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類風濕診斷標准
類風濕關節炎的診斷主要依靠臨床表現、自身抗體及X線表現。診斷要點有:
1.晨僵:晨起時關節及其周圍僵硬感至少持續1小時(病程6周或以上)。
2.多區域關節炎:3個或3個以上區域(指間關節、掌指關節、腕、肘、膝、踝及跖趾關節等)出現關節炎,且同時有軟組織腫脹、積液或疼痛。
3.手關節炎:腕、掌指或近端指間關節炎中,至少有一個關節腫脹及疼痛(6周或以上)。
4.對稱性關節炎:兩側關節同時受累(雙側近端指間關節、掌指關節及跖趾關節受累時,不一定對稱),病程6周或以上。
5.類風濕結節:醫生能觀察到在骨突部位,伸肌表面或關節周圍有皮下結節。
6.類風濕因子陽性:任何檢測方法證明血清類風濕因子含量異常(正常人群中的陽性率小於5%)。
7.X線檢查:早期關節炎X線表現為關節周圍軟組織腫脹,關節附近輕度骨質疏鬆;中後期可表現為關節間隙狹窄,關節破壞、關節脫位或融合,並有骨質侵蝕或病變關節有明確的骨質脫鈣。
以上7條能滿足4條並排除其他關節炎,即可診斷為
地址:南京市察哈爾路10號
2、類風濕3級標准?
1.抗環瓜氨酸肽抗體,此抗體會在類風濕關節炎患者的早期出現,是診斷類風濕關節炎的特異性抗體,同時還可以預測類風濕的疾病進展、關節的影響學改變和腎功能損害;2.類風濕因子,而且滴度越高,對診斷類風濕關節炎的特異性越高;3.抗核周因子抗體、抗角蛋白抗體;4.紅細胞沉降率、C反應蛋白反應疾病的活動程度
3、抗ccp 279.89是不是類風濕關節炎
?
4、這是我的類風濕化驗單 誰能幫我看一下 我是不是類風濕啊
單純看化驗單還不能確定是否患病。
類風濕關節炎是一種慢性炎症性疾病,主要累及關節的滑膜組織,該病無特殊的生化、免疫學或組織學方面的異常作為確診的依據,其診斷主要依靠特徵性的臨床表現,並結合實驗室檢查和影像學結果綜合判斷。
目前國內均採用美國風濕病學會1987年提出的分類標准,有下述7項中的4項者可診斷為類風濕關節炎。
①晨僵至少持續1小時;
②有3個或3個以上的關節同時腫脹或積液,這些關節包括雙側近端指間關節、掌指關節、腕關節、膝關節、踝關節和跖趾關節;
③掌指關節、近端指間關節、腕關節中至少有—個關節腫脹或積液;
④在第②所列舉的關節中,同時出現對稱性腫脹或積液;
⑤皮下類風濕結節;
⑥類風濕因子陽性;
⑦手和腕後前位的X線片顯示骨質侵蝕或明確的骨質疏鬆。第1~4項需持續6周以上。在國內,該標準的敏感性為91%,特異性為88%
風濕病化驗
1.抗核小體抗體(AnuA)
核小體是細胞染色質中的一種成分,它是由DNA和組蛋白以特殊的方式相連而組成的。在系統性紅斑狼瘡的誘導和致病中有重要作用。
臨床意義:抗核小體抗體比抗dsDNA抗體、抗組蛋白抗體更早出現於系統性紅斑狼瘡的早期,並且特異性較高。陽性率為50-90%,特異性>98%。
2.RA33抗體
抗RA33抗體與其他抗可提取核抗原抗體、類風濕因子、抗核周因子抗體、抗角蛋白抗體等抗體均無交叉反應,為多克隆抗體,以IgG型為主。
臨床意義:RA33抗體在不典型的早期類風濕關節炎患者的血清中可以出現,陽性率為27-45%,骨關節炎、強直性脊柱炎及銀屑病性關節炎均不出現此抗體。因而認為抗RA33抗體是鑒別類風濕關節炎和其他關節炎的實驗室指標之一。
3.抗雙鏈DNA抗體
脫氧核糖核酸分為雙鏈DNA(dsDNA)和單鏈DNA(ssDNA)兩種,抗雙鏈DNA抗體是針對其中雙鏈DNA的一種自身抗體。
臨床意義:抗雙鏈DNA抗體可視為系統性紅斑狼瘡的標記性抗體。抗單鏈DNA抗體後者則見於多種風濕性疾病。
4.抗著絲點抗體(ACA)
