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葯物引起的骨髓移植學名

發布時間:2021-03-05 22:01:36

1、骨髓移植對身體有危害嗎?

在醫學上骨髓移植對身體是沒有害處的
骨髓和血液是一樣的可以再生的如果可以的話可以挽救一條人命是可以的,但骨髓移植也是手術需要一段恢復時間。

2、骨髓移植的意思

什麼是骨髓

骨髓是存在於長骨(如肱骨、股骨)的骨髓腔和扁平骨(如髂骨、肋骨、胸骨、脊椎骨等)的松質骨間網眼中的一種海綿狀的組織,能產生血細胞的骨髓略呈紅色,稱為紅骨髓。成人的一些骨髓腔中的骨髓含有很多脂肪細胞,呈黃色,且不能產生血細胞,稱為黃骨髓。人出生時,全身骨髓腔內充滿紅骨髓,隨著年齡增長,骨髓中脂肪細胞增多,相當部分紅骨髓被黃骨髓取代,最後幾乎只有扁平骨松質骨中有紅骨髓。此種變化可能是由於成人不需全部骨髓腔造血,部分骨髓腔造血已足夠補充所需血細胞。當機體嚴重缺血時,部分黃骨髓可轉變為紅骨髓,重新恢復造血的能力。

骨髓有什麼作用

人體內的血液成分處於一種不斷的新陳代謝中,老的細胞被清除,生成新的細胞,骨髓的重要功能就是產生生成各種細胞的幹細胞,這些幹細胞通過分化再生成各種血細胞如紅細胞、白細胞、血小板、淋巴細胞等,簡單的說骨髓的作用就是造血功能。因此,骨髓對於維持機體的生命和免疫力非常重要。

骨髓移植
(英文:bone marrow transplantation,BMT )

器官移植的一種,將正常骨髓由靜脈輸入患者體內,以取代病變骨髓的治療方法。用以治療造血功能異常、免疫功能缺陷、血液系統惡性腫瘤及其他一些惡性腫瘤。用此療法均可提高療效,改善預後,得到長生存期乃至根治。

移植分兩類

一類為異基因骨髓移植(1970年代以來臨床應用,已取得很大的成功)。它需有與患者人類白細胞抗原 (HLA)相匹配的同胞兄弟、姐妹以及極少數的無親緣關系的供髓者所輸入的異體骨髓,或家庭成員間如父母和子女的骨髓移植;以及與患者HLA不很匹配的無關供者的骨髓。非同胞的兄弟姐妹雖HLA相匹配,但易發生輕重不等的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尤其在後一種情況更嚴重。另一類為同基因骨髓移植,即極少數的同卵雙胎孿生兄弟或姐妹間的骨髓移植。

還有一類為自體骨髓移植(ABMT)。此類骨髓移植開展較晚,80年代應用於臨床。用自身的骨髓,不需供髓者,此法簡便,易於推廣,可用於獨生子女,並且無GVHD的發生。用於白血病,淋巴瘤和多種實體瘤的治療。

人類白細胞抗原 (HLA)基因位點同時存在於兩條第6號染色體的短臂上,每條上又由緊密連鎖的復雜的基因位點組成。每個位點都由幾個或幾十個等位基因中的一個組成。在細胞膜上,目前所發現的抗原已有200種左右。在實驗室目前所能檢測到的HLA抗原只有HLA-A-B-C、-D/DR 這幾大類。實驗室所測得兩人之間這幾種抗原相符合,不等於兩人的全部抗原中沒有不相符之處。在同胞兄弟、姐妹中從父母各接受一條染色體上每種基因的一個,所以是單倍體基因遺傳。同胞兄弟姐妹間基因配合方式完全相同率僅佔25%,父母與子代間總有一個單一型染色體上HLA的A、B等位點的配合不同,故除同卵的孿生兄弟或姐妹外,家庭成員間及無關供者間HLA相匹配的機率是極少的。

HLA最初是作為人類的主要組織相容性復合物(MHC)被發現的,其基因編碼所表達的抗原,參予控制免疫識別及細胞亞群間相互作用,故HLA不相匹配對移植物與受者組織之間的相互排斥有影響。臨床上一方面可產生移植物不能植活,另一方面可產生輕重不等的急性與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表現為皮膚、肝臟和胃腸道病變,嚴重者可導致死亡。因此,HLA的組織配型對供髓者的選擇和骨髓移植的成功與否,是重要環節之一。

