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骨髓移植與造血幹細胞移植有什麼區別?
一、指代不同
1、骨髓移植:是通過靜脈輸注造血干、祖細胞,重建患者正常造血與免疫系統,從而治療一系列疾病的治療方法。
2、造血幹細胞移植:患者先接受超大劑量放療或化療(通常是致死劑量的放化療),有時聯合其他免疫抑制葯物,以清除體內的腫瘤細胞、異常克隆細胞,然後再回輸采自自身或他人的造血幹細胞,重建正常造血和免疫功能的一種治療手段。
二、特點不同
1、骨髓移植:使用預處理方案可以製造空間、免疫抑制以及清除疾病。預處理方案的強度以既可以達到最大限度的防止移植排斥、又可達到患者對其副作用的耐受為目標,故有多種預處理方案可供選擇。
2、造血幹細胞移植:血緣關系供者造血幹細胞移植和無血緣關系供者造血幹細胞移植(即無關移植);按移植物種類分為外周血造血幹細胞移植、骨髓移植和臍帶血造血幹細胞移植。
三、發展不同
1、骨髓移植:隨著移植技術的提高,其療效已經漸趨穩定。移植供者的選擇困難成為制約移植的主要障礙。HLA不完全相合的親屬供者、HLA單倍體相合親屬供者及無關供者的應用及相關技術改進成為臨床研究的熱門課題,非清髓技術也帶來了觀念上的革命。
2、造血幹細胞移植:有很多先進的葯物從遺傳學水賓士療這些患者,但是異基因造血幹細胞移植仍是治癒這些疾病的惟一治療手段。
2、骨髓移植的過程是怎樣的
所謂白血病的骨髓移植,就是病人在接受大劑量化療或放療徹底摧毀病人原有的造血系統,徹底清除白血病細胞後,植入健康的骨髓細胞,這些骨髓細胞在病人體內重新繁殖,達到重建病人造血系統的目的,以期徹底治癒白血病。 骨髓移植的過程較為復雜,但基本過程主要有以下幾個步驟: 1.受者、供者的選擇:受者須有合適的身體狀況和經濟狀況,進行異體移植者須盧人類組織相關性抗原(HLA)相配。 2.造血幹細胞的採集與保存:若為異體移植須為患者找出組織相容性抗原(HLA)配型一致的供者進行幹細胞採集;若為自體移植須在患者預處理前採集自身緩解期的幹細胞並進行適當的體外保存。 3.移植前的預處理:患者移植前經各項檢查後在全環境保護下行預處理[大劑量化療和(或)放療],目的是為清除體內惡性細胞或骨髓中的異常細胞群,同時為正常幹細胞的植入准備環境。 4.造血幹細胞的回輸:由靜脈輸注供者(異體或自體)造血幹細胞懸液。 5.移植後並發症的防治:骨髓移植後須進行移植物抗宿主病c異體)、感染、出血、間質性肺炎等並發症的預防和治療以及支持治療。
3、骨髓移植是什麼意思
是向白血病或再生不良性貧血等血液難病患者透過靜脈注射移植捐獻者的正常骨髓細胞的治療。骨髓移植所使用的造血幹細胞,除了骨髓之外,還可以透過從末梢血回收PBSCT或臍帶血等方式獲取,總稱造血幹細胞移植
4、骨髓移植和幹細胞移植有什麼區別
骨髓移植主要是為了移植裡面的幹細胞,而幹細胞的來源不止是骨髓,還有臍帶,胎盤,脂肪等等。
傳統的通過抽取骨髓的方法進行分離、培養和採集,病人痛苦,而且像心梗這樣的重症病人往往等不及是用就已經出現意外。最新研究證明,這種細胞在胎兒的臍帶中大量存在,造血幹細胞采自臍帶血,採集過程不會有任何痛苦。
位於天津的細胞產品國家工程研究中心運用獨創的生命科學技術,在多能幹細胞產業化領域取得突破,成為世界上最大的間充質幹細胞生產基地。
5、骨髓移植
骨髓移植簡介
骨髓移植(Bone marrow transplantation)是各種血液腫瘤、再生不良性貧血症、重度地中海型貧血症以及一些先天性免疫缺乏症或代謝性疾病救命的根本治療方法。近年來世界上接受骨髓移植的病患逐年增加,顯示骨髓移植已經成為目前治療的趨勢;而因骨髓移植所帶來的病人長期存活率也大大的增加,各種血液疾病如再生不良性貧血症與慢性骨髓性白血病,如有適當的供髓者,骨髓移植已有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長期存活率,而在成人急性白血病亦可以達到百分之五十左右的治癒率,這些成果皆遠非傳統之化學療法所能及,這也是這什麼我們需要發展骨髓移植的最重要原因。 什麼是骨髓移植呢?如何作骨髓移植?
