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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引起骨髓抑制的抗生素葯物

發布時間:2020-11-09 22:18:54

1、容易引起骨髓抑制的抗素是抗生素是什麼

平時用了抗生素能引起骨髓抑制的是氯黴素,腫瘤化療用的抗生素也會引起骨髓抑制,但只用於腫瘤化療。

2、寶寶五個月用過量的抗生素對孩子有什麼危害

由於孩子體內的各種器官發育還不成熟,抗生素很容易殘害或潛在地殘害孩子的身體器官,最主要是容易導致肝和腎功能的損害,因為很多抗生素都是通 過肝臟和腎臟代謝的。此外,還有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如慶大、丁胺卡那等,容易造成孩子耳聾;喹諾酮類葯物,如環丙沙星等對孩子軟骨有潛在損害;氯黴素則可 導致骨髓抑制和兒童灰色綜合征。濫用抗生素還會導致小孩抵抗力下降、對抗生素依賴性增強。

濫用抗生素還會增加小孩對葯物的過敏反應,容易導致小孩二重感染、真菌感染以及濕疹、哮喘等疾病。

3、抗生素類葯品有什麼副作用嗎?

常用抗生素有哪些不良反應: 抗生素可以治療各種病原菌,療效可靠,使用安全。但由於個體差異以及長期大劑量地使用等問題,也可引起了各種不良反應。 (1)過敏反應:由於個體差異,任何葯物均可引起過敏反應,只是程度上的不同。易引起過敏反應或過敏性休克的葯物主要有青黴素類、頭抱菌素類、氨基糖類、四環素類、氯黴素、潔黴素。磺胺類等抗生素。 (2)肝損害:通過直接損害或過敏機制導致肝細胞損害或膽汁郁滯的葯物主要有四環素、氯黴素、無味紅黴素、林可黴素等。 (3)腎損害:大多數抗生素均以原形或代謝物經腎臟排泄,故腎臟最容易受其損害。主要有氨基貳類(慶大毒素等)、磺胺類、頭孢菌素類(尤其是第一代)、多粘菌素B、二性黴素B等。 (4)白細胞、紅細胞、血小板減少,甚至再生障礙性貧血、溶血性貧血:主要見於氯黴素、抗腫瘤抗生素(阿黴素等)、鏈黴素、慶大黴素、四環素、青黴素、頭孢菌素等。 (5)惡心、嘔吐、腹脹、腹瀉和便秘等消化道反應:較多見於四環素、紅黴素、林可黴素、氯黴素、制黴菌素、灰黃黴素、新黴素、頭孢氨苯等。 (6)神經系統損害:可表現為頭痛、失眠、抑鬱、耳鳴、耳聾、頭暈以及多發性神經炎,甚至神經肌肉傳導阻滯。多見於氨基威類抗生素,如鏈黴素、卡那黴素等,以及新黴素,多粘菌素B等。 (7)二重感染:長期或大劑量使用廣譜抗生素,由於體內敏感細菌被抑制,而未被抑制的細菌以及真菌即趁機大量繁殖,引起菌群失調而致病,以老年人、幼兒、體弱及合並應用免疫抑制劑的患者為多見。以白色念珠菌、耐葯金黃色葡萄球菌引起的口腔、呼吸道感染以及敗血症最為常見。 (8)產生耐葯:目前國內金黃色葡萄球菌對青黴素G耐葯率可達80%~90%,傷寒桿菌對氯黴素耐葯可達90%以上,革蘭氏陰性桿菌對鏈黴素、慶大黴素耐葯率達75%以上。因此,應嚴格掌握抗生素的適應症,避免不合理濫用抗生素。

