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捐獻骨髓國家有沒有補助?
捐獻骨髓國家沒有補貼,捐獻登記和捐獻骨髓是完全的志願行為,沒有任何的經濟補償,會頒發無償捐獻造血幹細胞獎。
捐贈過程:
1、患者將在中國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庫中搜索。初始匹配成功後,患者將得到體檢和高解析度的通知。如果高解析度的結果一致,將採取以下步驟。如果沒有,捐款就不可能了。
2、高解析度匹配後,根據患者的時間表,入院前五天入院,進行簡單的體檢,並在四天內每天靜脈注射動員劑(用於動員劑的描述,見造血幹細胞柱的基本知識)。
3、他們於第0天入院,第1天至第4天注射動員劑,第5天收集。
(1)骨髓移植拒絕捐獻擴展資料:
無償捐獻造血幹細胞奉獻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紅十字會和軍隊有關單位負責表彰,無償捐獻造血幹細胞特別獎由衛生部、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和總後勤部衛生部負責表彰。
骨髓捐獻分兩種:
一種是造血幹細胞捐獻,跟獻血小板一樣,自體血回輸,時間比獻血小板長,需要3-4個小時。在此之前需要打一周的刺激因子,提高外周血中的造血幹細胞的比例,這個葯現在還沒發現明顯的副作用,一般會發熱1、2天。尚未發現有遠期的副作用。
另外一種就是骨髓穿刺取扁骨中的紅骨髓,骨穿一般是取右髂前上棘為穿刺點行骨髓穿刺。需要打麻葯,之後穿刺部位可能會痛1-2天。很少穿胸骨,雖然這個部位的骨髓質量很好,但很容易穿露,傷及胸腔內部結構,比較危險。
我國現在採取的全是第一種,採集外周血的造血幹細胞,一般人體內有3000克,一次就採集50-100。之後注意事項跟獻血一樣的。就是針眼1天內不要碰水。10天左右(7-14天)就能完全恢復。
2、為什麼骨髓捐獻者和被捐者,一輩子都不能見面?
首先是為了保護患者,防止情緒激動,其次是保護捐贈者不受傷害,還有防止捐贈者趁機敲詐。
我們都知道骨髓捐獻者是一件非常光榮的事情,這相當於為病人挽救生命。然而,無論是在國內還是國外,捐贈者和接受者都不允許見面,甚至一輩子不能見面。
原因1:不利於患者的康復
即使白血病患者接受了合適的骨髓移植,其成功率也只有70%。因此,只有在術前保持患者情緒穩定,才能提高骨髓移植的成功率。如果病人和捐獻者此時相遇,很可能會激發病人的情緒,這對病人的手術極為不利。因此,為了讓病人手術成功,醫生不會讓兩人在手術前見面。
原因2:保護捐贈者的個人信息
在我國,患白血病的人不多,但捐獻骨髓的人也不多。因此,如果捐獻者的個人信息泄露出去,他可能會遇到為自己生命而拚命努力的病人。到時候,到時候讓捐獻者騎虎難下,甚至嚴重者可能威脅到生命安全。因此,為了確保捐贈者的生命安全,拒絕會見捐贈者和接受者。
原因3:防止非法交易
你知道,對於白血病患者來說,骨髓移植是他們最後的希望。如果有人能在這個時候拯救他們,那麼他們一定會戰斗並抓住生命的機會。這時,非法分子可能會利用病人的心理,開始要價過高。因此,為了防止這種非法交易,醫院不允許捐贈者與接受者會面。
捐獻骨髓是自願的,只是為了愛。如果一切變得復雜,對病人和捐贈者都非常不利。因此,無論原因是什麼,捐助者和受援者都不允許會面。
3、對「骨髓捐獻者反悔」的討論
1. 可能他們在生活承受的壓力也不少.或許那時捐獻者的身體不適什麼的,對捐獻骨髓造成的後果缺乏科學的認識.
大家都知道捐獻骨髓時是很痛的,之後還會痛比較長一段時間.
也許他們捐獻後身體不適很少人或社會機構對他們關心、負責。也沒有對他們作經濟上的補助。如果因為捐後痛,不能上班。誰出誤工費?誰來照顧他們一段時間?誰對他們的恢復狀況進行義務跟蹤觀察?
這也是捐獻骨髓科學不太完善,捐獻骨髓知識不夠普及,捐獻骨髓的配套機制和服務制度不夠完善造成的!
我認為大部分人都不會譴責他們,因為在譴責他們的之前先問問自己是已經否作過捐獻骨髓.
志願志願,就是要心甘情願,而是被強迫威逼去捐.
應該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讓大家坦坦然、欣欣然地去捐。
2.不是.
3.老實說,我這捐獻骨髓的具體情況也不是很了解.聽說不像獻血這樣簡單.如果有一天,某人需要我的捐獻骨髓.我會慎重考慮.了解情況和自身的情況以及,醫療狀況.決定.一般來說,救一人命勝造七級浮屠.在自身條件允許的情況,我會幫助一個需要幫助的人.
我想我是不會"臨陣脫逃",要不原先就不慷慨激昂地答應做志願者了.