10年前,骨髓移植用的還是老辦法"骨髓移植"。由於造血幹細胞通常存在於人體的扁骨、不規則骨和長骨兩端的紅骨髓中,只有極少數會到血液中"旅行"。只能通過抽取骨髓這條"路"獲得造血幹細胞,因此稱之為"骨髓移植"。為了採集600毫升骨髓,必須給供者做局部麻醉,經過多次骨穿才能完成。在骨穿過程中,供者流失的帶氧紅細胞比較多,所以手術後會感到頭暈、乏力。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但近10年來,"骨髓移植"已漸漸被"造血幹細胞移植"代替,這種方法對供者基本上沒有不利影響。
首先讓骨髓中的造血幹細胞大量釋放到血液中去,這個過程稱為"動員"。然後,通過血細胞分離機分離獲得大量造血幹細胞用於移植,這種方法稱為"外周血造血幹細胞移植"。也就是說,現在捐贈骨髓已不再抽取骨髓,而只是"獻血"了。而且,由於技術的進步,現在運用造血幹細胞"動員"技術,只需採集分離約50-200毫升外周血即可得到足夠數量的造血幹細胞。採集足夠數量的造血幹細胞後,血液可回輸到捐獻者體內。
造血幹細胞具有自我復制功能,捐贈造血幹細胞後人體將在短時間內恢復原有的造血細胞數量。所以,人不會感到任何不適,對供者很安全。造血幹細胞的供給者通常只要請半天假就能完成整個手術,不用作任何額外的休息和調養。
髓移植是根治白血病的主要方法,包括各種急、慢性白血病,其他還有多發性骨髓瘤、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重型地中海貧血等造血系統疾病;由於骨髓移植是建立在放、化療基礎上的治療方法,它也是治療惡性淋巴瘤、乳腺瘤、肺癌實體腫瘤的根治性辦法之一,骨髓移植在國外巳成為這些疾病的首選治療方法。近幾年來,骨髓移植治療重症自身免疫疾病也取得了很好的療效,如系統紅斑狼瘡、風濕性關節炎、重症肌無力等,但這類病人應嚴格掌握移植的適應症,權衡利弊問題。
骨髓移植和外周血造血幹細胞移植的區別
二者的目的都是為了採集和移植造血幹細胞,種植到患者體內,維持其造血及免疫功能,但骨髓移植需要在麻醉的狀態下採集骨髓750ml -1000ml左右,給供者帶來了一定的痛苦和不便。自從發現造血幹細胞可被動員到血液中來並可用血細胞分離機分離採集後,目前多數的移植都採用外周血造血幹細胞移植的方法。與骨髓移植相比,它具有造血恢復快、採集方便、供者痛苦少的優點,供者易於接受,對供者的健康無任何影響。
6、自體骨髓移植是什麼意思?
