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骨髓捐贈過程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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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聽造血幹細胞捐獻知識感想
最好有無償獻血經歷,捐獻造血幹細胞身體條件是達到無償獻血條件即可。
3、送給爸爸的生日禮物是「骨髓」,作為孩子父母聽到這樣的話有何感想?
送給爸爸的生日禮物是「骨髓」,作為孩子父母聽到這樣的話更多的是心疼和欣慰吧,對於一個孩子而言,能增肥救父,在外人的眼裡,可能是有些應該做的,畢竟是真實的父子關系存在的。
無論從醫學上的骨髓的匹配度還是出於感情上的關繫上,兒子救父親是再適合不過的,但是我們都忽略了一個問題,他還是一個孩子,幼小的身體,是否能經得住這么大的手術。
作為孩子的父母而言,對於兒子增肥救父,更多的是對孩子的心疼,畢竟現在的孩子都是從小捧在手心裡長大的,這個年齡的孩子還在父親的身邊撒嬌的時候,而小小的他就要承擔起救自己父親的重任。而在他的世界裡,這並不是一種救父親的行為,而是給爸爸的最好的禮物。我們從他的世界裡看到了孩子該有的天真,但是我們也看到了他這個年齡不該有的懂事。
孩子的父母聽到送給爸爸的生日禮物是」骨髓「,心裡應該是既高興又難過的,高興的是他們這個家庭有希望了,難過的是他們的兒子這么小卻要承擔這么大的責任,而且術後來說是有一定的風險和影響的,這一切本不該是他這個年齡的人該承擔的。他的肩膀承擔起來的不僅僅是爸爸的健康,更是一個家庭的希望。
本該嬉笑打鬧的年紀,卻面對這個年齡不該承擔的事情,但是作為父母是欣慰的,他們家庭的希望是有的,以後仍然是一個溫馨的家。
4、治療骨髓癌本存善良之心,為濟世之苦,世界有愛才感受生命的意義!
樓主,你的意願很好,我也贊同。不過提醒一點的是,造血幹細胞不配型,有什麼用。所以還是直接去中華骨髓庫,做個配型留底,碰到有需要幫助的人再抽血分離造血幹細胞就是了。
5、骨髓捐獻者的權利能否讓醫生或家屬支配,
前不久,雲南省發生了一名骨髓捐獻者在採集幹細胞的過程中遭遇醫院機械故障,在更換醫院二次採集時反悔拒捐,受捐者因此面臨加速死亡的事件,關於這件事眾說紛紜,譴責這位捐贈者的固然很多,也有很多人理解這種反悔的行為。畢竟骨髓捐贈雖然危險系數比較低,但對捐贈者有一定的身體傷害,尤其是第一次因為機械故障而沒有捐贈成功,第二次很容易讓人心生疑慮,所謂「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健康人躺上病床幾乎有上刑場的感覺,再上一次的勇氣能夠有多少,這可真是難說。 比起獻血來,骨髓捐贈要復雜許多。獻血主要就是檢查某血液是否合格,並沒有針對具體的人進行捐贈,就如我這種看上去脂肪超標的人也是可以的,只要沒有什麼其他毛病、抽出來的血裡面不會有半管肥油即可。這方面有過慘痛的教訓:新來的小護士對於找到胖子血管的心得不足,以至於用針頭在我肉里逡巡著尋找,我咬她的心都快有了。骨髓捐贈則麻煩得多,因為骨髓移植是器官移植的一種,是治療造血功能異常、免疫功能缺陷、血液系統惡性腫瘤的有效療法。獻血不過是血液的轉移,相當於器官移植的骨髓移植自然就復雜多了。其中包括配型、清髓(摧毀患者原有的骨髓),不但費用高昂,如果捐贈者在患者清髓之後反悔,患者就會加速面對死亡。