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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髓捐獻事跡報告

發布時間:2021-02-07 11:03:12

1、中國石化作為大型國企,在獻血、捐獻骨髓方面有沒有相關的員工事跡啊?

有呀,好多呀,中國石化新聞網中有個「第二屆感動石化人物評選活動」,網址如下:http://www.sinopecnews.com.cn/news/node_23156.htm,你進去看看吧。我前邊隨便點著看,就發現有這類事,簡單推薦給你哈:
上海石化員工潘衛忠,捐的造血幹細胞:http://www.sinopecnews.com.cn/news/content/2014-06/26/content_1421089.shtml
河南中原石油員工賈海霞,10年間無償獻血22次:http://www.sinopecnews.com.cn/news/content/2014-08/18/content_1431819.shtml
其它的你再找找哈

2、器官捐獻的事例

突發腦梗搶救無效,孝順兒幫大義父捐器官
6月27日,55歲的南京市民林彬因大面積腦梗塞住進鼓樓醫院。記者了解到,林彬有高血壓病史,當天傍晚突發頭昏、惡心、嘔吐,由120送至醫院急診室時已經意識不清,經過心肺復甦等急救後,被緊急轉到ICU搶救,但住院之後病情不斷加重。29日,出現了自主呼吸和神經系統深淺反射完全消失,陷入深昏迷狀態。醫護人員與家屬進行了溝通,告知預後不容樂觀。林彬生前就曾向家屬表達了捐獻器官的意願,兒子林濤經與南京市紅十字會器官捐獻協調員溝通,替父親填寫了《人體器官捐獻登記表》,實現其捐獻器官的崇高願望。同時,林濤自己也填寫了《人體器官捐獻志願書》。
7月1日下午,林彬病情惡化,醫護人員對其全力施救,但終因病情危重搶救無效死亡。在醫生宣布死亡時間之後,林彬的病床前舉行了短暫的告別會,紅十字會工作人員、醫生、家屬向林彬集體默哀,氣氛莊重。經過江蘇省衛生廳醫學專家依照《中國心臟死亡器官捐獻分類標准》鑒定符合標准後,由江蘇省和南京市紅十字會工作人員現場見證,取出一個肝臟和兩個眼角膜,此後分別為重病患者實施了器官移植。
同事贊其「開通」,兒子為父親自豪
昨天上午,林彬同志追悼會在南京舉行,江蘇省及南京市紅十字會、南京市衛生局以及林彬生前所在單位金陵化工廠的領導都來到了現場。
南京金陵化工廠有限責任公司工會主席李恆林告訴記者,林彬是1975年7月分配到原來南京東方化工廠,先後在鍋爐班、駕駛班工作,2003年4月內退。不論是在鍋爐班擔任普通工人,還是擔任駕駛班長,他始終是勤勤懇懇,任勞任怨,不怕苦不怕累,先後被廠評為先進個人,所在的鍋爐班評為先進集體。「我對他最深的印象,就是特別開通。」李恆林告訴記者,對於身後事林彬也從不避諱,他還記得在今年1月份兩人聊天的時候,林彬就跟他無意提及,人走後把器官都捐給別人。
林彬的兒子林濤是個80後,今年27歲的他不僅完成了父親捐獻器官的心願,而且自己也成為了一名器官捐獻志願者。他在致答謝詞中說,「我身為他的兒子,感到無比的驕傲和自豪。」林濤說,父親曾經斷斷續續地提過,自己去世後要捐贈器官,他認為這樣是非常有意義的事情。盡管他不知道被捐贈的對象是什麼人,「希望他們健康,好好生活,注意身體。」
供受體雙方「雙盲」,南京實現零突破
那麼林彬的器官捐贈對象又是誰呢?南京市紅十字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也不知道捐贈者的具體信息,因為依照慣例,供受雙方都要遵守隱私保密原則,即供體與受體要「雙盲」。目前得到的信息是,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手術成功,目前恢復情況良好。
南京市紅十字會副會長劉霞在昨天的追悼會上,對林彬一家人展現出的勇氣和大愛表示了感激。劉霞副會長表示,2010年,南京市成為全國首批器官捐獻城市之一,林彬的成功捐獻實現了南京市人體器官捐獻零的突破。據了解,目前南京市報名捐獻遺體的市民達4800多人,其中絕大多數人同時表明願意捐獻器官。捐獻器官(組織)既能挽救他人生命,也能讓自己的生命延續,非常有意義。

3、台灣向大陸捐獻骨髓的事例有哪些?大陸又向台灣捐獻骨髓的事例有哪些?

