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廣州治股骨頭壞死好醫生推薦一下?
股骨頭壞死能治好。這個股骨頭壞死在年輕人,如果是早期是可以做股骨頸的鑽孔減壓,自體松質骨移植結合自體幹細胞移植手術治療,股骨頭的壞死可以自行生長修復好的,而對於股骨頭壞死比較嚴重的,有明顯的塌陷畸形,或是繼發有髖臼病變了的,這個情況,一般是可以做髖關節的假體置換手術治療的,這個也是可以治療修復好,恢復髖關節的正常功能的。
股骨頭壞死的早期治療主要以保守治療為主。首先應該病側扶拐,減少病髖的負重;同時服用一些促進骨癒合的葯物,來促進骨生長,增加骨密度,恢復血運,加速壞死骨的修復。
2、治療股骨頭壞死【股骨頭壞死】
一個圖片比較模糊,另一個,需要治療,對於其原因,最好來院詳細檢查,這個疾病容易遺留後遺症,需要及時治療。
(趙國強大夫鄭重提醒:因不能面診患者,無法全面了解病情,以上建議僅供參考,具體診療請一定到醫院在醫生指導下進行!)
浙江省兒童醫院趙國強 http://zjetyy.haodf.com/
3、胡正華骨科醫院治股骨頭壞死的醫生
病情分析:如果是使用的量太多的話,是會容易引起寶寶股骨頭壞死的現象指導意見:建議就是不要經常性的使用這個葯物的,對於肝腎的副作用的影響也是比較大的.
4、國際目前哪個方法治療股骨頭壞死最先進
股骨頭壞死的治療是一個世界難題,通常認為壞死股骨頭無法恢復正常骨結構,所有的治療只能是設法延緩病程的發展速度,推辭做全髖關節置換的時間。我們在治療骨不連取得成功的基礎上研究股骨頭壞死的治療,由於能夠促使肉芽、纖維組織和軟骨組織轉變成骨組織,不僅能使大部分股骨頭壞死出現良好的骨修復,還能使部分塌陷股骨頭隆起。
目前常用治療方法及其效果
在股骨頭壞死分期部分我們已經提到,一旦平片出現壞死變化,股骨頭壞死的病程就無法逆轉,目前沒有一種辦法可以治癒股骨頭壞死,壞死股骨頭不能恢復正常骨結構。多數研究表明,不做手術治療時病程發展的風險要比手術治療的風險高,由於股骨頭壞死發病年齡比較輕,大多數在三、四十歲,病程會不斷發展、最終破壞髖關節,在大多數病例即使早期診斷及時手術也不能改變這種結果,但是各種手術治療對於緩解疼痛,改善行走能力,延緩病程發展速度,推遲作全髖關節置換的時間可能有一定作用。不過在敘述一些可以使用的治療方法之前了解危險/利益比非常重要。任何一種手術都有一定的危險因素。不治療也有危險,病變要發展,所以不治療並非沒有危險。有些手術成功率較低,危險性也較低,有些手術成功率高,但危險也大。醫生對每個病人要全面了解情況估計利弊。對某一個病人正確的治療方法對另一個病人可能絕對有害。股骨頭壞死的治療就是這樣,因為每個人情況,如年齡、合並症,關節部位、范圍都不同。任何一種治療要由病人和主治醫生商定。探索疑點,求取答案。 棍子、拐杖、與助行器對減輕股骨頭壞死的疼痛是有效的。在做出診斷、選擇手術期間對保護關節也有益處。在處理合並症期間限制負重對於限制病變發展也起作用。然而單純保護性負重無論使用多長時間都不是一個恰當的治療方法,不會治癒股骨頭壞死。偶爾病人由於合並症不能手術,此時保護性負重可用來緩解疼痛。
因為按照影象學標准股骨頭壞死不可能恢復正常骨結構,患者又迫切要求解除疼痛和增強活動能力,各種手術治療通過減輕髓腔壓力又能明顯減輕疼痛,因此出現了綜合臨床和平片表現,以臨床表現為主的記分法,用來判斷各種手術的治療效果。國外常用Harris 髖關節指數或用改良方法判斷股骨頭壞死治療效果,日本用JOA score,中國用百分法。
我個人認為記分法既有優點也有缺點。優點是能反應疼痛的減輕和行走能力的改善,缺點是:
1 缺乏定量標准,因為採用的Ficat/Arlet分期II期不考慮病變范圍大小,且包含的病變范圍跨度太大,即使病變從早期改變發展到廣泛壞死也不會減分,仍然可以得30分,僅比正常人少10分。
