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前退休,國家公務員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後,國家就支付退休金。工具條件是由國家公務員的養老保障必須貫徹權利與義務結合的原則決定的,國家公務員只有為國家提供一定的服務年限才能享受退休待遇。身體條件,是指國家公務員因公(工)或因病致殘,確實喪失了工作能力,也可享受法定的退休待遇。
國家公務員的退休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法定退休,即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由任免機關命令其退休;一種是自願退休,即具備了法定的最低退休條件之後,可自願申請退休。《國家公務員暫行例》規定的退休條件為: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2)喪失工作能力的。
這些基本沿用了過去幹部退休的條件,所不同的是取消了工作年限的限制。
國家公務員自願退休的條件是: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提出要求,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
(2)工作年限滿30年的。確立自願退休的方式,這在我國還是第一次,也是國家公務員退休制度的一個新的特點。這樣可以使部分服務年限較長、而又未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國家公務員根據自己的意願,提前退休。
國家公務員退休後,其退休金的計發辦法是: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按一定比例計發,基礎工資、工具工資均按原工資的100%計發。
2、哪些病可以辦理病退
一、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二、交費年限(含視同交費年限)滿15年及其以上。
三、因病或外因致殘,經市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符合以上三條的人員,可辦理病退,否則,不能按因病辦理退休。
目前為止更具體些:企業職工申請病退鑒定,應符合以下條件:
養老保險繳費原則上滿15周年,女性45周歲以上,男性50周歲以上;
一般類疾病住院出院後滿1年;
惡性腫瘤、尿毒症、肢體癱等難以康復的嚴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後醫療期滿;
精神類疾病住院出院後年滿5年,且有5年系統治療診斷記錄。
病退標准:
1、各種中樞神經系統疾病或周圍神經肌肉疾病等,經治療後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1)、單肢癱,肌力2級以下(含2級)。
(2)、兩肢或三肢癱,肌力3級以下(含3級)。
(3)、雙手或雙足全肌癱,肌力2級以下(含2級)。
(4)、完全性(感覺性或混合性)失語。
(5)、非肢體癱的中度運動障礙。
2、長期重度呼吸困難
3、心功能長期在Ⅲ級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數≤50%。
4、惡性室性心動過速經治療無效。
5、各種難以治癒的嚴重貧血,經治療後血紅蛋白長期低於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6、全胃切除或全結腸切除或小腸切除3/4。
7、慢性重度肝功能損害。
8、不可逆轉的慢性腎功能衰竭期。
9、各種代謝性或內分泌疾病、結締組織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導致心、腦、腎、肺、肝等一個以上主要臟器嚴重合並症,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10、各種惡性腫瘤(含血液腫瘤)經綜合治療、放療、化療無效或術後復發。
11、一眼有光感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2或視野半徑≤20度。
12、雙眼矯正視力<0.1或視野半徑≤20度。
13、慢性器質性精神障礙,經系統治療2年仍有下述症狀之一,並嚴重影響職業功能者:痴呆(中度智能減退);持續或經常出現的妄想和幻覺,持續或經常出現的情緒不穩定以及不能自控的沖動攻擊行為。
14、精神分裂症,經系統治療5年仍不能恢復正常者;偏執性精神障礙,妄想牢固,持續5年仍不能緩解,嚴重影響職業功能者。
15、難治性的情感障礙,經系統治療5年仍不能恢復正常,男性年齡50歲以上(含50歲),女性45歲以上(含45歲),嚴重影響職業功能者。
16、具有明顯強迫型人格發病基礎的難治性強迫障礙,經系統治療5年無效,嚴重影響職業功能者。
17、符合《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1至4級者。
3、我患有類風濕關節炎,請問可以申請辦理病退嗎
