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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骨頭長度差異多少算醫療事故

發布時間:2020-09-29 21:24:04

1、股骨頭術後2年取螺絲釘只取出來2根還有1根沒有取得出來,屬於醫療事故嗎?留在裡面將來會有什麼後果嗎?

醫療事故,必須經醫療事故檢定委員會鑒定確認.以我個人判斷不屬醫療事故.留在裡面要因病人個體差異不同而定,若病人無特別不適,活動無妨,年齡偏大.可以考慮不拿了.若相反,見議你去上海市六醫院他們應該有辦法拿掉你的釘子.望你幸運!

2、股骨頭關節置換後 雙腿一長一短 相差2CM 是不是醫療事故 可不可以要求醫院承擔相應的責任??

股骨頭置換術後出現2條腿不一樣長,一般是由於假體負重後會有少許下沉導致的.
對於這種情況,如果長短不一在2厘米以內一般不會明顯影響行走的,對短的一邊加鞋墊即可. 如果過於短的話,嚴重影響行走的話,建議你去醫院積極治療.

這個不屬於醫療事故。醫院不負這個責任的。

3、出車禍後在醫院就診事後發現股骨頭錯位未檢查出來這是不是屬於醫療事故

試試中葯 還是可以的

4、股骨頭接錯位能否構成醫療事故

你好,這不算醫療事故,醫療事故的定義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不屬於醫療事故。

5、股骨頭手術感染是醫療事故嗎

樓主、您好:首先要確認是否是醫院造成的! 如果是醫院的責任當然醫院要負責,如果您不確定的話可以起訴做醫療技術鑒定,確定醫方是否有責任或是醫療事故,祝您好運 希望能夠幫到您。望採納

6、做骨骨頭壞死手術一個腿長一個腿短是醫療事故嗎

1、股骨頭壞死手術導致上述後果,(左右肢相差的長度)可能構成傷殘。
2、是否構成醫療事故,需要經過市級醫學會的醫療事故鑒定確認。
3、建議患方積極復印以及封存病歷,咨詢相關專業律師。
4、即使不構成醫療事故,若通過司法過錯鑒定認定醫療行為中存在過錯,且過錯與損害後果存在因果關系的,也可以追究醫院的賠償責任。

7、這算醫療事故嗎?

這基本上沒法說是醫療事故。
醫院的責任是治療疾病,而不是恢復到疾病以前的狀態。

牽扯到責任追究,必然有取證問題,這就是所謂證據。
1.國家有沒有明確法律規定。據我所知國家沒有對這種規定,如果你不能讓法院認同這是於醫療事故,那後面的也根本不必說了。
2.有無嚴重後果。踮著腳走路,這不屬於較嚴重的後果,進行責任的追究的必要性不大。
3.雙方前期有沒有簽訂具有法律效應的文書。(特指對「踮腳」此類事件處理有明確責任說明的)
4.如何對「受傷之前走路很正常」和「手術後走路不正常」使產生因果聯系取證基本不可能。

即使你說的都是真的,你是有理的。我覺得要靠法律途徑對這件事討說法,基本行不通,因為很多真正的導致死亡的嚴重醫療事故的處理,法律都是顯得比較虛弱的。
對於這件事至多是通過媒體,從技術的角度譴責醫院醫術不高;從道義上譴責醫院不負責任。

8、做了股骨頭置換術。回家後發現比另外一條腿要長4CM ,一條腿站直了 另一條還曲著。這算不算醫療事故啊!

估計不算的。因為患病後股骨頭好像有些萎縮,會導致兩腿不等長,術前如果沒有給醫生提出置換後要等長的話,我個人認為是不會給你做這個方面的努力的。因為你提一點要求醫生就要更改手術方案,多不容易的!費用也會增加吧!僅供參考

9、我這個算醫療事故嗎?股骨 骨折

醫療事故構成要件有(1)醫療事故的主體是合法的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2)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違反了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3)醫療事故的直接行為人在診療護理中存在主觀過失;(4)患者存在人身損害後果;(5)醫療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目前我國確定是否為醫療事故目前需要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鑒定才能認定。所以你可以先去鑒定看看。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規定:不屬於醫療事故,醫院不承擔賠償責任,這只是在行政處理的范疇,如果醫療機構的過錯造成患方損害,根據民法通則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仍要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即使不是醫療事故,如果醫院侵權造成患者損害,仍要承擔賠償責任。 所以,你可以得到賠償,無論是不是醫療事故都可以。

10、紅斑狼瘡吃激素葯導致股骨頭壞死算醫療事故或者過錯嗎?

這應該屬於激素副作用,不屬於醫療過錯的,紅斑狼瘡需要激素治療控制病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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