4、聯合應用抗菌葯的適應症

轉來給你參考一下:臨床上同時使用兩種以上的葯物治療疾病,稱為聯合用葯,其目的是提高療效,消除或減輕某些毒副作用,適當聯合應用抗菌葯也可減少耐葯性的產生。但是,同時使用兩種以上的葯物,葯物在體內器官、組織或作用部位均可發生相互作用,使葯效或不良反應增強或減弱。在葯物聯合使用時應注意其在葯動學和葯效學的相互作用,葯效學的相互作用有協同作用、相加作用和拮抗作用;葯動學的相互作用主要有物理和化學作用、胃腸道運動功能的改變以及菌叢改變等,其中配伍禁忌的問題必須更加重視,否則會拖延病情,甚至引起中毒。下面筆者介紹幾種目前常用獸葯聯合應用時的協同作用、特別療效、配伍禁忌及應用時的注意事項。
一、β-內醯胺類
(一)協同作用和特別療效
1.β-內醯胺類葯物與β-內醯胺酶抑制劑配伍常獲得協同作用。使青黴素類和頭孢菌素類的最低抑菌濃度(MIC)明顯下降,葯物增效幾倍至十幾倍,並可使產酶菌株對葯物恢復敏感。如將克拉維酸與氨苄西林合用,使後者對產生β-內醯胺酶的金黃色葡萄球菌的最小抑菌濃度,由大於1000微克/毫升減小至0.1微克/毫升。臨床上常用葯物有氨苄西林鈉+舒巴坦鈉、阿莫西林+克拉維酸鉀、氨苄西林+舒巴坦甲苯磺酸鹽。
2.繁殖期殺菌葯與靜止期殺菌葯配伍常獲得協同作用。如:青黴素與鏈黴素配伍常用於鏈球菌性心內膜炎和腸球菌感染。羧苄西林與慶大黴素(或阿米卡星)聯合應用有一定的協同作用,可用於綠膿桿菌感染(但二者不可置同一容器中)。
3.金屬利器刺傷或復合外傷,採用青黴素G或四環素類以防止氣性壞疽。
4.在治療雞球蟲病時,可內服大劑量的青黴素來治療球蟲病並發的腸道梭菌感染。
5.氯唑西林(又名鄰氯青黴素)對青黴素耐葯的菌株有效,尤其對耐葯金黃色葡萄球菌有很強的殺菌作用,故被稱為「抗葡萄球菌青黴素」,常用於治療動物的骨、皮膚和軟組織的葡萄球菌感染,特別是奶牛乳房炎的治療。
(二)配伍禁忌及注意事項
1.β-內醯胺類葯物不可與酸性或鹼性葯物配伍。如:氨基糖苷類、氨基酸、紅黴素類(編者註:目前,紅黴素可溶性粉地方標准已廢除)、林可黴素類、維生素C、碳酸氫鈉、氨茶鹼、谷氨酸鈉、碳酸氫鈉、恩諾沙星、磺胺嘧啶鈉等。因此,輸液時不能用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只能用生理鹽水溶解葯物,滴注時間不可過長。青黴素在乾燥狀態下較穩定,一旦溶解即不斷分解。其溶液放置的時間越長,分解也越多,且致敏物質也不斷增加。因此要「現配現用」,不宜溶解後存放,以保證葯效,減少致敏物質的產生。
2.β-內醯胺類不可與含醇的葯物合用,如氫化可的松,以乙醇為溶媒,乙醇能加速β-內醚胺環水解,而β-內醯胺類降效。
3.青黴素與酚妥拉明、去甲腎上腺素、阿托品、撲爾敏、輔酶A、細胞色素C、維生素B6、催產素、利血平、苯妥英鈉、氯丙臻、異丙臻等葯混合後,可發生沉澱、混濁或變色,應禁忌混合靜滴。
4.β-內醯胺類葯物與丙磺舒合用產生競爭性拮抗作用,可使前者在腎小管的分泌減少、血葯濃度增加、作用時間延長。因此,二者合用時,應注意減少前者的用葯劑量。
5.青黴素和頭孢菌素不可與四環素類、氯黴素類、大環內脂類抗生素合用。因為四環素類、氯黴素類、大環內酯類抗生素是快效抑菌劑,在這些葯物的作用下,細菌蛋白質合成迅速抑制,細菌停止生長繁殖,使青黴素和頭孢菌素(為快效殺菌劑)無法發揮殺菌作用,從而降低葯效。例外的是治療腦膜炎時,因青黴素不易透過血腦屏障而應採用青黴素與磺胺嘧啶合用,但要分別注射,否則會發生理化性配伍禁忌。