你好。風濕來性關節炎和類風自濕性關節炎它主要變現為全身性疾病,不僅局部於關節部位,而只是以關節的病變表現最為顯著。一旦遇到天氣變化,就會引起疼痛。受累的關節以手足等小關節、膝關節最為常見。早期症狀有關節腫脹、疼痛,局部皮膚發熱。逐步發生關節周圍的肌肉萎縮、關節的纖維性僵硬,特別是手的指尖關節可形成典型的梭行改變。關節病變多發性和對稱性,嚴重的晚期病例除可形成畸形外,尚可造成關節脫位等病變。除局部症狀外,尚有全身不適、消瘦、貧血、皮下結節等全身症狀。祝 早日康復
4、我患有類風濕關節炎,請問可以申請辦理病退嗎
類風濕病在申報范圍內 但是否達標以及有無其他合並症或其他病症也在考慮范圍內 能否又資格申報只能去相關部門去看標准
沒有病歷和證明可能不行 去單位或街道 或直接去辦病退的部門問問吧
5、患有哪些重大疾病可以辦理病退
6、哪些疾病達到什麼程度可以申請病退
符合因病退休規定的疾病
符合國家《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准(試行)》(勞動部發〔2002〕8號)的規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重患職工(與企業存在勞動關系)。符合國家社會保障法規所規定的醫療期(勞動部發〔1994〕479號)滿後,經市級以上醫療機構診斷病情處於相對穩定狀態的。
【具體標准】:
1、各種中樞神經系統疾病或周圍神經肌肉疾病等,經治療後遺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1)單肢癱,肌力2級以下(含2級)。
(2)兩肢或三肢癱,肌力3級以下(含3級)。
(3)雙手或雙足全肌癱,肌力2級以下(含2級)。
(4)完全性(感覺性或混合性)失語。
(5)非肢體癱的中度運動障礙。
2、長期重度呼吸困難
3、心功能長期在Ⅲ級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數≤50%。
4、惡性室性心動過速經治療無效。
5、各種難以治癒的嚴重貧血,經治療後血紅蛋白長期低於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6、全胃切除或全結腸切除或小腸切除3/4。
7、慢性重度肝功能損害。
8、不可逆轉的慢性腎功能衰竭期。
9、各種代謝性或內分泌疾病、結締組織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導致心、腦、腎、肺、肝等一個以上主要臟器嚴重合並症,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10、各種惡性腫瘤(含血液腫瘤)經綜合治療、放療、化療無效或術後復發。
11、一眼有光感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2或視野半徑≤20度。
12、雙眼矯正視力<0.1或視野半徑≤20度。
13、慢性器質性精神障礙,經系統治療2年仍有下述症狀之一,並嚴重影響職業功能者:痴呆(中度智能減退);持續或經常出現的妄想和幻覺,持續或經常出現的情緒不穩定以及不能自控的沖動攻擊行為。
14、精神分裂症,經系統治療5年仍不能恢復正常者;偏執性精神障礙,妄想牢固,持續5年仍不能緩解,嚴重影響職業功能者。
15、難治性的情感障礙,經系統治療5年仍不能恢復正常,男性年齡50歲以上(含50歲),女性45歲以上(含45歲),嚴重影響職業功能者。
16、具有明顯強迫型人格發病基礎的難治性強迫障礙,經系統治療5年無效,嚴重影響職業功能者。
17、符合《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1至4級者。
(6)類風濕性關節炎能辦病退嗎擴展資料:
因病提前退休辦理所需材料
1、縣以上醫院出具「醫療診斷材料」原件一份。
2、勞動鑒定表或鑒定結論書原件一份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福建參保人員基本養老金領取資格認定表一式三份,加蓋單位公章
5、單位公示回執單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6、個人申請報告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7、原國有、集體企業職工的人事檔案原件,及檔案中招工登記表或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應征入伍登記表復印件(加蓋公章)一份
8、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各一份,若辦理過雙確認或政策性補繳的須提供確認表、政策性補繳表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各一份
9、原國有、集體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復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10、原國有、集體企業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後重新就業,與新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並在新就業單位參加養老保險的,須提供與新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一份
11、單位有託管的附託管協議書復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