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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髓瘤致死原因

發布時間:2020-11-28 09:52:22

1、骨髓瘤患者血糖高會致死嗎?

在繁忙的糖尿病診所中,糖尿病醫師常常將腎病和糖尿病等同於「糖尿病腎病」。在某些特定臨床線索下,糖尿病醫師應該想到非糖尿病腎臟疾病的可能,因這在患者的治療中有重要的意義。在此,我們報道了一例糖尿病合並多發性骨髓瘤患者表現為「糖尿病腎病」。
患者老年女性,65 歲,因「持續乏力原因待查「入院。既往有 2 型糖尿病病史 10 年,血糖控制欠佳。近期於外院檢查提示腎功能受損,尿素氮 53mg/dl(10-50), 血清肌酐 2.3mg/dl(0.4-1.3)。腎臟彩超未見明顯異常。尿液分析提示微量白蛋白尿。考慮到患者糖尿病病程長,結合腎功能參數升高,診斷為」糖尿病腎病「,給予保腎對症治療,患者臨床症狀無改善,隨後自動出院。
詳細詢問病史顯示患者有間歇性發熱病史,並且入院前後一個月期間體重顯著下降。體格檢查發現患者結膜蒼白,伴有惡病質。裂隙燈下眼底檢查沒有發現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的證據。
血液檢查提示正常細胞性貧血,血紅蛋白 8.9g/dl。糖化血紅蛋白 9.6%。血培養和尿培養均為陰性。患者伴有輕度高鈣血症,紅細胞沉降率(ESR)升高,為 102mm/h。結合患者有貧血,ESR 升高,輕度高鈣血症,並且無明顯蛋白尿和視網膜病變,其「糖尿病腎病」診斷應重新考慮。
外周血塗片未見異常。尿本周蛋白陰性。進一步行骨髓檢查提示漿細胞占 15%,符合「多發性骨髓瘤」診斷(圖 1)。優化患者血糖控制,並推薦其到血液腫瘤科進一步治療。
討論
據統計,8-18% 惡性腫瘤患者患有糖尿病,而且,大約 10% 多發性骨髓瘤患者診斷時患有 2 型糖尿病。隨著糖尿病患病率的增加,惡性腫瘤診斷時伴有糖尿病的幾率也在增加。在此,我們報道一例患者,表面上看似「糖尿病腎病」,但其隱藏診斷多發性骨髓瘤才是腎功能損傷的主要原因,而延遲診斷可能對這例患者有深遠的影響。
糖尿病患者合並非糖尿病性腎臟疾病可能被遠遠低估,臨床醫師常傾向於將糖尿病患者出現的任何腎臟疾病都歸咎為糖尿病腎病,而不做進一步的檢查分析。
某些特定的臨床線索可能提示患者合並非糖尿病性腎臟疾病,特別是腎臟病急性起病,出現細胞管型,無視網膜病變,伴有其他全身性疾病症狀,而且在血管緊張素轉化酶抑制劑或血管緊張素受體拮抗劑治療後,腎小球濾過率短時間內顯著下降時,更應想到非糖尿病性腎臟疾病的可能。
上述的各條線索也有他們的局限性,例如糖尿病腎病中也可能出現細胞管型,而且,相當大比例的糖尿病腎病患者可能沒有視網膜病變。在我們的這個病例中,患者出現體重下降,伴隨全身症狀,而且無明顯蛋白尿或視網膜病變,使我們考慮到可能是非糖尿病原因導致其腎功能受損。
大約 22% 多發性骨髓瘤患者發生腎衰竭。與腎功能正常的患者相比,這些患者病情更重,而且對化療反應較差。同時,腎功能受損也是病程長、糖尿病控制差患者的常見並發症。骨髓瘤與糖尿病相結合導致腎功能損傷可能在兩種疾病的治療中都有重要的臨床意義。
在骨髓瘤合並糖尿病患者中使用造影劑及非甾體類抗炎葯有可能導致腎衰竭,因此,臨床醫師對這兩類葯物在此類患者中使用必須非常謹慎。此外,應避免使用脫水劑,積極治療高血糖,並優化血糖控制,以減緩腎病進展。
同時,骨髓瘤和糖尿病結合對外周神經病變和血糖控制也有重要的臨床意義。眾所周知,糖尿病可導致外周神經病變,而新診斷骨髓瘤患者中周圍神經病變患病率可能高達 15%。這可能是由於骨髓瘤治療葯物引起,例如硼替佐米、沙利度胺和長春新鹼,所有這些葯物都可加重患者周圍神經病變。
最後,類固醇葯物作為骨髓瘤治療的一部分,可使血糖控制惡化。沙利度胺也可通過增加胰島素抵抗,減少糖原合成,使血糖控制惡化。
總而言之,臨床醫師在適當的臨床背影下,應該高度警惕非糖尿病性腎臟疾病。糖尿病與多發性骨髓瘤結合給臨床醫師帶來極大的挑戰,這兩種疾病可出現相似的並發症,特別是腎病和神經病變,導致混淆診斷。

