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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傷骨關節炎傷殘鑒定

發布時間:2020-12-08 00:18:26

1、工傷換有風濕關節炎怎麼鑒定傷殘等級

1:首先風濕性關節炎是不是職業病,能不能算工傷,需要相關部門的鑒定;
第二你這里的工傷鑒定為7級,是因為你在上班時間摔傷的,所以鑒定為工傷,這是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七級傷殘待遇標准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2、請問創傷性骨關節炎反復積液工傷評幾級殘?意外險工傷傷殘鑒定,江北所長說你貪心不足,鑒定所是你家開的...

大概是八級殘,建議做司法鑒定,以鑒定結論為准。

3、工傷鑒定傷殘7級需要符合哪幾種要求

5.7 七級
5.7.1定級原則
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7.2七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7.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七級。
1)偏癱肌力4級;
2)截癱肌力4級;
3)單手部分肌癱肌力3級;
4)雙足部分肌癱肌力3級;
5)單足全肌癱肌力3級;
6) 中毒性周圍神經病重度感覺障礙;
7)人格改變或邊緣智能,經系統治療1年後仍存在明顯社會功能受損者。

8) 不完全性運動失語;
9)不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和失認等具有一項者;
10) 符合重度毀容標准之二項者;
11)燒傷後顱骨全層缺損≥30 cm2,或在硬腦膜上植皮面積≥10 cm2;

12) 頸部瘢痕孿縮,影響頸部活動;
13) 全身瘢痕面積≥30%;
14)面部瘢痕、異物或植皮伴色素改變占面部的10%以上;
15)骨盆骨折內固定術後,骨盆環不穩定,骶髂關節分離;
15)骨盆骨折嚴重移位,症狀明顯者;
16)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側指問關節離斷;
17)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側指間關節功能喪失;

18)肩、肘關節之一損傷後遺留關節重度功能障礙;
19)一腕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20)一足1~5趾缺失;
21)一前足缺失;
22)四肢大關節之一人工關節術後,基本能生活自理;
23) 四肢大關節之一關節內骨折導致創傷性關節炎,遺留中重度功能障礙;

24)下肢傷後短縮>2 cm,但<4 cm者;
25)膝關節韌帶損傷術後關節不穩定,伸屈功能正常者;
26)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8;
27)一眼有或無光感,另一眼各種客觀檢查正常;
28)一眼矯正視力≤0.05,另眼矯正視力≥0.6;
29)一眼矯正視力≤0.1,另跟矯正視力≥0.4;
30)雙眼矯正視力≤0.3或視野≤64%(或半徑≤40°);
31)單眼外傷性青光跟術後,需用葯物維持眼壓者;
32)雙耳聽力損失≥56 dB;
33)咽成形術後,咽下運動不正常;
34)牙槽骨損傷長度≥8 cm,牙齒脫落10個及以上;
35)單側顴骨並顴弓骨折,伴有開口困難Ⅱ度以上及顏面部畸形經手術復位者

36)雙側不完全性面癱;
37)肺葉切除術;
38) 限局性膿胸行部分胸廓成形術;
39)氣管部分切除術;
40)食管重建術後伴返流性食管炎;
41)食管外傷或成形術後咽下運動不正常;
42)胃切除1/2;
43)小腸切除1/2;
44)結腸大部分切除;
45)肝切除1/4;
46)膽道損傷,膽腸吻合術後;
47)脾切除;
48)胰切除1/3;
49)女性雙側乳房部分缺損;
50)一側腎切除;
51)膀胱部分切除;
52)輕度排尿障礙;
53) 陰道狹窄;
54)塵肺壹期,肺功能正常;
55) 放射性肺炎後肺纖維化(<兩葉),肺功能正常;
56)輕度低氧血症;
57)心功能不全一級;
58)再生障礙性貧血完全緩解;
59) 白細胞減少症,[含量持續<4×109/L(4 000/mm3)];

60) 中性粒細胞減少症,[含量持續<2×109/L(2 000/mm3)]

61)慢性輕度中毒性肝病;
62) 腎功能不全代償期,內生肌酐清除率<70 mL/min;
63)三度牙酸蝕病。

4、八級傷殘標准以什麼為依據

根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以及工傷、職業病致殘造成失能的情況,將殘情級別分為1~10級。最重為第1級,最輕為第10級,八級傷殘為《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中第八級,屬於較輕的級別。
八級傷殘評定標准
1)邊緣智能;

2)精神病性症狀有人格改變者;

3)顱骨外露;

4)面部燒傷廣泛植皮術後;

5)鼻或面頰部有>8cm2或三處以上>1cm2的增生性瘢痕;

6)一側或雙側眼瞼有明顯缺損或瞼外翻;

7)全身瘢痕面積40%~49%;

8)一眼矯正視力≤0.2,另眼矯正視力≥0.5;

9)雙眼矯正視力等於0.4;

10)雙眼視野≤80%(或半徑≤50°);

11)一側或雙側瞼外翻或瞼閉合不全者;

12)上瞼下垂蓋及瞳孔1/3者;

13)瞼球粘連影響眼球轉動者;

