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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風濕關節炎定義

發布時間:2021-03-14 16:59:34

1、類風濕關節炎在重疾保險裡面到底怎麼定義?求大神告知准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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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什麼是類風濕性關節炎?

您好:

類風濕性關節炎的症狀

普通的關節炎和類風濕性關節炎是有區別的,怎麼樣才能知道自己是否患有類風濕呢?下面為一些類風濕患者表現出來的臨床症狀。

1、晨僵:患者在早晨起床時,會感覺到關節活動不靈活,其持續時間與炎症的嚴重程度成正比。

2、關節畸形:患者手腳會表現出關節變形的情況。手的畸形主要有梭形腫脹、尺側偏斜、鈕孔花樣畸形等;腳的畸形主要有仰趾畸形、外翻畸形、彎曲呈錘狀趾及足外翻畸形等。

3、關節外表現:患者會有發熱,指、趾端壞死,皮膚潰瘍,外周神經病變及淋巴結腫大等情況。

4、心臟病變:患者可並發有心包炎、心包積液、心外膜、心肌及瓣膜的結節、心肌炎、冠狀動脈炎、傳導障礙,慢性心內膜炎及心瓣膜纖維化等表現。

5、貧血:患者出現貧血是最常見類風濕並發症之一,多屬於慢性疾病性貧血,貧血程度常為輕度至中度。

以上為一些類風濕的典型症狀,一旦發現自己有類似的情況,應及時到正規醫院就醫確診病情,早日治療。

類風濕性關節炎的治療

一般情況下,類風濕關節炎是很難根治的,但是,也有很多治療方法可以控制或緩解病情,下面為一些普遍的治療方法。

1、一般療法

若患者出現發熱且關節腫痛,表現為全身症狀的,應多卧床休息,直至症狀基本消失為止。待病情改善兩周後,應逐漸增加活動,以免過久的卧床導致關節廢用,甚至促進關節強直。在飲食方面,要保證蛋白質和各種維生素的充足,有顯著貧血症狀的患者,可進行小量輸血。而患有慢性病如扁桃體炎等的緩則,應在健康情況允許的情況下盡早摘除。

2、外敷治療

對於關節炎病理病機的認識,中醫學上已經有幾千年時間之久了。現代在治療類風濕時,充分吸取歷代中醫大家用葯經驗,多採用中葯外敷、針灸等方法。同時,能針對關節炎外在病邪、內在體虛同時治療,可以取得較好的效果。

3、葯物治療

類風濕在沒有變形之前是可以治癒的,如果變形就只能控制不發展,葯物治療類風濕,可用純中葯追風舒筋療法就可以,一般情況沒有任何副作用,且療效好,療程短。另外,不提倡濫用西葯,因為其副作用較大,且療效不高。

關於類風濕的治療方法還是有很多的,但患者應該根據自己的病情選擇適當的治療途徑,以達到更高的療效。

患上類風濕性關節炎之後,其實患者在行走坐卧的時候,都會受到非常大的影響,如果病情比較嚴重的話,對於患者的工作和生活質量影響更是非常的大,所以平時生活當中要積極的去預防這種疾病的發生,如果一旦出現了類風濕性關節炎的症狀的話,一定要及時的積極的進行治療。

3、請教類風濕關節炎中「類風濕」的定義?

比如關節疼痛 風濕就是一邊痛 類風濕就是對稱的 兩邊都痛 具有對稱性

4、什麼叫類風濕關節炎

晨僵,早晨起床時關節活動不靈活的主觀感覺,它是關節炎症的一種非特異表現,其持續時間與炎症的嚴重程度成正比。 2.關節受累的表現,出現多關節受累、關節畸形、正中神經/脛後神經受壓引起的腕管∕跗管綜合征。

[其他症狀]

1.一般表現可有發熱、類風濕結節、類風濕血管炎及淋巴結腫大。 2.心臟受、呼吸系統受累。 3.腎臟表現 主要有原發性腎小球及腎小管間質性腎炎、腎臟澱粉樣變和繼發於葯物治療的腎損害。 4.貧血是RA最常見的關節外表現,屬於慢性疾病性貧血,常為輕至中度。

