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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骨髓炎急性發作

發布時間:2020-12-22 20:41:54

1、膽囊結石影響事業單位公務員體檢嗎

小編整理了公務員體檢中常見的幾個問題,您可以參考下:

1、血壓超出范圍

2、視力不合格(特殊崗位)

3、肝功能常規檢測中谷丙轉氨酶超出范圍以及腹部B超不合格

4、血檢中白細胞、血小板超出范圍

5、尿檢中的各種不合格

6、其它問題

針對血壓超出范圍

1、如果因為短期考試作息不規律導致的,並且以前無高血壓史,建議正常休息,卧床少動,避免情緒波動。

2、如果是長期高血壓,短期無法解決的,可以少服降壓葯。採取此法前記住要在前往體檢醫院前自行取尿小瓶子裝隨身帶入,先行取尿後再服用少量降壓葯,在尿檢時在去廁所將先行取好隨身帶著的尿液倒入體檢醫院的取尿杯中,以此來解決之後的尿檢不合格的問題出現。因為,尿檢要測量血壓之後,而服葯肯定會影響尿檢。

針對視力不合格

1、近視。近視問題在大學生群體中是非常普遍的,近視以不作為篩選的項目,當然特殊崗位如警察崗位對視力的要求非常嚴格。如果時間距離體檢時間尚久,可以去做激光手術,目前來說激光手術治療800度以內的近視是不存在後遺症的。如果距離體檢時間不多了,那麼就避免過度用眼點滴護眼葯。

2、弱視等其它視力問題,這些問題真的短期是處理不好的,另外體檢也不一定會檢查這些內容,所以不必擔心。

針對轉氨酶過高等問題

1、熬夜、感冒、飲食油膩等原因都會導致轉氨酶過高,體檢前一個月內調節作息時間,早睡正常起、多穿衣服避免感冒、忌食油膩以素食為主、口味清淡少食油鹽。

2、肝功能受損導致的轉氨酶過高和腹部B超不合格。時間較長的可採取葯物治療,時間緊急的可以採取吊水打點滴來降低轉氨酶。

針對血檢中白細胞、血小板超出范圍

人體血液中白細胞、血小板超出一定范圍的原因比較多,首先應該消除身體炎症,其次是注意飲食平衡、減少不良嗜好。其它比較有效的方法並不存在。

針對尿常規檢查中常見的問題

尿常規十項里不論是哪一項都是可以通過多喝水來解決的,建議考生在距離體檢還有三天的時候就開始逐漸加量的非正常飲水,你會發現自己的尿液顏色如同清水一般,此時你的尿檢絕對是正常的。

需要注意的時候,大量因此也不是要超過限度,喝到自己覺得不舒服為宜,要大量上廁所不要憋尿。

強烈提醒:在體檢前12小時內不要再去非正常飲水,只需在前一晚和當天早上各喝一大口純凈水即可,不要擔心影響這兩個時間段內飲水會導致什麼不合格,專業醫生也會告訴你喝水不影響體檢結果(婦科檢查除外)。這兩大口將會讓你尿檢各項指標完全合格。

以上措施僅作為參考,大家還是要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做出相應調整!如果對自身情況不是很了解的,建議可以提前到三甲醫院或者定點醫院進行一次預檢,方便給自己緩沖調理的時間。預祝各位體檢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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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腰椎間盤突出症如何護理?