6.頭孢菌素類(特別是第一代頭孢菌素)不可與高效利尿葯(如速尿)聯合應用,以防止其發生嚴重的腎損害。
7.頭孢菌素類葯物與維生素B族或維生素K配伍,可減輕由於其強力抑制腸道菌群而致維生素B族及維生素K的缺乏。
8.頭孢菌素主要經過腎臟排泄,對腎功能不良的動物用葯劑量應注意調整,尤其小動物應避免頭孢菌素與氨基糖苷類合用,以免造成腎毒性大大增強。
二、氨基糖苷類
(一)協同作用和特別療效
1.氨基糖苷類葯物抗菌譜廣,很多種類對呼吸道感染和支原體均有效果。安普黴素被美國FDA推薦為治療大腸桿菌病的首選葯物,對革蘭氏陽性菌(某些鏈球菌)、密螺旋體和支原體也有較好作用。
2.靜止期殺菌葯與快速抑菌葯配伍常獲得協同或相加作用。如:鏈黴素(或其他氨基糖苷類)+四環素;鏈黴素與米諾環素配伍用於布氏桿菌病;鏈黴素與四環素合用,能增強對布氏桿菌的治療作用(編者註:硫酸鏈黴素口服粉地方標准已廢除)。
3.靜止期殺菌葯與慢速抑菌葯配伍,常獲得協同或相加作用。如:磺胺類+氨基糖苷類。
4.鏈黴素與紅黴素合用,對豬鏈球菌病有較好的療效;鏈黴素與萬古黴素(對腸球菌)或異煙肼(對結核桿菌)合用有協同作用。
(二)配伍禁忌及注意事項
1.氨基糖苷類葯物的不良反應是損害第八對腦神經,對腎臟有毒性及對神經肌肉有阻斷作用。
2.氨基糖苷類同類葯物不可聯合應用以免增強毒性,與鹼性葯物聯用其抗菌效能可能增強,但毒性也會增大。
3.鏈黴素與磺胺類葯物同一容器配伍應用會發生水解失效。
4.患畜如有脫水、低鈉血症、酸中毒以及近期用過氨基糖苷類抗生素時,應盡可能不用氨基糖苷類葯物,因為在上述情況下,用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其腎毒性更大。
5.硫酸安普黴素與支原凈配伍會引起中毒,如一起給雛雞飲水,2.5小時後3%的雛雞出現癱瘓,一側或兩側腿向後伸直而無法走動。
6.新黴素在氨基糖苷類中毒性最大,一般禁用於注射給葯。
7.慶大黴素、妥布黴素、奈替米星(編者註:硫酸萘替米星地方標准已廢除2010年才允許申報國標)等氨基糖苷類抗生素能與鈣離子結合,若與含鈣中葯如龍骨、牡蠣、海螵蛸、鹿角、枸杞等聯用,會增加氨基糖苷類葯的神經毒性。含金屬離子的中葯如石膏、珍珠母、磁石、牛黃清心丸等中葯含金屬離子,不能與卡那黴素、新黴素等聯合使用,否則會在胃腸道形成不溶性鹽類和絡合物而失效,如需聯用,其間隔時間應以3~4小時為宜。
三、氟喹諾酮類
(一)協同作用和特別療效
1.恩諾沙星是動物專用葯物,廣譜抗菌葯,對支原體有特效,其效力比泰樂菌素和泰妙菌素強,對耐甲氧苯青黴素的金葡菌、耐磺胺類+TMP的細菌、耐慶大黴素的綠膿桿菌、耐泰妙靈的支原體亦有效果。
2.氟喹諾酮類葯物與殺菌性抗菌葯(青黴素類、氨基苷類)及TMP在治療特定細菌感染方面有協同作用,如環丙沙星+氨苄青黴素對金黃色葡萄球菌表現相加作用,而對大腸桿菌、雞白痢沙門氏菌、禽多殺性巴氏桿菌均表現無關作用;環丙沙星+TMP對金黃色葡萄球菌、鏈球菌、禽大腸桿菌O2、雞白痢沙門氏菌有協同作用,對豬大腸桿菌、禽大腸桿菌O78、雞敗血支原體有相加作用。
3.氟喹諾酮類+林可黴素可用於治療雞支原體合並大腸桿菌感染,以及其他原因引起的呼吸道病繼發腸道感染而導致的嚴重卵巢炎、輸卵管炎及卵巢性腹膜炎。氟喹諾酮類葯物也可與磺胺類葯物配伍應用,如環丙沙星與磺胺二甲嘧啶合用對大腸桿菌和金黃色葡萄球菌有相加作用。
(二)配伍禁忌及注意事項
1.氟喹諾酮類葯物不應與DNA、RNA及蛋白質合成抑制劑聯合應用。利福平(RNA合成抑制葯)、可使本類葯物的作用降低,例如使諾氟沙星的作用完全消失及氧氟沙星和環丙沙星的作用部分抵消。