臨床意義:可見於50-96%的局限性硬皮病的患者。在CREST綜合症可達98%,而且,一般認為該抗體是CREST綜合症的標記抗體。在彌漫性硬皮病患者中,抗著絲點抗體的陽性率僅為10%。該抗體可較早出現於患者血清中,僅有雷諾氏現象者也可陽性。臨床研究發現,抗著絲點抗體與血管炎、肺受累有關,不隨病情變化而波動,而且多提示預後相對較好。
5.冷球蛋白
冷球蛋白是血清中存在的一種蛋白,具有遇冷沉澱、遇熱又溶解的特性。分為三型。
臨床意義:主要與原發性巨球蛋白血症、類風濕關節炎、乾燥綜合征、系統性紅斑狼瘡、血管炎、巨細胞病毒感染、傳染性單核細胞增多症等有關。
6.抗角蛋白抗體(AKA)
臨床意義:抗角蛋白抗體(AKA)角質層型抗體與RF、抗RA33/RA36抗體無關。因此,該抗體的檢測可對RF陰性或抗RA33/RA36抗體陰性的RA患者提供診斷指標。抗角蛋白抗體與疾病嚴重程度和活動性相關,在RA早期甚至臨床表現出現前即可出現。因此,AKA對RA早期診斷和預後判斷很有意義。
7.抗組蛋白抗體(AHA)
組蛋白是細胞核內的一種鹼性核蛋白,抗組蛋白抗體即是以組蛋白為靶抗原的一種自身,是抗核抗體的一種。
臨床意義:主要與葯物性紅斑狼瘡、系統性紅斑狼瘡、類風濕關節炎有關。
8.抗磷脂抗體(ACL)
抗磷脂抗體包括狼瘡抗凝物質和抗心磷脂抗體。它可作為抗磷脂綜合症中的重要自身抗體,其中抗心磷脂抗體(ACA)最為常見。可分為IgG、IgA、IgM三類。
臨床意義:
1.抗心磷脂抗體陽性提示動、靜脈血栓形成,腦血管意外發生率高達56%。
2.抗心磷脂抗體與SLE密切相關。雙型或三型陽性SLE病人均會出現血栓、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繼發性貧血等症狀。
3.抗心磷脂抗體陽性的女性患者易發生習慣性流產。
9.a-胞襯蛋白抗體
a-胞襯蛋白是從乾燥綜合征模型小鼠唇腺中提取的一種唾液腺特異性自身抗原。該抗原是泡襯蛋白的裂解產物。
臨床意義:a-胞襯蛋白抗體可能在乾燥綜合征的發病中發揮重要作用;對乾燥綜合征的診斷有意義,並且可能與乾燥綜合征患者的病情嚴重程度及預後有關。
10.環狀胍氨酸多肽抗體(CCP)
CCP抗體是環狀聚絲蛋白的多肽片段。以IgG型為主的抗體。
臨床意義:CCP抗體是類風濕關節炎高度特異性的抗體,陽性率為51%,特異性>96%,與類風濕關節炎的預後有很強的相關性,在類風濕因子陽性的患者中可出現。
11.抗核周因子(APF)
抗核周因子的靶抗原存在於頰粘膜上皮細胞核周胞漿內,是上皮細胞的中等纖維結合蛋白或其前體,它是一種不溶性蛋白質。抗核周因子主要為IgG,也含有IgM及IgA成分。
臨床意義:抗核周因子與類風濕關節炎有明顯的相關性,不僅陽性率高,特異性也好。抗核周因子可出現在類風濕關節炎早期,甚至在發病之前。在早期RF陰性的類風濕關節炎病人中可有53.3% 的病人抗核周因子呈陽性。抗核周因子陽性、RF陰性的類風濕關節炎病人往往預後較差,這不僅有助於早期診斷,也有助於判斷預後。同時抗核周因子與類風濕關節炎病情活動性指標也呈正相關。
12.HLA-DR抗原
HLA-DR抗原: HLA-DR抗原主要存在於B淋巴細胞、單核細胞及內皮細胞的細胞膜上。HLA-DR分子為二聚體結構,由非多態性的DRα鏈和多態性的DRβ鏈組成。DRα和DRβ鏈的可變區可識別並結合抗原或自身抗原,刺激T細胞活化,進而誘發自身免疫反應。HLA-DR4/DR1與類風濕關節炎的發生及演變有關。
臨床意義:研究發現,有48-90%的RA患者攜帶DR4或DR1基因單倍型。病情輕、關節外病變少的RA患者一般為表達單倍型者,而DR4/DR1純合子,尤其是DRB10401純合子患者多並發關節外病變,病情進展快。
13.抗增殖性細胞核抗原抗體
抗增殖性細胞核抗原抗體(抗PCNA抗體)其抗原成分是DNA聚合酶的輔助蛋白,它可能在控制細胞周期中起關鍵作用。
臨床意義:抗PCNA抗體為系統性紅斑狼瘡特異性抗體。另據報道,該抗體可能與系統性紅斑狼瘡患者發生彌散性增殖性腎小球腎炎相關。
