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捐獻骨髓造血幹細胞需要抽多少血?
詳細介紹給你了,
1.骨髓是人體的造血組織,位於人體許多骨骼內.成年人的骨髓分兩種:紅骨髓和黃骨髓.紅骨髓能製造紅細胞、血小板和各種白細胞.血小板有止血作用,白細胞能殺滅與抑制各種病原體,抱括細菌、病毒等;某些淋巴細胞能製造抗體。因此,骨髓不但是制血器官,它還是重要的免疫器官。黃骨髓主要是脂肪組織,當人體貧血時,它可以轉化為紅骨髓。
2.捐獻骨髓會不會影響捐獻者的身體健康?
捐款骨髓不會影響人的健康。許多人認為捐獻骨髓是抽取脊髓,這完全是一種誤解。骨髓移植是需要人體內的紅骨髓——造血幹細胞。一個成年人的造血幹細胞是3公斤,一名捐獻者提拱不到10克的骨髓幹細胞就能救活一名白血患者、因此不會減盡弱其免疫能力和造血能力。骨髓是在生能力很強的組織,對於健康捐獻者,會在10天左右即可補足所捐獻的幹細胞量。
3.健康者在什麼年齡段適合捐獻骨髓?
健康者在18~55歲均可捐獻骨髓。
4.什麼是骨髓移植?
骨髓移植是指把骨髓中的造血幹細胞從一個人體內移植到另一個人體內(一般是通過靜脈輸入)。確切地說,骨髓移植就是造血幹細胞的移植。
5.什麼人需要進行骨髓移植?
人體血液系統及免疫系統的嚴重疾病,如白血病(俗稱血癌)。淋巴瘤、再生障礙性貧血地中海貧血、重病放射病患者,繼續生存的希望就是骨髓移植。我國每年約400萬名各類疾病的患者等待著骨髓移植。
2、周星馳捐獻過自己的骨髓是真的嗎?
是真的,周星馳曾向癌症中心捐獻過自己的骨髓,希望以此帶動香港市民踴躍參與骨髓捐獻,同時周星馳也是可查的第一個為陌生人無償捐獻骨髓的華人明星。
拓展資料骨髓捐獻是造血幹細胞捐獻移植的前提,沒有捐獻的造血幹細胞就不可能實施造血幹細胞移植。造血幹細胞移植技術是目前治療白血病,淋巴瘤和骨髓瘤等血液腫瘤的較為有效和理想的方法,已在臨床治療中得到不斷地推廣應用。雖然造血幹細胞移植是治療特發腫瘤的理想方法,但要尋找與病人組織相容性抗原基因相匹配,不被排斥的造血幹細胞卻不容易。
3、在廣州器官捐獻和遺體捐獻各需向哪裡申請?
各地的器官捐贈者可先向當地紅十字會咨詢後提出申請,但由於各種原因,並非每個自願捐獻者都能成功捐獻。目前常見的捐獻有:血液、角膜、腎、骨髓、皮膚、骨格、遺體等。中國紅十字會根據各地醫院規模、專業等設不同的器官庫,比如:骨格庫、骨髓庫、角膜庫等。 一,加入中華骨髓庫的條件: 1,年齡為18-45周歲的中國公民. 2,身體狀況良好,無可經血液傳播的傳染病:如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等。 3,在捐獻地常住的.(志願者異地報名可聯系當地的紅十字會) 4,親人配偶不反對的.(避免配對成功後捐獻者無法順利捐獻) 二,報名方式 1,電話報名:播打各地捐獻熱線,通過電話報上自己的姓名,地址,出生年月等. 2,郵寄資料:電話報名後,當地的捐獻處會按照你所報的地址給你郵寄一份關於如何捐獻造血幹細胞以及如何去捐獻的方法和地址. 3,去通知的地點做捐獻:骨髓庫會安排您在恰當的時間驗血(5毫升),並將化驗後的HLA(人類白細胞抗原)分型儲存在電腦資料庫中,供患者尋找配對。 此處要說明的是:加入中華骨髓庫只是做捐獻造血幹細胞的登記,並不代表馬上就要捐獻.直到有匹配的患者,才需要做下一步准備. 如何捐獻骨髓 1.骨髓庫會安排您在恰當的時間驗血(5毫升),並將化驗後的HLA(人類白細胞抗原)分型儲存在電腦資料庫中,供患者尋找配對。 2.初步配型,即供者和受者的HLA—AB相同後,骨髓庫將通知您作進一步的驗血檢測,即HLA—DR的分析檢測。 3.如果供者、受者的HLA配型完全相同,工作人員會向您詳細介紹捐獻過程,並安排作全身檢查,供者健康檢查合格者,將進行捐獻。 4.捐獻前每日注射一次生長因子,連續4-5天。由於注射了生長因子,造血幹細胞將大量繁殖,生長因子使骨髓釋放出大量造血幹細胞進入血液循環中; 5.造血幹細胞通過血細胞單采技術獲得,這與從血液中採集血小板的方法完全相同。血液從一個手臂靜脈中流出,通過導管流入單采機中分離出造血幹細胞,其它血液成分將通過導管和采血針流回另一手臂靜脈,整個採集過程在全封閉的狀態下進行,時間約3-4小時。 