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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骨髓反悔

發布時間:2020-08-04 10:21:47

1、自願捐獻骨髓時捐獻者有沒有權利反悔?

有權利反悔。

2、捐獻骨髓有什麼壞處么

理論上是沒有對身體有健康影響,但實際上是有副作用的。這個作用是存在手術和抽血過程中。根據國外對完成大約51,024例造血幹細胞異源移植,其中27,770例是進行骨髓移植,23,254例進行了外周血移植。在這些51,024名捐贈者中,5名捐贈者死亡,其中1例是在骨髓捐贈後死亡,4例則在外周血捐贈中死亡,死亡幾率約為0.98/1萬人。共有37例嚴重不良反應,致病幾率約為7.25/1萬人,其中12名在骨髓移植後(4.32/1萬人),25名在外周血移植後(10.76/1萬人)。此外,大約有20名捐贈者出現惡性血液瘤(3.92/1萬人),其中8名捐贈者在骨髓移植後,12名捐贈者在捐獻外周血幹細胞後。惡性血液瘤的出現幾率並沒有高出正常年齡和性別相關的致病幾率普查結果。
結論:造血幹細胞的捐贈可能存在致死或者嚴重不良反應的風險,這個風險雖然小但是確實存在。人體是非常復雜和奇妙的有機體,目前的科學對許多功能和機制都不清楚。造血幹細胞是最神秘的細胞,白血病的發作就是各種因素干擾它造成的後果。採集造血幹細胞目前需要人為干擾,所以,除非以後科技發達,採集時靜悄悄,一點也不會干擾造血功能,而從身上採集極小部分,這才會消除副作用。

3、捐獻骨髓以後身體需要多久可以完全恢復

大概率休息一段時間就沒事了,運氣不好會身體素質下降得其他病症,倒霉的話會有幾率翹辮子。

4、捐贈骨髓的人反悔有什麼看法思想道德800字

1,如果捐款的時候是直接捐到受助人的手中,並且沒有口頭或紙面的捐贈協議約定捐贈用途等等內容,那麼捐款被視為普通贈與,轉交之後即視為受贈者所有,這就不可撤回了。
2,如果贈與前有相關協議,在受贈者違反協議的情況下可以要求全額撤回。
3,受贈者沒有違反相關協議,而捐贈者沒有足額付款或者要求撤回捐款的,視為捐贈者違約,最好的結果是可以不全額地收回贈款。

5、造血幹細胞捐獻志願者反悔了怎麼辦

留樣後,失去聯系----國家損失500元的分型檢測費
與患者初分相合,拒絕捐獻----損失檢測費,患者受到打擊,如果是唯一相合者,患者可能面臨死亡。
高分符合,體檢合格後,拒絕捐獻----患者損失幾萬元的高分檢測等費用,受到嚴重打擊,可能是致命的。
採集過程中,停止捐獻----可能直接造成患者死亡。

6、自願捐獻骨髓,為什麼捐獻者有沒有權利反悔?

有權利反悔。保證捐獻的「自願」一直都是造血幹細胞移植遵循的原則。對於捐獻者是否有權拒絕捐獻,以及什麼時候可以拒絕的問題,美國國家骨髓捐獻計劃在其網頁上如此回答:你有權在任何時候決定你是否捐獻,骨髓捐獻永遠是自願的。世界骨髓捐獻組織也稱「捐獻者在『任何時候』都可以退出」;「捐獻者在被告知需要進行再次(多次)捐獻時,患者有權拒絕捐獻而不受到外部影響」。

不過,由於幹細胞移植的特殊性——「清髓」之後受捐者的免疫造血系統被摧毀,因此如果捐獻者在患者清髓後選擇拒捐,必然會給患者帶來巨大打擊,使其「雪上加霜」。

(6)捐骨髓反悔擴展資料:

目前,臨床應用最廣泛的骨髓移植手術是「清髓性骨髓移植」。顧名思義,在移植之前,受捐者要接受大劑量化療和/或放療及免疫抑制預處理,清除體內的腫瘤細胞、異常克隆細胞,阻斷發病機制(將「壞」細胞掃地出門),然後才能把捐獻者的造血幹細胞移植給受捐者(將「好」細胞請進門),重建正常造血和免疫系統。

此方法對受捐者的健康打擊是非常大的——在原有造血系統、免疫系統被摧毀而新的系統尚未建立時,患者對外界抵抗力極弱,稍有不慎就可能因為一次小小的感染而喪命,所以在這期間他們要住在無菌病房,依靠醫療干預來維持生命。如果捐獻者在此時突然反悔,受捐者確實面臨致命的危險。

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有其他備選的捐獻者,醫院會在最短的時間內聯系備選捐獻者,爭取其同意並盡快進行移植手術以挽救病人生命。如果沒有備選的捐獻者,患者只能住在無菌病房,在對症治療(抗感染、補充相應血液成分等)的基礎上,應用各類造血生長因子、細胞集落因子等促進造血、免疫功能的恢復。同時醫院會繼續尋找捐獻者。只是對本身已患重病的受捐者而言,能否熬過這一關,是要打一個巨大的問號的。

參考鏈接:骨髓捐獻-網路

7、對「骨髓捐獻者反悔」的討論

1. 可能他們在生活承受的壓力也不少.或許那時捐獻者的身體不適什麼的,對捐獻骨髓造成的後果缺乏科學的認識.
大家都知道捐獻骨髓時是很痛的,之後還會痛比較長一段時間.
也許他們捐獻後身體不適很少人或社會機構對他們關心、負責。也沒有對他們作經濟上的補助。如果因為捐後痛,不能上班。誰出誤工費?誰來照顧他們一段時間?誰對他們的恢復狀況進行義務跟蹤觀察?

這也是捐獻骨髓科學不太完善,捐獻骨髓知識不夠普及,捐獻骨髓的配套機制和服務制度不夠完善造成的!

我認為大部分人都不會譴責他們,因為在譴責他們的之前先問問自己是已經否作過捐獻骨髓.

志願志願,就是要心甘情願,而是被強迫威逼去捐.

應該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讓大家坦坦然、欣欣然地去捐。

2.不是.

3.老實說,我這捐獻骨髓的具體情況也不是很了解.聽說不像獻血這樣簡單.如果有一天,某人需要我的捐獻骨髓.我會慎重考慮.了解情況和自身的情況以及,醫療狀況.決定.一般來說,救一人命勝造七級浮屠.在自身條件允許的情況,我會幫助一個需要幫助的人.
我想我是不會"臨陣脫逃",要不原先就不慷慨激昂地答應做志願者了.

8、聽說捐骨髓不能見面的,但是我們事先就認識,點頭之交,現在給他捐血以後成了朋友關系,可以么怎麼樣?

聽說怎麼來能成真呢。不讓見面主要為了雙方考慮的,一個是怕有金錢交易,一個是怕捐獻者反悔等等。捐獻完源了,是可以通百過渠道聯系對方的,方面表示感謝。你跟他是朋友的關系挺好的,對方感恩你,你也有個度好朋友,知真的是美好的事情,其實這個事情如果是兩個自願並且心甘情願的,道見面是正常的,因為要感謝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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