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熱型類風濕
①長期高熱為主要表現的類風濕。本症的臨床特點是長期發熱,皮疹,關節炎,肝脾和淋巴結腫大,血沉增快,白細胞增多和嗜酸性粒細胞增多或不消失,血中無細菌生長,抗生素治療無效而激素治療有效。
發熱前可有感冒、咽炎、扁桃體炎、肺炎、外傷、寒冷等誘發因素。
發熱多半在38℃~ 40℃以上,常為不規則持續性間歇熱。一般於每日午後開始發熱,至傍晚或半夜熱退。有的患者從午夜或早晨開始發熱,黎明或早飯後降至正常。發熱可持續數周、數月、甚至十多年,有的從兒童期開始發熱,至成人時仍發熱。當發熱患者發展為類風濕性關節炎的關節腫痛出現之後,體溫轉為持續性低熱,發熱間期延長或迅速降至正常,即所謂「關節一腫,發熱到頭」。
②長期低熱為主要表現的類風濕。這種患者的症狀極不典型,往往被誤診為結核或風濕熱,但經過密切觀察,還是能夠確診的。
患者體溫長期在37.2℃~ 38℃之間,很少超過38℃。低熱可持續數月至數年。低熱期間全身症狀雖不重但較多,且是類風濕性關節炎的前驅期表現,如明顯乏力、易累、倦怠、多汗(尤其是額部、口鼻周圍、鼻尖和手足掌部),全身肌肉和多關節遊走性疼痛或不定位的肢體酸痛不適,肢體發涼、麻木及蟻走感等等。這些表現當天氣變化、陰雨天、寒冷尤其感冒時加重。於低熱和以上全身症狀出現數周或數月之後,出現關節(雙手多見)或全身僵硬現象,以晨起或睡醒後顯著,活動後消失。通常經數月至1 ~ 2 年低熱與上述前驅期表現之後,出現典型類風濕性關節炎症狀。之後,低熱消失或因關節腫痛突出而退居次位。
(2)單關節炎
單關節型類風濕常從髖、膝、踝單關節開始發病,以後病變始終在某一個關節上,反復腫痛,緩解與加重緩慢交替進行,且常伴有其他關節疼痛(但不腫),病程可持續一年至數年,最終伴發骨關節病,可留有輕度關節畸形和功能障礙。如能早期正確診斷和治療,多半能夠治癒,預後良好。只有少數發展為多關節炎,而病程經過轉為慢性。此型多見於兒童和青少年。
(3)少關節炎
此型類風濕的關節炎症多半固定在2 ~ 3 個關節上,常見的發病關節為腕、踝、膝、跖、髖。關節症狀較輕,發展較緩慢,有較長時間的緩解期,有半數伴有虹膜睫狀體炎。經積極治療後可完全控制或治癒,可留有關節粗大、微痛或僵硬、強直。部分患者經數周數月後復發,轉為亞急性和慢性。但一年內發病關節不超過四個且未伴有虹膜睫狀體炎者,預後良好。此型多見於兒童和青少年。
(4)「乾性」關節炎
所謂「乾性」關節炎,即臨床上以關節僵硬、攣縮為主要表現的類風濕性關節炎。關節腫脹不明顯或無腫脹,劇烈疼痛或反而無痛,但關節破壞及增生發展得很快,數月至1 ~ 2 年內即可使關節毀損變形,發展成殘廢。此型的類風濕病變可能是首先在骨組織內發生肉芽腫而後波及關節,才致關節的病變,而關節腔內的滲出液很少。
(5)內臟型類風濕
內臟型類風濕多發於兒童和青少年,炎症活動度高,多數伴發類風濕皮下結節、白細胞增多、血沉持續增快、嚴重貧血、類風濕因子陽性且滴度很高,以及肝脾和淋巴結腫大,同時伴有一個或幾個內臟受累的表現。其特點是當內臟症狀突出時,關節腫痛的表現一般是中等的,有時較輕微或退居次要地位。
①心臟病。有人統計類風濕性心臟病的臨床發病率為14.5%。
有些患者的心臟病極輕,臨床無症狀,故屍檢結果發病率更高,約38.8%。由此看來類風濕性心臟病的發病率比人們的印象要高得多。
類風濕性心臟病表現為心包炎、心肌炎和心內膜炎。值得慶幸的是病變很輕,一般無臨床症狀,只有當類風濕病變高度活動時,才出現一些心臟症狀,且不發生心力衰竭,心臟病經治療後很快消失。
