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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網膜性骨髓炎

發布時間:2020-04-01 16:00:29

1、單眼脈絡膜視網膜炎公務員考試體檢可以過嗎?

這個影響不大 請參照公務員體檢標准
第一條 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雜音;
(二)頻發期前收縮;
(三)心率每分鍾小於50次或大於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小於140mmHg;舒張壓小於90mmHg。
第三條 血液系統疾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 慢性胰腺炎、潰瘍性結腸炎、克羅恩病等嚴重慢性消化系統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 各種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條 惡性腫瘤,不合格。
第九條 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 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 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 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 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 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4.8(小數視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視力低於4.9(小數視力0.8),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 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使用人工聽覺裝置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 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2]

2、2018漳州教師資格認定哪些情況會體檢不合格?

個別省份的條件要求可能會有稍微的不同,但都大同小異不會有多大的偏差,請題主到時候查看自己省份認定公告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

(一)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教師資格體檢不合格。

1.凡有下列病史之一者:癲癇病、癔病、夜遊症、惡性腫瘤、嚴重血液病、嚴重神經官能症、精神病、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

2.凡有下列疾病之一且未洽愈者:結核病、支氣管擴張、慢性腎炎、麻風病、甲型肝炎、晚期血吸蟲病。

3.男性身高不低於15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於150厘米。其中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者可放寬至男性不低於150厘米,女性不低於145厘米。

(二)凡有下列疾病者,視為教師資格體檢不合格。

1.器質性心臟病:風濕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心肌病,頻發性期前收縮、其他器質性心臟病。

2.各種結締組織疾病(膠原疾病)、大動脈炎,內分泌系統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病、肢端肥大症等),並伴有並發症者。

3.類風濕脊柱強直、嚴重慢性骨髓炎。

4.肝大、質中等硬度以上;肝脾同時觸及,肝在肋下2厘米以內(肝生理下垂除外),脾在肋下2厘米以內,肝功能不正常;單純脾大超過2厘米,脾功能亢進;單純脾大3厘米以上。

5.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巴肉芽腫、非淋菌性尿道炎、生殖器皰疹,尖銳濕疣未愈者,艾滋病患者。

6.未納入體檢標準的其他影響健康和教學工作的嚴重疾病。

(三)凡有下列情形者,視為教師資格體檢不合格。

1.肺切除超過一葉;肺不張一葉以上。

2.血壓大於140/90mmHg或者小於90/60mmHg,並伴有器質性改變者,具體情況可由體檢醫院認定。

3.青光眼;視網膜、視神經疾病(陳舊性或穩定性眼底病除外);色盲、色弱,申請幼兒園、特殊教育或相關專業教師資格者。

4.兩眼矯正視力之和低於5.0者(體檢實施中遇此情況,用標准對數視力表中相應的小數記錄法,記錄兩眼視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記錄數值)或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

5.兩耳聽力均低於3米或一耳聽力低於5米、另一耳全聾。

6.兩上肢或兩下肢不能運用;兩下肢不等長超過5厘米;脊柱側彎超過4厘米,肌力三級,顯著胸廓畸形。

7.嚴重的口吃、嘶啞,口腔有生理性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礙教學工作者。

8.面部畸形在3cm以上的疤、麻、血管瘤或白癜風、痣或身上明顯紋身

(四)凡有下列情況者,應作進一步檢查。

1.若發音異常,應進一步檢查聲帶。

2.若心電圖不正常或心律嚴重異常或心臟雜音明顯,均應再做心電圖或心臟彩超。

3.若肝、脾腫大或腹部有腫塊,應做腹部B超或CT等檢查。

4.若肝功能ALT及AST均高於正常值需進行肝炎相關檢查,所有關於肝炎項目的檢查中一律不得進行乙肝項目檢測(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衛生部規定禁止從事的工作外)。

5.若血糖異常,應進一步檢查是否糖尿病。

(五)附加檢查項目。

1.對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體、滴蟲、外陰陰道假絲酵母菌(念球菌)(後兩項指婦科)檢查項目。

