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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髓器官血液捐贈統計數據

發布時間:2020-11-26 11:40:55

1、捐獻血液和骨髓好嗎?為什麼啊??????

適當獻血對身體是有利的,正常的成年人在身體一次性失血200-400毫升時,會調動身體的各個儲血器官對身體的循環血進行補充,同時刺激骨髓的造血功能加強,不然,它們閑著也是閑著嘛。不過一次獻血後,中間起碼要隔半年才能獻第二次,否則會影響你的正常學習生活(失血太多)。而且要到正規的地方,比如獻血車、獻血屋、血站等等,以保證衛生合格,不會傳染疾病。不過我個人對捐獻骨髓有點怕,雖然現在是採取體外循環血液來收集造血幹細胞,不會那麼疼了,可是到底還是一次手術,像膽子小的我就不敢了。可是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呵呵,有勇氣的話獻了也無妨。因為採集的時候只抽很少的血,有人與你配型成功後才正式捐獻。

2、當今社會,無償獻血、捐獻骨髓、捐獻器官的人有許多,你是怎樣看這些人的呢

有些人做善事,有些人洗黑手

3、骨髓捐贈者可以知道受捐者是誰嗎

靠捐這個掙錢可不是個好辦法,想辦法找個工作是真的,靠這個掙錢你能掙一時的,那以後呢

4、中華骨髓是中國紅十字會管,那無償獻血呢?血庫呢?

血站包括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和血庫。
血液中心一般是指省會城市設立的比較大的單位,像廣州血液中心,上海血液中心,河南省血液在中心等,一般一個省有1個或數個
中心血站一般是地市級城市擁有的血站
血庫一般是指縣市級擁有的比較小型的血液管理單位,比如:江陰市、崑山市、常熟市紅十字血站等。

骨髓捐贈屬於器官捐贈,和無償獻血不是一回事,所以歸屬於紅十字會管理。

某些血站、血液中心會掛靠紅十字會的名義,其實和他們沒有歸屬關系,掛著紅十字會的名義僅僅是好聽些,讓人產生博愛、人道、助人的聯想及行為。
很多血站都沒有掛靠紅十字會的名義,血液中心、血站、血庫都是國家的采供血機構,紅十字會是國內的NGO組織,雖然嚴格意義上也算是半官方的。

5、義務獻血,捐贈器官和骨髓的真實事例

太多了。

找百度吧。

6、中國造血幹細胞捐獻突破1萬例了?

是的,根據紅十字會最新公布的數據,我國造血幹細胞捐獻已經突破1萬例,資料庫累計庫容量已達280多萬人份。

幹細胞是一種沒有充分分化,尚不成熟的細胞,具有再生各種組織器官和人體的潛在功能。其中,造血幹細胞是血液系統中的成體幹細胞,可以分化成各類成熟血細胞,因此其被廣泛用來治療血液和免疫系統疾病,最典型的就是白血病的「骨髓移植」。

捐獻骨髓對供者的健康基本不會產生不利影響。過去捐贈骨髓需要通過骨髓穿刺,對捐贈者會造成很大痛苦。但從幾十年前開始,取骨髓就已經是通過從外周血中分離了,骨髓捐贈和血液捐贈差不太多。

另外,由於造血幹細胞具有自我復制功能,捐贈造血幹細胞後,健康人士1、2周內即可完全恢復原有的造血細胞數量,也不會減弱捐獻者的免疫及造血能力。

(6)骨髓器官血液捐贈統計數據擴展資料

國際同仁祝賀點贊中華骨髓庫的發展:

9月15日,慶祝中華骨髓庫捐獻突破1萬例暨第六個世界骨髓捐獻者日宣傳活動在京舉行,國際同仁發來祝賀點贊中華骨髓庫的發展。

世界骨髓捐獻者協會主席Jeff Szer說,這是里程碑意義的第10000例捐獻。現在,各國都經歷著困難的時期,特別是疫情給捐獻工作帶來了挑戰。祝福中國繼續堅持這項偉大的工作!

