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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微草堂筆記骨髓盡矣

發布時間:2021-03-16 00:59:41

1、紀昀《閱微草堂筆記》翻譯

有一個叫劉羽沖的讀書人,性格孤僻,好講古制。一次他偶爾得到一部古代兵書,伏案讀了一年,便自稱可以統率十萬大軍。恰好這時有人聚眾造反,劉羽沖便訓練了一隊鄉兵前往鎮壓,結果全隊潰敗,他本人也差點兒被俘。後來他又得到一部古代水利著作,讀了一年,又聲稱可以把千里瘠土改造成良田。州官讓他在一個村子裡試驗,結果溝渠剛挖成,天降大雨,洪水順著渠道灌入村莊,村裡人險些全被淹死。從此劉羽沖悶悶不樂,每天總是獨自漫步在庭院里,千百遍地搖頭自語道:「古人豈欺我哉?」不久便在抑鬱中病死。

2、兩鬼相遇 ,《閱微草堂筆記》原文及翻譯

原文
南陽宋定伯,年少時,夜行逢鬼。問曰:「誰?」鬼曰:「鬼也。」鬼曰:「汝復誰?」定伯誑之,言:「我亦鬼。」鬼問:「欲至何所?」答曰:「欲至宛市。」鬼言:「我亦欲至宛市。」遂行數里。鬼言:「步行太亟,可共遞相擔也。」定伯曰:「大善。」鬼便先擔定伯數里。鬼言:「卿太重,將非鬼也?」定伯言:「我新鬼,故身重耳。」定伯因復擔鬼,鬼略無重。如是再三。定伯復言:「我新鬼,不知鬼悉何所畏忌?」鬼答言:「惟不喜人唾。」於是共行。道遇水,定伯令鬼先渡,聽之,瞭然無聲音。定伯自渡,漕漼作聲。鬼復言:「何以作聲?」定伯曰:「新鬼,不習渡水故耳,勿怪吾也。」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擔鬼著肩上,急持之。鬼大呼,聲咋咋然,索下。不復聽,徑至宛市中下,著地化為一羊。便賣之,恐其變化,唾之。得錢千五百,乃去。於時石崇言:「定伯賣鬼,得錢千五百文。」
編輯本段注釋
南陽:古郡名,今河南省南陽市。  誑(kuang第二聲):欺騙。 宛市:宛,即南陽;市,市場。 亟(ji第二聲):疲勞。 遞相擔:輪流相互背負。 卿(qing第一聲):您,尊敬。 略無重:幾乎沒有重量。 了無:一點也沒有。 漕漼:涉水的聲音。 著:放置。 緊持:緊緊地抓住。 咋咋(ze第二聲):像聲詞。 索下:要求下來。 至:到 遲:慢。 畏忌:害怕。 負:背。 值:遇到。 作:發出。 唯:只。 故:原因,緣故。
編輯本段譯文
南陽地方的宋定伯年輕的時候,(有一天)夜裡走路遇見了鬼,問道:「誰?」鬼說:「(我)是鬼。」鬼問道:「你又是誰?」宋定伯欺騙他說:「我也是鬼。」鬼問道:「(你)要到什麼地方去?」宋定伯回答說:「要到宛市。」鬼說:「我也要到宛市。」(他們)一同走了幾里路。 鬼說:「步行太勞累,可以輪流相互背負。」宋定伯說:「很好。」鬼就先背宋定伯走了幾里路。鬼說:「你太重了,恐怕不是鬼吧?」宋定伯說:「我剛死,所以身體(比較)重。」輪到宋定伯背鬼,(這個)鬼幾乎沒有重量。他們像這樣輪著背了好幾次。宋定伯又說:「我是新鬼,不知道鬼害怕什麼?」鬼回答說:「只是不喜歡人的唾沫。」於是一起走。在路上遇到了河水,宋定伯讓鬼先渡過去,聽著它一點聲音也沒有。宋定伯自己渡過去,水嘩啦啦地發出聲響。鬼又說:「為什麼有聲音?」宋定伯說:「我剛剛死不久,是不熟悉渡水的緣故罷了,不要見怪。」一路上,快到宛市,宋定伯便把鬼背在肩上,緊緊地抓住它。鬼大叫,發出「咋咋」的聲音,懇求放他下來,宋定伯不再聽他的話。(宋定伯)把鬼一直背到宛市中,才將鬼放下在地上,鬼變成了一隻羊,宋定伯就賣了它。宋定伯擔心它再有變化,就朝鬼身上吐唾沫。賣掉得到一千五百文錢,於是離開了宛縣的集市。當時(有個)石崇說(過這樣的話):「定伯賣鬼,得到了一千五百文錢。」