自體骨髓移植
B 添加義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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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體骨髓移植(ABMT)
(一) 急性白血病
異基因移植對急性白血病雖有很好的療效,但多數患者缺乏適合的供髓者及高昂的移植費用,受到較大限制。自體骨髓移植作為異基因移植的一種替代治療,在近10年內得到迅速的發展。目前雖已積累了不少臨床資料,但由於各家的報告的療效相差較遠,至今對自體骨髓移植在急性白血病治療中的地位尚有爭議,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為例,在初次完全緩解期進行自體骨髓移植的長期無白血病存活率(LFS)從不足30%到70%以上不等。有的資料說明自體骨髓移植並不改善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患者的LFS ,但也有資料證明自體骨髓移植對初次完全緩解的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的療效與異基因骨髓移植接近,遠優於單純化療。類似情況也存在於急性粒細胞白血病。Lowebery等報告32例急性髓細胞白血病在初次緩解期進行非凈化的自體骨髓移植,3年無復發生存率僅35%,而義大利學者對55例急性粒細胞白血病在初次緩解期也進行非凈化的自體骨髓移植,8年生存率高49%,與同期進行的104例異基因骨髓移植生存率(52%)無顯著差別。最近Memet等報告了他們對急性白血病用化療或自體骨髓移植治療的前瞻性比較研究的結果:急性粒細胞白血病組自體骨髓移植和化療3年以上的LFS分別為55%和34%,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組分別為48%和22%。這說明移植的療效優於單
用化療組。Cahn等統計了111例50歲以上的急性粒細胞白血病患者在初次完全緩解期間接受自體骨髓移植的療效,其4年LFS在34%±5%;雖不如50歲以下的同類患者,但優於化療,故主張50歲以上患者取得完全緩解後也應考慮自體骨髓移植。文獻中有關自體骨髓移植治療急性白血病的療效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差別,主要由於各家所治療的患者之病情、移植前化療情況、所用預處理方案、支持治療條件等的不同,加之各家所治病例缺乏代表性。歐洲自體骨髓移植登記處1992年統計的療效(見下表)因例數多,來自各個移植單位可以代表自體骨髓移植的客觀療效。該療效比1993年國際骨髓移植登記處的異基因骨髓移植治療初次緩解期急性白血病的5年LFS(急性粒細胞白血病組52%±4%,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組50%±5%)稍低,但第二次緩解期患者兩種治療的LFS相同。
自體骨髓移植治療急性白血病療效(1992年)
白血病類型 診斷時分類 移植時病情 例數 8年LFS
AML 標危 CR1 692 41%±3%
高危 CR1 264 44%±3%
CR2 305 33%±3%
ALL 標危 CR1 280 42%±3%
高危 CR1 174 40%±4%
CR2 357 31%±3%
目前,多數學者主張,預後良好的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不必在初次完全緩解期做自體骨髓移植,但高危的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還是在取得完全緩解後不待復發就進行自體移植為好。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一旦復發,取得第二次緩解後單用化療的長存活率很低,而自體移植骨髓移植可使1/3的患者獲得長生存。有一組報告,兒童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第一次緩解長於4年者自體骨髓移植後3年LFS達81%,而短於2年者只有10%左右。有高復發危險的患者在移植後給以維持治療可能有益於減少復發。至於急性粒細胞白血病在何時進行自體骨髓移植的問題,多數認為除少數化療治療效果較好的亞型如M3外,均應在第一次完全緩解期進行自體骨髓移植。美國西雅圖移植中心在急性粒細胞白血病的第一次緩解期采髓凍存,一旦患者有復發跡象,立即用含白消安的方案進行預處理,然後回輸先前凍存的骨髓,無復發存活率(RFS)可達40%左右。獲得第二次完全緩解的急性粒細胞白血病患者應不失時機地進行自體骨髓移植。