一、急性期的護理
1、在急性期患者應絕對卧硬板床休息2—3周,減輕腰椎負擔,避免久坐。
2、注意保暖,防止受涼,受涼是腰椎間盤突出症的重要誘因,防止受涼可給予腰部熱敷和頻譜儀照射。
3、飲食宜清淡,多飲水,宜多食含纖維豐富的蔬菜和水果,防止便秘。忌食生冷油膩食物。
4、做好心理護理,介紹相關知識,講解情緒對疾病的影響,使患者保持輸快的心情。
5、 病人疼痛緩解後,即開台腰背肌功能鍛煉,加強腰背肌保護功能。功能鍛煉包括五點式和三點式。五點式的方法是:頭部、雙肘及雙足跟作為支撐點,使勁向上挺腰抬臀,腰背肌功能加強後可改用頭部及足跟三點作為支撐的三點式鍛煉方法。鍛煉應循序漸過,逐漸增加,避免疲勞。
6、病人疼痛緩解後,可逐漸增加活動量,但每次活動時,腰部一定要使用腰部保護用具,並注意避免腰部突然受力。還要掌握正確的下床方法:病人宜先滾向床的一側,抬高床頭,將腿放於床的一側,用胳膊支撐自己起來,在站起前坐在床的一側,把腳放在地上,按相反的順序回到床上。急性期間,經過治療疼痛緩解,病人即可回家休養,。
二、緩解期指導及護理
1、減輕腰部負荷,避免過度勞累,盡量不要彎腰提重物,如撿拾地上的物品宜雙腿下蹲腰部挺直,動作要緩。
2、加強腰背肌功能鍛煉,要注意持之以恆。
3、建立良好的生活方式 ,生活要有規律,多卧床休息注意保暖,保持心情愉快。
4、禁煙酒,忌食肥甘厚味,苦寒生冷食品,多食滋補肝腎的食物如動物肝腎、羊內、大棗等。
5、病人應樹立戰勝疾病的決心,腰椎間盤突出症病程長,恢復慢,病人應保持愉快的心情,用積極樂觀的人生態度對待疾病。

3、義務兵患有精神分裂症,如何評定殘廢等級?