台胞為大陸患者提供骨髓:愛心入髓 血濃於水 2006年12月13日03:33 12月6日凌晨2時05分,在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造血幹細胞移植中心的無菌病房裡,正緊張進行著一項特殊的手術,一位捐贈者的骨髓緩緩輸入白血病患者簡琳的體內,這個生命垂危的桂林女孩重新獲得了生機。在眾多的白血病患者中,簡琳是幸運的,因為,她在位於台灣花蓮的骨髓幹細胞中心,找到了白細胞抗原完全匹配的骨髓。為她無償提供骨髓的台灣同胞,是一位38歲、體重43公斤7a686964616f31333335313863的瘦弱女性。 事實上,自從1997年4月8日,54歲的台灣婦女楊秀霞為17歲的安徽少年劉金權捐贈骨髓以來,這種跨越海峽的愛心傳遞就不絕如縷,漸成常態。到目前為止,已有400多位台灣同胞的骨髓通過慈濟骨髓捐贈中心,為大陸的血液病患者帶來生機。 旅途輾轉,然而為了點亮希望的明燈,台灣同胞充分展現了他們的大愛和真情。1999年9月21日,台灣發生大地震,可是9月22日是慈濟骨髓捐贈中心事先就定好的為浙江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送髓的日子。面對不斷的餘震,捐獻骨髓的台灣同胞與慈濟的醫護人員冒險完成骨髓的抽取。醫護人員幾經輾轉於當天深夜趕到杭州,將生命之髓送到醫院。這樣讓人感動的事例不一而足。 成立於1993年的慈濟骨髓幹細胞中心,是全球唯一靠民間善款構建起來的骨髓庫,如今在這里登記備案個人骨髓幹細胞資料的超過30萬人。中心已完成1000多筆捐贈骨髓配對,接受骨髓移植者來自23個國家和地區,其中向大陸捐贈案例最多。之所以有這樣高的配對比例,慈濟醫護人員的解釋最為樸素、精當:「因為同是華夏兒女的緣故!骨髓配型最基本的要素有兩個,一是從自己所屬的族群中尋找相同遺傳標志的捐髓者成功幾率最高,再就是同一族群的人其抗原種類和頻率最相似。從人類學、遺傳學的觀點來看,兩岸同胞毋庸置疑是同源、同種,所以,才能獲得如此高的配對幾率!」 血脈相連,愛心相映,這種血緣親緣之愛跨越了山水阻隔,超越了政治紛爭。如今,兩岸之間的愛心傳遞又由單向發展為雙向。今年早些時候,32歲的哈爾濱電工閻善義,捐贈骨髓幹細胞給台灣鴻海董事長郭台銘之弟郭台成,成為大陸第一位為台胞提供造血幹細胞捐贈者,譜寫了兩岸愛心接力、生命接力的新篇章。隨著兩岸交流交往的不斷推進,相信那些「人命危淺,朝不慮夕」的同胞,不幸中將有更多幸運,重沐生命的光輝! 《人民日報》 (2006-12-13 第10版)

4、小小年紀捐骨髓救父親的感人至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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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為什麼骨髓資助者和受捐人一年都內不能見面也不能知道對方身份和姓名?

在相關法律上這叫「互盲」,按照國際慣例和中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的明文規定,非血緣造血幹細胞捐獻中的供患者雙方一年內不能見面,即使一年之後,他們想要見面,也必須在中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國家管理中心即總庫的安排下,才能謹慎地讓雙方接觸。這是不能隨意打破的原則。具體而言,就是避免在媒體上同時刊登供者和患者的照片,避免向供者或患者透露對方的真實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等。
有很多志願者和患者對此提出了疑問:「我們既然在茫茫人海中有緣配型成功,為什麼卻不讓我們見面呢?」這是因為,供患者雙方見面所牽涉到的問題很多,涉及法律、道德、社會倫理等諸多因素。骨髓配對成功後,造血幹細胞移植的供患者雙方在欣喜之餘,常常希望能夠與對方見面,媒體出於宣傳炒作的需要,也無孔不入地挖掘著新聞點。然而,看似簡單的見面卻有可能為供患雙方帶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在我國,曾有極個別患者家屬在第一次移植失敗後,追蹤至原供者的家中,希望供者能夠再次捐獻。甚至到供者的工作單位下跪懇求,嚴重影響了供者的正常生活。而且,醫學報告顯示,再次接受造血幹細胞移植的臨床意義不大。也有過極個別的供者,在得知患者的詳細情況後,竟然和患者家屬討價還價,將無價的造血幹細胞當成商品,開口索要高額報酬。這里只是舉幾個簡單例子,實際的情況還要復雜得多。所以說,國際上認可供患者之間不見面的原則不是沒有道理的。我們理解供者想見到患者的心情,但是,對捐獻骨髓者最大的鼓勵和褒獎,恰恰在於充分保護他們應有的合法權益。供患者雙方不得見面這一原則的確立,是為了保護供患者雙方的隱私和權益,更是避免對供者的正常生活工作招致不必要的麻煩。
何況,造血幹細胞移植手術並不是一旦移植便萬事大吉。目前,我國幹細胞移植手術的成功率不到70%,術後,患者還要過免疫排斥和各種移植並發症關。一般而言,只有在術後一年到一年半之後基本情況穩定,相關檢查正常,才能說患者已經脫離了危險,渡過了難關。因此,國際上設立了一年的限制時間,這也是為了等待患者病情相對穩定,且在供患雙方對見面都無異議的情況下,雙方才有機會被安排相見。