捐獻時,您完全處於清醒狀態,從您的手臂靜脈中採集造血幹細胞(總量為50毫升),通過血細胞分離機提取,將其餘的血細胞回輸體內。 6.您將很快恢復正常,由於不使用麻醉,您無需住院,在造血幹細胞採集後1-2天,副作用(如:發熱、過敏反應、骨骼輕度疼痛)將完全消失。 造血幹細胞具有自我復制功能,捐贈造血幹細胞後人體將在短時間內恢復原有的造血細胞數量。所以,人不會感到任何不適,對供者很安全。造血幹細胞的供給者通常只要請半天假就能完成整個手術,不用作任何額外的休息和調養。 捐獻骨髓=獻血!就那麼簡單!獻出你的愛心,重新點燃血液病患者生命之光!
4、什麼是三獻
三獻,古代聘禮及祭祀典禮,奠酒儀式分初獻、亞獻、終獻,合稱三獻;三種祭版品。權
《新唐書·禮樂志五》記載中春中秋(即春二月,秋八月)釋奠於文宣王、武成王,國學以祭酒、司業、博士分別三獻。貞觀間皇太子於國學行釋奠禮於先聖先師,皇太子為初獻,國子祭酒為亞獻,國子司業為終獻。
5、我要捐肝臟,骨髓,但不知道在哪裡辦手續,
本身我來看的時候 以為可以幫到我~ 因為我也想捐··
主要程序
1、接受來訪或電話咨詢 市民在填寫器官捐獻協議
2、紅十字會提供: 《致遺體捐獻志願者的一封信》 《山東省遺體捐獻登記表》(一式兩份) 《志願者基本情況登記表》
3、受理志願者填寫完畢的登記表格,告知填寫不完整或不恰當的地方
4、為填寫合格的人員辦理: 《致遺體捐獻者的一封信》《登記復函》 《遺體捐獻登記表》(一份) 《榮譽證書》 《捐獻卡》(隨身攜帶用)
器官捐獻
公民可以書面向廣東省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自願申請人體器官捐獻登記,或者是潛在人體器官捐獻者或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有捐獻意願,則由協調員幫助完成捐獻手續,公證相關資料,並報送廣東省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確認後將捐獻者資料錄入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者登記管理系統。
捐獻骨髓
大致有:①體格和化驗檢查;②體檢合格者填寫有關表格,並在捐獻志願書上簽字;③由工作人員抽取5毫升靜脈血作組織相容性抗原(HLA)分型檢查,並將檢查資料輸入骨髓資料庫;④當有病人需要骨髓移植時,在骨髓資庫中尋找與其相匹配的供者。如果你的資料與病人相同,那麼你就可以實現自己捐獻骨髓的願望了。
遺體捐獻
遺體捐獻,是指自然人生前自願表示在死亡後,由其執行人將遺體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獻給醫學科學事業的行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獻意願的自然人死亡後,由其直系親屬將遺體的全部或部分捐獻給醫學科學事業的行為。
凡在本省居住、無償的志願捐獻遺體者,可直接到登記接受站登記手續,也可與省紅十字會聯系,由省紅十字會介紹到就近的登記接受站辦理登記手續。 志願無償捐獻遺體者需填寫申請,後到附近公證處辦理公證。同時,登記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記者頒發由省紅十字會統一印製的「志願捐獻遺體紀念證」。 生前未辦理志願捐獻遺體申請登記手續的,但本人臨終前或死後其直系親屬要求志願捐獻遺體,要取得死者工作單位或公證處證明後,才能到登記接受站辦理接受捐獻遺體的手續。 志願捐獻者可以變更或撤銷登記。但要先辦理變更或撤銷登記申請公證。 據了解,國家規定的甲、乙類傳染病人的遺體不列入志願捐獻遺體范疇。 目前志願捐獻遺體登記接受站有海南醫學院、海南醫學院附屬醫院、海口市人民醫院、省農墾總局醫院、三亞市人民醫院和省紅十字會。
如果你是哈爾濱的 就在這里叫我一聲 我路痴不知道要怎麼才能到紅十字會 搭個伴 咱一起去~
6、在北京哪可以捐獻骨髓等器官的??
