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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風濕引起不會走路

發布時間:2021-07-05 03:25:10

1、我10歲得的內風濕,長期盲目吃葯導致3年前不能走路了,現在每天在家上網一直坐著,最近幾天腳後跟出現

您現在的情況,屬於褥瘡早期,避免跟部的持續壓迫非常重要,可以外用橡皮生肌膏。

2、您好,我是一個類風濕性關節炎患者,腿病變到快十年不能走路了,每天只能依靠別人痛苦的活著,這么多年...

?

3、求因類風濕關節炎四肢不能伸屈自如,有沒有這類型朋友,告訴我如何讓自己能生活自理?

上海強直醫院胤治這病!但是要自費!

4、類風濕關節炎,引起了走路不方便,算是殘疾嗎?

如何算的話,也只能算肢體殘疾。可以參考下肢體殘疾標准 :
肢體殘疾的定義
肢體殘疾,是指人體運動系統的結構、功能損傷造成四肢殘缺或四肢、軀干麻痹(癱瘓)、畸形等而致人體運動功能不同程度的喪失以及活動受限或參與的局限。

肢體殘疾包括:

1.上肢或下肢因傷、病或發育異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礙;

2.脊柱因傷、病或發育異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礙;

3.中樞、周圍神經因傷、病或發育異常造成軀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礙。

一、肢體殘疾的分級

肢體殘疾一級:不能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

1.四肢癱:四肢運動功能重度喪失;

2.截癱:雙下肢運動功能完全喪失;

3.偏癱:一側肢體運動功能完全喪失;

4.單全上肢和雙小腿缺失;

5.單全下肢和雙前臂缺失;

6.雙上臂和單大腿(或單小腿)缺失;

7.雙全上肢名雙全下肢缺失;

8.四肢在不同部位缺失;

9.雙上肢功能極重度障礙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礙。

肢體殘疾二級:基本上不能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

1.偏癱或截癱,殘肢保留少許功能(不能獨立行走);

2.雙上臂或雙前臂缺失;

3.雙大腿缺失;

4.單全上肢和單大腿缺失;

5.單全下肢和單上臂缺失;

6.三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一級中的情況);

7.二肢功能重度障礙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礙。

肢體殘疾三級:能部分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

1.雙小腿缺失;

2.單前臂及其以上缺失;

3.單大腿及其以上缺失;

4.雙手拇指或雙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

5.二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二級中的情況);

6.一肢功能重度障礙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礙。

肢體殘疾四級:基本上能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

1.單小腿缺失;

2.雙下肢不等長,差距在5厘米以上(含5厘米);

3.脊柱強(僵)直;

4.脊柱畸形,駝背畸形大於70度或側凹大於45度;

5.單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

6.單側拇指全缺失;

7.單足跗關節以上缺失;

8.雙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

9.侏儒症(身高不超過130厘米的成年人);

10.類似上述的其他。

5、患類風濕七年,今年一月份雙膝關節忽然疼痛加劇,行動受限,蹲不下起不來,走路膝蓋打不直,到醫院拍x光

病情分析:
您好,您這個是因為這個長期的類風濕關節炎導致的這個關節的變形和強直
指導意見:
對於這個情況,沒有很好治療方法,但是手術治療是關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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