[診斷依據]

美國風濕病學會1987年修訂的RA分類標准,如下≥4條並排除其他關節炎可以確診RA。 1.晨僵至少1小時(≥6周)。 2.3個或3個以上的關節受累(≥6周)。 3.手關節(腕、MCP或PIP關節)受累(≥6周)。 3.對稱性關節炎(≥6周)。 4.有類風濕皮下結節。 5.X線片改變。 6.血清類風濕因子陽性。

5、什麼是類風濕關節炎

國際上沿用美國來風源濕病學學會1985年診斷標准,該標准於1987年進行了修訂,刪除了損傷性檢查和特異性較差的關節疼痛和壓痛,對晨僵和關節腫脹的要求更加嚴格。但我國 風濕性關節炎 較西方國家為輕,標准第一條及第二條我國患者不盡都能符合,可以靈活掌握。現介紹如下:
1.晨僵至少1小時(≥6周)。2.3個或3個以上關節腫(≥6周)。3.腕、掌指關節或近端指間關節腫(≥6周)。4.對稱性關節腫(≥6周)。5.皮下結節。6.手X光片改變。7.類風濕因子陽性(滴度>1∶32)。
確診為 類風濕性關節炎 需具備4條或4條以上標准。其敏感性為93%,特異性為90%,均優於1958年標准(敏感性92%,特異性85%)。

6、何謂類風濕性關節炎?

類風濕性關節炎(RA)簡稱類風濕,是以慢性、對稱性、多滑膜關節炎和關節外病變(皮下結節、心包炎、胸膜炎、肺炎、周圍神經炎等)為主要臨床表現的,病因未明的,尚無特異性診斷指標的自身免疫炎性疾病。其突出的臨床表現為反復發作的對稱性的多發性小關節炎,以手、腕、足等關節最常受累;早期呈現紅、腫、熱、痛和功能障礙,晚期關節可出現不同程度的強硬和畸形,並有骨和骨骼肌萎縮,是一種致殘率較高的疾病。從病理改變的角度來看,類風濕性關節炎是一種主要累及關節滑膜(以後可波及關節軟骨、骨組織、關節韌帶肌腱),其次為漿膜、心、肺及眼等結締組織的廣泛性炎症性疾病。所以,患者除了有以上關節炎的表現外,還可有其他全身性表現,如發熱、疲乏無力、體重減輕、皮下結節、心包炎、胸膜炎、周圍神經病變、眼病變、動脈炎等。由此可知,所謂的類風濕性關節炎並非只是關節發生了炎症病變,而是全身性的廣泛性病變。

類風濕的提法意在區別於風濕。在19 世紀中葉之前,人們對關節炎的認識很模糊,多稱之為「風濕」。隨著人們對它的觀察越來越仔細,發現大部分風濕表現為多發性對稱性大關節炎,關節的炎症不是固定於某一關節,而是能從一個關節向另一個轉移(遊走性)。

且這些關節炎較易治療,治癒後關節功能完全恢復,不遺留關節強硬和畸形。除此之外,往往對心臟損害很大。這些表現與前面所提的類風濕性關節炎明顯不同,故將類風濕從風濕中分出。因兩者有相似之處,又有些明顯不同的地方——類似而又不是,故稱之為「類風濕性關節炎」。

7、什麼是類風濕關節炎?

類風濕關節炎是一種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因尚不完全清楚。
類風濕關節炎無法治癒,但治療可以緩解症狀和控制疾病進展。
類風濕關節炎需要終生治療,主要治療方法包括葯物和生活方式改變。
類風濕關節炎 (rheumatoid arthritis,RA) 可引起關節腫脹、僵硬和疼痛。隨著時間的推移,炎症注可能會破壞關節組織,導致日常活動受限,走路和使用雙手時出現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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