14.抗DNP抗體
抗DNP抗體系針對脫氧核糖核蛋白的自身抗體,即狼瘡因子。是經典的狼瘡細胞形成試驗必不可少的四因素之一。
臨床意義:主要見於系統性紅斑狼瘡,活動期陽性率可達80%—90%、非活動期陽性率為20%左右。其他結締組織陽性率低,且部分出現該抗體陽性的病人可合並系統性紅斑狼瘡症狀。非結締組織病(如肝炎等)偶見陽性。
15.抗中性粒細胞胞漿抗體(ANCA)
ANCA的相應抗原為絲氨酸蛋白E3、MPO和一些少見的抗原如彈性蛋白酶等。是系統性壞死性血管炎的血清標記物。
臨床意義:
1.ANCA可出現兩種核型:①胞漿型(c-ANCA):主要與韋格氏肉芽腫血管炎有關;②核周型(P-ANCA)可在Churg-Strass綜合症及潰瘍性結腸炎的病人中產生。
2.ANCA對於血管炎疾病的鑒別診斷及預後估計均有價值,而且是疾病活動的一個重要指標。在病人發病(復發)時,ANCA滴度均升高。有研究表明,c-ANCA在血管炎復發前2-5周可升高4倍。所以,c-ANCA可作為預測病情復發的指標。c-ANCA滴度可鑒別復發與其它原因(如感染)造成的病情惡化。
16.抗核抗體(ANA)
抗核抗體是血清中存在的一組抗多種細胞核成份的自身抗體的總稱。
臨床意義:ANA可見於多種風濕性疾病,包括系統性紅斑狼瘡(SLE)、葯物性紅斑狼瘡、混合性結締組織病(MCTD)、類風濕關節炎(RA)、乾燥綜合征(SS)、進行性系統性硬化症(PSS)、多發性肌炎(PM)、皮肌炎(DM)及慢性活動性肝炎等。
17.類風濕因子(RF)
類風濕因子是一種以變性IgG為靶抗原的自身抗體,存在於類風濕關節炎及某些自身免疫病患者的血清和關節液中。RF可分為IgM、IgG、IgA、IgE四型。
臨床意義:
1.RF對RA的診斷很意義,陽性率為60-80%。從早期RA患者的X線片分析,IgM RF持續陽性的病人更易發生骨侵蝕。
2.高水平IgM RF陽性的病人預後差。IgM RF滴度與RA疾病活動性的體征,如關節疼痛數和關節腫脹數相關。IgM RF滴度高低是評價RA疾病活動性可靠、敏感的指標。
供你參考,結合自己的症狀可以判斷是否患病,
5、類風濕關節炎的病程一般可分為哪三種類型?
(1)進展型(progressive disease):約占病人總數的65%-70%。急性或慢性起病,沒有明顯的自發緩解期,適當的治療後病情可暫時好轉,但停葯後或遇有外界誘發因素時可導致復發。病人需要長期持續治療。疾病最終的結局為喪失活動能力。這是一種骨關節被破壞的過程,病情與環境因素有一定關系。濕度增加伴氣壓下降或溫度增加伴氣壓增加,可使病情惡化,持續乾燥和適宜的氣溫有助於病情緩解。
(2)間歇性病程(intermittent course):占病人總數的15%-20%。起病較為緩和,通常少數關節受累,可以自行緩解,病情緩解時無需持續治療。復發時受累關節數可能增多。整個病程中,病情緩解期往往長於活動期。
(3)長期臨床緩解(long clinical remissions):占病人總數的10%左右,比較少見。文獻報告 250例RA病人中,10%的患者表現為長期緩解,平均緩解期為22年。這一類型的患者多呈急性起病,並伴有顯著的關節痛及炎症,須與感染性關節炎症相鑒別。在臨床緩解期中,血沉等反應活動性的指標常常仍顯示異常。
6、我化驗血我的類風濕因子124能證明我就是類風濕病嗎?
單單一項類風濕因子的檢驗是不能診斷為類風濕的。
美國風濕病學會1987年修訂的RA分類標准如下≥4條並排除其他關節炎可以確診RA。
①晨僵至少1小時(≥6周)。
②3個或3個以上的關節受累(≥6周)。
③手關節(腕、MCP或PIP關節)受累(≥6周)。
④對稱性關節炎(≥6周)。
⑤有類風濕皮下結節。
⑥X線片改變。
⑦血清類風濕因子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