4、骨髓移植對捐贈人有什麼危害
只要捐獻人是健康的,骨髓移植不會對人產生不利的影響。但是卻可以挽救另一個人的生命,舉手之勞,何樂而不為呢?
5、骨髓移植,捐獻者有危險嘛?
我告訴你,說沒有危害的,你可以打耳光抽死他,身體發膚受之父母,這不是道德綁架的事,雖然救人是善事是好使。但是我媽給我舅舅捐贈了骨髓進行移植,後來我舅舅沒了,從我媽捐贈骨髓後。三天兩頭的感冒。抵抗力上不來,補多少蛋白粉,營養都沒有用,我媽說不後悔。因為是她得親弟弟,再選擇一次還會同意,但是如果給不認識的人捐贈這種方式我是不認同的,你可以看看外周血捐贈中的死亡案例,還有腰椎抽骨髓後的後遺症和死亡案例,不要被別人道德綁架,勿以善小而不為,我認為做善事不是看誰能拚命,如果是家人,怎麼都好,剩下的陌生人你可以選擇其他方式去行善,如果你的身體出現問題,你得父母誰來養,那些道德綁架你的人都不知道滾到哪裡去了
6、骨髓移植對捐獻者身體有什麼要求?
是需要注意點東西,但不會提高什麼骨髓質量的,捐獻前是要用集落刺激因子的。
主要就是主要不要抽煙喝酒,避免感冒,尤其是你哥預處理那陣子,時間定了,千萬不能出錯耽誤,會出人命的。飲食沒有太多注意,捐獻前少吃油膩的,對採集有影響
7、骨髓捐獻者的權利能否讓醫生或家屬支配,
前不久,雲南省發生了一名骨髓捐獻者在採集幹細胞的過程中遭遇醫院機械故障,在更換醫院二次採集時反悔拒捐,受捐者因此面臨加速死亡的事件,關於這件事眾說紛紜,譴責這位捐贈者的固然很多,也有很多人理解這種反悔的行為。畢竟骨髓捐贈雖然危險系數比較低,但對捐贈者有一定的身體傷害,尤其是第一次因為機械故障而沒有捐贈成功,第二次很容易讓人心生疑慮,所謂「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健康人躺上病床幾乎有上刑場的感覺,再上一次的勇氣能夠有多少,這可真是難說。 比起獻血來,骨髓捐贈要復雜許多。獻血主要就是檢查某血液是否合格,並沒有針對具體的人進行捐贈,就如我這種看上去脂肪超標的人也是可以的,只要沒有什麼其他毛病、抽出來的血裡面不會有半管肥油即可。這方面有過慘痛的教訓:新來的小護士對於找到胖子血管的心得不足,以至於用針頭在我肉里逡巡著尋找,我咬她的心都快有了。骨髓捐贈則麻煩得多,因為骨髓移植是器官移植的一種,是治療造血功能異常、免疫功能缺陷、血液系統惡性腫瘤的有效療法。獻血不過是血液的轉移,相當於器官移植的骨髓移植自然就復雜多了。其中包括配型、清髓(摧毀患者原有的骨髓),不但費用高昂,如果捐贈者在患者清髓之後反悔,患者就會加速面對死亡。而因為小護士用針管在我胳膊里滿處找血管導致我拒絕獻血的話,想必沒人會因此加速死亡。 作為旁觀人士,很難理解那些真正的捐贈者面對這種抉擇所要承受的心理壓力與社會壓力。由雲南這件事出發,有媒體做了一個報道指出,在中國的骨髓捐贈者當中,20%的人最終會反悔。這個數字還真不算高,美國的骨髓捐獻志願者拒捐率曾高達近50%,日本學者統計亞洲志願者中有約60%最終拒絕捐獻。 那麼,捐贈者有沒有權利反悔?結婚這事兒都有逃婚的落跑新娘,無償的捐贈當然也是可以反悔的。畢竟這不是身外之物,風險也確實存在,沒人有權力要求另外一個人必須在捐贈的行為上履約,這並非商業合同或民事契約,而是在某種程度上可以單方取消的意向。 有人呼籲就此進行立法,使得這種反悔的行為不至於影響到患者的救治。這種理念要說也是冠冕堂皇,生命為大,誰能說制止捐贈者反悔不是體現了生命最珍貴的觀念? 但很遺憾的是,這種呼籲要是成真的話,事情可能就會走到善良願望的反面。舉個例子您就會知道:前段時間,好幾個地方都爆出官辦慈善機構利用自己的權力,直接從工資里扣除「捐款」之事,有的地方甚至連學生都不放過,必須交錢領某會的會員證。如果我們拋開這些官辦慈善機構那些黑幕不談,假定這些錢真的用在了慈善事業上,您覺得這種行為合理么?如果再代入到立法強制捐贈不可反悔,我們的慈善行為就成了義務,誰敢保證將來不會全民強捐、強抽骨髓?到那個時候,不但個人財產沒有保證,個人的身體都不是自己的了。 所以,保留一個人在這方面反悔的權利,並不是對於生命的不尊重,而是在尊重個人意願的基礎上,對於人本身權利的尊重。
8、為什麼接受骨髓移植的人在一年後才能和捐獻者見面?