②血管炎。是類風濕內臟型中最嚴重的一種,被稱為壞死性動脈炎、惡性類風濕。血管的炎症和血管的閉塞性病變是本病的重要病理性改變。臨床上分為兩型:一型是四肢末端的血管炎,表現為指、趾的壞死,甲床瘀斑;另一型為累及內臟多器官的全身性血管炎,臨床病情急,表現為不對稱性多神經炎、發熱、白細胞增多、肢體壞死、各種內臟損害等,預後不良。
③肺損害。可發生慢性間質性肺炎,表現為長期不明原因的咳嗽、咯痰、發熱、呼吸困難、胸痛、肺部、羅音、發展為肺氣腫,形成肺纖維化。在類風濕活動期,胸膜發生滲出性炎症,可出現胸水,抗生素治療無效而激素治療顯著,多在一周內消退。
2、風濕性疾病的分類
1.彌漫性結締組織病
(1)類風濕關節炎。
(2)幼年型關節炎。
(3)紅斑狼瘡
1)盤狀;
2)系統性。
(4)硬皮病
1)局部型①線狀;②斑狀。
2)系統性硬化症①彌漫型硬皮病;②CREST綜合征;③化學物(或葯物)所致。
(5)彌漫性筋膜炎
彌漫性筋膜炎伴或不伴嗜酸粒細胞增多症。
(6)多發性肌炎和皮肌炎
①多發性肌炎;②皮肌炎;③與惡性腫瘤相關的多發性肌炎或皮肌炎;④兒童多發性肌炎或皮肌炎與血管病相關。
(7)壞死性血管炎和其他類型的血管病變
1)結節性多動脈炎。
2)變應性嗜酸性肉芽腫血管炎(Churg-Strauss綜合征)。
3)超敏性血管炎①血清病;②過敏性紫癜;③混合性冷球蛋白血症;④惡性腫瘤所致;⑤低補體血症性血管炎。
4)肉芽腫性動脈炎①韋格納肉芽腫;②巨細胞(顳)動脈炎伴或不伴風濕性多肌痛;③大動脈炎。
5)川崎(Kawasaki)病。
6)貝赫切特綜合征。
(8)乾燥綜合征。
(9)重疊綜合征。
(10)其他①風濕性多肌痛;②復發性脂膜炎;③復發性多軟骨炎;④結節紅斑。
2.血清陰性脊柱關節病
(1)強直性脊柱炎。
(2)Reiter綜合征。
(3)銀屑病關節炎。
(4)炎性腸病關節炎。
3.骨性關節炎。
4.感染性關節炎。
5.代謝和內分泌病所致的關節病
(1)晶體誘導的關節炎
①尿酸鈉結晶所致(痛風);②焦磷酸鈣結晶所致(假性痛風、軟骨鈣化病);③鹼性磷酸鈣結晶所致(羥基磷灰石)。
(2)其他生化異常
1)澱粉樣變①原發性;②繼發性。
2)血管病。
3)其他先天性疾病①Marfan綜合征;②Ehlers-Danlos綜合征;③成骨不全。
4)內分泌病糖尿病、肢端肥大、甲狀旁腺功能亢進、甲狀腺功能低下。
5)免疫缺陷病①低丙球蛋白血症;②lgA缺乏症;③補體缺乏症。
(3)遺傳性疾病①先天性多關節彎曲;②過動綜合征;③進行性骨化性肌炎。
6.腫瘤性風濕病
(1)原發性①滑膜瘤;②滑膜肉瘤。
(2)繼發性①白血病;②多發性骨髓瘤;③轉移瘤。
7.骨與軟骨病變
(1)全身性、局限性骨質疏鬆。
(2)骨軟化。
(3)肥大性骨關節病。
(4)彌漫性原發性骨肥厚。
(5)骨炎。
(6)缺血性骨壞死。
(7)肋軟骨炎。
(8)其他。
8.非關節性風濕病
(1)關節周圍病變滑囊炎、肌腱病、附著點炎、囊腫。
(2)椎間盤病變。
(3)原發性下背痛。
(4)其他①纖維肌痛、纖維織炎;②精神性風濕病。
9.其他具有關節症狀的疾病
(1)周期性風濕病。
(2)間歇性關節積液。
(3)葯物致風濕綜合征。
(4)其他慢性活動性肝炎、多中心性單核-巨噬細胞增多症、外傷等。
從上述分類可以看出其中一部分是繼發於病因較明確的疾病,如腫瘤、內分泌-代謝性疾病、感染等。在內科工作中最常見的風濕性疾病為彌漫性結締組織病和血清陰性脊柱關節病。
3、類風濕關節炎的病程一般可分為哪三種類型?