3、閱微草堂筆記 翻譯

原文:滄州南一寺臨河干,山門圮於河,二石獸並沉焉。

譯文:滄州南面一座寺廟靠近河岸,大門倒塌在河中,兩個石獸一起沉入河底。

原文:閱十餘歲,僧募金重修,求二石獸於水中,竟不可得,以為順流下矣。

譯文:過了十多年,和尚募集金錢重修寺廟,在河中尋找兩個石獸,竟然沒找到,以為它們順流而下了。

原文:棹數小舟,曳鐵鈀,尋十餘里無跡。

譯文:搖著幾只小船,拉著鐵耙,尋找了十多里沒有痕跡。

原文:一講學家設帳寺中,聞之笑曰:

譯文:一個講學者在寺廟里教書,聽了嘲笑說:

原文:「爾輩不能究物理。是非木杮,豈能為暴漲攜之去?

譯文:「你們這些人不能推究事物的道理。這不是木片,怎麼能被大水帶走呢?

原文:乃石性堅重,沙性鬆浮,湮於沙上,漸沉漸深耳。

譯文:石頭的性質又硬又重,沙的性質又松又輕,埋在沙里,越沉越深。

原文:沿河求之,不亦顛乎?」眾服為確論。

譯文:沿著河尋找它們,不也荒唐嗎?」大家佩服(它)是正確的道理。

原文:一老河兵聞之,又笑曰:「凡河中失石,當求之於上流。

譯文:一個老水手聽了這話,又笑說:「凡河中落入石頭,應當從上游尋找它們。

原文:蓋石性堅重,沙性鬆浮,水不能沖石,其反擊之力,必於石下迎水處嚙沙為坎穴。

譯文:石頭的性質又硬又重,沙的性質又松又輕,水沖不走石頭,它的反作用力,一定在石頭下面迎面沖擊石前的沙子形成坑穴。

原文:漸激漸深,至石之半,石必倒擲坎穴中。

譯文:越沖越深,到一半的地步,石頭必定掉在坑穴里。

原文:如是再嚙,石又再轉。轉轉不已,遂反溯流逆上矣。

譯文:像這樣沖擊,石頭再轉移。不停地轉移,於是反而逆流而上了。

原文:求之下流,固顛;求之地中,不更顛乎?」

譯文:到下游尋找石頭,固然荒唐;在原地尋找它們,不是更荒唐嗎?」

原文:如其言,果得於數里外。

譯文:照他的話,果然在幾里外尋到了(石獸)。

原文:然則天下之事,但知其一,不知其二者多矣,可據理臆斷歟?

譯文:那麼天下的事,只知一方面,不知另一方面的例子很多,可以根據(一個方面的)道理就主觀臆斷嗎?