6、為什麼接受骨髓移植的人在一年後才能和捐獻者見面?

骨髓配對成功後的造血幹細胞移植常常能引起諸多關注的目光,然而這樣的「熱炒」卻有可能為供患雙方帶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煩,有關人士指出,社會公眾尤其是媒體在關注的同時應當自律,主動為宣傳設立「禁區」,保護捐獻者和患者的隱私。

根據國際慣例,骨髓捐獻中的供者和患者之間至少應當保證移植一年內不見面的原則。據介紹,確立這一原則是為了保護供患者雙方的隱私和權益,尤其是避免對供者的生活產生不必要的麻煩。造血幹細胞移植對患者而言通常有70%的成功率,但也有個別失敗的先例。極個別患者家屬在失敗後往往再次追蹤至供者的家中,尋求第二次捐獻。可是,醫學報告顯示,再次接受造血幹細胞移植的臨床意義不是很大。移植完成後,患者通常要過感染、出血和排異三道關口,前兩道關口在住院期間即可度過,但排異關的時間非常長,因此國際上設立了一年的限制,等待患者病情取得相對穩定。一年後,如果供患雙方對見面都無異議的話,雙方才能有緣相見。

這條「禁區」目前的屢屢被突破,目的是為了宣傳供患雙方感人的事跡。目前,這樣的宣傳正面臨「兩難」的局面。一方面,能讓更多的市民了解骨髓捐獻的意義和知識,但另一方面卻難以保全供患雙方的權益。值得提醒的是,對捐獻骨髓者最大的鼓勵和嘉獎,正是充分保護他們應有的權益。

中華上海骨髓庫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的庫存量和移植人數目前都達到歷史最高水平。2004年更是取得突破,一年增加庫存量超過1萬人,移植人數達到16例,使得上海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達到4.5萬人,完成移植48次,雙雙超過全國數據的五分之一。今年1月的前13天里就已經完成兩例移植,一例是本地配對,一例則為異地配對成功。一位業內人士指出:「在這樣的情況下,公眾社會更應當及時樹立科學關注骨髓移植的觀念,保護上海骨髓捐獻踴躍的良性態勢。」

一年內不見面原則

根據國際慣例,骨髓捐獻中的供者和患者之間至少應當保證移植一年內不見面的原則,尤其要避免在公共媒體上同時刊登供者和患者的照片,以及向患者透露供者的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等。既便是供者允許,一年內也應當避免雙方的接觸。可是近2年內,隨著本市骨髓配對成功例數的提高,供患雙方在媒體等方面的誘導下不僅可以見面,而且供者的一切個人資料均公布於眾。

7、誰有關於捐贈器官的事例?

