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膝蓋受傷如何開病假單
受傷如何開病假單,可以看醫生的意見的,醫生認為需要休息治療的,會出具病假專單的,病假期間用人單位要支屬付病假工資的,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
59、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關節炎能不能請長期病假
?
3、我是風濕性關節炎能請病假嗎
可以的,醫生出具了證明就中,假條配合病歷,要不要。偶這開哈
4、因患有類風濕性關節炎,在公司經常請假,再有兩個月合同期就到了,這樣的話,公司還會給我續簽合同嗎?
考慮到你的身體情況,公司可能不會跟你續簽合同,但一切皆有可能,不等到那一刻就別放棄。長期請病假公司應該允許,但是會扣工資,具體的問你們財務部門吧。
5、我得了頸椎病,需要長時間病假,請問各位病假條如何開
我最近頸椎病復發,頭疼,惡心,頭暈,冒汗,甚至於兩手都有些發麻,像這種情況能請個多長時間的病假?
6、本人在公司工作15年了,現因得了類風濕關節炎請病假休息,請病假提交了疾病證明,上級領導也簽名同意了
勞動者生病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屬於違法解除,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和醫療補助金;
勞動者享受的醫療期結束後,仍然無法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7、骨關節炎如何請病假
去你看病的醫院,讓醫生給你出具一份病假證明,拿著醫院的病假證明去單位開病假條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