4、閱微草堂筆記 醉鬼 賞析

屠者許方,嘗擔酒二罌夜行,倦息大樹下。月明如晝,遠聞嗚嗚聲,一鬼自叢墓中出,形狀可怖。乃避入樹後,持擔以自衛。鬼至罌前,躍舞大喜,遽開飲。盡一罌,尚欲開其第二罌,緘甫半啟,已頹然倒矣。許恨甚,且視之似無他技,突舉擔擊之,如中虛空。因連與痛擊,漸縱馳委地,化濃煙一聚。恐其變幻,更捶百餘,其煙平鋪地面,漸散漸開,痕如淡墨,如輕谷,漸愈散愈薄,以至於無。蓋已澌滅矣。余謂鬼,人之餘氣也。氣以漸而消,故《左傳》稱新鬼大,故鬼小。世有見鬼者,而不聞見羲、軒以上鬼,消已盡也。酒,散氣者也。故醫家行血發汗、開郁驅寒之葯,皆治以酒。此鬼以僅存之氣,而散以滿罌之酒,盛陽鼓碭,蒸鑠微陰,其消盡也固宜。是澌滅於醉,非澌滅於棰也。聞是事時,有戒酒者曰:「鬼善幻,以酒之故,至卧而受捶;鬼本人所畏,以酒之故,反為人所困。沉湎者念哉。」有耽酒者曰:「鬼雖無形而有知,猶未免乎喜怒哀樂之心,今冥然醉卧,消歸烏有,反其真矣。酒中之趣,莫深於是。佛氏以涅盤為極樂,營營者惡乎知之。」莊子所謂「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歟?

屠夫許方,一天夜裡挑著兩壇酒趕路,累了在大樹下休息。月光明亮如晝,忽聽遠處傳來嗚嗚的聲音,只見一個鬼從亂墳中鑽出來,樣子十分可怕。許方連忙躲到大樹後,緊握扁擔准備自衛。那鬼走到酒壇跟前,高興得手舞足蹈,立即開懷暢飲。一壇酒喝光了,還想打開第二壇酒,剛把封口開啟了一半,便醉倒在地上。

許方恨得要死,看出那鬼好象也沒有別的能耐,便突然掄起扁擔猛擊過去。扁擔打在鬼的身上,卻感覺虛空無物。於是,許方連連猛擊痛打,那醉鬼慢慢癱在地上,化為一團濃煙。許方惟恐它再有什麼變幻,又一連打了百多下。那團濃煙平鋪到了地上,漸漸散開,色如淡墨,狀如輕紗,越散越薄,最後完全消失了。

我認為鬼是人死後留下的陰氣,這些陰氣會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消失,所以《左傳》上說新鬼大,舊鬼小。世人有見過鬼的,但沒聽說誰見過伏羲、軒轅以前的鬼,這是因為年代久遠,陰氣早已消失了。酒這東西,有散氣的功效,所以醫家用它作行血、發汗、開郁、驅寒之葯。這個鬼僅存那麼一點陰氣,卻喝了滿滿一壇子酒,陽氣強勁,逼散陰氣,當然必定會消失。所以說,這個鬼不是被許方打死的,而是喝酒喝死的。聽了這個故事之後,有位戒酒的人說:「鬼善於變幻,因為喝醉了酒,癱軟無力,才被人擊打。人本來怕鬼,鬼因為喝了酒,反而為人所困。沉湎於酒的人應該以此為教訓。」而另一位嗜酒如命的人卻說:「鬼雖然無影無形,但也有感覺,還沒有泯滅七情六慾,而今他昏然醉倒,化為烏有,也算是返回本真了。酒中的樂趣,沒有比這更深遠的了。佛家把涅盤看作是終極的快樂,那些為生計而奔走勞頓的人怎能體會到其中的樂趣呢!」這正是《莊子》所說的各有各的相對標准吧。
就鬼之「澌滅」,「戒酒者」與「耽酒者」,居然觀點截然相反,表明了人非聖賢,各有局限,觀察思考,難免偏頗。同一事物,因觀察者環境、立場、角度、思路不同,令結論千差萬別,以至大相徑庭,應不難理解。
參考資料:網路文學吧《醉鬼之澌滅·揭秘紅樓·品三國》、書香屋。

