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骨髓移植與造血幹細胞移植有什麼區別?
一、指代不同
1、骨髓移植:是通過靜脈輸注造血干、祖細胞,重建患者正常造血與免疫系統,從而治療一系列疾病的治療方法。
2、造血幹細胞移植:患者先接受超大劑量放療或化療(通常是致死劑量的放化療),有時聯合其他免疫抑制葯物,以清除體內的腫瘤細胞、異常克隆細胞,然後再回輸采自自身或他人的造血幹細胞,重建正常造血和免疫功能的一種治療手段。
二、特點不同
1、骨髓移植:使用預處理方案可以製造空間、免疫抑制以及清除疾病。預處理方案的強度以既可以達到最大限度的防止移植排斥、又可達到患者對其副作用的耐受為目標,故有多種預處理方案可供選擇。
2、造血幹細胞移植:血緣關系供者造血幹細胞移植和無血緣關系供者造血幹細胞移植(即無關移植);按移植物種類分為外周血造血幹細胞移植、骨髓移植和臍帶血造血幹細胞移植。
三、發展不同
1、骨髓移植:隨著移植技術的提高,其療效已經漸趨穩定。移植供者的選擇困難成為制約移植的主要障礙。HLA不完全相合的親屬供者、HLA單倍體相合親屬供者及無關供者的應用及相關技術改進成為臨床研究的熱門課題,非清髓技術也帶來了觀念上的革命。
2、造血幹細胞移植:有很多先進的葯物從遺傳學水賓士療這些患者,但是異基因造血幹細胞移植仍是治癒這些疾病的惟一治療手段。
2、什麼是骨髓移植失敗的主要原因?
骨髓移植比其他器官移植更麻煩,因為我們置入受者體內的是造血幹細胞,這種造血幹細胞除分化為紅、白細胞外,當然也要源源不斷地分裂、分化為淋巴細胞。這些淋巴細胞分裂、分化成熟後,發現周圍全是別人的抗原HLA,立即繼續致敏,對受體產生全面攻擊,引起患者全身嚴重反應,即「移植物抗宿主反應」,是骨髓移植失敗的主要原因。
為了「避免」移植物抗宿主反應,骨髓移植的HLA相容性要求要高得多,除同卵雙生的雙胞胎外,在兄弟姐妹間移植的可能性較大,在無血緣關系的人群中找到合適的骨髓供者機會較少。
3、發生輸血相關移植物抗宿主反應必須具備
移植物抗宿主反應
通常所指的排斥反應是宿主抗移植物反應(host versus graft reaction,HVGR)。移植物抗宿主反應(graft versus host reaction,GVHR)是由移植物中的特異性淋巴細胞識別宿主抗原而發生的一種反應,這種反應不僅導致移植失敗,還可以給受者造成嚴重後果。GVHR所引起的疾病稱為移植物抗宿主病(graft versus host disease,GVHD),往往導致受者多器官功能衰竭。常見於接受骨髓移植的病人,另外也可見於有大量淋巴組織的實質性器官移植受者,如小腸移植。受者的皮膚、腸道、眼是主要的受損器官。
中文名
移植物抗宿主反應
外文名
GVHR
適應范圍
骨髓移植等
發生條件
供、受者間HLA型別不相配合
快速
導航
發生條件臨床表現治療預後
具體內容
若移植物中同種異型反應性T細胞識別宿主同種異型組織抗原而誘發針對受者的排斥反應,此為移植物抗宿主反應 (GVHR)。GVHR主要見於骨髓移植後,是影響骨髓移植成功的首要因素,也可見於胸腺、小腸和肝移植以及免疫缺陷個體接受大量輸血時。
發生條件
(1)宿主與移植物之間的組織相容性不合;
(2)移植物中必需含有足夠數量的免疫細胞;
(3)宿主處於免疫無能或免疫功能嚴重缺損狀態。
臨床表現
1、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①一般發生於移植後10~30天。必須有:發熱、食慾不振、腹瀉、腹痛、嘔吐和肝臟受損。②皮膚損害:最初為輕微的彌漫性紅色斑疹或丘疹,有癢感。多見軀干,逐漸發至面部和四肢。若病情得不到控制,可演變為麻疹樣或星紅熱樣損害。甚至剝脫性皮炎或中毒性大皰表皮鬆解症,尼氏征可陽性。③粘膜損害:表現粘膜紅斑、水腫、糜爛、潰瘍,伴有疼痛。④內臟病變:內臟損害可與皮膚粘膜損害同時出現或先後獨立存在,但程度不一。肝臟病變表現為惡心嘔吐、右上腹疼痛和肝功能異常。腸道表現腹瀉(水樣便)和腹絞痛。
2、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①一般發生於移植後3個月以上(常在100天左右),皮損多種多樣,可局限或泛發。②扁平苔癬樣疹:初發為紫紅色苔癬樣丘疹,沿毛囊周圍分布,皮膚粗糙。多見四肢遠端,特別是面部和軀干,一般無自覺症狀。③硬皮病樣損害:主要發生上肢,面部和軀干。為彌漫性紅斑水腫、硬化、萎縮,呈硬斑病樣表現,常伴有網狀紅斑和皮膚異色病樣改變,但無毛細血管擴張。
4、骨髓移植為什麼會發生免疫排斥