2 臨床評分太高,平片上病變從II期發展到III期也只減10分;而手術減壓後疼痛往往會減輕,重度疼痛變到輕微疼痛能得到20分,加上止疼後關節活動范圍加大,行走功能改善又會增加得分。盡管平片上病變惡化或明顯惡化,結論是治療有效。
一個經常出現的結果是臨床症狀好轉與分數增加的同時片子上卻是變壞,這也是對髓芯減壓術效果長期爭論不休的原因,也就必然會出現每次治療都有效,最後卻不得不換人工髖關節的現象。
常用手術治療方法及其效果
目前治療股骨頭壞死的方法比較多,通常認為對於只能用磁共振才能發現的早期病變和范圍比較小的病變可以採用保守治療。一旦發展到平片出現壞死表現以後,通常是根據病變范圍的大小和嚴重程度選擇相應的手術。手術的目的是緩解疼痛延緩病程發展速度,推遲做全髖關節置換的時間,評判手術效果用的是前面提到的記分法。手術的方法比較多,比較常見的方法是在范圍不大的病變可以作髓芯減壓術,對於病變范圍比較大的或輕度塌陷的病例可以做帶血管的植骨手術,晚期病例只有做全髖關節置換手術。
(一) 髓芯減壓手術.
髓芯減壓術是一種雖然廣泛應用,但一直存在爭議的治療股骨頭缺血壞死的手段,是一個意外發現的手術。上個世紀60年代, Arlet and Ficat用骨功能探查(functional exploration of bone )的方法也就是用空心鑽頭 通過大粗隆向股骨頭鑽孔後,通過測定骨髓腔壓力、注水壓力試驗、髓腔內靜脈造影以及髓芯活檢的方法診斷股骨頭壞死 ,發現手術後常常能立刻緩解疼痛,於是就把這個診斷方法變成了治療方法,叫做髓芯減壓術,認為緩解疼痛與減輕股骨頭、頸髓腔壓力有關。1985年 Ficat 和 Arlet報告133個I-II期壞死減壓治療結果,他們發現90%的病例在臨床上,79病例在放射學上有「好到非常好的結果」。 賓夕法尼亞大學首先在美國開展髓芯減壓手術,同一個醫生做改良減壓(植入松質骨)406髖,對其中297例作了平均29個月的隨訪:74例(25%)在放射學上穩定,髖關節指數改善超過10分。107例(36%)在平均29個月後做髖關節置換,其中I 、II、III、IV期分別佔26%、34%、31%和48% 。第I-II組合起來病例中,病變范圍輕、中、重三組病人中髖關節置換比例分別為22%、39%和40%。他們認為與非手術療法和對症療法相比減壓對於早期病例是安全有效的方法。1986年Camp 和 Colwell 回顧研究了13個醫生作的42例髓芯減壓術,60%塌陷前病例在臨床上與放射學上均失敗,塌陷後病例臨床上全部失敗,4例手術後發生骨折。Camp和Colwell在用該法治療31例ON病人(40髖)的報道中肯定髓芯減壓「是一種無效而且有明顯缺陷的方法」。1995年Koo等人提出減壓僅僅能解除症狀,與非手術組相比不能防止股骨頭塌陷。1996年有人指出:大家有一個共識,那就是髓芯減壓對Ⅱ期和Ⅲ期的骨壞死,不能改變其進一步發展為塌陷的發生率。將髓芯減壓作為治療方法的推崇者已經指出於靜息期(1期)使用這種方法是有效的。但是,只有很少的研究用合理的隨訪時間來評價髓芯減壓治療工期骨壞死的效果。應用這一評價方法來驗證Ficat,Hungerford和Zizic曾指出的觀點是必要的,他們認為髓芯減壓只能對工期患者有效。本研究發現髓芯減庄對I期骨壞死患者的成功為33%(18個病人中12個疼痛復發),這種比例不治療而痊癒的病人相比,並無顯著的優勢。根這種結果,髓芯減壓治療骨壞死是值得懷疑的,應通過前瞻性的隨機研究進行評價。問題在於目前大家對於股骨頭壞死的自然病程缺乏了解,病變發展的速度不夠清楚,很難判斷減壓以後病變的發展速度是加快了還是減慢了?一些病人盡管塌陷加劇,疼痛卻有所減輕,這也是為什麼對於減壓手術效果長期爭論不休的原因。