5、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譯文

什麼意思?
草堂筆記裡面故事太多了,難道要全本的譯文?這工作量也太大了。

6、閱微草堂筆記的翻譯,原文:河間有游僧,賣葯於市………驗之信然,其術乃敗。

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白話釋義:

河間縣有一個四處遊走的僧人,在集市上賣葯。先在放一尊銅佛在桌案上,旁邊盤子里存放葯丸,銅佛伸手像是要拿東西的樣子。

有買葯的人,先要向銅佛祈禱,然後就雙手捧著葯盤靠近銅佛,如果是可以醫治的病,盤中葯丸就會跳躍到銅佛手裡。如果病難以醫治,盤中葯丸就不會跳躍,全城(的人)都以為這件事是真的。

後來有人在游僧住宿的寺廟里,看見他關上房門偷偷地研磨鐵屑,這才明白游僧盤中的葯丸,一定有一半混有鐵屑,有一半沒有混鐵屑,那佛手一定是用磁石做的,只不過在外面鍍一層金(以掩人耳目),經過檢驗這件事,果然如此,那個游僧騙人的花招也就敗露了。

原文:

河間有游僧,賣葯於市,以一銅佛置案上,而盤貯葯丸,佛作引手取物狀。有買者先禱於佛,而捧盤近之,病可治者,則丸躍入佛手。其難治者,則丸不躍。舉國信之。後有人於所寓寺內,見其閉戶研鐵屑,乃悟其盤中之丸,必半有鐵屑,半無鐵屑,其佛手必磁石為之,而裝金於外,驗之信然,其術乃敗。

(6)閱微草堂筆記骨髓盡矣擴展資料

寫作背景:

創作始於乾隆五十四年終於嘉慶三年(1789——1798),歷時十年,約在紀昀66歲到76歲之間。十七世紀是中國歷史上階級矛盾、民族矛盾異常尖銳的時代,大動盪、大斗爭的社會條件瞬息萬變,有力地推動了思想領域的發展。

紀昀在前輩進步思潮的影響下,崇尚漢學的征實,鄙薄宋學的虛偽與空談。紀昀在這種大背景下,一方面吸收前人的經驗,另一方面在前人的基礎上開辟新模式,繼承與創新相結合,產生了這部作品。

文章賞析:

《閱微草堂筆記》以「超傳奇追晉宋」為己任,熔記敘和議論為一體,以從容自然的口吻娓娓道來,其內容豐富多樣,語言質朴淡雅,風格亦庄亦諧,記載了大量社會基層、邊疆士卒和少數民族的故事,贊揚他們的勤勞質朴和膽識,並對當時的民間疾苦寄予很深的同情。

其文體簡約、筆法凝煉、語言精湛,在清代大量的筆記小說中獨樹一幟,與《聊齋志異》並譽為清代筆記小說中的「雙壁」。

《閱微草堂筆記》具有鮮明的反理教傾向,這其中體現出作者對人性及社會問題的進步認識。讀者可以從那些生動的故事中感受到紀昀對宋儒議論的苛察,尤其對道學家言行的虛偽、世俗偏見的迂腐毫不留情的揭露和抨擊。

而其中對當時社會上諸類丑惡黑暗現象的譴責,用我們今天的觀點來看,也許還帶有明顯的封建意識,但其對社會悲劇的痛心,已足以使人們對紀昀有一個允當的評價。

除此之外,《閱微草堂筆記》保留了豐富的官場及民間掌故、民俗趣事和里巷異聞,這其中自然有不少荒誕不經、滲透著迷信糟粕的東西,但透過這些龐雜的內容,我們可以發現其中所隱藏的歷史、文學及社會文化價值的內涵,僅就這一點而言,《閱微草堂筆記》的價值是其他作品所無法替代的。

正是由於上述這些非凡的特點,《閱微草堂筆記》在清代大量的筆記小說中獨樹一幟,鶴立雞群,成為唯一能夠與《聊齋志異》相媲美的作品,人們把這兩部作品譽為清代筆記小說中的「雙壁」,道理正在於此。

魯迅先生在《中國小說史略》中,對《閱微草堂筆記》有過高度的評價:「惟紀昀本長文筆,多見秘書,又襟懷夷曠,故凡測鬼神之情狀,發人間之幽微,托狐鬼以抒己見者,雋思妙語,時足解頤;間雜考辨,亦有灼見。

敘述復雍容淡雅,天趣盎然,故後來無人能奪其席,固非僅借位高望重以傳者矣。」

7、《閱微草堂筆記》三則翻譯。急!!

