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性關節炎是一種以關節和關節周圍組織的非感染性炎症為主的全身性疾病,如累及其他臟器,可引起心包炎、心肌炎、胸膜炎,還可並發血管炎以及末梢神經損害等。
本病患者可出現關節症狀和關節外症狀。
關節症狀的早期表現為:對稱性多關節紅腫熱痛,常見四肢小關節指間近端關節梭形腫脹,掌指(跖趾)、腕、膝、肘、踝甚至顳頜關節等腫痛。晨起關節僵硬,午後逐漸減輕,為本病重要特徵。中、晚期表現為:隨著病情進展轉為慢性、遷延性,關節滑膜滲出發展為增殖、肉芽病變,關節活動受限,繼而侵蝕骨、軟骨,引起關節面移位及脫臼,加上韌帶、關節囊及關節周圍組織破壞,致使關節變形。
2、虹膜炎和風濕性關節炎有什麼關系
您好,根據您的敘述,風濕性虹膜炎屬於自身免疫病,屬於免疫性眼病。可分為原發性和繼發性兩種。此病特點就是易復發,根治很難。
3、患者有三十年類風濕關節炎病史,關節畸形十多年,是三級殘廢,現在導致的乾燥性結膜炎或角膜炎如何治療?
你好
像這樣的病人治療就困難了。
現在導致的乾燥性結膜炎或角膜炎你可以到眼科看看,你也可以服用杞菊地黃丸治療一下看看。也可以服用生脈飲配合治療,療效會更好些。
4、類風濕關節炎還有哪些病變?
1、類風濕性關節炎可引發腎病;類風濕關節炎出現腎功能障礙,多與長期使用抗類風濕葯和非甾體消炎鎮痛葯有關。停止用葯後,即可逐漸改善。長期使用非甾體消炎鎮痛葯,也有可能引起間質性腎炎,雖然進展緩慢,但可導致腎功能衰竭,因此老年人和有腎病患者應慎重使用。2、類風濕性關節炎可引發皮膚病;具有代表性的為類風濕結節。另外,惡性類風濕性關節炎可引起壞死性脈管炎,出現一種紫癜、潰瘍和壞疽混合存在的皮膚病變,多見下肢下13部位。3、類風濕性關節炎可引發眼病;類風濕也能累及眼睛,約15%患者可出現乾燥綜合征,從而引起角膜和結膜乾燥不適,少數患者可並發鞏膜炎、虹膜炎,多發生在角膜邊緣2~3毫米處。4、類風濕性關節炎可引發呼吸道疾病;多見胸膜炎和間質性肺炎,特別是長期患病的老年人。5、類風濕性關節炎可引發神經系統疾病;類風濕關節炎患者往往出現神經功能障礙。其原因與頸椎壓迫脊髓或因滑膜炎、肌腱滑膜炎壓迫周圍神經,都可出現神經功能障礙。6、類風濕性關節炎可引發心臟病;類風濕關節炎並發心包炎可高達20%~50%,少數還形成類風濕結節,多數無症狀,往往在心臟超聲檢查時發現。但也有引起左心衰竭的可能。類風濕性關節炎六大病變
5、指甲柔軟要吃什麼
指甲發軟的表現是甲板薄軟,易變曲、變白,指甲出棱,指甲尖易劈裂版,可見於先天異常或權維生素B缺乏等。
如果是後天造成的,很可能是因為缺乏微量元素引起的。如果人體缺少必要的鐵、鈣、鋅等,指甲就容易碎裂、薄軟而易剝落。其實,要想擁有健康的指甲,飲食十分重要,可以讓他多吃奶製品、菠菜、干杏脯、海產品等。
如果只是指甲軟,沒有別的症狀,應該不是病,補充營養,可以補充點維生素,多做戶外運動,多曬太陽就好了。
6、大病救助有哪幾種大病
商業保險的重大疾病全國使用的同一規則,是2007年由保險同業公會和中華醫師學會制定,各家保險公司的所有重大疾病保險全部為一個規則,規則規定其中的三點為:
1、所有被作為重大疾病保險銷售的險種,必須包含前面六種;
2、所有超過6種達到25種的重大疾病險,除必須有前6種外,其後的25種重大疾病必須是統一的病種,不得變更;
3、25種重大疾病的定義必須按保險同業公會和中華醫師學會統一的標准,包括彩頁、宣傳用語、合同定義、病理解釋等,都必須一字不差的按規定發布。
所有超過25種以上的疾病由各公司自行擬定。
25種重大疾病如下:
1) 惡性腫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惡性腫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3) 腦中風後遺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4) 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須異體移植手術
5) 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須開胸手術
6) 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須透析治療或腎臟移植手術
7) 多個肢體缺失—完全性斷離
8) 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
9) 良性腦腫瘤—須開顱手術或放射治療
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不包括酗酒或葯物濫用所致
11) 腦炎後遺症或腦膜炎後遺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12) 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葯物濫用所致
13) 雙耳失聰—永久不可逆,須三歲後申請理賠
14) 雙目失明—永久不可逆,須三歲後申請理賠
15) 癱瘓—永久完全
16) 心臟瓣膜手術—須開胸手術
17) 嚴重阿爾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18) 嚴重腦損傷—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19) 嚴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20) 嚴重Ⅲ度燒傷—至少達體表面積的20%
21) 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有心力衰竭表現
22) 嚴重運動神經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23) 語言能力喪失—完全喪失且經積極治療至少12個月,須三歲後申請理賠
24) 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外周血象須符合一定條件
25) 主動脈手術—須開胸或開腹手術
7、太平洋保險30種重大疾病有哪些
30種重大疾病是指:
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多個肢體缺失、急性或亞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腦腫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腦炎後遺症或腦膜炎後遺症、深度昏迷、雙耳失聰、雙目失明、癱瘓、瓣膜手術、嚴重阿爾茨海默病、嚴重腦損傷、嚴重帕金森病、嚴重III度燒傷;
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嚴重運動神經元病、語言能力喪失、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主動脈手術、嚴重的多發性硬化、嚴重的I型糖尿病、嚴重的原發性心肌病、侵蝕性葡萄胎、系統性紅斑狼瘡。
(7)類風濕性關節炎引起的肋膜炎擴展資料:
30種重大疾病的投保須知:
1、每位被保險人限投保一份,多投無效。
2、本產品適用年齡18-50周歲,最高續保年齡為60周歲(含),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學習和生活的人。被保險人須為投保人本人、配偶、
父母或子女。
3、就診醫院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台地區除外)合法經營的二級及二級以上公立醫院。
4、保單生效日可自由選擇,最早生效日期為投保當日起的第二天零時。60天等待期後,被保險人初次經醫院確診重大疾病需要治療的,我們承擔條款中所列的保險責任。在等待期內發生以上責任,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5、被保險人所在地區應為除香港、澳門、台灣地區以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其他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