2.對出現呼吸系統疑似症狀者增加胸片檢查項目。

3、視網膜色素變性患者能考教師資格證嗎

有以下疾病不可以報考教師資格證:
1、器質性心臟病伴心功能不全者。
2、血壓超過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於11.46/7.4KP(86/56毫米汞柱);單項收縮壓超過21.33KP(160毫米汞柱),低於10.66KP(80毫米汞柱);舒張壓超過12KP(90毫米汞柱),低於6.66KP(50毫米汞柱)。
3、結核病未治癒者。
4、支氣管擴張病,未治癒者。
5、慢性肝炎肝功能不正常者(肝功能正常的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除外)。肝炎病原攜帶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驗陽性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者。
6、有各種惡性腫瘤病史者。各種結締組織疾病(膠原疾病)。內分泌系統疾病。
7、各種腎臟疾病伴腎功能不全者。
8、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
9、肺切除超過一葉;肺不張一葉以上。
10、類風濕病影響肢體功能者;慢性骨髓炎。
11、麻風病患者,未治癒;性病患者。
12、青光眼;視網膜、視神經疾病(陳舊性或穩定性眼底病除外)。色盲、色弱,申請幼兒園教師和特殊教育教師資格者。
13、兩眼矯正視力之和低於5.0者(體檢實施中遇此情況,用標准對數視力表中相應的小數記錄法,記錄兩眼視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記錄數值)。根據專業要求檢測辨色力不合格者。
14、兩耳聽力均低於2米。
15、上肢或下肢不能運動;兩下肢不等長超過5厘米/脊柱側彎超過4厘米,肌力二級以下;顯著胸廓畸形。
16、五官不端正,面部畸形有較大面積(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風、黑色素痣等。
身體有以上疾病著是不可以報考教師資格證考試的,考生們在報考之前一定去進行體檢,祝大家身體都健康,可以順利報考教師資格證。
17、嚴重的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礙教學工作者。
18、除以上各項外,有影響健康和教學工作的疾病。

4、教師資格考試全部通過,體檢不合格怎麼辦?

教師資格考試全部通過,體檢不合格不予錄取。

教師資格考試體檢不合格的人員:

1、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癒者除外)、頻發性期前收縮、心電圖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質性心臟病者。

2、血壓超過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低於11.46/7.46千帕(86/56毫米汞柱);單項收縮壓超過21.33千帕(160毫米汞柱),低於10.66千帕(80毫米汞柱),舒張壓超過12千帕(90毫米汞柱),低於6.66千帕(50毫米汞柱)者。

3、慢性肝炎病人並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4、各種惡性腫瘤,各種結締組織疾病(膠原病症),內分泌系統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單純缺鐵性貧血除外)者。

5、慢性腎炎。急性腎炎治癒不足兩年者。

6、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者。

7、肺切除超過一葉,肺不張一葉以上者。

8、類風濕脊柱強直,慢性骨髓炎者。

9、青光眼、視網膜、視神經疾病(陳舊性或穩定性眼底病除外)者。

(4)視網膜性骨髓炎擴展資料:

教師資格考試體檢內容:

1、心臟聽診

心臟收縮期雜音按六級劃分,卧位安靜時聽診肺動脈瓣膜區達到三級,其他瓣膜區達到二級,改變體位反復聽診心臟雜音確屬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結論。

2、測聽力

用耳語,左右耳分別進行,測聽距離5米。兩耳聽力均在2米以內者,應佩帶助聽器復測,復測均低於5米者不合格。佩帶測聽器測聽距離,應作「+」符號記入體檢表。

3、嗅覺

用醋、酒精、水三種,全能辨別為正常,能辨別1-2種為遲鈍,三種全不辨別者為喪失(體檢時患感冒者,約定一周後復查)。

4、視力

視力檢查統一採用標准對數視力表,用5分記錄法記錄檢查結果,任何一眼裸視力低於4.8者,須用矯正鏡片測視力,矯正不到4.8者應查眼底。眼底僅見近視特徵無其他異常者,增加鏡片度數遠視力即有所提高,可將實際檢查矯正視力及矯正度數記入體檢表。

5、色盲

色覺檢查用《喻自萍色盲》或衛生部編印的色覺檢查圖,必須由專科護士或醫師檢查。

6、血壓

聽診測量血壓時舒張壓以變音為准,由於精神緊張,血壓超過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同時伴有心率快的受檢者(如急發性高血壓),囑其休息一刻鍾到 半小時測第二次,選其中低值,記入體檢表,如仍不正常,適當休息,多測幾次,但必須以體檢當日血壓為准。

7、紅綠色盲

醫生從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的導線或採用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的字母、數碼、幾何圖形、信號燈中任選出一種供受檢者識別,在5秒鍾內講出顏色名稱。

參考資料:網路-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准

5、考教師資格證體檢面部有不明顯的疤痕能過么?