自體骨髓移植治癒急性白血病的前景如何?為回答這一問題,歐洲骨髓移植協作組專門統計了1979-1999年間移植後2年未復發的自體骨髓移植患者的LFS和復發率,結果見下表。這些資料說明,移植後2年之內不復發者,雖以後仍有少數患者復發,但大多數患者可能已被治癒。
自體骨髓移植後2年未復發的前景
白血病類型 移植時病情 LFS(%) 復發率(%) 最晚復發時(年)
AML CR 1 77 14 6
CR 2-3 84 12 5.1
ALL CR1 84 15 5.3
CR2-3 79 19 4.9
上表為歐洲骨髓移植協作組統計資料
(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
自體骨髓移植對慢性粒細胞白血病的療效差,異基因骨髓移植是最佳選擇。
自體骨髓移植對惡性淋巴瘤有良好的治療作用,故它已成為惡性淋巴瘤不可缺少的一種治療方法,據統計,歐洲26國在1992年內共做自體骨髓移植3399例,其中惡性淋巴瘤1394例,為各病之首。同期用異基因骨髓移植治療的淋巴瘤只有123例。北美於1992-1993年間所做的5492例自體骨髓移植中惡性淋巴瘤(霍奇金652例,非霍奇金淋巴瘤1417例)也多於白血病等其他病種。
多數霍奇金病經一線常規治療可獲完全緩解以至治癒,但仍有20-50%的患者或不能取得完全緩解,或緩解後又復發。此類患者如不進行有效的救治預後極差。復發後用原一線治療方案(如MOPP)救治其生存率一般不超過10-20%,第一次完全緩解1年以上者稍好。用放療或非交叉耐葯方案救治的療效也有限,5年無病存活率(DFS)<10%。用一般救治方法對多次復發及耐葯者療效更差。用大劑量化療加自體骨髓移植可顯著改善長存活率。Chopra等用EAMB預處理自體骨髓移植治療預後不良的HD 155例(其中原發耐葯46例,部分緩解7例,在1年內復發的52例,第二次復發37例,第三次復發者13例),結果移植相關死亡率10%,5年無進展存活(PFS)50%。Peece等對58例初次復發的HD先用普通化療兩個療程,然後用CBV±順鉑預處理,自體骨髓移植後中數隨訪2.3年,PFS為64%。復發時有全身症狀、結外病或完全緩解期少於1年,此三項為預後不良因素:三項全無、有一項、兩項和三項者的3年PFS分別為100%,81%,40%和0%。此外,瘤塊>10cm,已經經過三線以上治療者預後也差。為了進一步證明自體骨髓移植優於普通救治方案,英國的學者們對40例復發難治的HD進行了分組研究;20例用普通劑量EAMB救治,另20例
用大劑量BEAM加自體骨髓移植。結果3年無病存活率移植組為53%,非移植組僅10%,兩組差異顯著。
目前雖對初次復發的HD是否應立即用自體骨髓移植治療仍有爭論,但Armitage等於1994年著文提出,由於自體骨髓移植治療復發的HD的療效優於普通化療,且自體骨髓移植的相關死亡率已降至10%以下,故HD一旦復發,不論其第一次完全緩解期長短均應採用大劑化療加自體骨髓移植救治。
非霍奇金淋巴瘤(NHL)對一線治療反應不良或復發的中、高惡度NHL患者用普通治療方案有效率雖可達20-60%,但持久緩解者少見。Gale等指出:文獻中此類患者千餘例,其2年存活率<5%,自體骨髓移植則可明顯提高此類患者的長期存活率。療效與移植時瘤情相關。歐洲自體骨髓移植登記處於20世紀80年代末統計了596例NHL患者移植後的DFS:移植時處於第一次完全緩解、第二次緩解、非耐葯復發、耐葯復發和原發耐葯狀態的DFS分別為67%,47%,29%,17%,18%。美國Sloan-kettering醫院報告的結果與以上多中心相仿,移植時完全緩解、部分緩解及病情進展的DFS分別為70%、62%和13%。由於耐葯復發患者的長期存活率差,故目前一致認為在常規治療只取得部分緩解或復發的NHL應及時做自體骨髓移植治療,不要延遲到發生耐葯時再做。對中、高度惡性NHL是否應在第一次完全緩解期做自體骨髓移植治療問題,目前意見不完全一致。不少學者傾向於凡有不良預後因素的高危NHL也應早做自體骨髓移植(ABMT)。Freedman等近來報告了有關研究。共選擇Ⅲ-Ⅳ期彌漫性中、高惡度B細胞NHL,經誘導化療後16例完全緩解,10例部分緩解,用全身照射和環磷醯胺預處理,結果無移植相關死亡,移植後不再治療,21例獲長期完全緩解,3例原部位復發,2例在緩
解期死亡。28個月時 DFS高達85%。作者認為,將自體骨髓移植作為有高危復發的NHL,在取得完全緩解後的鞏固治療,能明顯提高此類患者的長期存活率。西班牙淋巴瘤協作組報告46例NHL在初次完全緩解期進行了自體骨髓移植後,8年DFS達75%,復發率僅15%。處於初次完全緩解期的的患者一般狀況良好,故移植相關死亡率明顯低於晚期患者,又因瘤細胞尚未耐葯,移植後的復發率也就低了。中、高度惡度NHL的預後不良因素有瘤塊>10cm、乳酸脫氫酶高於正常、第二次以上緩解、耐葯等,而組織類型無顯著意義。
