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獻造血幹細胞能有補貼嗎
自願無償捐獻造血幹細胞。
2、造血幹細胞移植手術國家有沒有補助
手術加前期的排斥葯物的費用大約在50萬左右。
3、捐獻登記和捐獻造血幹細胞有補貼嗎?
捐獻登記和捐獻造血幹細胞沒有補貼。
捐獻登記和捐獻造血幹細胞完全的志願行為,沒有任何的經濟補償。
但是捐獻期間的誤工費,交通費,住宿等費用是由患者承擔的,志願者不需承擔任何費用。
但是大部分的情況只要提出來患者會給捐獻者一定補償,多少不固定,但一定會有一些。
骨髓捐獻分兩種:
一種是造血幹細胞捐獻,跟獻血小板一樣,自體血回輸,只是時間比獻血小板長點,需要3-4個小時。而且之前需要打一周的刺激因子,提高外周血中的造血幹細胞的比例,這個葯現在還沒發現明顯的副作用,一般就是會發熱1、2天,就好了。 尚未發現有遠期的副作用。很安全,可以放心。
另外一種就是真正的骨髓穿刺取扁骨中的紅骨髓了,這個一般人不太能接受,骨穿一般是取右髂前上棘為穿刺點行骨髓穿刺。需要打麻葯的。之後穿刺部位可能會痛1-2天。也沒多大危險。就是可能一個部位干穿,就是沒穿出成分,需要換個部位再次穿刺。很少穿胸骨的,雖然這個部位的骨髓質量很好,但很容易穿露,傷及胸腔內部結構,比較危險。
我國現在採取的全是第一種,採集外周血的造血幹細胞,沒什麼事的,一般人體內有3000克,一次就採集50-100.很少的。之後注意事項跟獻血一樣的。就是針眼1天內不要碰水。10天左右(7-14天)就能完全恢復。不用太過擔心。
4、我捐造血幹細胞,經濟方面補助如何算?(如誤工費,營養費)
捐贈造血肝細胞屬於公益事情,一般也會給予適當營養費、誤工費等補償。
5、聽說捐贈造血幹細胞的志願者在入庫時會得到5000元的補助,而在毀捐了之後需要退還5000元,請問是這樣嗎?
入庫沒有,捐獻時給的5000,是患者通過紅會轉交的誤工費。
6、捐獻造血幹細胞有補貼嗎,身體健康者都可以捐獻嗎?
捐獻造血幹細胞是沒有補貼的,且不是只要身體健康就可以捐獻。
凡是年齡在十八歲到五十五歲之間,並且身體健康的人,經過血液檢查後合格的人才又具備進行造血幹細胞的捐獻的條件,但並不是滿足了就能直接去捐獻了,還得先成為一名造血幹細胞的志願者,造血幹細胞志願者的資格可以通過各地的十字會進行報名和填寫志願,並且抽取血液進行檢驗,實驗室會對抽取的血液進行HLA分型等相關檢驗,通過後便會將所有的資料錄入到入中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的計算機資料庫中 ,這樣才能成為一個造血幹細胞志願者,才能去進行捐獻。
在前往醫院後,醫院會通過中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中檢索,匹配成功後,開始進行身體檢查和高分辨,最後結果符合後,就可以進行接下來的環節,如果不符合,就不能進行捐獻。結果符合後,就會根據患者的日程安排,提前五天進入醫院,接下來的日子每天注射運動劑,最後一天開始進行採集,運用移植法將骨髓中的造血幹細胞引導到外周血中,然後就注射器從手臂靜脈處採集血液,再用細胞分離機提取出造血幹細胞。
捐獻造血幹細胞是否有害通常採集造血幹細胞大約十克左右,並不會對人體造成健康影響,人類的身體中造血幹細胞具有很強的再生功能,造血幹細胞流逝之後,會刺激骨髓的加速造血功能,基本一到兩個星期左右,血液中的各項指標就會回復正常,造血幹細胞的匹配也是比較困難的,如果相關指標匹配,不妨去捐獻給患者,或許,你的一個善舉便能拯救另一個人。
7、捐獻造血幹細胞,有沒有補償?
捐獻造血幹細胞是自願的行為,如果受捐方願意提供的話,你可以得到不好
8、捐獻造血幹細胞有補貼嗎?
捐獻登記和捐獻造血幹細胞沒有補貼。
捐獻登記和捐獻造血幹細胞完全的志願行為,沒有任何專的經濟補償。屬
但是捐獻期間的誤工費,交通費,住宿等費用是由患者承擔的,志願者不需承擔任何費用。
但是大部分的情況只要提出來患者會給捐獻者一定補償,多少不固定,但一定會有一些。
9、我遇到事情了,急需用錢,所以想捐獻骨髓,請問可以得到多少補助呀?
你好,我覺得你可以去紅十字會或當地醫院咨詢一下醫生比較靠譜,找當地政府部門幫忙籌集款項,祝你好運生活愉快,開心快樂每一天,下午好。
10、捐贈血液有補貼什麼的嗎?
一般會給茶杯 礦泉水 麵包 雞或者一些小禮品,沒有錢的,但是會有獻血證
主要的是會有證,根據獻血量的不同,受益范圍也不同
獻血者享受的用血待遇:公民無償獻血後憑「無償獻血證」和身份證,獻血後5年內無限量免費用血,5年後終身享受與其獻血量等量的免費用血;無償獻血累計800毫升以上者,無償獻血者終身免費用血。獻血者直系親屬享受的用血待遇:無償獻血者的父母、配偶、子女或未成年弟妹三個月後5年內享受與其獻血量等量的免費用血,如超出其獻血量用血的,超出部分只收取用於血液採集、儲存、分離、檢驗等費用;公民獻血在前,用血在後的屬於家庭互助儲血。本人和家人具體享受以上兩項用血待遇;公民用血在前,獻血在後的屬於還血范疇,等量免收用血互助金,超出部分收取用血互助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第二條規定:國家實行無償獻血制度。第十四條規定:公民臨床用血時交付用於血液的採集、儲存、分離、檢驗等費用;無償獻血者臨床需要用血時,免交前款規定的費用;無償獻血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臨床需要用血時,可以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免交或者減交前款規定的費用。第十七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和紅十字會對積極參加獻血和在獻血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