教師資格證體檢時,面部如果有不明顯的疤痕,應該能夠通過。
按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准》,在儀表儀容這個項目中,如果五官不端正,面部有較大面積(3×3厘米)的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風、黑色素痣,會被判定為體檢不合格。體檢不合格的人,不頒發給教師資格證。

6、研究生復試必須交體檢單嗎

是的,必須交體檢表。
體檢標准:參照教育部、衛生部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准》。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准》

一、有下列疾病或主理缺陷者,不能錄取:

1、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癒者除外)。頻發性期前收縮,心電圖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質性心臟病。

2、血壓超過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於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單項收縮壓超過21.33kpa(160毫米汞柱),低於10.66kpa(80毫米汞柱),舒張壓超過12kpa(90毫米汞柱),低於6.66Kpa(50毫米汞柱)。

3、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均不能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型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性胸膜炎已治癒,或治癒後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結核,治癒後兩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冶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己臨床治癒無症狀者。

4、支氣管擴張病。幼年時患過支氣管哮喘病,上高中後仍復發者。

5、慢性肝炎病人並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各種惡性腫瘤。各種結締組織侯病(膠原疾病)。內分泌系統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單純缺鐵性貧血除外)。

7、慢性腎炎。急性腎炎治癒不足兩年。

8、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

9、肺切除超過一葉;肺不張一葉以上。

10、類風濕脊柱強直。慢性骨髓炎。

11、青光眼;視網膜、視神經疾病(陳舊性或穩定性眼底病除外)。

12、兩上肢或兩下肢不能運用者。

13、除上述各項外,有影響健康和學習的疾病,能否報考。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區的特點和專業要求研究確定。

二、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錄取的專業:

1、切除一肺葉二年以上,肺功能恢復良好,或其他主要臟器(如肝、脾、腎、腸、胃等)做過較大手術二年以上功能恢復良好者;凡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腸潰瘍、慢性支氣管炎、關節炎等病史(14歲前患過上述各種疾病確已治癒者,不在此例);甲狀腺機能亢進已治癒一年,無症伏者,不能錄取到地礦類、水利類、交通運輸類、公安技術類、樂器類、體育類、海洋科學類、大氣科學類、水產類各專業及土木工程,測繪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森林工程,木材科學與工程,林學、農學、植物保護、草業科學、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冶,法醫學等專業。專科專業不能錄取到烹飪工藝、西餐工藝、面點工藝、烹飪與營養、表演、舞蹈學、雕塑、考古學、地質學、建築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工業設備安裝工程、鐵道與橋梁工程、公路與城市道路工程、公路與橋梁、鐵道工程、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等專業。

2、先天性心臟病「房、室間隔缺損」手術治癒二年以上(間隔缺損小於0.5厘米,生長、發育、營養狀況良好能參加體育鍛練。經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專科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動脈導管未閉」已手術治癒一年以上,目前心功能、體質狀況良好,不能錄取的專業同第二部份第1條。

3、重度下肢靜脈曲張者,不能錄取的專業同第二部份第1條。

4、任何一下肢不能運用:兩下肢不等長超過5厘米;脊柱側彎超過4厘米;兩下肢均跛行;顯著胸廓崎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同第二章第一條。

5、皮膚過敏症;幼年時患過支氣管哮喘,上高中後未復發者。不能錄取到化工類、葯學類專業及香料香精工藝專業。

6、色弱,不能錄取到化工類、化工與制葯類、葯學類、生物科學類、地質學類各專業,醫學各專業。生物工程、持種能源工程與煙火技術、食品科學與工程、氫化工程、林產化學、農學、園藝、植物保護、茶學、林學、園林、蠶學、生物醫學工程、生物工程、動物科學、動物醫學、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區管理、農業資源與環境、水產養殖學、海洋漁業科學與技術、材料化學、環境工程、主態學、心理學,高分子材料與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偵察學、學前教育、特殊教育、體育教育、運動訓練、運動人體科學、民族傳統體育、考古學、海洋科學、海洋技術等專業,專科專業與以上各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專業。

7、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同色弱外,還包括繪畫、美術學、藝術設計、攝影、動畫、博物館學、應用物理學、天文學、地理科學、應用氣象學、材料物理、礦物加工工程、資源勘探工程、冶金干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交通運輸、油氣儲運工程等專業。專科專業與以上各專業相同或相近專業。

8、不能准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的導線、字母、數碼、幾何圖形、信號燈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色弱、色盲外還包括經濟學類、管理科與工程類、工商管理類、公共管理類、農業經濟管理類、圖書檔案學類各專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

9、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低於5.0者不能錄取到飛行技術、航海技術,消防工程,刑事科學技術,偵察等專業。專科海洋船舶駕駛專業及以與上專業相同相近專業。

10、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低於4.8者不能錄取到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表演。專科專業:烹飪與營養、烹飪工藝等專業。

11、屈光不正(近視眼或遠視眼,下同)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400度不能錄取到海洋技術、海洋科學,測控技術與儀器,核工程與核技術,生物醫學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飛行器製造工程等專業。專科專業與以上相同或相近專業。

12、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800度,不能錄取到地礦類、水利類、土建類、動物生產類、水產類、材料類、能源動力類、化工與制葯類、武器類,農業工程類、林業工程類、植物生產類、森林資源類、環境生態類、心理學類、環境類、大氣科學類、及地理科學、測繪工程、交通運輸、輪機工程、交通工程、油氣儲運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業科學、動物醫學各專業,及醫學各專業。專科專業與以上相同或相近專業。