美國骨髓庫的高級副主席Julie Smolich:「在當前的環境下,中國骨髓庫以這樣的決心給了許多患者生命的第二次機會。你們的貢獻已經超越了國界。」

7、現在做生命科學實驗的需要人類嗎。我想死了。各種器官.骨髓.血液。骨骼都捐了

醫學專家:捐獻「活體」法律不允許
「捐獻整個『活體』是不可能的,全世界的法律都不會允許!」中華醫學會器官移植學分會副主任委員、衛生部器官移植重點實驗室主任、教育部器官移植重點實驗室主任、武漢同濟醫院器官移植專家陳忠華教授明確地告訴本刊記者,包俊艷的想法不可能實現,
陳忠華進一步解釋說,活體包括器官和組織,不可再生的器官和組織是不能活體捐獻的,可再生組織、體液可以捐獻給醫學研究,「但前提必須是有這樣一個課題研究小組,否則便會捐獻『無門』!」
可再生組織、體液包括血液、唾液、腦脊液、骨髓等,「脊髓不能再生,因此不能捐獻脊髓。脊髓全部沒了的話,人還能活嗎?」陳忠華說,「脊髓捐獻了,不是癱瘓,就是死亡,多慘啊,想都別想!」陳忠華認為,這其中包涵了一個倫理學問題,「特別是還有一個安樂死的因素。不管你目的多麼偉大,只要提前結束了病人生命,你就充當了殺人角色。」
對於包俊艷「活著時供醫學研究」的想法,陳忠華認為「這是不可能的」,「這只是她的一個想法而已。」陳忠華說,取活體的某些組織做醫學科研,也要經過嚴格的審查,經過醫院倫理委員會同意,並且必須符合當事人知情同意、無傷害論等基本原則。程序很嚴格,手續很繁雜。包氏家族成員同意醫學科研機構採取血液,同意對其基因進行研究,對家族遺傳史進行研究,「這已經很偉大了,已經做了貢獻了。」
生命倫理學專家:崇高不能超越生命
我國著名生命倫理學專家、昆明理工大學社會科學學院院長韓躍紅,就包俊艷捐獻活體供醫學研究問題,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認為,醫學和研究行為必須以不傷害病人和受試者的生命、健康為前提,既便是為了發展科學,也應優先考慮受試者的安全,「生命是最高價值,即便是發展科學,不管有多高尚的目的,都不能傷害人的生命和健康!」
根據《紐倫堡法典》、《赫爾辛基條約》以及國內外等有關倫理規定和文件,科學研究與發展,要以不侵害任何人的個體生命權和健康權為前提,要把病人的生命、健康和治療效益放在第一位,「因為人的生命是最高價值」。
「因此,個人的生命權和健康權,高於發展科學的需要。」韓躍紅認為,這並不是說任何人在任何時候都不能也不要為科學發展做出一點貢獻和犧牲,「關鍵是所造成的損傷是個人所能、所願意承受的,並且不會導致對未來健康和生活的嚴重影響。」
對於功能性損傷,雖然病人當時會很痛苦,但這種損傷是可逆的,可以恢復,並不會影響其生活。韓躍紅介紹,包俊艷捐獻可再生的、傷害極小的組織,如一定量的血液、腦脊液等,供醫學研究的話,「不僅可以理解,也是可行的,但需要有一個研究單位出於科研需要而接受捐贈,並經一定的程序,如經過倫理委員會的集體審查,以確保她是在沒有任何壓力、脅迫、欺騙下知情同意的。」
但現在沒有任何人脅迫,包俊艷自願捐獻活體,目的是為了供醫學研究,解除更多病人的痛苦,為什麼還是不被允許呢?「所以,包俊艷這個案例,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韓躍紅認為,確實有很多人認為獻身科學很崇高,「但再崇高,也不能超越人的生命價值。科學最終也是服務於人的。如果為了發展科學,而用活人或活體器官作試驗,就徹底背離了科學的宗旨。」
如果我們容忍以科學的名義去侵害哪怕是一個殘疾人的生命健康權,那麼就意味著科學可以突破不傷害人的道德底線,科學家的人身傷害行為可以非常特殊地免於道德、法律約束,「這顯然是荒謬的。」韓躍紅認為,「有一種道德底線,是不能突破的,那就是法律規范。」立法時,進入法律規范的,首先是要合乎倫理的,「法律不僅要有效,而且還要合乎倫理。違反人類普遍認同的道德准則的法律就是惡法。」
「沒有充足的理由,不能剝奪任何人的生命權,也不能侵害任何人的健康權——這就是一個底線。」韓躍紅告訴本刊記者,包俊艷活體捐獻不可再生器官或組織,在法律上不被允許,「理由一是可能會影響到捐贈者的健康,嚴重時可能會危及其生命;二是法律如果允許活體捐獻不可再生器官或組織用於科學試驗,意味著這種法律以及它所代表的國家極其蔑視個人的生命價值,這將對整個社會的價值觀、道德觀產生非常有害的引導作用。」
人的生命權和健康權,在各項人權中,是位階最高的,「即便是出於發展科學的需要,也不能侵害人的生命權和健康權。正如《紐倫堡法典》所申明的:人體試驗效果對於受試者的重要性,必須始終大於對科學研究和對人類社會方面的意義。

8、捐贈人體器官的總人數統計,人們對捐贈人替器官有什麼觀點?為什麼捐?為什麼不捐?捐人體器官有什麼好處?