(一)具有下列殘情之一,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和完全護理依賴的,為一級:
1.植物狀態;
2.極重度智能減退;
3.四肢癱肌力3級或三肢癱肌力2級;
4.重度運動障礙;
5.雙肘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6.雙下肢高位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7.肩、肘、髖、膝關節中5個以上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8.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90%,四肢大關節中6個以上關節功能不全;
9.雙眼球摘除;
10.雙眼無光感或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準;
11.雙側上、下頜骨完全缺損;
12.呼吸困難Ⅳ級,需終生依賴機械通氣;
13.小腸切除90%以上;
14.慢性腎功能不全(尿毒症期)6個月以上需終生血液透析維持治療。
(二)具有下列殘情之一,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和大部分護理依賴的,為二級:
1.重度智能減退;
2.後組顱神經雙側完全麻痹;
3.三肢癱肌力3級或截癱、偏癱肌力2級;
4.器質性精神障礙、精神分裂症經系統治療終結後,勞動、生活和社交能力仍基本喪失;
5.雙前臂缺失或雙手功能完全喪失;
6.雙下肢高位缺失;
7.雙膝、雙踝僵直於非功能位或功能完全喪失;
8.肩、肘、髖、膝關節中4個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9.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80%,四肢大關節中4個以上關節功能不全;
10.全面部瘢痕並重度毀容;
11.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2或雙眼視野≤8%(或半徑≤5°);
12.雙眼矯正視力<0.02或雙眼視野≤8%(或半徑≤5°);
13.雙側上頜骨或雙側下頜骨完全缺損;
14.一側上頜骨並對側下頜骨完全缺損;
15.肺功能嚴重損害,呼吸困難Ⅳ級,需依賴氧療維持生命;
16.食管損傷後無法行食管重建術,依賴胃造瘺或空腸造瘺進食;
17.雙肺或心肺聯合移植術後;
18.慢性心功能Ⅳ級;
19.惡性室性心動過速治療無效;
20.小腸移植術後;
21.肝切除≥3/4或膽道損傷,並肝功能重度損害;
22.肝切除後原位肝移植;
23.肝硬化失代償,肝功能重度損害;
24.肝外傷後發生門脈高壓三聯症或布-加(Budd-chiari)綜合征;
25.全胰切除;
26.慢性腎功能不全(腎功能衰竭期)6個月以上,終生依賴葯物治療或間斷透析;
27.塵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害,或呼吸困難Ⅲ級;
28.放射性肺炎後,兩葉以上肺纖維化,伴肺功能中度損傷或呼吸困難Ⅲ級;
29.急性白血病治療後未緩解;
30.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31.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RAEB-T型;
32.淋巴瘤Ⅲ~Ⅳ期,治療後病情繼續進展。
(三)具有下列殘情之一,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和部分護理依賴的,為三級:
1.中度運動障礙;
2.截癱或偏癱肌力3級;
3.雙手全肌癱肌力3級;
4.四肢深感覺喪失;
5.後組顱神經雙側不完全麻痹,或單側完全麻痹;
6.器質性精神障礙、精神分裂症經系統治療終結後,生活、勞動和社交能力大部分喪失或有危險、沖動行為;
7.一手缺失(腕關節平面),另一手拇指缺失(含掌骨);
8.雙手拇、食指(含掌骨)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9.利側肘上缺失;
10.利手腕關節平面缺失或利手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功能不全≥50%;
11.雙髖、雙膝關節中,有一個關節缺失或無功能及另一關節功能不全≥50%;