2.不能與含多價金屬陽離子鎂、鋁、鈣、鋅和鐵的葯物混飼或混用,因為氟喹諾酮類葯物結構中基本活性基團可與多價陽離子發生螯合反應,從而影響了喹諾酮類的吸收和抗菌活性。
3.本類葯對負重關節的軟骨組織生長有不良影響,禁用於幼齡動物(尤其是犬、馬)和孕畜。
4.氟喹諾酮類葯物胃腸道反應大,劑量過大可導致動物食慾下降或廢絕,飲欲增加,腹瀉等。
5.諾氟沙星與維生素B1和維生素B12合用,可減輕其引起的周圍神經刺激症狀、四肢皮膚針扎感及輕微的灼熱感。
6.鹼性葯物、抗膽鹼葯物、H2受體阻滯劑均可降低胃液酸度而使喹諾酮類葯物的吸收減少,應避免同服。
7.與抗凝血葯如華法林合用可延長凝血酶原消除時間,若必需合用時要減少華法林的劑量。
8.大劑量或長期應用氟喹諾酮類葯物易導致肝細胞變性或壞死,以環丙沙星尤為明顯。
9.部分葯物如依諾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有光敏反應,用葯後避免和陽光接觸,用葯過程一旦受紫外線照射,皮膚暴露部位可出現灼傷症狀,有時可形成水皰。
四、四環素類
(一)協同作用和特別療效
1.四環素類葯物為廣譜抗生素,有快效抑菌作用,對立克次氏體、衣原體、支原體、螺旋體、放線菌和某些原蟲亦有抑製作用。
2.四環素類葯物與同類葯物及非同類葯物如泰妙菌素(泰妙靈)、泰樂菌素(編者註:泰樂菌素地方標准已廢除)配伍用於胃腸道和呼吸道感染時有協同作用,可降低使用濃度,縮短治療時間。TMP、DVD對本品有明顯的增效作用。
3.四環素類與氯黴素類合用有較好的協同作用(阻礙蛋白質合成的不同環節)。
(二)配伍禁忌及注意事項
1.四環素類葯物有嚴重的胃腸道反應。
2.四環素類避免與抗酸葯、鈣鹽、鐵鹽及其他含重金屬離子的葯物配伍,以防發生螯合反應,阻滯四環素類的吸收。牛奶也有類似的作用。
3.肝腎功能不全的動物慎用四環素類葯物,與強利尿劑合用,會加大對腎臟的損害,與其他肝毒性葯物如竹桃黴素、氯丙嗪等葯物合用,也可加重肝毒性。
4.四環素類可降低血漿凝血酶原的活性而增加出血傾向,故不宜與抗凝血劑肝素鈉、枸櫞酸鈉合用。
5.四環素類葯物有嚴重的光敏反應,用葯期間的畜禽盡量避免日光照射。
6.四環素類葯物和強的松不能合用,會產生二重感染。
五、氯黴素類
(一)協同作用和特別療效
氟苯尼考屬動物專用的廣譜抑菌性抗生素,對革蘭氏陰性菌和陽性菌都有作用,對陰性菌的作用較陽性菌強,是傷寒桿菌、副傷寒桿菌、沙門氏桿菌引起的各種感染的首選葯物。由於氯黴素有嚴重的致再生障礙性貧血的不良反應,國家已禁止用於食品動物。而氟苯尼考的抗菌活性明顯優於氯黴素和甲碸黴素(MIC約低10倍),對獸醫上重要的病原菌如沙門氏桿菌、大腸桿菌、志賀氏菌、巴氏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變形桿菌、副雞嗜血桿菌等具有良好的抗菌活性。對耐甲碸黴素的大腸桿菌、沙門氏菌、克雷伯氏菌亦有效。該葯具有速效、長效的特點,在體內的有效血葯濃度可維持20小時以上,不引起骨髓抑制或再生障礙性貧血。
(二)配伍禁忌及注意事項
氟苯尼考有胚胎毒性,故妊娠動物禁用。
氟苯尼考對正常雞體液免疫具有抑製作用,但使用低限臨床治療量(50毫克/升飲水)不存在免疫抑制的不良反應。
六、大環內酯類
(一)協同作用和特別療效
1.紅黴素的抗菌譜與青黴素相似(但其抗革蘭氏陽性菌的作用不如青黴素),對禽的敗血支原體、豬支原體性肺炎也有較好的療效。
