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腳踝骨關節炎會殘疾嗎
病情分析:
骨關節炎系由於老年或其他原因如創傷、關節的先天性異常、關節畸形等引起關節軟骨的非炎症性退行性變及關節邊緣骨贅形成,臨床可產生關節疼痛、活動受限和關節畸形等症狀
指導意見:
骨關節炎是骨關節生理性退化的表現,尚無逆轉或中止該病進展的葯物。治療的目的是減輕疼痛,緩解症狀,阻止和延緩疾病的發展,保護關節功能,以防殘廢。採用綜合治療,包括病人教育,葯物治療,理療及外科手術治療。
2、風濕性關節炎會不會殘廢
風濕熱是全身性疾病,除了關節炎表現外,有可能侵犯心臟,導致風濕性心臟病。
3、您好!我是一名部隊戰士!現在得了風濕性關節炎!想治詢一下看看我的病情能不能夠評定上殘疾標准。
這種沒辦法評定上殘疾標準的。因為風濕性關節炎根本不算殘疾。
4、類風濕性全身關節炎癱瘓屬於幾級殘疾?
類風濕性全身關節炎癱瘓屬於幾級傷殘,主要看自理能力,如果是全身癱瘓,經過治療後自理能力還是全部喪失,應該算二到一級,當然最終結果還要看當地勞動部門的堅定結果。
5、得了關節炎是不是殘疾了?
難道對於骨關節炎患者來說,致殘真的是不可避免的嗎?「國際骨關節康復聯盟」中國專家組成員熊敦善教授介紹說:骨關節炎所致疼痛及關節功能障礙是中老年朋友致殘的最重要原因。隨著病情的進展,患者可出現關節攣曲、不穩定、關節明顯腫脹並伴有積液產生;關節持續性疼痛;關節活動明顯受限或呈強直、半強直狀態;關節出現畸形;X光片見關節間隙變窄或消失、骨質增生等。若不及時進行有效的治療,關節將逐步骨化、鈣化、最終喪失其正常功能。關節功能喪失後,出現強直狀態、行動不便、生活不能自理,人只能進行關節置換手術,手術療法不僅給患者帶來巨大創傷和沉重的經濟負擔,而且換上的人工關節不具備自身關節的正常功能,容易發生炎症和排斥反應,在手術治療中的風險也很大,對病人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很高,很多病人承受不了手術中巨大痛苦不得不中途放棄,因此,世界衛生組織號召「早預防、早治療、防止致殘」,就是要求避免手術治療。
要解決致殘的問題,就必須阻止骨關節炎的病情進展,並從根本上改善疼痛和功能障礙等臨床表現。目前在骨關節炎傳統治療中,消炎止痛葯、激素類用葯只能暫時緩解疼痛症狀,不能作用病變關節,阻止病變進展,延誤了最佳治療時機,最終還是會因為疼痛和功能障礙而致殘;而物理療法,也只能改善局部微血循環而緩解一時的症狀,不能解決根本問題,病變關節還在繼續惡化、發展。其實關節軟骨的退化磨損是骨關節炎發病的根本原因,而修復關節軟骨的基本物質是氨基葡萄糖硫酸鹽單體。
6、骨關節炎``嚴不嚴重?會不會導致殘廢??