異體骨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後,因病患年齡、移植物來源及配對吻合度、移植前治療及急性移植物對抗宿主反應的預防葯物不同,在移植三個月內,受贈者會有不同機率發生急性移植物對抗宿主反應(acute graft versus host disease, acute GVHD)。發生的時間除上述的時間內,也和移植後免疫抑制葯的劑量遞減或是否輸捐贈者淋巴球有關。
而急性移植物對宿主反應乃因捐贈者的T細胞(移植物)攻擊移植病患(宿主)產生的反應,主要影響皮膚、腸胃道及肝臟,在皮膚會造成病患不等程度及面積的紅疹,甚至出現水?;在腸胃道則會造成不等嚴重程度的腹瀉,除了腹瀉量及次數不一外,可能有嚴重腹痛及便血情形;而在肝臟,除一部分肝功能指數異常,可進一步造成黃疸,臨床上會依這三個部位進行嚴重度的分級(共4級),並依此作出一整體嚴重度的判定(共4期),而嚴重度的差異,則直接影響病患的預後,及臨床醫師使用免疫抑制葯的強度及種類。對第三、四期急性GVHD,其危險度極高,除使用許多甚至多種的免疫抑制劑外,須給予適當的感染預防、水分、電解質及營養的補充,須密切觀察後續感染的並發情形,及後續慢性GVHD發生情形。
文中提及腹瀉相關情形為急性GVHD常見情形,臨床醫師會依上述部分症狀控制情形進行免疫抑制葯的調整,而腸胃道症狀從最嚴重的持續腹痛、便血、大量腹瀉,到較緩解時的間斷腹瀉、腹痛,糞便顏色由紅轉綠轉黃均可作為臨床的判斷,惟病患須與臨床醫師密切配合,包括調整飲食、GVHD相關症狀紀錄、免疫抑制葯的規則服葯及自我監測感染等情形。
對造血幹細胞移植病患而言,急性GVHD雖有致命危險,但仍可藉由葯物有效控制,對部分罹患血液惡性腫瘤患者,尚有減少復發的情形。
5、白血病骨髓移植後排異的症狀是什麼
您好!白血病患者骨髓移植過程中會出現不同程度的排異反應,一種為「排斥反應」,另外一種為「移植物抗宿主反應」。
排斥反應
免疫系統對外來異物能分辨出「異己」,並對它進行攻擊,將它排擠除去,這個過程就稱之為「排斥反應」。如供、受者是親屬關系,排斥反應會弱些,如是非親屬關系,則反應會重一些。移植物抗宿主反應
「移植物抗宿主反應」簡稱GVHD。即供者組織中的免疫細胞對受者(宿主)的作用,宿主組織抗原對供者免疫細胞來說也是異己物質,逐漸生長起來的供者免疫細胞對受者的「攻擊」越來越重,並可產生「移植物抗宿主反應」。
GVHD的症狀包括:發熱、皮膚潮紅、皮疹、肝脾腫大、肝功能異常,全血細胞減少、肝炎、嚴重腹瀉、骨髓硬質和感染,嚴重時可並發致死性反應。
6、什麼是移植物抗宿主病?
移植物抗宿抄主病是異基因襲造血幹細胞移植中最常見的一種並發症,它是指供者的免疫活性細胞與免疫功能低下的受者抗原起反應的一種疾病。有急性與慢性之分。
(1)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該病的症狀和體征是發熱,剝脫性皮炎,伴有高膽紅質血症的肝炎,嘔吐,腹瀉和腹痛,可發展為腸梗阻和消瘦。
(2)慢性類型移植物抗宿主病大約1/3~1/2的骨髓移植受者可發生一種症狀更不明顯的慢性類型移植物抗宿主病。患者的皮膚,肝和小腸仍是主要的靶器官,軀體其他部位(如關節、肺)也可被累及。
幾乎20%~40%的患者死於與移植物抗宿主病有關的並發症。當供者的骨髓並非取自HLA相同的同胞中,此病症的發生率還要高。在無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的患者中,所有的免疫抑制劑可在骨髓移植6個月後停止使用,這可使這些患者後期的並發症明顯少於那些需繼續使用免疫抑制劑者。
7、准備骨髓移植者移植前為何不能輸入家族成員血
從某種程度上講,親屬間(如父母與子女)輸血後,並發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的危險性比非親屬間輸血大得多。
當供血者和受血者血液的HLA單倍型相同時,受血者由於疾病等原因導致免疫功能缺陷或抑制,輸血後把供血者的血液誤認為是自身的血液而不予排斥,供血者血液進入受血者體內把受血者的血液淋巴結細胞辨認為非自身的淋巴細胞予以排斥,從而導致致命性的GVHD。
因此,病人的輸血治療應避免使用親屬供者的血液。
移植抗宿主疾病(Graft-versus-Host disease, GVHD)是骨髓移植中的一種嚴重並發症。在急性GVHD中,皮膚成為捐贈者骨髓浸潤的淋巴細胞主要攻擊的靶器官。最近,超量的細胞程序性死亡被認為與這種免疫性疾病中角質形成細胞的嚴重受損有關。靶細胞被效應T細胞損傷的最後通路現在被認為是一種GVHD中細胞凋亡的通路。
一般地,對於免疫功能缺陷或抑制患者,親屬獻血後可由血液中心調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