2、多發性骨髓瘤死亡原因媽媽為什麼在化療期間突然死亡

正規醫院不會承諾,除非是XX醫院,如果什麼也不理,至少能活半年,保守治療應該可以活3年以上,死亡的原因應該是感染。方案沒問題,這是。。。。

3、骨髓瘤患者一期萬珂化療後,過了半個月後出現大汗淋漓,怎麼回事?

骨髓瘤患者是最忌諱放化療的,那是對患者病情是雪上加霜。
虛汗,你知道不?患者的腎臟已經受損了.........
要活命,請停止化療吧
骨髓瘤的最佳治療辦法是中醫、
雖然也想進一步幫你,可是你們信中醫嗎?

4、白血病患者做骨髓移植後的治癒率有多少?

白血病俗稱「血癌」,是一種惡性程度極高的血液病,白血病的自然病程只有三個月。近年來,隨著醫療技術的發展,可以用化療等方法遏制病變的細胞,延長病人的生命。但這種方法副作用大,復發率高,不但給病人帶來極大的痛苦,而且對家庭、社會也造成了嚴重的危害。國際上從七十年代起就將骨髓移植運用於白血病的治療,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在中國由於骨髓供者的缺乏,使許許多多的白血病患者延誤了治療時機,喪失了寶貴的生命。

1992年,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受國家衛生部的委託,在北京正式建立「中華骨髓庫」,並在上海、北京等全國五個省市紅十字會同時開展非血緣關系骨髓移植供者的徵求工作。截止1997年底,有5000餘名志願者報名加入「中華骨髓庫」,其中上海就有2300多名。但由於在非血緣關系的人群中,配型相符率只有萬分之一,僅少數非常幸運的白血病人才可能在庫中尋找到合適的供者。但它走出了家庭的小圈子,只要有足夠的供者,就可以為大多數白血病患者提供幫助。

外周血造血幹細胞移植手術是目前國際上先進的根治白血病的醫療手段之一,與骨髓移植相比,具有時間短、見效快的特點,尤其是其幹細胞採集的方法更安全,更易被供者接受。以前做骨髓移植,供者需要上局部麻醉,並在骼骨上鑽洞多次抽取骨髓混合液;而目前採用的幹細胞移植是從供者的外周血中(手臂上采血)採集造血幹細胞,並通過機器聚集,將剩餘的血液回輸人體。只需總量為50毫升的幹細胞,就可以使一位白血病患者重建正常的造血機制與免疫功能,並獲得新生。

中國有十二億人口,按每年萬分之三的發病率,一年就新增加三萬六千名白血病患者,這還不包括以前發病的,這是一個龐大的數字。同時,分布在世界各地的華人也迫切希望早日建成中華骨髓庫,為所有的炎黃子孫提供幫助。捐獻幹細胞無礙健康,只需您付出小小的勇氣,一條生命將因您而獲得新生。這是一件多麼友意義的壯舉啊!您獲得的不僅僅是病人及家屬終生的感激和崇敬,還將得到一份寶貴的精神財富。

凡身體健康,年齡在18~45周歲,無論男女,符合獻血條件的市民,歡迎您加入志願捐獻者的行列。

■ 中華骨髓庫亟待十萬捐獻者

白血病又稱「血癌」,是多發於青少年的惡性血液病,自然病程只有3個月。骨髓移植即外周血造血幹細胞移植是目前較有效的醫療手段,治癒率達65%~75%。上海市政協團青界別委員陳靖日前呼籲:應盡快動員10萬名志願者加入骨髓捐獻隊伍,「獻上少許鮮血,為白血病患者點燃生命的希望」。