而因為小護士用針管在我胳膊里滿處找血管導致我拒絕獻血的話,想必沒人會因此加速死亡。 作為旁觀人士,很難理解那些真正的捐贈者面對這種抉擇所要承受的心理壓力與社會壓力。由雲南這件事出發,有媒體做了一個報道指出,在中國的骨髓捐贈者當中,20%的人最終會反悔。這個數字還真不算高,美國的骨髓捐獻志願者拒捐率曾高達近50%,日本學者統計亞洲志願者中有約60%最終拒絕捐獻。 那麼,捐贈者有沒有權利反悔?結婚這事兒都有逃婚的落跑新娘,無償的捐贈當然也是可以反悔的。畢竟這不是身外之物,風險也確實存在,沒人有權力要求另外一個人必須在捐贈的行為上履約,這並非商業合同或民事契約,而是在某種程度上可以單方取消的意向。 有人呼籲就此進行立法,使得這種反悔的行為不至於影響到患者的救治。這種理念要說也是冠冕堂皇,生命為大,誰能說制止捐贈者反悔不是體現了生命最珍貴的觀念? 但很遺憾的是,這種呼籲要是成真的話,事情可能就會走到善良願望的反面。舉個例子您就會知道:前段時間,好幾個地方都爆出官辦慈善機構利用自己的權力,直接從工資里扣除「捐款」之事,有的地方甚至連學生都不放過,必須交錢領某會的會員證。如果我們拋開這些官辦慈善機構那些黑幕不談,假定這些錢真的用在了慈善事業上,您覺得這種行為合理么?如果再代入到立法強制捐贈不可反悔,我們的慈善行為就成了義務,誰敢保證將來不會全民強捐、強抽骨髓?到那個時候,不但個人財產沒有保證,個人的身體都不是自己的了。 所以,保留一個人在這方面反悔的權利,並不是對於生命的不尊重,而是在尊重個人意願的基礎上,對於人本身權利的尊重。
6、自願捐獻骨髓,為什麼捐獻者有沒有權利反悔?
有權利反悔。保證捐獻的「自願」一直都是造血幹細胞移植遵循的原則。對於捐獻者是否有權拒絕捐獻,以及什麼時候可以拒絕的問題,美國國家骨髓捐獻計劃在其網頁上如此回答:你有權在任何時候決定你是否捐獻,骨髓捐獻永遠是自願的。世界骨髓捐獻組織也稱「捐獻者在『任何時候』都可以退出」;「捐獻者在被告知需要進行再次(多次)捐獻時,患者有權拒絕捐獻而不受到外部影響」。
不過,由於幹細胞移植的特殊性——「清髓」之後受捐者的免疫造血系統被摧毀,因此如果捐獻者在患者清髓後選擇拒捐,必然會給患者帶來巨大打擊,使其「雪上加霜」。
(6)骨髓捐獻心得擴展資料:
目前,臨床應用最廣泛的骨髓移植手術是「清髓性骨髓移植」。顧名思義,在移植之前,受捐者要接受大劑量化療和/或放療及免疫抑制預處理,清除體內的腫瘤細胞、異常克隆細胞,阻斷發病機制(將「壞」細胞掃地出門),然後才能把捐獻者的造血幹細胞移植給受捐者(將「好」細胞請進門),重建正常造血和免疫系統。
此方法對受捐者的健康打擊是非常大的——在原有造血系統、免疫系統被摧毀而新的系統尚未建立時,患者對外界抵抗力極弱,稍有不慎就可能因為一次小小的感染而喪命,所以在這期間他們要住在無菌病房,依靠醫療干預來維持生命。如果捐獻者在此時突然反悔,受捐者確實面臨致命的危險。
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有其他備選的捐獻者,醫院會在最短的時間內聯系備選捐獻者,爭取其同意並盡快進行移植手術以挽救病人生命。如果沒有備選的捐獻者,患者只能住在無菌病房,在對症治療(抗感染、補充相應血液成分等)的基礎上,應用各類造血生長因子、細胞集落因子等促進造血、免疫功能的恢復。同時醫院會繼續尋找捐獻者。只是對本身已患重病的受捐者而言,能否熬過這一關,是要打一個巨大的問號的。
參考鏈接:骨髓捐獻-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