒。抵抗力上不來,補多少蛋白粉,營養都沒有用,我媽說不後悔。因為是她得親弟弟,再選擇一次還會同意,但是如果給不認識的人捐贈這種方式我是不認同的,你可以看看外周血捐贈中的死亡案例,還有腰椎抽骨髓後的後遺症和死亡案例,不要被別人道德綁架,勿以善小而不為,我認為做善事不是看誰能拚命,如果是家人,怎麼都好,剩下的陌生人你可以選擇其他方式去行善,如果你的身體出現問題,你得父母誰來養,那些道德綁架你的人都不知道滾到哪裡去了
6、骨髓移植
異基因骨髓移植(1970年代以來臨床應用,已取得很大的成功)。它需有與患者人類白細胞抗原 (HLA)相匹配的同胞兄弟、姐妹以及極少數的無親緣關系的供髓者所輸入的異體骨髓,或家庭成員間如父母和子女的骨髓移植;以及與患者HLA不很匹配的無關供者的骨髓。非同胞的兄弟姐妹雖HLA相匹配,但易發生輕重不等的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尤其在後一種情況更嚴重。另一類為同基因骨髓移植,即極少數的同卵雙胎孿生兄弟或姐妹間的骨髓移植。
還有一類為自體骨髓移植(ABMT)。此類骨髓移植開展較晚,80年代應用於臨床。用自身的骨髓,不需供髓者,此法簡便,易於推廣,可用於獨生子女,並且無GVHD的發生。用於白血病,淋巴瘤和多種實體瘤的治療。
捐獻造血幹細胞對供者的身體健康不會產生不良影響。
n台灣慈濟骨髓捐贈中心的骨髓移植專家李政道博士從美國回來之前,已經做了8000多例,每一例捐贈都很順利很成功。 他說根據美國國家骨髓捐贈計劃對造血幹細胞捐獻者的官方跟蹤和統計,至少有2萬人捐過骨髓.且捐獻不會對捐獻者的身體產生不利影響.同樣在美國,到現在為止,至少有11000人為非親屬病人捐過骨髓,至少有50000-60000人為親屬捐過骨髓.,經過長期跟蹤,沒有發現骨髓捐贈本身對捐獻者有不利影響.
n台灣的黃煜儒 先生99年8月捐獻骨髓挽救了大陸白血病小患者庄妍的生命,一年後通過衛星電視他與庄妍及她的父母,他當時說了這樣一段話:
「我覺得骨髓的捐贈並不是這么一件可怕或者是很嚴重的事情,它可能像捐血一樣,只要在合適的醫療機構,然後有合格人員然後精確地比對那這個手術其實基本上危險性應該是相當低的,而且骨髓移植完之後是可以再生的,跟捐血一樣,這件事應該是每個人每個身體健康的人,都可以做的事情。」他認為捐獻自己的骨髓幫助庄妍「只不是路過了一個機緣,可以幫一下忙」。
n通過專家和捐獻者本人的敘述,我們可以糾正原來很多人都誤以為捐獻骨髓是從脊髓中抽取的誤解和擔心。
7、將骨髓移植給白血病患者有沒有生命危險?