2.紅黴素與泰樂菌素或鏈黴素(編者註:目前鏈黴素口服粉地方標准已廢除)聯用,可獲得協同作用。
3.替米考星(編者註:目前地方標准已廢除)為畜禽專用抗生素,內服和皮下注射吸收快,但不完全,表觀分布容積大,肺組織中的葯物濃度高,乳中半衰期長達1~2天,特殊的葯動學特徵尤其適用家畜肺炎和乳腺炎等感染性疾病的治療。另外,對胸膜肺炎放線桿菌、巴氏桿菌及畜禽支原體具有比泰樂菌素更強的抗菌活性。
(二)配伍禁忌及注意事項
1.大環內酯類葯物可抑制氨茶鹼的正常代謝。兩者聯合應用,可使氨茶鹼血濃度的異常升高而致中毒,甚至死亡,因此聯合應用時要減少氨茶鹼的用量,以防出現氨茶鹼中毒。應盡量避免聯合使用。
2.紅黴素與潔黴素合用易發生拮抗作用,二者均與細菌的核苷酸大基團核蛋白體50S亞基結合,可導致其中一種抗生素核蛋白體的構型變化,影響其作用。
3.紅黴素不宜與β-內醯胺類、林可黴素、四環素聯用。
4.替米考星禁止靜脈注射,可引起負性心力效應。
5.紅黴素不能與莫能菌素、鹽黴素等抗球蟲葯合用。
七、磺胺類
(一)協同作用和特別療效
1.快速抑菌葯與慢速抑菌葯配伍常獲得相加作用。如:多粘菌素類或阿米卡星+SMZ。
2.磺胺類葯物與抗菌增效劑(TMP或DVD)合用有協同作用。國外應用的抗菌增效劑除TMP和DVD外,還有奧美普林(OMP,二甲氧甲基苄啶)、阿地普林(ADP)、巴喹普林(BQP)。復方制劑有SM2+BQP(用於牛、豬),SDM+BQP(用於犬)。
3.磺胺類葯物與維生素B族或維生素K配伍,也可減輕由於其強力抑制腸道菌群而致維生素B族及維生素K的缺乏。
(二)配伍禁忌及注意事項
1.鹼性電解質可減少本品對腎臟的毒性,如與碳酸氫鈉同服,以鹼化尿液,促進排出。
2.液體型磺胺類葯呈現鹼性,不能與酸性葯物如維生素C、鹽酸麻黃素、四環素、青黴素等合用,否則會析出沉澱。當磺胺葯與含有機酸的中草葯加烏梅、山茱萸及中葯糖漿劑配伍時,由於有機酸對抗碳酸氫鈉的鹼化尿液的作用,從而增加了磺胺類葯對腎臟的損害。
3.磺胺類葯物不宜與含對氨苯甲醯基的局麻葯(如:普魯卡因、苯佐卡因、丁卡因等)合用,以免降低療效。
4.該類葯物對家禽特別是雛雞具有一定毒性,如以0.5%濃度混飼8天,會引起雛雞脾臟出血、梗死、壞死和腫脹;對成雞則會影響食慾,降低產蛋量。
八、其他
1.林可胺類抗生素對家兔敏感,易引起嚴重反應或死亡,不宜使用。
2.多粘菌素B與其他有腎毒性或神經肌肉阻滯作用的葯物不可配伍,以防意外。
3.乙醯半胱氨酸會減弱青黴素、四環素、頭孢菌素類的抗菌活性,故不宜合用,必要時可間隔4小時交替使用。
4.聚醚類抗生素包括莫能菌素、鹽黴素、馬杜黴素和拉沙菌素等,有抗球蟲和抑菌作用,目前這類葯物使用較多,但對雞常用劑量的安全范圍較窄,易產生毒性。這類葯物禁止與泰妙菌素(支原凈)合用。
5.有些葯物對血腦屏障的穿透性好,在腦膜炎時腦脊液葯物濃度可達血液濃度的50%~100%,如磺胺嘧啶、青黴素、氨苄青黴素、異肼、5-氟胞嘧啶、甲硝唑等均屬此類。
6.抗菌葯物可穿透血-胎盤屏障進入胎兒體內,透過胎盤較多的抗菌葯物有氨苄青黴素、羧苄青黴素、青黴素G、磺胺類、四環素類,此類葯物致胎兒血清濃度與母體血清濃度之比率達50%~100%。
7.影響免疫效果的葯物:甲碸黴素、卡那黴素、磺胺類、糖皮質激素(地塞米松、輕化可的松)等。
總之,發揮各種葯物的特長,了解配伍禁忌,掌握聯合用葯,針對合適的患病畜禽,在恰當的時機,使用正確的抗菌葯物,是關繫到能否降低病畜禽死亡率、縮短病程和減少治療費用的關鍵。