我們的看法是在一定時間內可以緩解疼痛,但是不能延緩病程發展速度,減壓很可能加快塌陷過程發生的速度。股骨頭壞死時骨髓腔內壓力增高,減壓後壓力下降,鑽孔本身破壞骨結構、手術後許多人在鑽孔區不能形成骨組織,都減弱股骨頭負重能力,容易發生微骨折,加快塌陷的發生。下面一個病例左圖為減壓前照片,右圖為減壓後2二個月照片,可以明顯看到鑽孔痕跡,股骨頭內出現多條裂紋。
最後我們引用美國國家股骨頭壞死基金會網站的看法來做一個總結:髓芯減壓術。這一手術是從病變區切除一條圓柱狀骨頭。用於輕到中度,尚無塌陷的病變。由於這個手術在骨頭上鑽了一個孔,為了避免骨折要保護性負重6周。這一手術緩解疼痛效果極好,但是長期延緩病程進展方面不太有效。做這一手術較多的中心報告說在選擇適當的病例有很好的效果。不過對這一手術有反對意見,有些報告說效果不好。
(二)植骨手術與帶血管蒂腓骨移植手術。
植骨手術有兩種類型,一種是不帶血管的腓骨移植手術,是 1949年 Phemister提出來的。另一種是帶血管的腓骨移植手術,1979年義大利的Brunelli 和Brunelli ,美國的 Urbaniak 開始用來治療股骨頭壞死。 這是在顯微外科發展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手術。從理論上說腓骨移植手術可以減輕股骨頭內壓力、去除股骨頭內死骨、用松質骨充填缺損,起到誘導新骨生成作用,填入皮質骨柱能支撐軟骨下骨質和。而帶血管腓骨移植手術還能加速再血管化進程,更有利於壞死股骨頭的修復。Urbaniak 等人手術超過1000例,在首次報告的隨訪至少2年的715例中倖存者82%。Yoo等人對86髖進行至少8年的隨訪中發現72%的人效果為好和極好。28%為尚可或較差。61%的人X光照片上病變沒有發展。
為了對兩種植骨方法進行比較,Plakseychuk等人從匹茲堡大學1989-1999年200個帶血管腓骨移植手術病例(220髖)中和韓國慶北大學醫院1986-1996年99個不帶血管腓骨移植手術病例(123髖)各篩選出50例,對這兩種手術治療效果進行回顧性對比研究。研究中兩組各50個病例在分期、病變大小、病因,術前Harris髖關節評分、隨訪時間都作了仔細的配對,在經過接近5年的隨訪後,帶血管組70%的人Harris髖關節評分改善,而不帶血管組只有36%的人髖關節評分有改善。作者認為帶血管腓骨移植手術無論是臨床還是放射學效果都比不帶血管腓骨移植手術好,對於I期和I1期病例效果比較好。對於15個III期病例,不帶血管移植治療的全部病例效果都不好,帶血管移植73%的病人效果不好,應該選擇髖關節置換。但是帶血管蒂腓骨移植手術組並發症如深靜脈栓塞,腓神經麻痹導致的大拇趾下垂 、腓神經病等高達22%,而不帶血管蒂腓骨移植手術組只有4%腓神經區感覺異常。帶血管蒂腓骨或髂骨移植手術是顯微外科手術,需要比較好的設備和有經驗的醫生才能進行手術。
1987年前日本Sugioka用粗隆間旋轉截骨術治療14個壞死病人,把壞死部分旋轉到非負重區,取得良好效果,1999年對這14個病人的的隨訪發現3人在手術後5年內置換了髖關節,手術時塌陷不到2mm的病人在15年後僅有輕度退行性骨關節病,手術時塌陷2mm或2mm以上的病人病變慢慢發展在10年內還有不錯的功能。但是這個手術在美國的治療效果不好,Suguoka在美國多個中心演示手術的失敗率超過80%。
最近有人提出幹細胞移植和骨水泥治療股骨頭壞死。以下材料來自下面英文網站
http://www.maitrise-orthop.com/corpusmaitri/orthopaedic/mo72_hernigou/index.shtml
目前,治療中晚期的股骨頭壞死,最好的辦法就是人工股骨頭置換術。
對於40多歲或50多歲的患者,一般手術指征適合,多採取這一辦法。
假如骨頭松動,疼痛,骨質實質發生病變,經過認真診斷,是可以確診的。上述這種症狀似乎有股骨頭壞死的可能。看看醫師。
保守治療同樣費錢,且漫漫無期,昂貴的治療費用也可以令人承擔不起。並且,其中如果出現收費黑洞,更是叫人扼腕!