1、原發性骨性關節炎多發生於50歲以後,女性多於男性,繼發性關節炎,發病年齡較小,30-40歲多見,最常見的關節為頸椎、腰椎、髖、膝、踝、肩、肘、手指等關節
2、骨性關節炎早期主要臨床表現是:以僵硬為主、勞累、受涼或輕微外傷而加重,肢體從一個位置換到另一個位置時困難,稍活動疼痛僵硬很快緩解:如:早晨起床或久坐後起立時,出現僵硬、疼痛,症狀明顯,經過活動後關節症狀減輕或消失,由於早期出現此症狀不被重視,加上沒有及時治療,此症狀慢慢加重,每1-2年急性發作一次,發作時關節輕微腫脹或有少量積液,有時關節活動出現摩擦感,功能受到一定影響
3、骨性關節炎晚期關節疼痛加重,夜間休息時能疼醒,疼痛為持續不斷,直至關節變形,腫大,功能活動受到障礙生活不能自理。
骨性關節炎起病緩慢。症狀多出現在40歲以後,隨年齡增長而發病者增多。女性的發病率高於男性。
骨性關節炎的關節痛有以下特點:
多出現在負重關節如膝、髖等;
關節痛與活動有關,在休息後痛就緩解;
在關節靜止久後再活動,局部出現短暫的僵硬感,持續時間不超過30分鍾,活動後消失;
病情嚴重者即使在休息時都有關節痛和活動的受限;
受累關節往往伴有壓痛、骨性肥大、骨性摩擦音、少數患者有畸形。
骨性關節炎的常見部位及其特徵如下。同一患者可出現不止一個部位的病變。
一、手:指間關節最常受累,尤其是遠端指間關節。腫痛和壓痛不太明顯亦很少影響關節活動。特徵性改變為在指關節背面的內外側,出現骨性增生而形成硬結節,位於遠端指肩關節的結節稱為Heberden結節,位於近端指肩關節稱為Bouchard結節。這種結節發展很慢。只有少數患者最終會出現遠指關節的屈曲或外斜畸形。當第一腕掌關節受累而有骨質增生時就形成「方」形手,這種畸形在中國人中少見。
二、膝:膝關節痛是本病患者就醫常見的主訴。其早期症狀為上下樓梯時的疼痛,尤其是下樓時為甚,呈單側或雙側交替出現,是出現關節腫大,多因骨性肥大造成,也可關節腔積液。出現滑膜肥厚的很少見。嚴重者出現膝內翻畸形。
三、髖:表現為大粗隆、臀外側、腹股溝等部位疼痛,可放射至膝。髖的內旋和伸直活動受限。我國人群中發生髖的骨性關節炎者較白種人為少。
四、足:第一趾關節是病變出現的常見部位。穿緊足鞋和反復外傷是其病因。症狀為局部疼痛、骨性肥大和拇外翻。
五、脊柱:椎體、椎間盤、骨突關節的退性性病變引起頸、腰段椎體的病變。局部出現疼痛、僵硬。少數嚴重者因椎體緣的唇樣增生和骨驁壓迫局部神經根、脊髓或局部血管而出現各種放射性痛或神經系症狀。
骨關節炎手術冶療
骨關節炎症狀十分嚴重、葯物治療無效的,且影響病人的日常生活,就應該考慮手術干預。對膝關節骨關節炎,有人主張先行關節鏡下關節清掃術,這一類手術對有些病人術後近期有一定的療效,但遠期效果則不能肯定。關節置換手術對於大多數骨關節炎、股骨頭壞死、類風濕性關節炎病人,在緩解疼痛、恢復關節功能方面具有顯著效果,但由於關節置換手術存在一定的近期和遠期並發症,如部件的松動和磨損、骨溶解,這些並發症目前還不能完全解決。因此,嚴格掌握關節置換的手術指征顯得十分重要。嚴格地講,手術指征包括:①有關節損害的放射學證據;②存在中到重度的持續疼痛或者已造成殘疾;③對各種非手術治療無效的病人。
由於人工關節置換的效果與手術時間的長短、醫師的經驗、病人術前的身體條件、圍手術期處理和康復訓練等因素密切相關。因此一個好的關節外科醫師應具備多方面的知識,並且訓練有素、技術熟練,才能獨立勝任人工關節置換手術。
骨關節的非葯物治療
非葯物治療內容很多,包括患者的健康教育、自我訓練、減肥、有氧操、關節活動度訓練、肌力訓練、助行工具的使用、膝內翻的楔行鞋墊、職業治療及關節保護、日常生活的輔助設施等等。歐美國家相當一部分患者通過以上治療可以減輕症狀,恢復正常生活和工作。我國在這一領域的投入和醫護人員的觀念還比較薄弱,今後加強這項工作的力度是各級醫務人員應該重視的。
膝關節骨關節炎患者常出現股四頭肌肌力減弱,以往認為這是由於廢用性萎縮引起的,但國外近來研究認為,股四頭肌萎縮並不完全是骨關節炎引起的,而股四頭肌肌力減弱可能是造成膝關節骨關節炎的危險因素之一,由於股四頭肌肌力的減弱,膝關節的穩定性受到了影響,正常肌肉所應有的緩沖能力降低,因此加強股四頭肌肌力的訓練和有氧訓練對骨關節炎病人是有益的。