13、一眼失明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400度不能錄取到工學,農學,醫學,法學各專業及應用物理學、應用化學、生物科學、生物技術、地質學、生態學、環境科學,海洋科學,海洋技術,心理學,應用心理學等專業。專科專業與以上相同或相近專業。

14、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不能錄取到法學各專業,外國語言文學各專業。及外交學、新聞學、偵察學、學前教育、音樂學、錄音藝術、土木工程、交通運輸、動物科學、動物醫學各專業,醫學各專業。

15、嗅覺遲鈍或喪失,不能錄取到醫學各專業、化學類、生物科學類、地質學類、大氣科學類、海洋科學類、環境科學類、環境生態類、心理學類、公安技術類、植物生產類、動物生產類、森林資源類、草業科學類、動物醫學類、水產類各專業,及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專科專業:面點工藝、西餐工藝、烹飪與營養、烹飪工藝等專業。專科專業與以上各專業相同或相近專業。

16、嚴重口吃,口腔有主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礙發音者,不能錄取到通信工程。生物醫學工程、交通運輸、飛行技術、航海技術、醫學各專業。漢語語言學、漢語言、對外漢語、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外國語言文學各專業,新聞學、廣播電視新聞、音樂學、戲劇學、廣播電視編導,公安學類各專業、教育學類各專業、法學、外交學、國際經濟與貿易等專業。專科專業與以上相同或相近的專業。

17、男性考生身高低於170厘米,女性考生身高低於160厘術不能錄取到體育學各專業。

18、男性考生身高在165厘米以下,女性考生身高在155厘米以下不能錄取到航海技術專業。

19、肝炎病原攜帶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驗陽性者不能報考學前教育、航海技術、飛行技術。專科專業:面點工藝、西餐工藝、烹飪與營養、烹飪工藝,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

20、行路步態跛行,著裝後脊柱側彎。駝背;面部有較大面積(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風、黑色素痣等不能報考教育學類各專業,公安學類各專業,外交學、法學、外國語言文學類各專業,廣播電視新聞、新聞學、音樂表演、表演等專業。專科專業與以上相同或相近專業。
教育部 衛生部

7、你好咨詢一下幼兒教師資格證體檢問題

體檢一般是沒有重大疾病和傳染病都沒問題的

8、公務員體檢 有隻眼睛視網膜脫落過得到么

可以參考下《公務員體檢標准》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
人社部發〔2016〕140號修訂2017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條 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雜音;
(二)頻發期前收縮;
(三)心率每分鍾小於50次或大於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小於140mmHg;舒張壓小於90mmHg。
第三條 血液系統疾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 慢性胰腺炎、潰瘍性結腸炎、克羅恩病等嚴重慢性消化系統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 各種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條 惡性腫瘤,不合格。
第九條 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 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 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 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 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 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4.8(小數視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視力低於4.9(小數視力0.8),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 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使用人工聽覺裝置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 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9、我是高血壓么?能否通過研究生復試體檢

一、有下列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錄取:

1、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癒或房室間隔缺損不超過0.5厘米,生長發育、營養狀況良好能參加體育鍛煉者除外)、頻發性期前收縮心電圖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質性心臟病。

2、血壓超過18.66/12kpa(140/90毫米汞柱),低於11.46/7.46kpa(86/56毫米汞柱)。單項收縮壓超過21.33kpa(160毫米汞柱),低於10.66kpa(80毫米汞柱),舒張壓超過12kpa(90毫米汞柱),低於6.66kpa(50毫米汞柱)。

3、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均不能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型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性胸膜炎已治癒,或治癒後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結核治癒後兩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癒無症狀者。

4、支氣管擴張病;幼年時患過支氣管哮喘病,上高中後仍復發者。

5、慢性肝炎病人並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各種惡性腫瘤;各種結締組織疾病(膠原疾病);內分泌系統疾病(如糧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血液病(單純缺鐵性貧血除外)。
7、慢性腎炎;急性腎炎治癒不足兩年。

8、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

9、肺切除超過一葉;肺不張一葉以上。

10、類風濕脊柱強直;慢性骨髓炎。

11、青光眼,視網膜、視神經疾病(陳舊性或穩定性眼底病除外)。

12、兩上肢或兩下肢不能運動者。

13、除上述各項外,有影響健康和學習的疾病,能否報考,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區的特點和專業要求研究確定。

一般情況下高血壓是沒什麼影響的,你可以解釋下是緊張或者運動劇烈所致等願意。希望這個問題不要成為影響考研的障礙,祝成功!!

10、葯學研究生體檢要求

考研乙肝有些學校不限制有些限制,但是葯學考研還是要工作的,葯廠不要有乙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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