5、請問齊魯醫院哪位大夫治療股骨頭壞死比較好。
不知道你想做怎樣的治療,齊魯醫院治療股骨頭壞死方面主要是股骨頭置換。如果股骨頭壞死還沒有全完塌陷或塌陷面積少於2/3的話這里還是鍵議你不要做置換手術。因為置換手術存在很多問題,如使用年限一般在10-15年,如果你年齡小於50歲可能還要做二次手術風險,及有可能會塌陷,隨外其術後並發平很多,如感染、疼痛、脫位等等,這些都給病人造成極大的痛e79fa5e9819331333264636164苦。
股骨頭壞死治療還是建議你採用中醫綜合治療,中醫治療股骨頭壞死,活血化淤是一個治療原則,可以用來治療閉經、跌打損傷、冠心病、半身不遂等多種疾病。股骨頭壞死同樣是由於一些誘發因素引起的部分血運不良,導致骨細胞缺血,壞死,骨小梁紊亂,斷裂,股骨頭塌陷,髖關節功能障礙的骨科頑疾。為了達到活血化淤的目的,在用活血化淤葯的同時必須同時注意養血、補氣、補腎、溫經通脈。也就是活血、養血、補氣、溫經、補腎必須同時進行才能取得效果。肝主筋、腎主骨,肝充則骨健,腎足則骨強,補腎之葯不可或缺。效的擴張血管,防止血液凝固或抑制血小板黏附和聚集,預防血栓形成。增加纖維蛋白溶解活性,促進血栓溶解。改善血液流變性的異常,防止血液「濃」、「黏」、「聚」的出現。抑制血小板黏附作用、聚集作用、釋放作用。可促進毛細血管的再生,激活成骨細胞的分化增殖,加速骨組織修復的作用。
6、治療股骨頭壞死的最好的醫院
骨科形形色色選擇一家專業的骨科醫院至關重要,看一所醫院怎麼樣,要看它具備的哪些實力以及行業聲譽,醫師水平醫療設施設備等等,當然還要看這個醫院的服務,這都是很重要的。從以上這些方面綜合考察,來衡量一個醫院的綜合實力。
7、股骨頭壞死三期哪裡治的最好?推薦一下河南治療股骨頭壞死比較有名氣的醫生
股骨頭壞死三期說明股骨頭已開始塌陷。嚴重影了運動。股骨頭壞死有外傷性,病理型,血管型,要對病史病理綜合會診定性才能議定出有效治療方案,使骨組織再生修復。否則,否則,治療延誤不當壞死的股頭壞死超過百分之三十塌陷後終生致殘。理論性治療方案:治療恢復本病必須多方面考慮,中西復合治療調節陰陽平衡,增強改善股骨頭微循環血運,興奮激活成骨誘導因子並使死骨代謝才能修復骨骼創建早日康復。需助發來CT或磁共振照片為你指導。提示,若不能為病情確診定性的治療都是瞎治,亂治,最後導致股骨頭塌陷而終殘。故能否恢復關鍵在於搶時間及早定性治療。
8、北京治療股骨頭壞死那家醫院最好?
你好,股骨頭壞死早期症狀不明顯,疼痛往往是最先出現的自覺症狀,目前治療中晚期的股骨頭壞死,最理想的辦法就是人工股骨頭置換術。對於40多歲或50多歲的患者,如果手術指征適合,多採取這一辦法
9、治療股骨頭壞死,北京哪家醫院治療最好,找哪位醫生,很急,謝謝!!!
四期了,還是手術可能靠譜點,去三甲醫院都沒有問題
10、治療股骨頭壞死哪裡好,最好回答的是患者或者是醫生,有經驗的!
股骨頭壞死為常見的骨關節病之一,其主要症狀從間斷性疼痛逐漸發展到不間斷性疼痛,再由疼痛引發肌肉痙攣、關節活動受到限制,後造成嚴重致殘而跛行。其病因多種多樣(約60多種),比較復雜,難以系統地分類,這與發病機理不清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