12.一側髖、膝關節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13.非同側腕上、踝上缺失;
14.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70%,四肢大關節中2個以上關節功能不全;
15.面部瘢痕>80%並中度毀容;
16.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5或視野≤16%(或半徑≤10°);
17.雙眼矯正視力<0.05或雙眼視野≤16%(或半徑≤10°);
18.一側眼球摘除或眶內容剜出,另眼矯正視力<0.3或視野≤24%(或半徑≤15°);
19.呼吸完全依賴氣管套管或造口;
20.無吞咽功能,完全依賴胃管進食;
21.同側上、下頜骨完全缺損;
22.一側上或下頜骨完全缺損,伴口腔、顏面軟組織缺損>30cm2;
23.肺功能重度損害,呼吸困難Ⅲ級;
24.一側全肺切除並胸廓改形術後或一側胸廓改形術後(切除肋骨≥6根);
25.慢性心功能Ⅲ級;
26.Ⅲ°房室傳導阻滯,未安裝永久起搏器;
27.主動脈夾層動脈瘤(未行手術者);
28.高血壓3級伴心、腦、腎任一臟器嚴重損害;
29.大面積心肌梗死,EF≤40%;
30.肝切除≥2/3,中度肝功能損害;
31.小腸切除≥3/4;
32.慢性腎功能不全(腎功能失代償期6個月以上);
33.腎移植術後,移植腎功能不全(腎功能不全代償期);
34.永久性輸尿管腹壁造瘺;
35.膀胱全切除;
36.肝硬化失代償,肝功能重度損害;
37.重度炎症性腸病;
38.腹內結核廣泛腸粘連,伴有反復發作的腸梗阻;
39.塵肺Ⅲ期;
40.塵肺Ⅱ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害或呼吸困難Ⅲ級;
41.塵肺Ⅰ、Ⅱ期伴活動性肺結核;
42.放射性肺炎後兩葉肺纖維化,伴肺功能中度損傷或呼吸困難Ⅲ級;
43.粒細胞缺乏症,長期依賴葯物治療;
44.淋巴瘤Ⅲ~Ⅳ期,需定期化療;
45.重度尿崩症伴一個以上垂體前葉靶腺軸功能重度損害;
46.兩個以上垂體前葉靶腺軸功能重度損害;
47.胰島細胞瘤(含增生)術後復發或不能手術;
48.糖尿病出現下列並發症之一者:心功能Ⅲ級、腎功能不全失代償、雙眼增殖性視網膜病變、下肢壞疽致截肢。
(四)具有下列殘情之一,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和小部分護理依賴的,為四級:
1.中度智能減退;
2.重度癲癇;
3.完全混合性失語或完全性感覺性失語;
4.雙手部分肌癱肌力2級;
5.單肢癱肌力2級;
6.雙足全肌癱肌力2級;
7.腦脊液漏,不能修補;
8.二肢深感覺喪失;
9.器質性精神障礙、精神分裂症經系統治療終結後,仍有突出的妄想,持久或反復出現的幻覺,思維貧乏、意志減退、情感淡漠等症狀,生活、勞動和社交能力部分喪失;
10.雙拇指腕掌關節平面完全缺失或無功能;
11.利手前臂缺失或利手功能完全喪失;
12.非利側肘上缺失,不能安裝假肢;
13.一側膝以下小腿缺失,另一側前足缺失;
14.一側下肢高位截肢,不能安裝假肢;
15.一足踝平面缺失,另一足畸形,行走困難;
16.雙膝以下缺失;
17.脊柱骨折後遺30°以上側彎或後凸畸形,伴嚴重根性神經痛,或有椎管狹窄;
18.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60%,四肢大關節中一個關節功能不全;
19.面部瘢痕>60%並輕度毀容;
20.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3或視野≤32%(或半徑≤20°);
21.一眼矯正視力<0.05,另一眼矯正視力≤0.1;
22.雙眼矯正視力<0.1或視野≤32%(或半徑≤20°);
23.雙耳聽力損失≥90dBHL;
24.吞咽障礙,僅能進流食;
25.一側上頜骨部分缺損,伴口腔、顏面軟組織缺損>20cm2;
26.下頜骨缺損6cm以上,伴口腔、顏面軟組織缺損>20cm2;
27.雙側顳下頜關節強直,完全不能張口;
28.舌缺損>全舌2/3;
29.雙側完全性面癱;
30.肺功能中度損害,呼吸困難Ⅱ級;
31.一側全肺切除或雙側肺葉切除;
32.嚴重胸部外傷後伴有呼吸困難Ⅱ級;
33.食管重建術後狹窄,僅能進流食;
34.心臟移植術後;
35.單肺移植術後;
36.莫氏Ⅱ°Ⅱ型房室傳導阻滯或病態竇房結綜合征,需安裝永久起搏器;
37.高血壓3級伴心、腦、腎任一臟器中度損害;
38.心肌炎伴心室擴大並EF≤40%;
39.全胃切除;
40.小腸切除≥2/3,包括回盲部或右半結腸切除;
41.全結腸、直腸和肛門切除,回腸造瘺;
42.外傷後重度肛門排便失禁;