(1)進展型(progressive disease):約占病人總數的65%-70%。急性或慢性起病,沒有明顯的自發緩解期,適當的治療後病情可暫時好轉,但停葯後或遇有外界誘發因素時可導致復發。病人需要長期持續治療。疾病最終的結局為喪失活動能力。這是一種骨關節被破壞的過程,病情與環境因素有一定關系。濕度增加伴氣壓下降或溫度增加伴氣壓增加,可使病情惡化,持續乾燥和適宜的氣溫有助於病情緩解。
(2)間歇性病程(intermittent course):占病人總數的15%-20%。起病較為緩和,通常少數關節受累,可以自行緩解,病情緩解時無需持續治療。復發時受累關節數可能增多。整個病程中,病情緩解期往往長於活動期。
(3)長期臨床緩解(long clinical remissions):占病人總數的10%左右,比較少見。文獻報告 250例RA病人中,10%的患者表現為長期緩解,平均緩解期為22年。這一類型的患者多呈急性起病,並伴有顯著的關節痛及炎症,須與感染性關節炎症相鑒別。在臨床緩解期中,血沉等反應活動性的指標常常仍顯示異常。
4、類風濕關節炎的種類
典型類風濕性關節炎;不典型類風濕性關節炎;兒童類風濕性關節炎;重疊類濕性關節炎。四種類型的類風濕性關節炎在臨床上又可分成幾類,各有其臨床特徵。
(1)典型類風濕性關節炎,又稱典型類風濕或多關節炎型。其臨床表現為:
①晨僵;
②關節腫脹,疼痛,反復發作;
③多個關節受累,單關節炎少見;
④對稱性關節受累,不同關節間症狀轉移,間隔期在1個月以上;
⑤關節炎症有相互制約現象;
⑥病程可持續幾個月以至達數十年之久;
⑦關節周圍組織病變及並發症,例如,類風濕性皮下結節,關節附近肌肉萎縮,肌無力,關節周圍的組織受累,骨受累,肩手綜合征及下
肢與踩部水腫等。
(2)不典型類風濕性關節炎,又稱不典型類風濕。又可分為以下幾類:
①發熱型類風濕:在臨床上可分為長期高熱為主要表現的類風濕和長期低熱為主要表現的類風濕。以高熱為主的類風濕發熱,由感冒、外
傷等因素引發,表現為不規則間歇性的特徵。發熱時,溫度多半在38℃—40℃以上,有的高達42℃,一日溫差可有較大波動,發熱時伴有畏寒
、皮疹、關節酸痛的症狀。發熱一般持續2—8小時驟然下降,伴有出汗、乏力、食慾減退、消瘦、貧血的症狀。以低熱為主的類風濕症狀極不
典型,往往被誤診為結核或潛伏性風濕病。病人體溫多在37.3℃—38℃之間,很少超過38℃。全身症狀多,表現為明顯乏力、易累、倦怠、多
汗、晨僵、關節腫脹、疼痛等症。
②單關節炎:多由髖、膝、踝單關節開始發病,病變始終局限於1個關節,以後反復發作,緩解與加重緩慢交替。常伴有其他關節痛,但不
腫,病程可持續1年至數年。
③少關節炎:此型關節炎多半固定在2—3個關節上,好發於腕、踝、膝、跖、髓等關節。關節症狀較輕,發展較緩慢,有較長時期的緩解
期。
④反復發作性風濕病:又稱發作性風濕病。其特徵為發作呈周期性,每次發作持續數小時、數日乃至2—3周,自行消退,關節疼痛劇烈,
多由勞累、飲酒、失眠所誘發。
⑤乾性關節炎:臨床以關節僵硬、攣縮為主要表現,關節腫脹不明顯,劇烈疼痛或反而無痛,但關節破壞及增生發展迅速,數月至1—2年
內可使關節毀損變形,發展成殘廢。
⑥內臟型:多發生於兒童和青少年,其特點是當內臟症狀突出時,關節痛的炎症表現一般是中等度的,有時輕微,或退居次要地位。可表
現為心臟損害,類風濕性血管炎,肺、腎損害,關節淋巴結病,關節肝脾綜合征,神經精神和內分泌系統損害,眼、消化系統、血液系統損害
及其他。
(3)兒童類風濕性關節炎。其臨床表現有以下幾種情況:
①長期高熱為主要表現;
②多關節炎型類風濕;
③單關節炎;
④少關節炎。
其各自特徵見上。
(4)重疊類風濕性關節炎。其臨床表現有以下幾種情況:
①類風濕重疊風濕病:全身症狀重,可伴有明顯心臟損害的表現與心力衰竭;
②類風濕重疊系統性紅斑狼瘡;
③類風濕重疊瑞特綜合征。
合肥協和類風濕治療基地
5、風濕與類風濕性關節炎可以分為哪些類型?
