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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髓捐獻反悔

發布時間:2020-10-17 19:53:51

1、自願捐獻骨髓時捐獻者有沒有權利反悔?

有權利反悔。

2、自願捐獻骨髓,為什麼捐獻者有沒有權利反悔?

有權利反悔。保證捐獻的「自願」一直都是造血幹細胞移植遵循的原則。對於捐獻者是否有權拒絕捐獻,以及什麼時候可以拒絕的問題,美國國家骨髓捐獻計劃在其網頁上如此回答:你有權在任何時候決定你是否捐獻,骨髓捐獻永遠是自願的。世界骨髓捐獻組織也稱「捐獻者在『任何時候』都可以退出」;「捐獻者在被告知需要進行再次(多次)捐獻時,患者有權拒絕捐獻而不受到外部影響」。

不過,由於幹細胞移植的特殊性——「清髓」之後受捐者的免疫造血系統被摧毀,因此如果捐獻者在患者清髓後選擇拒捐,必然會給患者帶來巨大打擊,使其「雪上加霜」。

(2)骨髓捐獻反悔擴展資料:

目前,臨床應用最廣泛的骨髓移植手術是「清髓性骨髓移植」。顧名思義,在移植之前,受捐者要接受大劑量化療和/或放療及免疫抑制預處理,清除體內的腫瘤細胞、異常克隆細胞,阻斷發病機制(將「壞」細胞掃地出門),然後才能把捐獻者的造血幹細胞移植給受捐者(將「好」細胞請進門),重建正常造血和免疫系統。

此方法對受捐者的健康打擊是非常大的——在原有造血系統、免疫系統被摧毀而新的系統尚未建立時,患者對外界抵抗力極弱,稍有不慎就可能因為一次小小的感染而喪命,所以在這期間他們要住在無菌病房,依靠醫療干預來維持生命。如果捐獻者在此時突然反悔,受捐者確實面臨致命的危險。

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有其他備選的捐獻者,醫院會在最短的時間內聯系備選捐獻者,爭取其同意並盡快進行移植手術以挽救病人生命。如果沒有備選的捐獻者,患者只能住在無菌病房,在對症治療(抗感染、補充相應血液成分等)的基礎上,應用各類造血生長因子、細胞集落因子等促進造血、免疫功能的恢復。同時醫院會繼續尋找捐獻者。只是對本身已患重病的受捐者而言,能否熬過這一關,是要打一個巨大的問號的。

參考鏈接:骨髓捐獻-網路

3、聽說捐骨髓不能見面的,但是我們事先就認識,點頭之交,現在給他捐血以後成了朋友關系,可以么怎麼樣?

聽說怎麼來能成真呢。不讓見面主要為了雙方考慮的,一個是怕有金錢交易,一個是怕捐獻者反悔等等。捐獻完源了,是可以通百過渠道聯系對方的,方面表示感謝。你跟他是朋友的關系挺好的,對方感恩你,你也有個度好朋友,知真的是美好的事情,其實這個事情如果是兩個自願並且心甘情願的,道見面是正常的,因為要感謝對方。

4、為何部分人在配型骨髓成功後又拒絕捐獻?

捐獻骨髓與捐獻造血幹細胞
以前的捐獻骨髓,現在的捐獻造血幹細胞。其實都是採集的造血幹細胞,原來是抽取骨髓血,而骨髓血中富含造血幹細胞,所以原來叫捐獻骨髓。現在是從外周血中直接採集造血幹細胞,過程和普通捐獻成分血過程相同。當然開始需要將大量存在於骨髓中的造血幹細胞動員到外周血中。所以現在稱捐獻造血幹細胞,目的也是和以往的相區別,避免造成誤導。

配型成功後捐獻造血幹細胞的過程
(注意看第三點,採集方法及過程:現代造血幹細胞移植法採用從外周血中採集造血幹細胞。也就是說,現在的技術已經不需要再從脊椎中采骨髓了,捐獻者不需要手術,只要通過血液分離機就可以了.過程就和現在血站捐獻機采血小板類似)
1、患者到中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中檢索,初配成功後,通知您進行身體檢查、並做高分辨。高分辨結果相合,則進入下面的環節,如果不合,則不能捐獻了。
2、高分辨相合以後,根據患者的日程安排,在採集日前五天進入醫院,簡單體檢,在四天內,每天靜脈注射一針動員劑(關於動員劑的說明,請看造血幹細胞基礎知識帖)。
即第0天入院,第1~4天注射動員劑,第5天採集。

3、採集方法及過程:現代造血幹細胞移植法採用從外周血中採集造血幹細胞。用科學方法將骨髓血中的造血幹細胞大量動員到外周血中,從捐獻者手臂靜脈處採集全血,通過血細胞分離機提取造血幹細胞,同時,將其它血液成份回輸捐獻者體內。由於整個採集過程是一個封閉和符合醫療安全要求的環境中進行,因此是極為安全的。在採集完成後,一些輕微疼痛感和不適將會很快消失。至今沒有因採集外周血造幹細胞引起對捐獻者傷害的報道。請相信我們」不會為了救一個人,而去害了另一個人」。
採集總共大約10克的造血幹細胞。含部分血液成分,一般是50~100毫升。比一次獻全血的血量還少。而且人體對造血幹細胞具有很強的再生能力。正常情況下,人體各種細胞每天都在不斷新陳代謝,進行著生成衰老,死亡的循環往復。失血或捐獻造血幹細胞後,可刺激骨髓加速造血,1—2周內,血液中的各種血細胞恢復到原來水平。因此,捐獻造血幹細胞不會影響健康

5、對「骨髓捐獻者反悔」的討論

1. 可能他們在生活承受的壓力也不少.或許那時捐獻者的身體不適什麼的,對捐獻骨髓造成的後果缺乏科學的認識.
大家都知道捐獻骨髓時是很痛的,之後還會痛比較長一段時間.
也許他們捐獻後身體不適很少人或社會機構對他們關心、負責。也沒有對他們作經濟上的補助。如果因為捐後痛,不能上班。誰出誤工費?誰來照顧他們一段時間?誰對他們的恢復狀況進行義務跟蹤觀察?

這也是捐獻骨髓科學不太完善,捐獻骨髓知識不夠普及,捐獻骨髓的配套機制和服務制度不夠完善造成的!

我認為大部分人都不會譴責他們,因為在譴責他們的之前先問問自己是已經否作過捐獻骨髓.

志願志願,就是要心甘情願,而是被強迫威逼去捐.

應該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讓大家坦坦然、欣欣然地去捐。

2.不是.

3.老實說,我這捐獻骨髓的具體情況也不是很了解.聽說不像獻血這樣簡單.如果有一天,某人需要我的捐獻骨髓.我會慎重考慮.了解情況和自身的情況以及,醫療狀況.決定.一般來說,救一人命勝造七級浮屠.在自身條件允許的情況,我會幫助一個需要幫助的人.
我想我是不會"臨陣脫逃",要不原先就不慷慨激昂地答應做志願者了.

6、造血幹細胞捐獻志願者反悔了怎麼辦

留樣後,失去聯系----國家損失500元的分型檢測費
與患者初分相合,拒絕捐獻----損失檢測費,患者受到打擊,如果是唯一相合者,患者可能面臨死亡。
高分符合,體檢合格後,拒絕捐獻----患者損失幾萬元的高分檢測等費用,受到嚴重打擊,可能是致命的。
採集過程中,停止捐獻----可能直接造成患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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