43.膽道損傷致中度肝功能損害;
44.胰次全切除合並有胰島素依賴;
45.甲狀旁腺功能重度低下;
46.腎移植術後;
47.永久性膀胱造瘺;
48.神經原性膀胱伴雙腎積水;
49.尿道狹窄需定期行擴張術;
50.雙側腎上腺缺損;
51.陰莖缺失;
52.50歲以下未育婦女雙側卵巢切除或功能喪失;
53.陰道閉鎖;
54.慢性胰腺炎伴胰腺功能損害;
55.塵肺Ⅱ期;
56.塵肺Ⅰ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害或呼吸困難Ⅱ級;
57.肝硬化失代償,肝功能中度損害;
58.重度外照射亞急性放射病;
59.慢性粒細胞白血病;
60.慢性再生障礙性貧血,血紅蛋白持續低於60g/L,需長期治療;
61.頻繁發作的陣發性睡眠性血紅蛋白尿,血紅蛋白持續低於60 g/L,需長期治療;
62.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除RAEB-T外),血紅蛋白持續低於60g/L,需長期治療;
63.兩個以上垂體前葉靶腺軸功能中度受損;
64.功能性垂體瘤無法進行手術或術後復發;
65.腎上腺功能性腫瘤或增生(原發性醛固酮增多症、皮質醇增多症、嗜鉻細胞瘤等)無法手術;
66.糖尿病合並神經、心血管、腦血管、腎臟、視網膜等兩種以上器官明顯損害或致嚴重體位性低血壓。
(五)具有下列殘情之一,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的,為五級:
1.完全運動性或不完全性感覺性失語;
2.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失認;
3.四肢癱肌力4級;
4.單肢癱肌力3級;
5.利手全肌癱肌力3級;
6.雙足全肌癱肌力3級;
7.後組顱神經單側不完全麻痹;
8.雙手部分肌癱,肌力3級;
9.一肢深感覺喪失;
10.器質性精神障礙、精神分裂症經系統治療終結後,殘留部分幻覺、妄想、情感反應遲鈍、意志減退等症狀,勞動和社交能力小部分喪失;
11.脊柱骨折後遺小於30°畸形,伴根性神經痛(神經電生理檢查異常);
12.非利手前臂缺失;
13.非利手功能完全喪失;
14.一手拇指缺失(含掌骨),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
15.一手拇指無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喪失;
16.雙前足缺失;
17.一髖(或一膝)功能完全喪失;
18.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50%;
19.面部瘢痕>40%並有毀容標准6項中之一;
20.50歲以下未育婦女雙側乳房完全缺損或嚴重瘢痕畸形;
21.50歲以下未育婦女雙側乳腺切除;
22.會陰部瘢痕致陰道狹窄;尿道外口狹窄;肛門狹窄不能修復(達其中2項)
23.一眼矯正視力<0.05,另眼矯正視力<0.3或雙眼視野≤40%(或半徑≤25°)
24.一眼矯正視力<0.1,另眼矯正視力<0.3;
25.雙眼矯正視力< 0.3或雙眼視野≤40%(或半徑≤25°);
26.一側眼球摘除,另眼矯正視力≥0.3~<0.8;
27.雙耳聽力損失≥80dBHL;
28.鼻缺損>1/3或雙耳廓完全缺損;
29.一側上頜骨部分缺損,伴口腔、 顏面軟組織缺損>10cm2;
30.下頜骨缺損長4cm以上,伴口腔、顏面軟組織缺損>10cm2;
31.上唇或下唇缺損>1/2;
32.面頰部洞穿性缺損>20cm2;
33.舌缺損>全舌1/3;
34.心臟瓣膜置換或成形術後;
35.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和室壁瘤切除術;
36.血管代用品重建胸主動脈,術後仍有其它胸主動脈夾層或動脈瘤;
37.心臟穿透傷修補術後心肌缺血或心肌梗死;
38.雙側肺葉切除術後或肺葉切除並胸廓改形術後,肺功能輕度損害;
39.嚴重胸部外傷,並輕度肺功能損害;
40.氣管食管瘺;
41.莫氏Ⅱ°Ⅱ型房室傳導阻滯或病態竇房結綜合征,無需安裝永久起搏器;
42.心功能Ⅱ級;
43.高血壓3級伴心、腦、腎任一臟器輕度損害;
44.高原性心臟病;
45.腹壁全層缺損≥1/2;
46.肛門、直腸、結腸部分切除,結腸造瘺;
47.小腸切除≥2/3(回盲部保留);
48.肝切除≥1/2並輕度肝功能損害;
49.胰腺切除2/3;
50.慢性腎功能不全(腎功能不全代償期6個月以上);
51.腎病24小時尿蛋白定量>2.0g,持續6個月以上,長期依賴葯物治療;
52.原發性完全性腎小管酸中毒,終生依賴葯物治療;
