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關節炎 > 風濕性關節炎可以請假嗎

風濕性關節炎可以請假嗎

發布時間:2021-02-13 18:00:31

1、因患有類風濕關節炎,在公司經常請假,再有兩個月合同期就到了,這樣的話,公司還會給我續簽合同嗎?

考慮到你的身體情況,公司可能不會跟你續簽合同,但一切皆有可能,不等到那一刻就別放棄。長期請病假公司應該允許,但是會扣工資,具體的問你們財務部門吧。

2、我是風濕性關節炎?

簡介
風濕性關節炎(rheumatic arthritis)是一種常見的急性或慢性結締組織炎症。通常所說的風濕性關節炎是風濕熱的主要表現之一,臨床以關節和肌肉遊走性酸楚、紅腫、疼痛為特徵。與A組乙型溶血性鏈球菌感染有關,寒冷、潮濕等因素可誘發本病。下肢大關節如膝關節、踝關節最常受累。雖然近幾十年來風濕熱的發病率已顯著下降,但非典型風濕熱及慢性風濕性關節炎並非少見。

3、風濕性關節炎算工傷嗎

如果不是職業病,不是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4、本人在公司工作15年了,現因得了類風濕關節炎請病假休息,請病假提交了疾病證明,上級領導也簽名同意了

勞動者生病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屬於違法解除,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和醫療補助金;

勞動者享受的醫療期結束後,仍然無法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5、我是風濕性關節炎能請病假嗎

可以的,醫生出具了證明就中,假條配合病歷,要不要。偶這開哈

6、風濕性關節炎的危害;急切

◆這題我來說說。對於風濕病患者來說,冬天最應該注意的便是保暖問題.特別是病變位置的保暖更是重中之重.所以風濕病患者每天最好用熱毛巾或者熱水袋熱敷患處2次,每次保持半個小時,而且水溫最好要保持在60℃左右.要注意的是,當內衣被汗浸濕後,要注意及時換洗.在住上,居住的環境最好要向陽、通風、乾燥,被子也要經常洗曬.此外冬天的時候,水比較涼,所以風濕病患者最好不要沾涼水.洗臉洗手也最好用溫水,晚上睡覺之前要用熱水泡腳,而且熱水最好浸泡到踝關節以上,泡腳的時間也最好在20分鍾左右.我們都知道,腳上的穴位比較多,而且諸多經脈都從腳上通過,所以用熱水泡腳,能相對的疏通經絡,促進氣血流通.不過我還有個更厲害的辦法就是,日本繽漮對於你的這個症狀還蠻適用的。作用十分明顯,被大家一致認可,可惜啊,很費銀子。

與風濕性關節炎可以請假嗎相關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