1.你是否願意在自己身後捐獻器官?
卞先生(42歲,公務員):不太願意。一是社會好像還沒形成這樣的風氣,另外畢竟是自己的身體,受之父母,不是衣服財物,想捐就捐的。我還聽說,遺體捐獻後,會作為反復解剖的標本,用化學液體長年浸泡,情感上接受不了。
劉同學(23歲,大學生):願意。現在社會不是提倡獻血,獻骨髓嗎,器官捐獻好像提得不多,不過在國外比較普遍。既然人都死了,能夠用自己的器官延續別人的生命,等於又重煥了生機,值得提倡的。
張先生(36歲,工程師):沒想過,這不是小事,需要和親人商量商量。在國外常常有器官買賣的事情,捐獻的器官不能作了別人獲利的商品。
周先生(25歲,記者):願意但暫時不會提出來,等國內將來這方面的工作、組織比較完善了,再捐不遲。

2.如果你父母提出身後捐獻器官,你同意嗎?
卞先生:他們不會提出來的。我父母在農村,這種事情比較忌諱。現在許多農村火葬後還要把骨灰搞成人形再用土掩埋,就是為了保留死後全屍,捐獻後連遺體都沒有了,他們這一代應該接受不了。
劉同學:應該尊重他們的選擇,他們能夠沖破阻礙作出這一決定本身就很不容易,我會同意的,這也是社會風尚進步的標志。
周先生:我會勸他們等一等,如果保證不了捐獻的器官真正用在公益上面,還是暫時不要捐的好。不過他們執意的話,我會同意的。
李小姐(35歲,文秘):不太同意,他們那一代人的思想觀念還不能和現在比,要是捐了,上一代的親戚朋友會以為我虧待了父母,我怎麼解釋?再說畢竟是自己的父母,捐獻了以後連個祭奠的對象都沒有,有點接受不了。

3.你覺得目前的器官捐獻渠道暢通嗎?
卞先生:不太了解情況,不過即便現在通暢,保持是個問題。像前幾年的一些地方義務獻血,好像出現過不太好的現象,器官捐獻更是需要預防這些東西。
李先生(65歲,退休幹部):我是遺體捐獻的志願者,比較關注這方面的情況。2001年上海頒布《捐獻條例》後,情況好了很多,不過還是有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接受單位的問題,現在大多是大學的醫學院,遇到寒暑假常常沒人值班,接受不很及時;再一就是感覺程序之外的溫情比較缺乏,現在老人捐獻的比較多,他們更需要捐獻之外的關懷,而不是登記了事。
周先生:國家還沒有就器官捐獻立法,沒有法律的保障,渠道的通暢和規范一般很難做到。

9、捐贈骨髓和造血幹細胞對身體有害沒有

骨髓和造血幹細胞是一回事。
在我國,目前非親緣間的造血幹細胞一直都是取自外回周血,所謂的外答周血就是從血管里採集,而不是從髂骨中採集。
捐贈造血幹細胞對身體不會產生傷害,就像獻血一樣。只是造血幹細胞的採集比獻血要復雜一些,需要先進行動員,這個動員的過程會引起一些不適,如發燒,骨痛等等,所以需要住院動員,一切都在醫生的監控之下,一點問題都沒有。
採集的時候會有時候會有血鈣下降,嘴唇發麻等症狀,這也是在醫生的監控之下,也會有處理的方法和措施,一般都不會有問題的。
按照規定,器官捐贈(造血幹細胞屬於造血器官)首先要保證和保護的是供者的健康和安全,在志願者同意捐贈之後需要對志願者作一全面的體檢,然後醫生會進行評估是否合適捐贈,這不僅僅是對患者負責,更是對志願者負責。
整個過程可以去中華骨髓庫的官方網站看看,上面有很詳細的流程。
也可以去長海醫院血液科網站看看,更詳細。
捐贈之後由於身體的自我調節功能,幹細胞的水平會很快恢復到正常值。

10、市民對捐獻骨髓、器官等行為的認同率應達到

捐獻骨髓的報名,實際上是骨髓捐獻志願者的報名,只需要抽5到10毫升的血進行HLA型的分析,加入骨髓庫並不是報名就抽取骨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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