53.肝硬化失代償,肝功能輕度損害;
54.重度慢性活動性肝炎;
55.中度炎症性腸病;
56.反復急性發作的慢性胰腺炎;
57.尿道瘺不能修復;
58.兩側睾丸及附睾缺損,生殖功能重度損害;
59.雙側輸精管缺損,不能修復;
60.雙側腎上腺皮質功能重度減退;
61.50歲以下未育婦女子宮切除或次全切除;
62.50歲以下未育婦女雙側輸卵管切除;
63.50歲以下已育婦女雙側卵巢切除或無功能;
64.甲狀腺功能重度低下;
65.重度排尿障礙;
66.淋巴瘤Ⅰ期、Ⅱ期,需要定期化療;
67.血小板持續減少(≤40×109/L)伴反復出血傾向;
68.重度尿崩症;
69.中度尿崩症伴一個垂體前葉靶腺軸功能中度受損;
(六)具有下列殘情之一,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的,為六級:
1.輕度智能減退;
2.中度癲癇;
3.輕度運動障礙;
4.三肢癱肌力4級;
5.非利手全肌癱肌力2級;
6.雙足部分肌癱肌力2級;
7.單足全肌癱肌力2級;
8.脊髓空洞症;
9.象限盲或偏盲;
10器質性精神障礙、精神分裂症,經系統治療終結後,精神症狀緩解但仍需維持治療;
11.情感性精神障礙、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礙、偏執性精神病經系統治療終結後,仍需繼續維持治療;
12.難治性強迫症;
13.人格改變:表現為情緒不穩,缺乏自我控制能力,易激惹,反復的暴怒發作和攻擊行為,行為不顧及後果,社會功能明顯受損;
14.一拇指掌骨以遠缺失;
15.一拇指無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有兩指功能完全喪失;
16.一手三指(含拇指)掌指關節以遠缺失;
17.除拇指外其餘四指掌指關節以遠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18.肩、肘、腕關節之一功能完全喪失;
19.一髖或一膝關節功能不全;
20.一側踝以下缺失;
21.一側踝關節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22.下肢骨折成角畸形>15°,並有肢體短縮>4cm;
23.四肢大關節人工關節置換術後;
24.鼻缺損>1/4或一側耳廓全缺損;
25.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40%;
26.面部瘢痕>20%;
27.女性雙側乳房完全缺損或嚴重瘢痕畸形;
28.會陰部瘢痕導致陰道狹窄或尿道外口狹窄或肛門狹窄,不能修復;
29.一眼矯正視力≤0.05,另眼矯正視力=0.3或雙眼視野≤48%(或半徑≤30°)
30.雙眼矯正視力等於0.3或雙眼視野≤48%(或半徑≤30°);
31.一側眼球摘除另眼矯正視力≥0.8;
32.雙耳聽力損失≥70dBHL;
33.前庭功能障礙,睜眼行走困難,不能並足站立;
34.雙側顳下頜關節強直,張口度(上、下中切牙切緣間距,下同)<1cm;
35.口腔、顏面軟組織缺損>20cm2;
36.一側完全性面癱;
37.肺爆震傷後肺功能輕度損害,呼吸困難Ⅰ級;
38.氣管成形術後氣管狹窄;
39.喉返神經損傷致飲食嗆咳、誤吸;
40.吞咽障礙,僅能進半流食;
41.食管重建術後狹窄,僅能進半流食;
42.支氣管胸膜瘺;
43.心房纖顫;
44.冠心病伴心絞痛;
45.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後;
46.冠狀動脈疾病介入治療術後;
47.胃切除≥2/3;
48.小腸切除≥1/2,包括回盲部或右半結腸切除;
49.胰腺切除≥1/2;
50.腹壁缺損≥1/4,不能修復;
51.甲狀腺功能中度低下;
52.甲狀旁腺功能中度低下;
53.內分泌浸潤性突眼;
54.原發性甲狀旁腺功能亢進術後伴中度骨質疏鬆
55.腎損傷致高血壓;
56.一側腎切除;
57.雙側睾丸萎縮,血睾酮低於正常值;
58.外傷後陰莖勃起功能障礙;
59.50歲以下未育婦女單側卵巢切除;
60.塵肺Ⅰ期,肺功能輕度損害;
61.肺纖維化,肺功能輕度損害;
62.重度哮喘;
63.支氣管擴張症伴反復感染或咯血;
64.Ⅳ型肺結核(活動性);
65.高血壓2級;
66.腎臟疾病致24小時尿蛋白定量0.5g~1.9g達6個月以上,長期依賴葯物治療;
67.原發性不完全性腎小管酸中毒,需終生依賴葯物治療;
68.肝硬化;
69.輕、中度慢性活動性肝炎;
70.消化道息肉病;
71.反復發生的不明原因的消化道出血並中度以上貧血;
