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唐朝時,刑法中有哪幾種刑?按輕重如何分?犯的案由輕到重又是怎麼分的?哪些大小案子該判處什麼刑?
笞杖徒流死五刑,漢朝以來就沒變過。五刑的輕重應該很明顯吧。五刑中又細分。如杖,按數量從十下到五十下共五等。流按流放距離分。
2、唐朝刑等由輕到重的排列為什麼更科學合理
唐代刑罰制度主要是五刑,即笞、杖、徒、流、死五種法定刑罰,其二十等。 笞刑,五刑中最輕的一種,分為五等:笞十、笞二十、笞三十、笞四十、笞五十; 杖刑,是終於笞刑的次輕刑種,分為五等:杖六十、杖七十、杖八十、杖九十、杖一百; 徒刑,是比笞刑、杖刑更重的刑種,分為五等:一年、一年半、二年、二年半、三年; 流刑,僅次於死刑的重刑,分為三等:流二十里、流二千五百里、流三千里(加役流不是流刑,而是死刑的減刑); 死刑,是剝奪生命的極刑,分絞、斬兩種,斬終於絞。 唐律規定的「五刑」基本是承襲隋制,唐一改其弊,無論是刑種的排列,還是刑等的排列,都是由輕到重,更為合理和科學。
依禮制律,約法慎刑
唐初統治者吸取隋朝滅亡的教訓,從長治久安出發。實行依禮制律,即以儒家的禮教綱常作為制定法律的指導原則和定罪量刑的基本依據。這一特點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所有條文都以封建的倫理綱常為基點,將犯罪分為三類,第一類是直接威脅、損害皇帝人身、權力、尊嚴的謀反、謀大逆、謀叛和大不敬,以確認和維護封建皇權以及相應的貴族官僚特權;第二類是嚴重危害封建社會秩序的犯罪,如不道;第三類是破壞封建倫理關系的惡逆、不孝、不睦、不義和內亂,以確認和維護以父權和夫權為核心的封建家庭制度。(2)引用儒家經典為唐律條文作解釋。唐律繼承了西漢以來禮律融合的傳統,在唐律的「注」和「疏議」部分,這類引用和闡述隨處可見,重而使封建的禮教綱常進一步法典化、制度化。可以說,儒家主張的禮至此時已基本化為相應的法律條文。
約法慎刑,也是儒家思想的一種體現。比較前後朝代,「用刑持平」、「務在寬簡」,使唐律有「得古今之平」的美譽。綜觀中國古代的刑罰制度,唯有唐律規定最輕,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唐代刑罰制度主要是五刑,即笞、杖、流、徒、死五種法定刑罰。其中死刑分為絞、斬,其與歷代殘酷的生命刑比較,唐代的死刑執行方式比較固定,也比較和緩,是刑罰方式趨於文明的表現。(2)刑罰加減方面以從輕為原則。例如加刑一般不加至死,如加至死,也只是到絞為止,而不加至斬。(3)唐律有疑罪從輕的明文規定,較前後各代用刑更為慎重。
慎刑,即在處罰罪犯時採取慎重的態度。唐太宗李世民曾對他的大臣說過「死者不可再生,用法務在寬簡曾一度將京城死刑改五復奏,死刑判決須奏請皇帝批准,並且執行前要反復復核,如果「不待復奏報下而決者,流三千里」,體現了慎刑的態度。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冤假錯案的存在。
結構嚴整,規范詳備
結構嚴整主要表現在《名例》篇與各篇的關系,以及律條彼此之間的照應,克服了以前篇目、律條混雜無序的狀態,特別是篇目排列的次序,反映了立法者的主旨,統治者運用法律調整各種生活關系中的輕重緩急,使人看了一目瞭然。規范詳備是說唐律的調整對象的全面完備,法律體系詳備以及在立法技術上的完善。在中國法制史上,唐律集封建法律之大成,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無論是在立法思想、法律原則、法典體例,還是法律內容,都承襲了以往各代立法的成果,同時又有所發展和創新,使唐律融封建法典之共性與自身發展完善之特徵於一體,成為完備的封建法律形態。唐律涉及民事、經濟、行政、軍事、訴訟等方面的法律規范,唐朝統治者根據不同的法律規范而有不同的法律形式,各有側重,形成了相當穩定的由律、令、格、式、典、敕組成的法律體系,統一調整社會關系,唐律之所以有這樣完備的體制,並不是偶然的,因為唐初社會穩定,政治、經濟、文化等蓬勃發展,封建社會進入鼎盛時期。唐初幾代統治者「動靜必思隋氏,以為殷鑒」,十分注重製度與法律的創制,並對立法的指導思想進行反復探討,明確法律應從「公」處罰,由此建立了一套比較完備的法律體系。
3、由輕到重排列
460克<5800克<600千克<2噸<3200千克<4噸
4、我國刑事處罰由輕到重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我國《刑法》規定的刑事處罰有兩大類,即主刑和附加刑。
1、主刑回有以下五種:
(1)管制。答管制是指對犯罪分子不實行關押,但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機關執行的一種刑罰方法。
(2)拘役。拘役是指短期剝奪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並由公安機關就近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
(3)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指剝奪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內的人身自由,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凡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的刑罰方法。
(4)無期徒刑。無期徒刑是指剝奪犯罪分子終身自由,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
(5)死刑。死刑是指剝奪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罰。
2、 附加刑有以下三種:
(1)罰金。罰金是指人民法院判處犯罪分子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
(2)剝奪政治權利。剝奪政治權利是指剝奪犯罪分子參加管理國家事務的政治權利的一種刑罰方法。
(3)沒收財產。沒收財產是指將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強制無償地收歸國有的一種刑罰方法。
5、《刑事訴訟法》由輕到重刑罰分為幾種
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分別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還有罰金、沒收財產和剝奪政治權利。
6、形容病情由輕到重 用成語概括
病入膏肓
7、鍛煉重量由輕到重或由重到輕,到底怎麼選擇
個人認為由輕到重,因為由重到輕後期不會給肌肉一種鍛煉感,就相當於沒感覺一樣,所以由輕到重。望採納。
8、按照詞語語意由輕到重排列
1、 小看 輕視 蔑視 鄙視
2、 邊線 邊界 邊境 邊疆
3、 違拗 違背 違反 違抗
4、 事情 事件 事故 事變
9、增肌負重訓練是由輕到重好還是
量力而行,跟據自己能力,保證每組8到12下,做完力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