低惡度NHL多數病程長達7-10年,故少用自體骨髓移植治療。但如果完全緩解或部分緩解期短於1年,其中位生存期只注2.4年,向中、高惡度轉化者其預後更差。已有學者開始探索用自體骨髓治療預後不良的低惡度NHL,但病例較少,目前尚難評價其療效。
用一般的化療治療多發性骨髓瘤的有效率50%左右,但完全緩解率不足10%,中位生存期3年左右。異基因骨髓移植雖能治癒該病,但因該病發病時年齡已高,能進行異基因骨髓移植注患者很少。McElwain等在20世紀80年代發現大劑量美法倫能改善多發性骨髓瘤的療效,可是由於骨髓抑制期長,治療相關死亡率較高。之後他們採用了自體骨髓移植,即先給患者用VAMP((長春新鹼、多柔比星、甲潑尼龍)治療數個療程,以減少骨髓瘤細胞。50例中有28例經上述治療後,骨髓中瘤細胞減至30%以下(24例<10%,4例10-20%)時,采髓保存,再以美法倫200mg/m2預處理。結果移植後完全緩解率達84%。Barlogie等最近復習了包括他們自己工作在內的近期有關文獻,在571例多發性骨髓瘤的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中,自體骨髓移植389例。用環磷醯胺或美法倫140mg/m2加全身照射者移植後完全緩解率25-35%,用美法倫200mg/m2預處理冊完全緩解率達70%左右。在第一次移植後6-12個月以內,再做一次移植,可進一步提高療效。用外周血幹細胞移植有造血恢復快的優點。有人第一次移植用美法倫200mg/m2,第二次移植用美法倫140mg/m2加全身照射10Gy。15例中11例得到持續完全緩解,5例用PCR檢測克隆特異性免疫球蛋白基因重排,以檢測有無微小殘留病,結果4例在第一次
移植後33個月仍為陰性。該結果令鼓舞,值得進一步研究。
對化療或放療敏感的實體瘤可望通過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骨髓或外周血幹細胞)大幅度提高劑量,從而改善那些常規治療預後不佳患者的生存情況。近年來,不少腫瘤治療單位對復發、難治的某些實體瘤開展了自體骨髓支持下的大劑量化療。據美洲自體血及骨髓登記處到的報告,在1992-1993年共有5496例自體移植,其中實體瘤2492例。在各類腫瘤中,乳腺癌最多,共1938例,其次依次為神經母細胞瘤、睾丸癌卵、卵巢癌、腦瘤等。
用常規方法治療IV期及復發難治性乳腺癌效果差。20世紀80年代以來開始探索大劑量化療加自體骨髓移植治療此類患者。Antman和Gale在20世紀80年代末總結了326例IV 期乳腺癌自體骨髓移植效果,經大劑量烷化劑加或不加放射治療IV期難治性乳腺癌,有效率提高到41-75%,完全緩解率僅11-15%,且有效期短。把自體骨髓移植作為IV期乳腺癌的一線治療有效率78%,完全緩解率高達56%,但持續緩解率只有16%,如果IV期乳腺癌先給數個療程誘導化療治療,然後再移植,則有效率高達90%,完全緩解率71%,最近Peters 報告518例有10個以上淋巴結轉移的乳癌,經自體骨髓移植後3年生存率79%,3年無病存活率71%,該療效優於標准劑量化療。雖然由於缺乏隨機分組對比研究,尚有不同意見,但目前多數主張:凡有不良預後因素(如原發病灶>10cm、轉移淋巴結>10個、炎性乳腺癌、雌激素受體陰性等)的乳癌,應在常規減瘤治療後進行大劑量化療加自體造血幹細胞(外周血或骨髓)移植以提高根治率。
成神經細胞瘤多見於兒童。歐洲協作組在過去15年共做自體骨髓移植700餘例。550例1歲以上的IV期成神經細胞瘤,患者在第一次完全緩解期,做自體骨髓移植治療後,2年和5年存活率分別達到52%和29%,優於一般治療(<10%)。
7、什麼叫骨髓移植
骨髓移植簡介
骨髓移植(Bone marrow transplantation)是各種血液腫瘤、再生不良性貧血症、重度地中海型貧血症以及一些先天性免疫缺乏症或代謝性疾病救命的根本治療方法。近年來世界上接受骨髓移植的病患逐年增加,顯示骨髓移植已經成為目前治療的趨勢;而因骨髓移植所帶來的病人長期存活率也大大的增加,各種血液疾病如再生不良性貧血症與慢性骨髓性白血病,如有適當的供髓者,骨髓移植已有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長期存活率,而在成人急性白血病亦可以達到百分之五十左右的治癒率,這些成果皆遠非傳統之化學療法所能及,這也是這什麼我們需要發展骨髓移植的最重要原因。 什麼是骨髓移植呢?如何作骨髓移植?