陳靖是共青團上海市委副書記,10日他代表團上海市委和上海市青聯在當地政協會議上提出的這個建議,已引起上海市政協和當地青年的強烈關注。據陳靖介紹,我國目前白血病的發病率已達10萬分之4,全國平均每年新增約4萬白血病患者,主要發病年齡在30歲以下,兒童佔50%以上,其中多數可作骨髓移植手術。但由於我國獨生子女較多,同胞間尋找骨髓供者的可能性小,所以只有動員盡可能多的志願者加入非血緣性骨髓移植事業,才能給患者帶來再生的福音。

陳靖說,由於社會傳統文化和科技發展水平的差異,不同地區的骨髓庫規模相差很大,例如美國的聯邦骨髓庫中志願捐髓者有300萬人之多,中國台灣地區骨髓庫中志願捐髓者有近20萬人,占人口總數的1%。但是,目前中華骨髓庫志願捐髓者還不到2萬人(包括中華上海骨髓庫的志願捐髓者約13800人),而一般來說,中華骨髓庫的骨髓供者資料最低限度應具備10萬人份以上才具有實際意義。配型數據的稀缺,導致了我國骨髓移植供者和受者的相配率很低。

陳靖認為,改變上述狀況,需要進一步弘揚社會新風,爭取更多的社會支持。為此他提出了三條建議:一是要加大科普宣傳力度,讓公眾了解和掌握有關骨髓移植的科學知識,克服懼怕心理;二是要充分調動和發揮各類群眾團體的積極性,組織動員公眾尤其是青年志願者加入骨髓捐獻隊伍;三是要鼓勵和倡導社會各界為中華骨髓庫建設捐贈,成立有關專項基金,提供必要資金保證。

目前,團上海市委和上海市青聯正著手有關科普宣傳,希望依靠全社會的共同努力首先在上海建成10萬人規模的骨髓庫。

■ 上海「中華骨髓庫」

白血病,俗稱「血癌」,是一種惡性程度極高的血液病。白血病的自然病程只有三個月。近年來,隨著醫療技術的發展,可以用化療、放療等方法遏制病變的白細胞,延長病人的生命。但這種方法副作用大,復方率高,不但給病人帶來極大的痛苦,而且對家庭、社會也造成了沉重的負擔。國際上從六十年代起就將骨髓移植運用於白血病的治療,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八十年代起,運用同樣原理的幹細胞移植術在臨床應用中獲得了更為顯著的療效,是目前國際上先進的根治白血病的醫療手段。同時骨髓(幹細胞)移植除了能根治白血病以外,還可以治療重症再生障礙性貧血、地中海貧血、遺傳性免疫缺陷症、重症放射病、某些惡性腫瘤等多種不治之症。
根據流行病學的統計,白血病的自然發病率為十萬分之三,全國每年新增4萬名白血病患者,其主要發病年齡在30歲以下,兒童佔50%以上,其中大多數需做移植手術。我國從60年代起就實行計劃生育政策,在同胞間尋找供髓者的可能性很小,只能依靠非血緣關系的捐髓者提供骨髓。雖然無關人群中配對相符率只有五千至一萬分之一,但是它畢竟走出了家庭的小圈子,只要有足夠的志願捐獻者,還是能為大多數病人提供治癒的機會。
1992年,中國紅十字會正式成立「中華骨髓庫」,上海市紅十字會也參與了骨髓移植供者的徵求工作。96年10月,全國首例由上海市紅十字會提供捐獻者的外周血造血幹細胞移植手術在上海獲得成功,挽救了一名有5年白血病史患兒的生命。上海市紅十字會於1997年7月成立中華上海骨髓庫(上海市骨髓捐獻者資料檢索中心),目前已有志願捐獻者7000名,現正在加快徵求更多志願者的工作。為需要進行移植的患者尋找健康的相配的骨髓,使血液病患者重燃生命之光!

