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類風濕性關節炎是不能辦理殘疾證的,因為它不屬於殘疾。
2、類風濕性關節炎可以辦門特嗎? 我是一名類風濕關節炎患者,我現在腳
你好,這個可以辦理慢性病的,但是你這個不行
3、類風濕性關節炎能辦特病證嗎
不能的
我媽得病六七年了
什麼都吃過
現在在一個朋友的親戚介紹下在中葯
生活現在基本可以慢慢自理了
4、本人在公司工作15年了,現因得了類風濕關節炎請病假休息,請病假提交了疾病證明,上級領導也簽名同意了
勞動者生病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屬於違法解除,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和醫療補助金;
勞動者享受的醫療期結束後,仍然無法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金。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5、請問類風濕關節炎是否可以申請殘疾證
類風濕關節炎申請殘疾證是可以的,能否領到殘疾證取決於你類風濕關節炎的嚴重程度,等夠得到政府生活補助的殘疾等級必須是2級以內了,就算領到了殘疾證,但超過2級的,3級的話對你幫助也是不大的,因為2級以內的殘疾政府會有幾百元的生活補助了,你的描述的更嚴重不知道何種程度了,因為殘疾等級的評定很苛刻的,假如感覺生活基本不能自理了,自己感覺比較嚴重了,你去爭取一下吧!祝你早日康復!
6、重大疾病險包含類風濕性關節炎嗎
重抄大疾病險不包含類風濕性關節炎。
重大疾病險給付范圍如下:
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深度昏迷、雙耳失聰、雙目失眠、癱瘓等多達30種,並特別加保特定部位原位癌;無論健康期滿或不幸身故,均返還所交保費的105%。
重大疾病險,是指由保險公司經辦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惡知性腫瘤、心肌梗死、腦溢血等為保險對象,當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時,由保險公司對所花醫療費用給予適當補償的商業保險行為。
從2007年4月3日起我國開始實施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中規定:保險公司將產品定名為重大疾病保險,且保險期間道主要為成年人(十八周歲以上)階段的,該產品保障的疾病范圍應當包括本規范內的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遺症、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類風濕病符合開轉 院證明嗎
僅供參考
風濕、類風濕治療痹症是中醫內科學中常見的病症之一,是以關節疼痛為主的一組全身性病變癥候群。其臨床表現相當於現代醫學中的風濕性和類風濕性關節炎。中醫認為其病因病機主要是風寒濕侵及人體,留注關節,阻遏經脈,致使氣血瘀滯,經脈不通,不通則痛。
風濕性關節炎,發病急,侵及大關節,反復發作。多與上呼吸道鏈球菌感染有關,發病年齡多為青少年,血清抗鏈球菌溶血素「o」、抗鏈球菌激酶和抗透明質酸酶均陽性。以多發性、遊走性、大關節紅腫熱痛為特徵,活動期過後,受累關節不遺留病理性損害,如治療失宜,可累及心臟,引起風濕性心臟病。
類風濕性關節炎,起病慢,首侵小關節或脊柱,可造成關節變形,骨質損害,類風濕因子陽性。病情纏綿,病程遷延,反復發作。可伴有消瘦、貧血等全身慢性消耗性症狀。後期因關節變形僵硬,身體消耗,而生活不能自理。
教學視頻指出:
中醫的歷節病,起因都是肝腎兩虛,病在筋骨之間游盪,類似於西醫的痛風、風濕病。臨床上,按照症狀分為三種:
(1)風痹,症狀是又麻又痛:風濕相摶,骨節疼痛,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欲去衣,或身微腫,甘草附子湯主之。
(2)血痹,症狀是麻而不痛:血痹,陰陽俱微,寸口關上微,尺中小緊,外證身體不仁,如風痹症,黃芪桂枝五物湯主之。
(3)歷節,症狀是但痛不麻:諸肢節疼痛,身體尪羸,腳腫如脫,頭眩短氣,溫溫欲吐,桂枝芍葯知母湯主之。針對膝蓋痛。
病歷節,不可屈伸,疼痛,烏頭湯主之。毒性大,嚴格按照要求製作使用,心臟病患者不能使用。
咨詢中醫師。
8、我患有類風濕關節炎,請問可以申請辦理病退嗎
類風濕病在申報范圍內 但是否達標以及有無其他合並症或其他病症也在考慮范圍內 能否又資格申報只能去相關部門去看標准
沒有病歷和證明可能不行 去單位或街道 或直接去辦病退的部門問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