特別心願
□接到德州樂陵周長宇的信是在12月16日,這天是他女兒周越去世三周年紀念日,周長宇選擇在這一天向我們表達心願:向13歲的女兒學習,死後捐獻自己身體的所有器官。
□3年前,13歲的周越不幸患了白血病,小姑娘在生命的最後幾個月里,最大的心願就是把遺體捐獻給醫療研究機構,她想通過研究自己讓更多的人不再受白血病的折磨。後來她的願望實現了,就在遺體被接走的那一刻,父親周長宇下定決心,死後他將把全身器官捐獻出去。
□但周長宇的願望一直沒有實現,他為找不到專門的機構來受理這件事情而苦惱,周長宇說,如果這個心願實現不了,他這一輩子都不會活得安心
心願故事
女兒的三次懇求
周越,一個非常聰明上進的小姑娘,是班裡的班長和團支部書記,2001年2月13日發現病情,2月16日確診為白血病,12月16日去世,12月17日遺體被山東醫學院遺體捐獻接受中心接走……
重提這段往事,無異於用刀子割周長宇的心,但周長宇堅持要說下去,他說忘不了女兒三次懇求他同意捐獻遺體的情景,他說他做出這個決定,就是因為不能給女兒臉上抹黑。
周越第一次提出捐獻遺體的要求是在2001年8月,那時候她在天津血液病醫院住院治療,在樂陵市工商銀行工作的周長宇周末趕過去看女兒,女兒趁媽媽出去買東西的機會,一本正經地對父親說:「爸爸,我想求你一件事情。」
周長宇以為女兒想要吃的或者穿的,就滿口答應下來,想不到周越竟然說:「爸爸,你看看我寫的日記,我知道自己得的是什麼病,但我知道很多人都在關心我,我想捐獻遺體,報答這個社會。」周長宇一聽這話,眼淚直在眼眶裡轉悠,他說:「孩子,這事咱慢慢談,別著急。」周越一聽急了:「到我不行的時候,那就晚了。」
「行行行。」周長宇哽咽著說完三個字,扭頭沖到陽台外邊大哭起來。
周長宇說他第一次聽到女兒的懇求時,當時壓根就不同意女兒的想法,當爹媽的怎麼能捨得呢!
2001年10月,周長宇到醫院看女兒時,正碰上天津電視台記者來醫院采訪別的事情,周越蹦蹦跳跳地跑了過去,她很認真地對記者說:「阿姨,我得的是血癌,我要真有不幸,我想捐獻自己的遺體,我不想白白地燒掉,一點作用都沒有。」電視台的記者驚呆了,而躲在一邊的周長宇只能把眼淚往肚子里咽。
周長宇第三次聽到女兒提出這個要求是在2001年11月,當時周越病情已經惡化,甚至醫院都放棄治療,讓她回家過完最後幾天。在家裡,每當周越疼得受不了時,她就會喊:「爸爸媽媽,我提這個要求你們都滿足不了嗎?我死了燒成灰,你們抱著我的骨灰哭有什麼用?你們真要想我,心裡有我就行了……」
在女兒三番五次勸說下,周長宇和妻子抱頭痛哭一場,最終決定滿足女兒的願望。
父親的兩個誓言
2001年12月16日晚上,13歲的周越走完了她短暫的人生歷程,直到她臨死前,她還念念不忘地說:「把我捐出來,就可以做研究,別的孩子就不用受這個罪了……」
12月17日,周越的遺體被山東醫學院遺體捐獻接受中心接走,望著女兒漸漸遠去的身體,周越立下誓言:女兒這么小就有這么高的境界,做父母的不能給女兒臉上抹黑,我要捐獻骨髓、捐獻身體所有器官。
女兒死後一個月,周長宇就來到山東省紅十字會做了骨髓配型,他隨時等待著和他配型成功的白血病人來找他。
女兒的遺願讓周長宇徹夜難眠,他乾脆辭去工作去了北京,在那裡,他和中國紅十字會、中央電視台一起搞一些公益活動,宣傳白血病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這一干就是一年半。
去年6月份,周長宇從北京回到樂陵。去世一年多的周越仍然像活在這個家裡一樣,她所有的東西都擺在原處,一塵不染,回到家的周長宇越來越感覺對不起女兒:當初答應她的誓言只實現了一個,女兒在地下會不會以為爸爸爽約了?
心願註解
女兒時刻鞭策著我
在周長宇的信里,他是這樣寫的:「女兒這么小就有這么高的境界,我一個成年人,為什麼不能拋棄世俗的想法呢?人死了,白白燒掉太可惜了,還不如把眼角膜、腎臟、肝臟這些有用的東西留下,也許會給別人帶來光明,帶來幸福。人活在社會上,不能老想著自己,這個社會是個整體。」
「將來不管誰用了我的器官,不要告訴他們姓名,不要讓他們知道我是誰,只要他們能看見光明、能活下去就好,女兒能做到的事,為什麼我不能做到呢?」
周長宇說,如果他的願望實現了,他希望將來他的墓碑旁能植一棵樹,樹是常青的,是有生命的,那比冰涼的骨灰要有意義。
說完這些,周長宇又打開了電腦,女兒沒有給他們留下抱著骨灰哭的機會,每當他想女兒時,就會打開電腦看看當初媒體報道女兒的文章,聽聽采訪女兒的錄音,聽著女兒稚嫩的聲音,周長宇在心裡對女兒說:孩子,爸爸答應你的事,一定會做到!
心願之旅
丈夫的執著
回到樂陵,周長宇一邊做生意,一邊聯系捐獻器官的事情,但他沒想到,他的心願實現起來那麼難。
周長宇往當地醫院打電話,醫院的人說:「周越的事現在還難受著呢,你還要捐!你看樂陵有一個捐的嗎?你就別瞎想了。」
周長宇不死心,他往樂陵、德州的紅十字會、衛生局打電話,有的表示不理解,有的則告訴他不知道這事該由哪個單位辦理。
周長宇又去跟朋友打聽哪裡能辦理遺體捐獻,只要他一提這事,朋友眼神就變得怪怪的:「你沒病吧?」
更讓周長宇難受的是,社會不僅不認同他捐獻器官的想法,甚至對周越捐獻遺體的做法也認為是別有所圖,曾經有親戚當面質問他夫婦倆:「你們兩口子是不是太狠心了?孩子死了還把孩子給賣了,人家給了你三萬兩萬,還是十萬八萬?」
周長宇已經不願意再跟別人解釋他的心願,別說周越捐獻遺體一分錢沒有,就連公證費原本也是要自己掏的,只不過公證處的人看他們情況特殊特意給免了。
妻子的理解
周長宇做這些事時,一直是瞞著妻子的,他曾經和妻子談過一次,但妻子當場哭了起來,她說:「周越剛走了,你又這樣,你考慮過我的感受嗎?」
直到兩個月前,他的一個好朋友在車禍中喪生,看著朋友被碾爛的屍體,周長宇心裡特別難受:人隨時都可能出現意外,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就走了,萬一出點意外,這個心願可能就永遠實現不了了。最終,他選定12月16日這個特殊的日子,給我們「特別心願」寫來一封求助信。
寫完信後,周長宇跟妻子一起吃晚飯,他莊重地告訴妻子:「我這輩子最大的心願就是死後捐獻器官,希望你能答應我。」
在磨了整整一個晚上之後,妻子終於答應了,她說:「看他這么執著,我就知道攔不住,這樣也好,將來讓兒子學父親、學姐姐,也做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8、為什麼骨髓捐贈後捐者與受者一年內不能見面