72.白血病完全緩解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後;
73.淋巴瘤完全緩解;
74.外照射慢性放射病Ⅱ度;
75.類風濕關節炎三個以上關節X線平片Ⅱ期改變;
76.強直性脊柱炎或血清陰性脊柱關節病,X線平片或CT片雙骶髂關節Ⅱ期以上改變;
77.中度尿崩症;
78.一個垂體前葉靶腺軸功能中度受損;
79.腎上腺皮質功能中度損害需依賴激素替代治療;
80.糖尿病需口服降糖葯或需依賴胰島素治療;
81.異物色素沉著或色素脫失超過顏面總面積的1/2。
(七)具有下列殘情之一,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的,為七級:
1.不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失認或不完全性運動性失語;
2.截癱或偏癱肌力4級;
3.雙手全肌癱肌力4級;
4.單手部分肌癱肌力3級;
5.雙足部分肌癱肌力3級;
6.單足全肌癱肌力3級;
7.骨盆骨折致產道狹窄(50歲以下未育者);
8.骨盆骨折嚴重移位,影響功能;
9.脊柱椎體骨折,前緣高度壓縮1/2以上;
10.一側前足(跖骨以遠)缺失,另一足僅殘留拇趾;
11.一側前足(跖骨以遠)缺失,另一足除拇趾外,2~5趾畸形,功能喪失;
12.一側全足功能喪失,另一足部分功能喪失;
13.一拇指指間關節以遠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14.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完全喪失
15.雙足拇趾全失或一足拇指全失兼有其他足趾失去兩個以上;
16.肩、肘、腕、踝關節之一功能不全;
17.髂骨、跟骨骨髓炎,反復發作一年以上;
18.肢體短縮>4cm;
19.鼻缺損>1/5;
20.一耳或雙耳廓累計缺損>2/3;
21.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30%;
22.面部瘢痕>15%;
23.女性一側乳房缺損或嚴重瘢痕畸形,另一側部分缺損或瘢痕畸形;
24.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8;
25.一眼矯正視力≤0.05,另眼矯正視力≥0.6;
26.一眼矯正視力≤ 0.1,另眼矯正視力≥0.4;
27.雙眼矯正視力≤ 0.4或雙眼視野≤64%(或半徑≤40°);
28.眼球內金屬異物不宜取出;
29.單眼第Ⅲ或第IV對顱神經完全性麻痹;
30.雙耳聽力損失≥60dBHL;
31.牙槽骨損傷長度>8cm,牙齒脫落10 顆以上;
32.雙側不完全性面癱;
33.肺葉切除術,並輕度肺功能損害;
34.部分胸廓改形術後;
35.食管重建術後合並返流性食管炎;
36.氣管成形術後氣管狹窄,行腔內支架術;
37.小腸切除≥1/2;
38.左或右半結腸切除或結腸切除≥1/2;
39.外傷後肛門排便輕度失禁;
40.膽道損傷並肝功能輕度損害;
41.脾切除;
42.輕度排尿障礙伴膀胱容量縮小;
43.男性生殖功能輕度損害;
44.腎上腺皮質功能中度減退;
45.50歲以下未育婦女單側乳腺切除;
46.女性雙側乳腺切除;
47.已育女性子宮切除或部分切除;
48.已育女性雙側輸卵管切除;
49.已育女性單側卵巢切除;
50.陰道狹窄;
51.塵肺Ⅰ期,肺功能正常;
52.放射性白細胞減少≤3×109/L;
53.放射性血小板減少≤80×109/L。
54.外照射慢性放射病Ⅰ度;
55.輕度外照射亞急性放射病;
(八)具有下列殘情之一,器官部分缺損,形態明顯異常,有輕度功能障礙,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的,為八級:
1.輕度癲癇;
2.單肢癱或單手全肌癱肌力4級;
3.雙手部分肌癱肌力4級;
4.雙足全肌癱肌力4級;
5.單足部分肌癱肌力4級;
6.顱骨缺損≥25cm2;
7.腦葉切除術後;
8.三個節段脊柱內固定術後;
9.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兩指近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完全喪失;
10.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11.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12.四肢骨折非關節活動方向成角畸形10°~15°;
13.四肢長骨慢性骨髓炎,反復發作一年以上;