約60%的成人急性白血病患者,經過異基因或同基因骨髓移植可達3年以上長生存期,部分已達5~6年以上。在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慢性期,約80%的病人可存活3年以上,部分已存活5~6年以上,可謂根治。有人比較了只用常規聯合化學治療,不做骨髓移植的急性白血病,僅有10~15%的人存活到3年,平均生存期僅一年左右。慢性粒細胞白血病的生存期平均3~4年,病程雖緩慢,但用目前化療方法無根治的可能。因此,骨髓移植所取得的療效較常規化療為佳。對淋巴瘤及其他實體瘤應用自體骨髓移植亦可達到根治的目的。

原理

選擇合適的病人,適當的時機。以白血病為例:成人急性白血病在第一次完全緩解期(此時體內仍有≤白血病細胞)、慢粒在慢性期,用超大劑量的化療加放療進行預處理,使病人體內的白血病細胞進一步殺滅。同時使病人機體的免疫機制及骨髓功能極度抑制,使後者難以自身恢復,然後將供者(適用於急性與慢粒白血病)或事先取出的自體的骨髓(僅適用於急性白血病完全緩解期)由靜脈輸注給病人,得以解救,並注意其間可能出現的出血感染等合並症,採取有效的相應措施,等待正常的造血功能在數周內重建,以達到根治。

展望

異基因與自體骨髓移植各有優缺點,ABMT的最大缺點為復發率高,因此,必須清除急性白血病及晚期實體瘤病人骨髓中所殘存的白血病或腫瘤細胞。目前所研究的清除手段有:利用單克隆抗體加補體,單克隆抗體加植物凝集素、單克隆抗體和磁性微顆粒法,以及骨髓長期培養法,採用特殊培養體系,選擇性地僅供正常造血細胞生長,以上諸法均可以達到殺滅殘留的白血病或腫瘤細胞,或干擾其生長,以達到凈化的目的。

Allo-BMT時,為消除或減輕GVHD發生,首先受者與供者的HLA配型要精確、可靠除常規HLA-A、-B、-C、-DR配型外,還應進一步做雙方的混合淋巴細胞培養,以了解其HLA-D與其他目前尚無法單獨檢測出的其他人類白細胞抗原之間的相互一致程度,並進一步估計出可能出現的移植骨髓被排斥而不能植活或發生移植物抗宿主病的程度。環孢黴素A是強有力的預防T細胞對抗原刺激的反應葯物。同時還可以用單克隆抗體清除供髓中的 T淋巴細胞,以減輕或避免由其所導致的GVHD的發生,減少死亡。

醫學意義

骨髓移植主要用於治療那些疾病

骨髓移植是一種相當先進的治療方法,主要用來治療急慢性白血病、嚴重型再生不良性貧血、地中海性貧血、淋巴瘤、多發性骨髓瘤以及現在更進一步嘗試治療轉移性乳腺癌和卵巢癌。

骨髓的來源

骨髓移植有自體骨髓移植和異體骨髓移植之分,顧名思義,自體骨髓移植的骨髓來自患者本人,異體骨髓移植的骨髓來自捐獻著。

3、骨髓移植與造血幹細胞移植有什麼區別?

一、指代不同

1、骨髓移植:是通過靜脈輸注造血干、祖細胞,重建患者正常造血與免疫系統,從而治療一系列疾病的治療方法。

2、造血幹細胞移植:患者先接受超大劑量放療或化療(通常是致死劑量的放化療),有時聯合其他免疫抑制葯物,以清除體內的腫瘤細胞、異常克隆細胞,然後再回輸采自自身或他人的造血幹細胞,重建正常造血和免疫功能的一種治療手段。

二、特點不同

1、骨髓移植:使用預處理方案可以製造空間、免疫抑制以及清除疾病。預處理方案的強度以既可以達到最大限度的防止移植排斥、又可達到患者對其副作用的耐受為目標,故有多種預處理方案可供選擇。

2、造血幹細胞移植:血緣關系供者造血幹細胞移植和無血緣關系供者造血幹細胞移植(即無關移植);按移植物種類分為外周血造血幹細胞移植、骨髓移植和臍帶血造血幹細胞移植。

三、發展不同

1、骨髓移植:隨著移植技術的提高,其療效已經漸趨穩定。移植供者的選擇困難成為制約移植的主要障礙。HLA不完全相合的親屬供者、HLA單倍體相合親屬供者及無關供者的應用及相關技術改進成為臨床研究的熱門課題,非清髓技術也帶來了觀念上的革命。

2、造血幹細胞移植:有很多先進的葯物從遺傳學水賓士療這些患者,但是異基因造血幹細胞移植仍是治癒這些疾病的惟一治療手段。

4、骨髓移植是怎麼做的??