一、化療 1946年6月國外第1例化療葯物治療白血病獲得緩解,開辟了白血病治療的新紀元。70年代後聯合化療、維持、鞏固治療等策略逐漸完善,近年來隨著新的抗白血病葯物的應用,白血病的治療療效有了長足的進步,最新研究結果表明,兒童ALL完全緩解(CR)率已達85%-95%。5年無病存活≥50%-70%。成人ALL的CR率接近75%-85%。5年無病存活期≥40%-50%,成人急性髓性白血病的CR率65%-85%。60歲以下長期無病存活可達40%-50%。隨著白血病治療研究的進展,療效還在不斷提高。為根治白血病帶來了希望。為達此目的,必須根據每個病人的不同特點,綜合現代化治療手段,充分認識到白血病的治療是一個整體,特別要分析、認識每例病人自身的特點,如年齡、性別、白血病類型、血液學特徵、細胞遺傳學和分子生物學特徵、白血病細胞的細胞動力學等。在此基礎上為病人設計最佳的治療方案,合理利用現代化治療手段,如化療、造血幹細胞移植、生物及基因治療、中西醫結合治療等多種手段互相配合、相互協調,最大可能的避免各種毒副作用。殺滅白血病細胞,使病人達到長期存活乃至治癒的目的。 化療一般分為誘導緩解治療(白血病初治為達CR所進行的化療);鞏固治療(CR後採用類似誘導治療方案所進行的化療);維持治療(是指用比誘導化療強度更弱,而且骨髓抑制較輕的化療);強化治療(是指比誘導治療方案更強的方案進行的化療)分早期強化和晚期強化。 化療的重要原則是早期、足量、聯合、個體化治療。化療劑量和強度的增加是白血病人CR率和長期存活率提高的主要因素之一。當白血病人CR時骨髓形態學分類白血病細胞雖然<5%,但機體內的白血病細胞總數仍可高達106-9,如不盡早進行CR後的早期強化,白血病細胞會很快增殖、生長、導致復發並產生耐葯性,故白血病人應盡早進行足量有效的CR後治療。 80年代以來白血病的化療多採取聯合化療、聯合化療注重細胞周期和序貫用葯,一般選擇作用於不同細胞周期,並可相互促進、加強殺滅白血病細胞能力但毒付作用不同或能互相減輕毒副作用及相對選擇性殺滅白血病細胞的多種葯物聯合化療。 白血病化療的個體化原則是白血病治療研究的需要發展,其原則強調四個方面①對不同的白血病類型應選擇不同的化療方案,對ALL應選擇和AML不同的葯物、劑量、療程。②對具有不同預後因素的白血病個體其治療方案應有所側重和不同,如對T-ALL和B-ALL除常規方案治療外,加用CTX或MTX及Ara-C可明顯改善其CR率和生存期。③病人化療前的健康狀況亦是化療個體化要考慮的問題。對肝腎心臟功能不全者化療葯物應減量。④嚴密觀察化療中病人的血象骨髓像變化、區別不同情況及時增加或減少化療劑量。 白血病化療失敗的原因:化療失敗主要是化療期內因感染和出血引起早期死亡,或白血病細胞耐葯而無效果。一般失敗有以下幾種情況:①白血病細胞完全耐葯,表現為化療後骨髓增生抑制但白血病細胞不減少;②白血病細胞部分耐葯,表現為化療後白血病細胞部分減少,但不理想而隨之白血病細胞又再增生;③骨髓增生不良,化療後四周骨髓造血未恢復;④骨髓增生不良並在四周內死亡;⑤化療中因出血、感染等不能控制早期死亡;⑥化療後CR但髓外白血病存在。尚有少數病人,化療後白血病細胞迅速減少,骨髓、血象亦迅速抑制,但不久白血病細胞及WBC再度快速倍增,病情迅速惡化,此類病人處理困難、預後差、缺乏有效治療方法。 二、中西醫結合治療 中西醫結合治療,能取長補短,中醫中葯能彌補西醫化療不分敵我一味殺的不足,又能解決對化療葯耐葯的問題,同時一些低增生性白血病,本來白血胞、血小板很低,經不住強力的化療葯,可用中醫中葯來治療,既避免了西葯的毒副作用,又能緩解病情,中西醫結合治療有以下形式。 1.單純中醫中葯治療,適用於低增生性的白血病,不能耐受化療,可用中葯。再是患病之初始終未用化療葯,尚未產生耐葯性者,可用中醫中葯,中醫葯治療適於幼稚細胞不是很高的患者。堅持每日服葯,經過一段時間(一般在3-4個月)可達到CR。