14.關節創傷性滑膜炎,長期反復發作6個月以上;
15.下肢短縮>2cm;
16.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20%;
17.面部瘢痕>10%;
18.女性一側乳房完全缺損或嚴重瘢痕畸形;
19.一眼矯正視力≤ 0.2,另眼矯正視力≥0.5;
20.雙眼矯正視力≤0.5或雙眼視野≤80%(或半徑≤50°);
21.雙側瞼外翻合並瞼閉合不全;
22.外傷性青光眼;
23.雙耳聽力損失≥50dBHL或一耳聽力損失≥90dBHL;
24.發聲及構音困難;
25.一耳或雙耳廓缺損累計>1/3;
26.雙側鼻腔或鼻咽部閉鎖;
27.牙槽骨損傷長度>6cm,牙齒脫落8顆以上;
28.舌缺損小於全舌1/3;
29.雙側顳下頜關節強直,張口度<2cm;
30.肺葉切除術後;
31.雙側多根多處肋骨骨折伴胸廓畸形;
32.血管代用品重建胸主動脈術後(其餘胸主動脈無夾層或動脈瘤);
33.食管外傷或成形術後咽下運動不正常;
34.膈肌破裂修補術後伴膈神經麻痹;
35.肺內多處異物存留;
36.氣管損傷成形術後;
37.胃部分切除;
38.小腸部分切除;
39.肝部分切除;
40.膽道修補或膽腸吻合術後;
41.胰腺部分切除;
42.甲狀腺功能輕度低下;
43.甲狀旁腺功能輕度低下;
44.女性單側乳腺切除;
45.一側睾丸、附睾切除;
46.一側輸精管缺損,不能修復;
47.一側腎上腺缺損;
48.單側輸卵管切除;
49.異物色素沉著或色素脫失超過顏面總面積1/3。
(九)具有下列殘情之一,器官部分缺損,形態明顯異常,有輕度功能障礙的,為九級:
1.顱骨缺損9cm2~24cm2;
2.一手食指兩節缺失;
3.一拇指指間關節功能不全;
4.一手食、中指兩指末節缺失;
5.一足拇趾末節缺失;
6.跗骨骨折影響足弓;
7.跟骨、距骨骨折;
8.指(趾)骨慢性骨髓炎,反復發作一年以上;
9.脊椎滑脫、椎間盤、髕骨、半月板切除術後;
10.膝關節交叉韌帶修復重建術後;
11.陳舊性肩關節脫位肩關節成形術後、肩袖損傷修復術後;
12.關節外傷或因傷手術後,殘留創傷性關節炎,無積液;
13.脊柱椎體骨折,前緣高度壓縮<1/2;
14.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10%;
15.面部瘢痕>5%;
16.女性一側乳房部分缺損或瘢痕畸形;
17.一眼矯正視力≤0.3,另眼矯正視力>0.6;
18.雙眼矯正視力≤0.6;
19.放射性及外傷性白內障Ⅲ期;
20.眼球內非金屬異物不宜取出;
21.淚器損傷,手術無效;
22.一側瞼外翻合並瞼閉合不全;
23.瞼球粘連影響眼球轉動;
24.雙耳聽力損失≥40dBHL或一耳聽力損失≥80dBHL;
25.發聲及構音不清;
26.一耳或雙耳廓缺損累計>1/5;
27.牙槽骨損傷長度>4cm,牙脫落4顆以上;
28.食管切除重建術後;
29.心臟異物滯留或異物摘除術後;
30.心臟、大血管損傷修補術後;
31.肺段切除或修補術後;
32.支氣管成形術後;
33.陰莖部分切除術後;
34.腎部分切除術後;
35.脾部分切除術後;
36.子宮修補術後;
37.一側卵巢部分切除;
38.陰道修補或成形術後。
(十)具有下列殘情之一,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有輕度功能障礙的,為十級:
1.腦外傷半年後有發作性頭痛伴腦電圖異常(3次以上);
2.腦外傷後,邊緣智能;
3.腦外傷後顱骨缺損3cm2~9cm2或顱骨缺損≥9cm2行顱骨修補術後;
4.顱內異物;
5.全身瘢痕占體表面積>5%;
6.面部瘢痕>2%;
7.一眼矯正視力≤0.5,另眼矯正視力≥0.8;
8.雙眼矯正視力<0.8;
9.放射性或外傷性白內障Ⅰ~Ⅱ期;
10.眶內異物未取出;
11.第Ⅴ對顱神經眼支麻痹;
12.外傷性瞳孔散大;
13.雙耳聽力損失≥30dBHL或一耳聽力損失≥70dBHL;
14.前庭功能障礙,閉眼不能並足站立;
15.嚴重聲音嘶啞;
16.一耳或雙耳再造術後;
17.嗅覺完全喪失;
18.單側鼻腔或鼻孔閉鎖;
19.一側顳下頜關節強直,張口度<2.5cm;
20.頜面部有異物存留;
21.一側不完全性面癱;
22.肋骨骨折>3根並胸廓畸形;
23.肺內異物存留;
24.腹腔臟器損傷修補術後;
25.異物色素沉著或色素脫失超過顏面總面積1/4。

註: 各種實驗室檢查結果必須取近半年內三次檢查結果的平均值,並結合臨床症狀判斷分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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