樓主寫的就是大意翻譯,於是我就不再費力寫注釋了,直接上原文:)
第一則:
滄州有一遊方尼,即前為某夫人解說因緣者也(還是得注,這是前面提到的一個故事,主人公也是這位比丘尼),不許婦女至其寺,而肯至人家。雖小家以粗礪為供,亦欣然往。不勸婦女布施,惟勸之存善心,作善事。外祖雪峰張公家,一范姓仆婦,施布一匹。尼合掌謝訖,置幾上片刻,仍舉付此婦曰:「檀越功德,佛已鑒照矣。既蒙見施,布即我布。今已九月,頃見尊姑猶單衫。謹以奉贈,為尊姑制一絮衣可乎?」仆婦局促無一詞,惟面赤頁下。姚安公曰:「此尼乃深得佛心。」

第二則:這則本身是兩個類似的故事,樓主翻譯的是後一個,全部原文如下:
(這是前一個故事,說是救人得好報)
余有庄在滄州南,曰上河涯,今鬻之矣。舊有水明樓五楹,下瞰衛河,帆牆來往欄楯下,與外祖雪峰張公家度帆樓,皆游眺佳處。先祖母太夫人夏月每居是納涼,諸孫更番隨侍焉。一日,余推窗南望,見男婦數十人登一渡船,纜已解,一人忽奮拳,擊一叟落近岸淺水中,衣履皆濡,方坐起憤詈,船已鼓棹去。時衛河暴漲,洪波直瀉,洶涌有聲,一糧艘張雙帆順流來,急如激箭,觸渡船碎如柹,數十人並沒,惟此叟存。乃轉怒為喜,合掌誦佛號。問其何適,曰:昨聞有族弟得二十金,鬻童養媳為人妾,以今日成券,急質田得金如其數,齎之往贖耳。眾同聲曰:此一擊,神所使也。促換渡船送之過。時余方十歲,但聞為趙家莊人,惜未問其名姓,此雍正癸醜事。

(以下部分是樓主翻譯的那個故事,惡行得惡果)
又先太夫人言,滄州人有逼嫁其弟婦,而鬻兩侄女於青樓者,里人皆不平,一日,腰金販綠豆,泛巨舟詣天津,晚泊河干,坐船舷濯足,忽西岸一鹽舟,纖索中斷,橫掃而過。兩舷相切,自膝以下筋骨糜碎如割截,號呼數日乃死。先外祖一仆聞之,急奔告曰:某甲得如是慘禍,真大怪事。先外祖徐曰:此事不怪,若竟不如此,反是怪事。此雍正甲辰乙巳間事。

第三則:
齊大,獻縣劇盜也。嘗與眾行劫,一盜見其婦美,逼污之。刃脅不從,反接其手,縛於凳,已褫下衣,呼兩盜左右挾其足矣。齊大方看庄(盜語謂屋上瞭望以防救者為看庄)【汗,這句是作者寫的注釋,說強盜們的黑話里,管望風叫「看庄」】,聞婦呼號,自屋脊躍下,挺刃突入曰:「誰敢如是,吾不與俱生!」洶洶欲斗,目光如餓虎。間不容發之頃,竟賴以免。後群盜並就捕駢誅,惟齊大終不能弋獲。群盜雲,官來捕時,齊大實伏馬槽下。兵役皆雲:往來搜數過,惟見槽下朽竹一束,約十餘竿,積塵污穢,似棄置多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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