5、青黴素的危害

長期濫用抗生素會引起過敏,嚴重的,將引起死亡,第二個是,導致細菌的耐葯性,第三點,長期使用廣譜抗菌葯會引起真菌感染。濫用抗生素除了上述危險以外,它對兒童的傷害更加嚴重,會導致小兒失聰、骨髓抑制和兒童灰色綜合症等。目前我國濫用抗生素葯物的後果已經逐漸顯現,最新的調查顯示,廣州居民的耐葯程度已經達到17%,而廣州兒童的耐葯率甚至達到50%,遠遠超出正常標准。
[解題過程]
葯物性耳聾被破壞的不是外耳和中耳的聲音傳導系統(不是傳導性耳聾),而是感知聲音最重要又最脆弱的部位耳蝸毛細胞遭到葯毒損害。毛細胞是聽覺神經的末梢感受器,正常情況下毛細胞把聲能轉化成生物電沖動傳給聽覺神經輸入大腦中樞,人才能聽到外界的各種聲音。耳毒性葯物專門傷害毛細胞,讓人感受不到外界的聲音。這種耳聾屬於「感音神經性耳聾」,「這種葯物性耳聾是不可逆的。」目前我國每年新生聾兒2萬~3萬,其中50%是由遺傳因素造成的。葯物性耳聾是新生兒先天性耳聾及成人後天性耳聾的主要原因。
物中毒性耳聾主要表現為聽覺系統的慢性中毒,以耳聾、耳鳴為主。耳聾多在用葯後1~2周出現,對於兒童來說,早期的症狀不太容易識別,開始時不疼不癢,外耳道既不紅腫也不流膿,孩子不哭不鬧,反而變得安靜,具有很大的隱蔽性,有時孩子都變啞了,家長還不知是耳聾引起的。兒童葯物性耳聾常為雙側性、永久性損害。特別是幼兒,由於不會訴說或表達不準確,待家長發現時,語言發育已經受損害,不僅致聾而且致啞,貽誤了治療時機。