骨髓配對成功後的造血幹細胞移植常常能引起諸多關注的目光,然而這樣的「熱炒」卻有可能為供患雙方帶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煩,有關人士指出,社會公眾尤其是媒體在關注的同時應當自律,主動為宣傳設立「禁區」,保護捐獻者和患者的隱私。
根據國際慣例,骨髓捐獻中的供者和患者之間至少應當保證移植一年內不見面的原則。據介紹,確立這一原則是為了保護供患者雙方的隱私和權益,尤其是避免對供者的生活產生不必要的麻煩。造血幹細胞移植對患者而言通常有70%的成功率,但也有個別失敗的先例。極個別患者家屬在失敗後往往再次追蹤至供者的家中,尋求第二次捐獻。可是,醫學報告顯示,再次接受造血幹細胞移植的臨床意義不是很大。移植完成後,患者通常要過感染、出血和排異三道關口,前兩道關口在住院期間即可度過,但排異關的時間非常長,因此國際上設立了一年的限制,等待患者病情取得相對穩定。一年後,如果供患雙方對見面都無異議的話,雙方才能有緣相見。
這條「禁區」目前的屢屢被突破,目的是為了宣傳供患雙方感人的事跡。目前,這樣的宣傳正面臨「兩難」的局面。一方面,能讓更多的市民了解骨髓捐獻的意義和知識,但另一方面卻難以保全供患雙方的權益。值得提醒的是,對捐獻骨髓者最大的鼓勵和嘉獎,正是充分保護他們應有的權益。
中華上海骨髓庫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的庫存量和移植人數目前都達到歷史最高水平。2004年更是取得突破,一年增加庫存量超過1萬人,移植人數達到16例,使得上海造血幹細胞捐獻者資料達到4.5萬人,完成移植48次,雙雙超過全國數據的五分之一。今年1月的前13天里就已經完成兩例移植,一例是本地配對,一例則為異地配對成功。一位業內人士指出:「在這樣的情況下,公眾社會更應當及時樹立科學關注骨髓移植的觀念,保護上海骨髓捐獻踴躍的良性態勢。」
一年內不見面原則
根據國際慣例,骨髓捐獻中的供者和患者之間至少應當保證移植一年內不見面的原則,尤其要避免在公共媒體上同時刊登供者和患者的照片,以及向患者透露供者的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等。既便是供者允許,一年內也應當避免雙方的接觸。可是近2年內,隨著本市骨髓配對成功例數的提高,供患雙方在媒體等方面的誘導下不僅可以見面,而且供者的一切個人資料均公布於眾。
9、骨髓移植對捐獻骨髓的人有沒有害處
10、自願捐獻骨髓,為什麼捐獻者有沒有權利反悔?
有權利反悔。保證捐獻的「自願」一直都是造血幹細胞移植遵循的原則。對於捐獻者是否有權拒絕捐獻,以及什麼時候可以拒絕的問題,美國國家骨髓捐獻計劃在其網頁上如此回答:你有權在任何時候決定你是否捐獻,骨髓捐獻永遠是自願的。世界骨髓捐獻組織也稱「捐獻者在『任何時候』都可以退出」;「捐獻者在被告知需要進行再次(多次)捐獻時,患者有權拒絕捐獻而不受到外部影響」。
不過,由於幹細胞移植的特殊性——「清髓」之後受捐者的免疫造血系統被摧毀,因此如果捐獻者在患者清髓後選擇拒捐,必然會給患者帶來巨大打擊,使其「雪上加霜」。
(10)骨髓移植拒絕捐獻擴展資料:
目前,臨床應用最廣泛的骨髓移植手術是「清髓性骨髓移植」。顧名思義,在移植之前,受捐者要接受大劑量化療和/或放療及免疫抑制預處理,清除體內的腫瘤細胞、異常克隆細胞,阻斷發病機制(將「壞」細胞掃地出門),然後才能把捐獻者的造血幹細胞移植給受捐者(將「好」細胞請進門),重建正常造血和免疫系統。
此方法對受捐者的健康打擊是非常大的——在原有造血系統、免疫系統被摧毀而新的系統尚未建立時,患者對外界抵抗力極弱,稍有不慎就可能因為一次小小的感染而喪命,所以在這期間他們要住在無菌病房,依靠醫療干預來維持生命。如果捐獻者在此時突然反悔,受捐者確實面臨致命的危險。
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有其他備選的捐獻者,醫院會在最短的時間內聯系備選捐獻者,爭取其同意並盡快進行移植手術以挽救病人生命。如果沒有備選的捐獻者,患者只能住在無菌病房,在對症治療(抗感染、補充相應血液成分等)的基礎上,應用各類造血生長因子、細胞集落因子等促進造血、免疫功能的恢復。同時醫院會繼續尋找捐獻者。只是對本身已患重病的受捐者而言,能否熬過這一關,是要打一個巨大的問號的。
參考鏈接:骨髓捐獻-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