植物制劑中帕歌斯是一種產於非洲植物「魔鬼爪」的提取劑。具有抗炎、抗風濕、鎮痛和免疫調節作用。在骨骼肌肉慢性疼痛病人中,帕歌斯可明顯緩解病人的疼痛不適並改善受累關節的活動程度。高烏甲素系由毛茛科植物高烏頭根中提取的鎮痛有效成分,用於治療中度以上疼痛。經多年臨床用葯觀察,發現其對炎症性疼痛(如風濕性或類風濕關節炎等引起的疼痛)效果更佳。抗抑鬱葯在最初使用時,是為了治療長期疼痛所導致的情緒低落,後來發現成功治療抑鬱症的同時也伴隨著疼痛的緩解。此類葯物可用於腰背痛和關節痛等,對持續進展性疼痛有效,但疼痛很少能完全消除,不良反應較強是其主要缺陷。臨床上使用的主要是三環類抗抑鬱葯,包括阿米替林、去甲替林等。另外,安定、舒樂安定等也能起到一定的緩解疼痛作用。氯唑沙宗、美索巴莫、強筋松等葯物,由於有肌肉鬆弛作用,所以有明確的鎮痛效果。降鈣素除了用於治療骨質疏鬆症外,對患肢痛甚至復雜性區域疼痛綜合征(CRPS)也有較好療效。其他輔助性葯物包括維生素、微量元素、氨基酸等也是目前臨床上較常用的治療骨科慢性疼痛的輔助性葯。此外,80年代開始,使用純天然鯊魚軟骨粉治療關節炎已經在一些發達國家的臨床上得到證實,並且開始作為代替醫療的一環逐步普及。
7、類風濕關節炎,引起了走路不方便,算是殘疾嗎?
如何算的話,也只能算肢體殘疾。可以參考下肢體殘疾標准 :
肢體殘疾的定義
肢體殘疾,是指人體運動系統的結構、功能損傷造成四肢殘缺或四肢、軀干麻痹(癱瘓)、畸形等而致人體運動功能不同程度的喪失以及活動受限或參與的局限。
肢體殘疾包括:
1.上肢或下肢因傷、病或發育異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礙;
2.脊柱因傷、病或發育異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礙;
3.中樞、周圍神經因傷、病或發育異常造成軀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礙。
一、肢體殘疾的分級
肢體殘疾一級:不能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
1.四肢癱:四肢運動功能重度喪失;
2.截癱:雙下肢運動功能完全喪失;
3.偏癱:一側肢體運動功能完全喪失;
4.單全上肢和雙小腿缺失;
5.單全下肢和雙前臂缺失;
6.雙上臂和單大腿(或單小腿)缺失;
7.雙全上肢名雙全下肢缺失;
8.四肢在不同部位缺失;
9.雙上肢功能極重度障礙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礙。
肢體殘疾二級:基本上不能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
1.偏癱或截癱,殘肢保留少許功能(不能獨立行走);
2.雙上臂或雙前臂缺失;
3.雙大腿缺失;
4.單全上肢和單大腿缺失;
5.單全下肢和單上臂缺失;
6.三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一級中的情況);
7.二肢功能重度障礙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礙。
肢體殘疾三級:能部分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
1.雙小腿缺失;
2.單前臂及其以上缺失;
3.單大腿及其以上缺失;
4.雙手拇指或雙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
5.二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二級中的情況);
6.一肢功能重度障礙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礙。
肢體殘疾四級:基本上能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
1.單小腿缺失;
2.雙下肢不等長,差距在5厘米以上(含5厘米);
3.脊柱強(僵)直;
4.脊柱畸形,駝背畸形大於70度或側凹大於45度;
5.單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
6.單側拇指全缺失;
7.單足跗關節以上缺失;
8.雙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
9.侏儒症(身高不超過130厘米的成年人);
10.類似上述的其他。
8、類風濕性關節炎能辦理殘疾證嗎?
我覺得類風濕性關節炎是不能辦理殘疾證的,因為它不屬於殘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