6、大量使用抗生素有那些副作用。

如果是一般抗生素,都會有胃腸道反應,肝腎損害,免疫力下降,過敏反應,嚴重者會發生過敏性休克。個別的如喹諾酮類會造成骨骼畸形,氯黴素會造成骨髓抑制。

7、什麼抗生素對厭氧菌有效

林可胺類為代表的林可黴素,抗厭氧菌功效是毋容置疑的,如醯胺醇類的氟苯尼考,青黴素類的青黴素鉀、氨苄西林和阿莫西林等,頭孢類的頭孢喹肟,以及大家很少注意的大環內酯類葯物。這些都是對畜禽常見厭氧菌比較有效的抗生素。

這些抗生素對厭氧菌作用的強度、最佳適用靶動物,以及抗菌的作用譜都是有所差異的。這就需要廣大獸醫工作者日常臨床用葯時,注意觀察。

(7)能引起骨髓抑制的抗生素葯物擴展資料:

抗生素使用注意事項:

1、使用抗生素不可避免的會產生細菌耐葯性,但是抗生素的濫用加速了細菌耐葯性的產生。

2、在未完成療程的情況下頻繁更換抗生素,或者用葯量不足、未按醫囑用葯,都會使與之接觸而未被殺滅的細菌對其產生耐葯性。在廣譜抗菌葯物的廣泛使用下,細菌耐葯現象日益嚴重。

3、幼兒、授乳婦宜選用β-內醯胺類抗生素為安全,孕婦可安全選用β-內醯胺類、大環內酯類( 除酯化物外) 、磷黴素等。

8、氯黴素類抗生素有哪些?

包括氯黴素及甲碸黴素等。

【葯理和毒理】氯黴素類有廣譜抗菌作用,能作用於細菌核糖體5OS亞單位,抑制轉肽酶而影響蛋白合成。口服吸收良好,1~3小時血葯濃度達峰值。葯物分布廣,且可滲入胸水、腹水、關節腔、腦脊液中。本品大部分在肝內代謝滅活,主要經腎排泄。氯黴素類的主要毒性是強烈的骨髓抑制、精神症狀、胃腸道紊亂及皮疹等。嬰幼兒肝臟發育不完善,葡萄糖醛酸轉移酶極低,不足以完全而迅速代謝氯黴素,且由於腎臟排泄能力低,對氯黴素消除能力差,造成氯黴素積蓄中毒而引起灰嬰綜合征。

【診斷要點】

1.病史有應用本類葯物史。

2.臨床表現

(1)骨髓抑制白細胞、血小板、紅細胞均減少,出現再生障礙性貧血及溶血性貧血等,嚴重者可致死亡。

(2)精神症狀有失眠、幻覺、定向力減退、狂躁、精神紊亂及中毒性精神病等。

(3)神經病變可出現視神經炎及視網膜炎、多發性神經炎及聽神經炎等症狀。

(4)灰嬰綜合征常見於嬰幼兒用量超過每日100mg,連用數日者。首先出現拒食、腹脹、面色蒼白,繼後出現進行性面色蒼白、腹脹加劇、呼吸不規則、紫紺、循環衰竭等,1~2日死亡。

(5)消化道症狀引起口腔炎、舌炎、惡心、嘔吐、厭食、腹脹、腹瀉,常出現黃疸等肝臟損害症狀。

(6)其他可發生過敏反應、兩重感染、凝血時間延長引起的出血等症狀。

3.實驗室檢查

(1)血常規血液成分或全血細胞減少。(2)肝功能血清轉氨酶及膽紅質升高。(3)血葯濃度測定常超過25mg/L

【急救治療及預防】

(1)立即停葯,口服中毒者行催吐、洗胃。

(2)發生再生障礙性貧血,應用腎上腺皮質激素,輸血或成分輸血。

(3)積極搶救過敏性休克(參見有關章節)。

(4)應用維生素B1和B12治療多發性神經炎。

(5)其他對症處理。

(6)預防嚴格掌握適應證。嬰幼兒、孕婦、哺乳期婦女及有精神病、肝和(或)腎功能障礙者禁用或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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