本病辨證可分為風痹(行痹)、寒痹(痛痹)、濕痹(著痹)、熱痹(風濕熱痹)。
1.風痹(行痹)
肢體關節疼痛、酸楚,痛無定處,且以肩背、上肢症狀明顯,關節屈伸不利,初期或有惡風發熱等表證,苔薄白,脈浮。
2.寒痹(痛痹)
肢體關節疼痛劇烈,甚或冷痛,痛處不移,得熱痛減,遇寒加重,關節屈伸不利,苔薄白或白潤,脈弦緊。
3.濕痹(著痹)
肢體關節酸痛,沉重或麻木,關節腫脹,活動不便,痛有定處,苔白膩,脈濡緩。
4.熱痹(風濕熱痹)
關節疼痛、灼熱,甚至紅腫杴痛,不可觸近,得冷則舒,遇熱轉劇,或四肢肌膚伴有環形紅斑及結節,並多以下肢明顯,多兼有發熱,惡風,汗出,舌質紅,苔黃燥或黃膩,脈滑數。
6、風濕病分哪幾種
風濕病大致分為10大類,包括100多種疾病,現簡要介紹如下: (1)彌漫性結締組織病包括類風濕、幼年類風濕關節炎、系統性紅斑狼瘡、多發性肌炎與皮肌炎、壞死性血管炎及其他血管炎、乾燥綜合征、重疊綜合征及其他(包括風濕性多肌痛、脂膜炎、嗜酸性筋膜炎)。 (2)與脊柱炎相關的關節炎包括強直性脊柱炎、賴特綜合征、關節炎、慢性炎症性腸病相關的關節炎等。 (3)退行性關節病包括骨關節炎、骨關節病等。 (4)與感染因素有關的關節炎包括細菌、病毒、真菌、寄生蟲等直接感染引起的關節炎,由感染間接引起的反應性關節炎等。 (5)伴有風濕性疾病的代謝或內分泌疾病包括性關節炎、假性痛風、澱粉樣變等。 (6)腫瘤包括滑膜瘤、骨軟骨瘤等。 (7)神經血管疾病包括神經病變性關節炎、腕管綜合征、椎管狹窄等。 (8)伴有關節表現的骨、骨膜及軟骨疾病。 (9)非關節性風濕病包括纖維織炎、肌腱炎、筋膜炎等。 (10)其他有關節表現的疾病包括復發性風濕病、間歇性關節積水、結節病、結節性紅斑等。1、反復發作型:這種類型的風濕病在臨床中非常多見,絕大部分患者的病情都是不斷的反復發作的。風濕患者在復發時具有重復以往臨床表現的特點。復發常在初發風濕熱後5年內可能性最大。有下列情況者復發率較高:①既往有風濕性心臟病者。②有風濕熱復發病史者。③咽部鏈球菌感染後症狀明顯,免疫反應較強者。④本次鏈球菌感染距離前次風濕熱發作時間少於2年者。心臟炎患者的預後與反復發作次數、每次發作的嚴重程度、能否堅持繼發性預防和早期抗風濕治療有關。1. 風濕病大多有關節病變和症狀,可高達70-80%,約50%僅有疼痛,重則紅,腫,熱,痛及功能受損等全面炎症表現;多為多關節受累。侵及關節大小視病種而有不同。
2. 異質性,即同一疾病,存在有不同亞型,由於遺傳背景,發病原因不同,機制也各異,因而臨床表現的類型,症狀,輕重及治療反應也不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