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4項高才能卻診是類風濕
任何一項高都不足以完全確定是否是類風濕。因為風濕四項中沒有拿一下是特異性指標。指標高只是提示有可能,還得對照臨床症狀。一般判斷是否是類風濕關節炎,都是參照類風濕關節炎診斷標准來進行的。
類風濕關節炎診斷標准(美國風濕病學會1987年修正)
1、早晨起來關節僵硬,持續至少1小時。
2、有3個或3個以上的關節部位的軟組織腫脹(關節炎)。
3、掌指關節、近端指間關節或腕關節腫脹超過6周或12周。
4、對稱性腫脹(關節炎),既身體兩側相同關節同時或先後發病。
5、皮下類風濕結節。
6、X線片顯示手和(或)腕關節軟骨面呈糜爛樣和(或)關節周圍骨質稀疏改變。
7、類風濕因子陽性。
備註:以上1—4條必須持續出現至少6周或12周。具備4條或4條以上者,方可診斷為類風濕性關節炎。
請採納!
2、下列哪項不是類風濕關節炎的症狀特點
?
3、查類風濕性關節炎需要化驗哪些項目?
病情分析:
你好,根據你情況,風濕檢查一般抽血檢查風濕四項就可以。
指導意見:
建議你平時注意飲食清淡,避免辛辣刺激及冰冷食物,注意保暖,避免受寒,動態觀察。
4、查類風濕哪三項
風濕三項(抗o、類風濕因子、C反應蛋白)
抗o的臨床意義:
增高:風濕熱病、溶血性鏈球菌感染、急性腎小球腎炎、亞急性心內膜炎等疾病。用於檢測風濕病是否在活動期的試驗,期間60%~80%可增高;抗「O」增高只能說患者近期曾感染溶血性鏈球菌,但不一定會患風濕熱、風濕性關節炎和風濕性心臟病,需要同時檢測抗鏈球菌的菌體抗原並結合臨床表現等;
類風濕因子(RF)的臨床意義:
對類風濕性關節炎(RA)患者的診斷及預後判斷具有一定臨床意義,RA患者RF陽性率為52%~92%,一般RF陽性者療效差,並伴有其他並發症,如周圍神經炎及動脈炎等;RF陰性者病情較輕,並發症較少,療效較好。RF陰轉或含量降低,可作為評價葯物療效及病情緩解的一個指標;
C-反應蛋白(CRP)的臨床意義:
CRP作為急性時相蛋白在各種急性炎症、組織損傷、心肌梗塞、手術創傷、放射性損傷等疾病發作後數小時迅速升高,並有成倍增長之勢,其升高幅度與感染的程度呈正相關;
5、下列哪些不是類風濕關節炎的關節症狀
類風濕關節炎需要注意的症狀:
1.眼部表現:葡萄膜炎是幼年性類風濕性關節炎的常見病變,成人類風濕性關節炎常引起角膜炎。
2.晨僵:關節的第一個症狀,常在關節疼痛前出現。關節僵硬開始活動時疼痛不適,關節活動增多則晨僵減輕或消失。關節晨僵早晨明顯,午後減輕。
3.關節腫痛:多呈對稱性,常侵及掌指關節、腕關節、肩關節、趾間關節、踝關節及膝關節。關節紅、腫、熱、痛、活動障礙。
4.畸形: 後期病例一般均出現掌指關節屈曲及尺偏畸形;如發生在足趾,則呈現爪狀趾畸形外觀。
5.類風濕性心臟病:心臟受累、心肌、瓣膜環或主動脈根部類風濕性肉芽腫形成,或者心肌、心內膜及瓣環淋巴細胞浸潤或纖維化等。
6、類風濕性關節炎的診斷標准有哪些?
對於任何疾病都應該早期診斷和及時治療,以便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晚期類風濕患者,因多已出現多關節病變及典型畸形,所以診斷多無困難。但在本病的早期,僅少數關節受累時,診斷常比較困難。尤以單關節類風濕性關節炎,僅靠病史和臨床表現決不能確診。那麼,怎樣正確診斷類風濕病呢?美國風濕病學會在廣泛徵求有關專家的意見之後,在1958 年提出了經過修改的診斷標准,目前,很多國家都採用這一標准。另外,國內也提出了有關本病的診斷標准。現介紹如下。
(1)美國風濕病學會關於類風濕性關節炎的診斷標准①晨僵。
②至少一個關節活動時疼痛或有壓痛(為醫生所看到)。
③至少一個關節腫脹(軟組織肥厚或積液而非骨質增生,為醫生所看到)。
④至少另一個關節腫脹(為醫生所看到,兩個關節受累所間隔的時間應不超過3 個月)。
⑤對稱性關節腫脹(為醫生所看到),同時侵犯機體兩側的同一個關節(如果侵犯近側指間關節、掌指關節或拇趾關節時不需要完全對稱)。遠側指間關節的累及不能滿足此項標准。
⑥骨隆起部或關節附近伸側的皮下結節(為醫生所看到)。
⑦標準的X 線片所見(除骨質增生外,必須有受累關節附近的骨質疏鬆存在)。
⑧類風濕因子陽性。
⑨滑膜液中黏蛋白凝固不佳。
⑩具有下述滑膜病理學改變中三個或更多:明顯的絨毛增生;表層滑膜細胞增生及呈柵欄狀;明顯的慢性炎細胞(主要為淋巴細胞和漿細胞)浸潤及形成淋巴結的趨勢;表層或間質內緻密的纖維素沉積;灶性壞死。
皮下結節中的組織學改變應顯示中心區細胞壞死灶,圍繞著柵狀增生的巨噬細胞及最外層的慢性炎細胞浸潤。
典型類風濕性關節炎:其診斷標准需上述項目中的7 項。在①~⑤項中,關節症狀至少必須持續6 周。
肯定類風濕性關節炎:其診斷需上述項目中的5 項。在①~⑤項中,關節症狀至少必須持續6 周。
可能類風濕性關節炎:其診斷需上述項目中的3 項,①~⑤項中至少有1 項。其關節症狀至少必須持續6 周。
可疑類風濕性關節炎:其診斷需下列各項中的2 項,而且關節症狀的持續時間應不少於3 周。晨僵;壓痛及活動時痛(為醫生所看到),間歇或持續至少3 周;關節腫脹的病史或所見;皮下結節(為醫生所看到);血沉增快,C 反應蛋白陽性;虹膜炎(除非在兒童類風濕性關節炎,否則價值可疑)
(2)國內診斷標准(1988 年全國中西醫結合風濕類疾病學術會議修訂通過)。
①症狀。以小關節為主,多為多發性關節腫痛或小關節對稱性腫痛(單發者須認真與其他鑒別,關節症狀至少持續6 周以上),晨僵。
②體征。受累關節腫脹壓痛,活動功能受限,或畸形,或強直,部分病例可有皮下結節。
③實驗室檢查。RF(類風濕因子)陽性,ESR(血沉)多增快。
④ X 線檢查。重點受累關節具有典型類風濕性關節炎X 線所見。
對具備上述症狀及體征的患者,或兼有RF 陽性,或兼有典型X線表現者均可診斷。並有如下分期。
早期。絕大多數受累關節有腫痛及活動受限,但X 線僅顯示軟組織腫脹及骨質疏鬆。
中期。部分受累關節功能活動明顯受限,X 線片顯示關節間隙變窄及不同程度骨質腐蝕。
晚期。多數受累關節出現各種畸形或強直,活動困難,X 線片顯示關節嚴重破壞、脫位或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