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丈夫出軌04年拋妻棄子跑了,回來後得血栓四肢癱瘓有5、6年了,我能和他離婚嗎?
能,可以到法院起訴通過訴訟方式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下一站幸福女子拋棄孩子13年後回來要孩子骨髓是哪一期
可能嚇虎你,只要真的你還不救就等他跳下來嗎?不懂
3、女人拋棄兒子和丈夫和別的男人走了,七年後又回來了我們復婚後還會幸福嗎?
女人拋棄了自己的兒子和丈夫,和別的男人走了,七年以後又回來了,你們復婚能不能幸福,那要看你們兩個如何經營你們現在的婚姻了,這個女人是不是真心和你過日子。
4、有沒有拋夫棄子很多年後悔了又想回來的
有的,可復婚後也不幸福了,因為有裂痕!其實要看拋棄的理由是什麼
5、母親當年拋夫棄子,為何需要捐獻骨髓的時候才選擇家庭?
因為這個時候她的生命沒有保障了,需要兒子的骨髓來救自己了,所以她來找自己的兒子了。離婚10多年的時間她都不記得自己還有個兒子,到自己生命有危險的時候想起來了。
這位母親在孩子5歲的時候就和丈夫離婚了,孩子跟了父親,母親再嫁,跟別的男人重新組建了家庭,還生了一個孩子。在這10多的時間里,他一次也沒有來看過孩子。
直到最近這位母親重新來找她,因為母親患了白血病,需要骨髓進行移植。剛開始的時候,父子兩是願意捐獻的。兒子也積極地做檢查,做骨髓配對。但是父親就提出了一個條件,希望能夠轉到湘雅做手術。
因為母親目前所在的醫院是一家私立醫院,父親不放心。但是母親堅持這是一家專科醫院,不能轉院。後來,父親又說兒子在湘雅醫院把幹細胞提取之後送到北京,母親又拒絕了。
父親覺得自己就這么一個條件她都不能答應,既然這樣那就不要捐了。這位母親得知兒子不願意捐獻之後就開始給前夫施壓,還讓媒體找到了前夫的單位,讓媒體去單位里咨詢、采訪之類的。
又讓媒體到兒子的學校門口去堵這個兒子,讓她救治母親。這位母親的行為和道德綁架又有什麼不同呢?就像兒子說的那樣:打親情牌沒用。母親覺得自己手上抓著一張免死金牌,對兒子來說沒用任何意義。
除了給了他這條生命之外,對於兒子來說“母親”兩個字是模糊的。或許父親剛開始也是擔心如果不救治母親,等兒子將來長大了會後悔。
其實兒子現在已經16歲了,他有自己的判斷。如果他真的想救母親,即便父親再怎麼阻攔他也會去。
6、妻子供丈夫讀書,丈夫讀完碩士後就拋棄了妻子,對此你怎麼看?
妻子供丈夫讀書,丈夫讀完以後就拋棄了妻子,這就是現代的陳世美啊,這種人一定要遭到大家的唾棄,大家一起鄙視他。
7、丈夫在我生病的時候拋棄了我,病好了又要和好,
這種無恥的男人!要了幹嘛?直接離婚了吧!一個人好好照顧好自己!活的更精彩!
8、丈夫失蹤6年拋妻棄子能告遺棄罪嗎?
應該搞清楚丈夫的下落才是吧
9、老公為小三拋妻棄子,後又被小三拋棄回歸家庭,老婆如何才能釋懷?
老公為了小三拋妻棄子,現在小三拋棄了他,他又回歸家庭,那說明你接納他了,你既然接納他了,你心裡就要釋懷了,你總是耿耿於懷能解決什麼問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