14)外傷性青光眼;

15)雙耳聽力損失≥41dBHL或一耳≥91dBHL;

16)體力勞動時有呼吸困難(喉原性);

17)發聲及言語困難;

18)一耳或雙耳缺損>1/3、<2/3;

19)牙糟骨損傷長≥6cm,牙齒脫8個以上;

20)舌缺損小於舌的1/3;

21)雙側鼻腔或鼻咽部閉鎖;

22)雙側顳下頜關節強直,張口困難Ⅱ度;

23)食管成形術後咽下運動不正常;

24)甲狀腺功能輕度損害;

25)甲狀旁腺功能輕度損害;

26)脊椎壓縮骨折;前緣高度減少1/2以上者;

27)脊椎滑脫術後無神經系統症狀者;

28)單肢癱或單手全肌癱肌力4級;

29)雙手部分肌癱肌力4級;

30)雙足全肌癱肌力4級;

31)單足部分肌癱肌力3級;

32)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兩指近側指間關節離斷;

33)一手除拇、食指外,有兩指近側指間關節無功能;

34)一足 趾缺失,另一足非 趾一趾缺失;

35)一足 趾畸形,功能喪失,另一足非 趾一趾畸形;

36)一足除 趾外,其他三趾缺失;

37)一足除 趾外,其他三趾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38)因開放骨折感染形成慢性骨髓炎,反復發作者;

39)關節外傷或因傷手術後,殘留創傷性關節炎,無積液;

40)心功能不全一級;

41)血管代用品重建血管;

42)肺段切除;

43)其他職業性肺部疾患,肺功能正常;

44)肝部分切除;

45)膽道修補術後;

46)脾部分切除;

47)胰部分切除;

48)腹壁缺損10cm左右;

49)胃部分切除;

50)小腸部分切除;

51)一側腎上腺缺損;

52)輸尿管修補術後;

53)尿道修補術後;

54)一側睾丸、副睾丸切除;

55)一側輸精管缺損,不能修復;

56)已育婦女單側卵巢切除;

57)已育婦女單側輸卵管切除;

58)已育婦女單側乳腺切除;

59)性功能障礙;

60)急性放射皮膚損傷Ⅳ度,及慢性放射性皮膚損傷手術治療後影響肢體功能;

61)放射性皮膚潰瘍經久不愈者。

5、傷殘鑒定七級

1、按《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七級傷殘鑒定的標准如下:g)七級
1)偏癱肌力4級;
2)截癱肌力4級;
3)單手部分肌癱肌力3級;
4)雙足部分肌癱肌力3級,
5)單足全肌癱肌力3級,
6)中毒性周圍神經病重度感覺障礙;
7)不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和失認等具有一項者;
8)符合重度毀容標准之二項者;
9)燒傷後顱骨全層缺損≥30 cm2(註:2為平方),或在硬腦膜上植皮面積≥10 cm2(註:2為平方) ;
10)頸部瘢痕孿縮,影響頸部活動;
11)全身瘢痕面積≥30%;
12)面部瘢痕、異物或植皮伴色素改變占面部的10%以上;
13)女性兩側乳房部分缺損;
14)骨盆骨折後遺產道狹窄(未育者);
15)骨盆骨折嚴重移位,症狀明顯者;
16)一拇指指間關節離斷;
17)一拇指指間關節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18)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側指間關節離斷;
19)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側指間關節功能喪失;
20)肩、肘、腕關節之一損傷後活動度未達功能位者;
21)一足1~5趾缺失;
22)一足除拇趾外,其他四趾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23)一前足缺失;
24)四肢大關節人工關節術後,基本能生活自理;
25)四肢大關節創傷性關節炎,長期反復積液;
26)下肢傷後短縮>2 cm,但<3 cm者;
27)膝關節韌帶損傷術後關節不穩定,伸屈功能正常者;
28)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8
29)一眼有或無光感,另一眼各種客觀檢查正常;
30)一眼矯正視力≤0.05,另眼矯正視力≥0.6 ;
31)一眼矯正視力≤0.1,另眼矯正視力≥0.4 ;
32)雙眼矯正視力≤0.3或視野≤64%(或半徑≤40°);
33)單眼外傷性青光眼術後,需用葯物維持眼壓者;
34)雙耳聽力損失≥56dB;
35)咽成形術後,咽下運動不正常;
36)牙槽骨損傷長度≥8 cm,牙齒脫落10個及以上;
37)一側顴骨並顴弓骨折;
38)一側下頜骨髁狀突頸部骨折;
39)雙側顴骨並顴弓骨折,無功能障礙者;
40)單側顴骨並顴弓骨折,伴有開口困難Ⅱ°以上及顏面部畸形經手術復位者;
41)雙側不完全性面癱;
42)肺葉切除術;
43)限局性膿胸行部分胸廓成形術;
44)氣管部分切除術;
45)肺功能輕度損傷;
46)食管重建術後伴返流性食管炎;
47)食管外傷或成形術後咽下運動不正常;
48)胃切除1/2;
49)小腸切除1/2;
50)結腸大部分切除;
51)肝切除1/4;
52)膽道損傷,膽腸吻合術後;
53)成人脾切除;
54)胰切除1/3;
55)一側腎切除;
56)膀胱部分切除,
57)輕度排尿障礙;
58)已育婦女子宮切除或部分切除;
59)未育婦女單側卵巢切除;
60)已育婦女雙側輸卵管切除;
61)陰道狹窄;
62)未育婦女單側乳腺切除;
63)塵肺I期,肺功能正常;
64)放射性肺炎後肺纖維化(<兩葉),肺功能正常;
65)輕度低氧血症;
66)心功能不全一級;
67)再生障礙性貧血完全緩解;
68)白細胞減少症,[含量持續<4×109(註:109為10的9次方)/L(4000/mm3)];
(注:mm3為mm立方)
69)中性粒細胞減少症,[含量持續<2X109/L(2000/mm3)];(註:同上,9次方和3次方)
70)慢性輕度中毒性肝病;
71)腎功能不全代償期,內生肌酐清除率<70mL/min;
72)三度牙酸蝕病。