■ 骨髓捐獻的條件:

骨髓移植最理想的供者是同卵雙生子,因為他們之間的遺傳物質是完全相同的。他們之間的骨髓移植,效果好,排異反應少;但雙胞胎畢竟少見。

子女的HLA分型來自於父母,如父親為A和B,母親為C和D,那麼子女有AC、AD、BC、BD四種分型可能,所以同胞間的HLA相配率為25%,因此患者從同胞中尋找供髓者較容易。然而家庭范圍正在縮小,絕大多數的患者還是非血緣關系的骨髓捐獻者。

適合捐獻骨髓的年齡為18~45歲,健康要求如同獻血,即不能因獻髓影響捐獻者的健康,又不能因接受骨髓而使患者增加新的不利因素,重要的是捐獻者必須無可經血液傳播的傳染病:如乙型肝炎、丙型肝炎等。

■ 骨髓捐獻的步驟:

填寫中國血液在線骨髓捐獻志願者登記表;中國血液在線將把您的資料妥善保管並轉交給有關組織機構。
有關組織機構將安排您在適當的時間驗血(5毫升),並將化驗後HLA分型儲存在電腦資料庫中,供患者尋找配對;
初步配型相同,骨髓庫將通知您作進一步的檢測;
如果配型完全相同,骨髓庫的工作人員會向您詳細介紹捐獻過程,同時您必須接受全身檢查;
捐獻時您完全處於清醒狀態,從您的手臂靜脈中採集造血細胞(總量為50~100毫升),通過血細胞分離機富集,將剩餘的血液回輸人體,完全無礙健康。
■ 小資料:骨髓捐獻不可怕

據統計,約有90%的公眾對骨髓(造血幹細胞)的移植方法、移植安全性和風險性等知識掌握不夠,對其過程的了解還停留在對字面含義的簡單理解上,普遍認為捐獻骨髓需要直接從供者骨內或脊椎內抽取骨髓。正是這種懼怕心理,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人們加入志願捐髓者行列,造成了供者的流失。

實際上,捐獻骨髓與普通獻血沒有本質區別,現代醫學的進步使得骨髓移植的技術越來越簡單、安全和有效。目前採用的骨髓移植方法類似於一般獻血,只需採集50~100毫升含有造血幹細胞的血液輸給患者。在正常情況下,人體的造血幹細胞本身就有50%處於靜止狀態,供者所捐獻的造血幹細胞只佔人體內造血幹細胞總量的0.3%~0.5%,在完成採集後,供者的造血幹細胞會迅速增殖,一兩周內完全恢復,所以捐獻骨髓對供者的健康不會產生不利影響。

骨髓庫實質上是通過普通血檢而建立的骨髓信息庫,即建立骨髓捐獻志願者資料檢索中心,而不是抽取志願者的骨髓儲存起來。

■ 小資料:上海骨髓捐獻者突破萬人

中華上海骨髓庫,日前創下了骨髓捐獻志願者入庫人數超過1萬人的紀錄。
根據流行病學的統計,白血病的發病率為十萬分之三,全國每年新增4萬名白血病患者,其主要發病年齡在30歲以下,其中半數以上為兒童,而骨髓移植是目前根治白血病的有效的醫療手段。鑒於我國從六十年代起實行計劃生育政策,在同胞間尋找供髓者的可能性很小,只能依靠非血緣關系的捐髓者提供骨髓,而在非血緣關系的人群中配對相符率只有五千至一萬分之一。中華上海骨髓庫志願捐髓者入庫人數突破1萬人之後,將有望成為白血病患者的福地,挽救更多患者的生命

5、骨髓瘤會死嗎

當然會死,這是惡性血液病,死亡率相當高,血液病按死亡率依次為白血病,骨髓瘤,淋巴瘤。

6、患有多發性骨髓瘤牙痛能拔嗎

骨髓瘤患者如果服用補骨的雙磷葯物,就不能拔牙,雙磷補骨葯會造成頜骨損害,嚴重的甚至會讓頜骨死亡,按照葯物說明,在服用福善美等雙磷類葯物後,為了防止頜骨死亡,2年內都不能拔牙,葯物不停止服用,就不能對牙齒做手術。

7、員工在海利化工廠上上班30年,得了骨髓瘤死亡,他們是特殊工種不知道怎麼賠償。

如果是職業病,屬於工傷,
是否為職業病要申請認定。
確定是工傷,有工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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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章 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8、員工在海利化工廠上上班30年,得了骨髓瘤死亡,他們是特殊工種不知道怎麼賠償。不知是職業病嗎?

每年工廠不給體檢?如果體檢可以拿著體檢報告做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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