捐獻造血造血幹細胞捐獻熱線電話 :
1. 總會:010-65126600
2. 北京:010-63558766
7、市民對捐獻骨髓、器官等行為的認同率應達到
捐獻骨髓的報名,實際上是骨髓捐獻志願者的報名,只需要抽5到10毫升的血進行HLA型的分析,加入骨髓庫並不是報名就抽取骨髓。 ...
8、起訴兒子不給爸爸捐獻骨髓
這個問題目前應該說存在爭議,有學者及實務工作者認為是構成故意殺人罪的,但相關的法律是沖突的,我國《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可以作為骨髓捐獻活動的參考。該《條例》規定:「活體器官的接受人限於活體器官捐獻人的配偶、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有證據證明與活體器官捐獻人存在因幫扶等形成親情關系的人員。」但是條例的第7條也專門規定:「公民享有捐獻或者不捐獻其人體器官的權利。」因此,從法律上講,親人之間沒有捐獻器官義務,為親人捐獻器官是捐獻者愛心和善心的表現,但是社會不能把一種高尚的道德轉換成強迫的義務。
因此來說,父母的撫養救助子女的義務,是否能直接排除其享有的自行決定捐獻身體器官組織的權利,沒有明確的立法,因此司法實踐中司法機關也不會去輕易突破。
9、為什麼按照國際規律,進行器官移植的雙方,不能見面?
原因如下
骨髓配對成功後的造血幹細胞移植常常能引起諸多關注的目光,然而這樣的「熱炒」卻有可能為供患雙方帶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煩,有關人士指出,社會公眾尤其是媒體在關注的同時應當自律,主動為 宣傳設立「禁區」,保護捐獻者和患者的隱私。
根據國際慣例,骨髓捐獻中的供者和患者之間至少應當保證移植一年內不見面的原則。據介紹,確立這一原則是為了保護供患者雙方的隱私和權益,尤其是避免對供者的生活產生不必要的麻煩。造血幹細胞移植對患者而言通常有70%的成功率,但也有個別失敗的先例。極個別患者家屬在失敗後往往再次追蹤至供者的家中,尋求第二次捐獻。可是,醫學報告顯示,再次接受造血幹細胞移植的臨床意義不是很大。移植完成後,患者通常要過感染、出血和排異三道關口,前兩道關口在住院期間即可度過,但排異關的時間非常長,因此國際上設立了一年的限制,等待患者病情取得相對穩定。一年後,如果供患雙方對見面都無異議的話,雙方才能有緣相見。
這條「禁區」目前的屢屢被突破,目的是為了宣傳供患雙方感人的事跡。目前,這樣的宣傳正面臨「兩難」的局面。一方面,能讓更多的市民了解骨髓捐獻的意義和知識,但另一方面卻難以保全供患雙方的權益。值得提醒的是,對捐獻骨髓者最大的鼓勵和嘉獎,正是充分保護他們應有的權益。
中華上海骨髓庫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的庫存量和移植人數目前都達到歷史最高水平。2004年更是取得突破,一年增加庫存量超過1萬人,移植人數達到16例,使得上海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達到4.5萬人,完成移植48次,雙雙超過全國數據的五分之一。今年1月的前13天里就已經完成兩例移植,一例是本地配對,一例則為異地配對成功。一位業內人士指出:「在這樣的情況下,公眾社會更應當及時樹立科學關注骨髓移植的觀念,保護上海骨髓捐獻踴躍的良性態勢。」
一年內不見面原則
根據國際慣例,骨髓捐獻中的供者和患者之間至少應當保證移植一年內不見面的原則,尤其要避免在公共媒體上同時刊登供者和患者的照片,以及向患者透露供者的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等。既便是供者允許,一年內也應當避免雙方的接觸。可是近2年內,隨著本市骨髓配對成功例數的提高,供患雙方在媒體等方面的誘導下不僅可以見面,而且供者的一切個人資料均公布於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