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療糾紛?
這個不是事故,是醫療糾紛。
因為術後感染是有幾率的。術前談話必然會告知你存在感染的風險,在你同意並簽字後才進行手術。
你可以訴訟,但不確定能否得到賠償。
2、術後感染造成髕骨骨髓炎屬於醫療事故還是醫療過失
屬於醫療過失。
因為術後骨髓炎需要有一個感染由發生到發展的過程,顯然這個過程被忽視了。並不是當時因某種原因直接導致的(最多是導致了感染而不是骨髓炎本身,且缺乏證據)。
3、本人因為大腿骨折在醫院做了手術,因為醫院的原因導致我患上了骨髓炎,在醫院再次做了手術停了一年再次復
有賠就行,要告就告一個醫院,不要連累醫生護士,他們不容易
4、醫療事故案例分析
【簡要案情】
原告張某,男,35歲,因上排四顆牙齒間隙較大一直有修復之心,2007年4月28日被某醫院(被告)廣告所吸引,來院咨詢。被告接診醫生對患者極力鼓吹所謂的手術效果,並慫恿患者上下排一起做,在其一再勸說下,患者同意當天就接受手術,但手術范圍僅為上排四顆。令人氣憤的是被告醫生術中未經患者同意,擅自擴大手術范圍,將患者上下兩排一共15顆牙齒全都做了打磨,並且全部打磨過度,造成患者當時5顆牙齒漏髓,其中3顆術中做了根管(有一顆根管手術還超填)。麻醉過後,患者痛苦不堪,之後幾個月,15顆牙齒相繼出現牙髓反應和漏髓,期間患者飽受折磨,數次在省、市口腔醫院就診,目前15顆牙齒全都做了根管,成為死髓牙,今後不得不依靠牙冠維持正常牙齒功能。2007年9月,原告訴至法院,要求被告賠償醫療費、繼續治療費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訴辯意見】
患方認為:醫方嚴重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權,且手術操作嚴重不當,應當構成醫療事故,並應承擔全部責任。
醫方認為:我院對患者診療行為符合常規,不存在醫療過錯,不構成醫療事故。
【鑒定結論】
受法院委託,醫學會於2008年2月25日出具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鑒定結論為四級醫療事故,醫方承擔主要責任。
鑒定書分析意見為:
根據臨床資料及現場調查分析,患者口腔病情較復雜,醫方所提供的模型反映除前牙有間隙外還存在深覆牙合,咬合緊。
醫方存在以下醫療過失行為:
1、病歷書寫不規范;
2、考慮欠周詳,設計方案不當,匆忙進行治療導致牙髓炎、牙齒疼痛;
3、根據病歷記載情況,關閉間隙只需磨12顆牙,多磨了3顆牙;
4、違反操作常規,該病例應當先進行根管治療。
對患者的醫療護理醫學建議:烤瓷牙冠修復以重建咬合功能,恢復外形。
雙方未申請重新鑒定。
【醫事法律分析】
一、醫方術後補寫門診病歷不具有合法性
二、被告嚴重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權
三、被告手術操作嚴重不當
四、關於損害後果
本案鑒定為四級醫療事故,根據《醫療事故分級標准(試行)》,四級醫療事故沒有傷殘等級,但患者又明確存在牙齒功能的缺失,如何解決這一矛盾,鑒定專家給出了醫學建議:烤瓷牙冠修復以重建功能和恢復外形,所以這一建議是對四級醫療事故的補充,因此,牙冠的費用應當納入損害後果。
5、車禍骨折後遺症得了骨髓炎該向肇事者索賠嗎?我父親四年前出了交通事故導致小腿骨折,手術住院兩個月,一
與交通事故有關系的,可以向肇事方主張賠償。
交通事故賠償一般包括以下項目:
受害人受傷未致殘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賠償金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等。
6、拔牙後引起了骨髓炎算醫療事故嗎我想問一下,我有過得
一、醫療糾紛初起
1.發生醫療糾紛的當事人(醫護人員)負責寫出事實經過,同時向患者或家屬做好溝通、解釋、解答工作。
2.發生糾紛的科室主任負責組織本科醫護人員對發生的醫療糾紛進行討論總結,從中吸取教訓,糾正不足,制定杜絕類似糾紛的有關制度,科主任負責書寫該起糾紛的討論意見,上報醫務部,並向患者或家屬作出相應的解釋工作,妥善解決好醫療糾紛。若確屬負有醫療責任的醫療糾紛,科內能自行解決的,也要上報醫務部備案。
3.經科主任及責任人解釋、調解無效的醫療糾紛應及早上報醫務部,同時上報有關糾紛的書面材料。
二、院內醫療技術討論會
1.科室解釋、調解無效的醫療糾紛及時上報醫務部,醫務部接到上報後做相應調查、了解和溝通,然後組織科主任、當事人及患者或患者家屬進行調解。若不能調解,由醫務部報請醫院醫療安全委員會批准召開院內醫療糾紛技術討論會。
2.由醫院醫療安全委員會負責,醫務部集體組織實施相關醫療糾紛的技術討論工作。
3.技術討論會主持人宣布醫療技術討論程序和會議紀律。
4.科主任、當事人必須准時出席院內醫療技術討論會,在會上當事人應認真、負責地陳述診療經過,科主任應公正、科學的陳述科內討論意見。
5.專家討論。
6.書面材料需經醫療安全委員會、參加討論的專家反復討論、認證後,討論結論於會議後的30日內交與患方及科主任。
7.患方及我院科室責任人對醫療技術討論結論有異議時均可以行使自己的權利,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市區級醫學會組織召開的醫療事故鑒定會
1.發生醫療糾紛的科主任及當事人必須在一周內提交醫療事故鑒定材料,准時將材料交到醫務部。由醫務部提交到醫學會,配合醫學會組織開展鑒定工作。
2.根據鑒定結論同患者協商解決。
3.協商解決不成功,患者及家屬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四、法院訴訟
1.醫務部准備相關向法庭提交的材料,由專職聘請律師准備陳述及答辯。醫務部專職幹事及發生糾紛科室科主任出庭。
2.根據法院審判結果進行處理。
3.如果醫院承擔相應責任,院內根據相關制度對責任人進行相應處理。
4.醫院制定相關整改措施,防止類似事件發生。
7、我感染骨髓炎醫院一直拖延病情,不會看這病非說可以看好,後來還是去別的醫院看好,請問醫院有責任嗎?想
請問後來那裡看好的,家裡小孩也骨髓炎著急
8、外傷手術引起骨髓炎是醫療事故嗎?
骨髓炎是手術的並發症很常見需要對症治療,是不是醫療事故需要通過鑒定委員會進行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