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腳踝曾開放性骨折,但是骨頭沒有破裂只是骨頭鑽出來了,現在走路有一點瘸,已經5年,做手術能矯正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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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婚姻法一方有股骨頭壞死病,對方提出離婚該怎麼辦
股骨頭壞死不是離婚或不能離婚的法定理由,關鍵取決於感情是否確已破裂。
對方提出離婚並不違法。
3、泰迪去醫院拍片子說是股骨頭破裂需要動手術 今天早上動完手術醫生給我打電話說是盆骨多處骨裂 還能好嗎
狗狗自己恢復能力很強的,現在醫生已經做了手術,你應該聽醫生的看接下來需要怎麼照顧,多陪陪它,喂它點好吃的,骨頭湯,補補鈣,接下來就看它自己的恢復了,你對它好它是知道的。我家狗狗懷孕三十多天出了車禍,當時都以為不行了,我好難受,堅持抱著去醫院,最後帶回家照顧它,它還不能動,天天用勺子喂它吃飯,拉屎尿尿都直接弄窩里,每天不停的清理,陪著它,鼓勵它,不到十天竟然可以站起來了,然後慢慢恢復了,前幾天還生了兩只小狗,很健康,本來懷了四隻因為車禍只剩兩只,我已經很滿足了,經歷了這些它現在跟我感情更好了,加油,希望你的小寶貝也可以度過這個難關,健健康康的。
4、婚後老婆雙腿股骨頭壞死,手術後能自理,我想離婚可以嗎
離婚是以感情破裂為評判標准,只要雙方感情已經破裂是可以離婚的。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解釋:【離婚程序與准予離婚的情形】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2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准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為,且難以治癒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5、股骨頭破裂一定要手術嗎
錯位嚴重的話,必須要手術治療,否則髖關節出問題會影響你走路,或者會造成股骨頭缺血造成股骨頭壞死,嚴重的話就要手術換一個假的髖關節了,叫人工髖關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