(1)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將自體正常或疾病緩解期的造血幹細胞保存起來,在患者接受大劑量化療後回輸造血幹細胞。
(2)同基因造血幹細胞移植指同卵孿生之間的移植。
(3)異基因造血幹細胞移植同胞人類白細胞抗原(HLA)相合、親緣HLA不全相合或半相合、非親緣HLA相合、非親緣HLA不全相合等。
白血病患者和部分癌症患者是需要做骨髓移植的,白血病及其它癌症患者,做骨髓移植能夠提高患者的生存期,有的患者通過做骨髓移植還治癒了癌症。除了做骨髓移植,白血病等癌症患者為達到延長生存期或提高治癒率的目的,還需要考慮長期用中葯做抗血管治療,中葯有人參Rg3,在腫瘤發展中,它可抑制腫瘤新生血管生長,可誘導瘤體的凋亡。

5、服用什麼葯品會導致患白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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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為什麼骨髓移植是對白血病唯一有效的治療辦法?

白血病病人骨髓出現大量停止在某階段的細胞,導致成熟細胞減少,骨髓不能正常造血,移植了正常分化的幹細胞後,方可形成成熟細胞

7、詳細介紹葯品「惠而血」?(有醫學知識的請幫忙)

惠爾血
為日本麒麟啤酒株式會社高崎醫葯工廠( Kirin Brewery Co.,Ltd.,Takasaki Pharmaceutical Plant )生產的"重組人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注射液"( Recombinant Human Granulocyte Colony Stimulating Factor Injection )的商品名.其英文商品名為: Gran
該葯屬於免疫增強劑、促進白細胞增生葯品,主要用於治療腫瘤等病人放、化療所引起的血細胞減少。
該葯目前進口、國產廠家不少,商品名不同,但實際都是同一種葯。有一點需要提醒的是:國家葯監局網站上公布的「惠爾血」進口注冊證有效期截止日 2003-08-03
下面是「惠爾血」的介紹:
【別名】 重組人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 ,惠爾血,賽格力,賽強,吉粒芬
【外文名】Filgrastim, Recombinant Human Granulocyte-Colony Stimulating Factor, rhG-CSF
【適應症】 本品適用於:
(1)促進骨髓移植後中性粒細胞的恢復。
(2)治療腫瘤化療後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3)治療伴隨骨髓異常增生綜合征之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4)治療伴隨再生不良性貧血之中性粒細胞減少。
(5)治療先天性、特發性中性粒細胞減少症。
【用量用法】
1.骨髓移植患者:於骨髓移植手術後第2日至第5日內開始,每日皮下注射或靜滴本品300μg,每日1次。
2.實體瘤(肺癌、乳腺癌、卵巢癌、惡性淋巴瘤、睾丸腫瘤、神經母細胞瘤):於化療完成24h後開始每日皮下注射75μg,每日1次。
3.白血病患者:於化療完成24h後開始每日皮下注射或靜滴300μg,每日1次。
4.伴隨骨髓發育不良綜合征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靜滴100μg,每日1次。5.伴隨再生不良性貧血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症:通常成人的白細胞數1*10的9次方/L以下時,靜滴本品400μg,每日1次。
【注意事項】
1.少數患者有輕度骨痛、腰痛、胸痛、關節痛的情況發生,亦有少數出現暫時性的血清尿酸、乳酸脫氫酶及鹼性磷酸酶增高,停葯後可恢復。有時會有惡心、嘔吐、SGOT、SGPT升高;皮疹偶有發生。
2.對本品有過敏反應的患者、骨髓中的芽球並沒有明顯減少的骨髓性白血病患者及末稍血液中可看到骨髓芽球之骨髓性白血病患者禁用。
3.本品使用中,須定期進行血液檢查,要特別注意不可讓中性粒細胞增加到必需數量以上,否則須採取適當的減量或停葯措施。
4.為了防止過敏反應發生,使用前須詳細詢問病史,必要時要預先進行皮試。
5.對進行化療的中性粒細胞減少的患者,應先給予化療葯物後再注射本品,須避免在化療前使用。
6.已知骨髓異常增生綜合征,伴隨芽球增加的病例,有轉移致骨髓白血病的危險,所以在使用本品時,應先採樣細胞,確認並經過體外試驗,末見有芽胞之增多,方可使用。
7.兒童使用本品時,應謹慎並仔細觀察。
8.孕婦、早產兒、新生兒、嬰兒均不宜使用。
9.靜脈注射時,應與5%葡萄糖注射液或等滲鹽水混合使用,但不宜與其他注射液混合注射。
【規格】 針劑:75μg/0.3ml/支,150μg/0.6ml/支,300μg/1.2ml/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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