我院治療本病,提出"細胞逆轉法"治療白血病的新方法,"細胞逆轉"雷同於西醫的誘導分化。其內容是以祛瘀,清血、扶正、解毒一系列葯物組合,有效地控制白血病細胞的增長,逐漸使之轉化分解,同時殺死部分白血病細胞,再是通過調節人體免疫、提高人體新陳代謝、使毒素排出體外。通過如上對人體整體調節和針對性、綜合性作用,達到治癒白血病的目的。傳統中醫給我們治療白血病帶來了曙光。我們在此方面將進行更深入的研究,尋找更安全有效治療白血病的方法。 2.中西葯結合,即化療期後配合扶正中葯。以升提白細胞、血小板、增強人體的免疫機能及抗感染。止血的功能,在化療緩解期仍可使用中醫葯,一是促進人體的恢復,二是鞏固化療的效果,延緩下一次化療時間。 三、生物調節劑治療 隨著免疫學和基因技術的發展生物調節劑治療已被用於臨床,其中白介素Ⅱ、多種造血刺激因子如GM-CSF、G-CSF、M-GCSF紅細胞生成素,腫痛壞死因子,干擾素等,經臨床驗證,白介素Ⅱ,LAK細胞等對白血病有一定療效,G-CSF、GM-CSF等用於化療後骨髓抑制病人,可明顯縮短骨髓和血象的抑制,加速緩解並減少並發症的發生。 四、基因治療 基因治療就是向靶細胞(組織)導入外源基因,以糾正補償或抑制某些異常或缺陷基因,從而達到治療目的。其治療方式可分成四類:①基因補償:把有正常功能基因轉入靶細胞以補償缺失或失活。②基因糾正:消除原葯異常基因,以外源基因取代之。③基因代償:外源正常基因表達水平超過原葯的異常基因表達水平。④反義技術:用人工合成或生物體合成的特定互補的DNA或RNA片段或其化學修飾產物抑制或封閉異常或缺失的基因表達。 基因治療白血病作為一個新的方法正逐步從理論研究向臨床試驗過渡,在美國已通過Ⅱ期臨床試驗階段,目前基因治療主要是應用反義寡核基酸封閉原癌基因的研究。反義技術因不需改變基因結構能對目的基本及其產物進行治療。故是基因治療方法中最簡單明了的手段。CML是目前應用反義核酸技術研究最多的白血病,通過現有技術的改進,使用遞轉殺病毒公導包括BCR/ABL融合基因在內的多種反義DNA/RNA和輔助基因系統,有望不久CML基因治療取得突破。 五、骨髓移植(BMT) 1.異基因骨髓移植(Allo-BMT),是對病人進行超大劑量放療,化療預處理後,將健康骨髓中的造血幹細胞植入病人體內,使其造血及免疫功能獲得重建的治療方法。 採用骨髓治療疾病始於1891年Brown-Sequard給病人口服骨髓治療貧血,1939年Osgood首次靜脈輸注骨髓,1951年Lorenz等首次成功進行了骨髓移植試驗,20世紀70年代來內HLA組織配型技術的發展,移植免疫學等基礎醫學研究的深入,使BMT的臨床應用得到了迅速發展,世界各地相繼建立了一批BTM中心。我國的BMT也有了長足的進步,近幾年來我國異基因BMT病例已達300多例,療效也基本達到了國際同等水平。 中醫理論:有病必有葯,辯症最重要。凡病別治果,先要找出因。腎主骨、腎水補骨髓,骨髓來造血。 我們都知道白血病西醫學名為:血癌.必要時要做骨髓移植。想一想我們自己的健康骨髓到那裡去了?須要去移植別人的嗎?自己的都保不住了,別人的又能保多久呢?既然把白血病列入「癌症」,真的是絕症嗎? 其實,在中醫的領域里,是有辦法的。我師傅就曾經醫過好幾位這樣的病人。醫院宣布病人不會超過一個月的生命,好幾年過去了,到現在病人不只沒有死,卻越活越健康。 你今天所問的是高難度的病,不是三言兩語就能說清楚的。也不是一張方子就能把你擺平的。 治療方法:我們已經找到致病原因,就是因為腎的問題再加上骨髓不能造血,是因為沒有腎水,就是房事過度才傷腎,腎無法造腎水就無法提供骨髓原料。如果我們無緣,我建議你找個有經驗的中醫師,往降熱、涼血、補腎水為君,順氣化痰為臣,排二便(排毒)為佐使。如果按照上面所說持之以恆,相信你的健康日子會早日來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