10年前,骨髓移植用的還是老辦法"骨髓移植"。由於造血幹細胞通常存在於人體的扁骨、不規則骨和長骨兩端的紅骨髓中,只有極少數會到血液中"旅行"。只能通過抽取骨髓這條"路"獲得造血幹細胞,因此稱之為"骨髓移植"。為了採集600毫升骨髓,必須給供者做局部麻醉,經過多次骨穿才能完成。在骨穿過程中,供者流失的帶氧紅細胞比較多,所以手術後會感到頭暈、乏力。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但近10年來,"骨髓移植"已漸漸被"造血幹細胞移植"代替,這種方法對供者基本上沒有不利影響。
首先讓骨髓中的造血幹細胞大量釋放到血液中去,這個過程稱為"動員"。然後,通過血細胞分離機分離獲得大量造血幹細胞用於移植,這種方法稱為"外周血造血幹細胞移植"。也就是說,現在捐贈骨髓已不再抽取骨髓,而只是"獻血"了。而且,由於技術的進步,現在運用造血幹細胞"動員"技術,只需採集分離約50-200毫升外周血即可得到足夠數量的造血幹細胞。採集足夠數量的造血幹細胞後,血液可回輸到捐獻者體內。
造血幹細胞具有自我復制功能,捐贈造血幹細胞後人體將在短時間內恢復原有的造血細胞數量。所以,人不會感到任何不適,對供者很安全。造血幹細胞的供給者通常只要請半天假就能完成整個手術,不用作任何額外的休息和調養。
髓移植是根治白血病的主要方法,包括各種急、慢性白血病,其他還有多發性骨髓瘤、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重型地中海貧血等造血系統疾病;由於骨髓移植是建立在放、化療基礎上的治療方法,它也是治療惡性淋巴瘤、乳腺瘤、肺癌實體腫瘤的根治性辦法之一,骨髓移植在國外巳成為這些疾病的首選治療方法。近幾年來,骨髓移植治療重症自身免疫疾病也取得了很好的療效,如系統紅斑狼瘡、風濕性關節炎、重症肌無力等,但這類病人應嚴格掌握移植的適應症,權衡利弊問題。
骨髓移植和外周血造血幹細胞移植的區別
二者的目的都是為了採集和移植造血幹細胞,種植到患者體內,維持其造血及免疫功能,但骨髓移植需要在麻醉的狀態下採集骨髓750ml -1000ml左右,給供者帶來了一定的痛苦和不便。自從發現造血幹細胞可被動員到血液中來並可用血細胞分離機分離採集後,目前多數的移植都採用外周血造血幹細胞移植的方法。與骨髓移植相比,它具有造血恢復快、採集方便、供者痛苦少的優點,供者易於接受,對供者的健康無任何影響。
8、骨髓移植的意思
骨髓移植(英文:bone marrow transplantation,BMT ) 器官移植的一種,將正常骨髓由靜脈輸入患者體內,以取代病變骨髓的治療方法。用以治療造血功能異常、免疫功能缺陷、血液系統惡性腫瘤及其他一些惡性腫瘤。用此療法均可提高療效,改善預後,得到長生存期乃至根治。 移植分兩類 一類為異基因骨髓移植(1970年代以來臨床應用,已取得很大的成功)。它需有與患者人類白細胞抗原 (HLA)相匹配的同胞兄弟、姐妹以及極少數的無親緣關系的供髓者所輸入的異體骨髓,或家庭成員間如父母和子女的骨髓移植;以及與患者HLA不很匹配的無關供者的骨髓。非同胞的兄弟姐妹雖HLA相匹配,但易發生輕重不等的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尤其在後一
9、骨髓移植和造血幹細胞移植有何區別?
從狹義上講骨髓移植等同於造血幹細胞移植
,從廣義上講骨髓移植只是造血幹細胞移植中的一種類型。自1955年Thomas開展首例人移植研究以來,骨髓是移植的重要造血幹細胞來源,且在相當一段時期中骨髓是移植的唯一造血幹細胞來源,故稱作骨髓移植。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後,隨著粒系集落刺激因子的臨床應用,使外周血來源的造血幹細胞採集成為可能,並逐漸廣泛應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後,臍帶血來源的造血幹細胞也逐漸受到重視和廣泛採用。目前臨床上三種來源的造血幹細胞均在不同情況下廣泛採用,故應統稱為造血幹細胞移植,但因骨髓移植命名較早,深入人心,兩者也可並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