6、符合十級傷殘第十二條會賠償多少?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2、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6)創傷骨關節炎傷殘鑒定擴展資料

其他有關工傷賠償的期限:

1、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的期限是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

2、工傷認定結束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將工傷認定的有關資料保存:50年。

3、視為工傷的情形之一是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在一定的時間內搶救無效死亡,該一定的時間是:48小時內。

4、工傷爭議仲裁申請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5、工傷爭議仲裁裁決期限:受理仲裁申請的45日內,案情復雜的為60日內。

6、勞動者不服工傷爭議仲裁裁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期限: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

參考資料:網路:工傷保險條例

7、這種情況一般會鑒定為幾級傷殘

5.7 七級
5.7.1 定級原則
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7.2 七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7.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七級。
1)偏癱肌力4級;
2)截癱肌力4級;
3)單手部分肌癱肌力3級;
4)雙足部分肌癱肌力3級;
5)單足全肌癱肌力3級;
6) 中毒性周圍神經病重度感覺障礙;
7)人格改變或邊緣智能,經系統治療1年後仍存在明顯社會功能受損者。
8) 不完全性運動失語;
9)不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和失認等具有一項者;
10) 符合重度毀容標准之二項者;
11)燒傷後顱骨全層缺損≥30 cm2,或在硬腦膜上植皮面積≥10 cm2;
12) 頸部瘢痕孿縮,影響頸部活動;
13) 全身瘢痕面積≥30%;
14)面部瘢痕、異物或植皮伴色素改變占面部的10%以上;
15)骨盆骨折內固定術後,骨盆環不穩定,骶髂關節分離;
15)骨盆骨折嚴重移位,症狀明顯者;
16)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側指問關節離斷;
17)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側指間關節功能喪失;
18)肩、肘關節之一損傷後遺留關節重度功能障礙;
19)一腕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20)一足1~5趾缺失;
21)一前足缺失;
22)四肢大關節之一人工關節術後,基本能生活自理;
23) 四肢大關節之一關節內骨折導致創傷性關節炎,遺留中重度功能障礙;
24)下肢傷後短縮>2 cm,但<4 cm者;
25)膝關節韌帶損傷術後關節不穩定,伸屈功能正常者;
26)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8;
27)一眼有或無光感,另一眼各種客觀檢查正常;
28)一眼矯正視力≤0.05,另眼矯正視力≥0.6;
29)一眼矯正視力≤0.1,另跟矯正視力≥0.4;
30)雙眼矯正視力≤0.3或視野≤64%(或半徑≤40°);
31)單眼外傷性青光跟術後,需用葯物維持眼壓者;
32)雙耳聽力損失≥56 dB;
33)咽成形術後,咽下運動不正常;
34)牙槽骨損傷長度≥8 cm,牙齒脫落10個及以上;
35)單側顴骨並顴弓骨折,伴有開口困難Ⅱ度以上及顏面部畸形經手術復位者
36)雙側不完全性面癱;
37)肺葉切除術;
38) 限局性膿胸行部分胸廓成形術;
39)氣管部分切除術;
40)食管重建術後伴返流性食管炎;
41)食管外傷或成形術後咽下運動不正常;
42)胃切除1/2;
43)小腸切除1/2;
44)結腸大部分切除;
45)肝切除1/4;
46)膽道損傷,膽腸吻合術後;
47)脾切除;
48)胰切除1/3;
49)女性雙側乳房部分缺損;
50)一側腎切除;
51)膀胱部分切除;
52)輕度排尿障礙;
53) 陰道狹窄;
54)塵肺壹期,肺功能正常;
55) 放射性肺炎後肺纖維化(<兩葉),肺功能正常;
56)輕度低氧血症;
57)心功能不全一級;
58)再生障礙性貧血完全緩解;
59) 白細胞減少症,[含量持續<4×109/L(4 000/mm3)];
60) 中性粒細胞減少症,[含量持續<2×109/L(2 000/mm3)]
61)慢性輕度中毒性肝病;
62) 腎功能不全代償期,內生肌酐清除率<70 mL/min;
63)三度牙酸蝕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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