原因如下 骨髓配對成功後的造血幹細胞移植常常能引起諸多關注的目光,然而這樣的「熱炒」卻有可能為供患雙方帶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煩,有關人士指出,社會公眾尤其是媒體在關注的同時應當自律,主動為宣傳設立「禁區」,保護捐獻者和患者的隱私。 根據國際慣例,骨髓捐獻中的供者和患者之間至少應當保證移植一年內不見面的原則。據介紹,確立這一原則是為了保護供患者雙方的隱私和權益,尤其是避免對供者的生活產生不必要的麻煩。造血幹細胞移植對患者而言通常有70%的成功率,但也有個別失敗的先例。極個別患者家屬在失敗後往往再次追蹤至供者的家中,尋求第二次捐獻。可是,醫學報告顯示,再次接受造血幹細胞移植的臨床意義不是很大。移植完成後,患者通常要過感染、出血和排異三道關口,前兩道關口在住院期間即可度過,但排異關的時間非常長,因此國際上設立了一年的限制,等待患者病情取得相對穩定。一年後,如果供患雙方對見面都無異議的話,雙方才能有緣相見。 這條「禁區」目前的屢屢被突破,目的是為了宣傳供患雙方感人的事跡。目前,這樣的宣傳正面臨「兩難」的局面。一方面,能讓更多的市民了解骨髓捐獻的意義和知識,但另一方面卻難以保全供患雙方的權益。值得提醒的是,對捐獻骨髓者最大的鼓勵和嘉獎,正是充分保護他們應有的權益。 中華上海骨髓庫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的庫存量和移植人數目前都達到歷史最高水平。2004年更是取得突破,一年增加庫存量超過1萬人,移植人數達到16例,使得上海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達到4.5萬人,完成移植48次,雙雙超過全國數據的五分之一。今年1月的前13天里就已經完成兩例移植,一例是本地配對,一例則為異地配對成功。一位業內人士指出:「在這樣的情況下,公眾社會更應當及時樹立科學關注骨髓移植的觀念,保護上海骨髓捐獻踴躍的良性態勢。」 一年內不見面原則 根據國際慣例,骨髓捐獻中的供者和患者之間至少應當保證移植一年內不見面的原則,尤其要避免在公共媒體上同時刊登供者和患者的照片,以及向患者透露供者的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等。既便是供者允許,一年內也應當避免雙方的接觸。可是近2年內,隨著本市骨髓配對成功例數的提高,供患雙方在媒體等方面的誘導下不僅可以見面,而且供者的一切個人資料均公布於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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