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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風濕性關節炎的診療指南

發布時間:2021-02-13 11:01:51

1、類風濕關節炎的診斷標准有哪些?

對於任何疾病都應該早期診斷和及時治療,以便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晚期類風濕患者,因多已出現多關節病變及典型畸形,所以診斷多無困難。但在本病的早期,僅少數關節受累時,診斷常比較困難。尤以單關節類風濕性關節炎,僅靠病史和臨床表現決不能確診。那麼,怎樣正確診斷類風濕病呢?美國風濕病學會在廣泛徵求有關專家的意見之後,在1958 年提出了經過修改的診斷標准,目前,很多國家都採用這一標准。另外,國內也提出了有關本病的診斷標准。現介紹如下。

(1)美國風濕病學會關於類風濕性關節炎的診斷標准①晨僵。

②至少一個關節活動時疼痛或有壓痛(為醫生所看到)。

③至少一個關節腫脹(軟組織肥厚或積液而非骨質增生,為醫生所看到)。

④至少另一個關節腫脹(為醫生所看到,兩個關節受累所間隔的時間應不超過3 個月)。

⑤對稱性關節腫脹(為醫生所看到),同時侵犯機體兩側的同一個關節(如果侵犯近側指間關節、掌指關節或拇趾關節時不需要完全對稱)。遠側指間關節的累及不能滿足此項標准。

⑥骨隆起部或關節附近伸側的皮下結節(為醫生所看到)。

⑦標準的X 線片所見(除骨質增生外,必須有受累關節附近的骨質疏鬆存在)。

⑧類風濕因子陽性。

⑨滑膜液中黏蛋白凝固不佳。

⑩具有下述滑膜病理學改變中三個或更多:明顯的絨毛增生;表層滑膜細胞增生及呈柵欄狀;明顯的慢性炎細胞(主要為淋巴細胞和漿細胞)浸潤及形成淋巴結的趨勢;表層或間質內緻密的纖維素沉積;灶性壞死。

皮下結節中的組織學改變應顯示中心區細胞壞死灶,圍繞著柵狀增生的巨噬細胞及最外層的慢性炎細胞浸潤。

典型類風濕性關節炎:其診斷標准需上述項目中的7 項。在①~⑤項中,關節症狀至少必須持續6 周。

肯定類風濕性關節炎:其診斷需上述項目中的5 項。在①~⑤項中,關節症狀至少必須持續6 周。

可能類風濕性關節炎:其診斷需上述項目中的3 項,①~⑤項中至少有1 項。其關節症狀至少必須持續6 周。

可疑類風濕性關節炎:其診斷需下列各項中的2 項,而且關節症狀的持續時間應不少於3 周。晨僵;壓痛及活動時痛(為醫生所看到),間歇或持續至少3 周;關節腫脹的病史或所見;皮下結節(為醫生所看到);血沉增快,C 反應蛋白陽性;虹膜炎(除非在兒童類風濕性關節炎,否則價值可疑)

(2)國內診斷標准(1988 年全國中西醫結合風濕類疾病學術會議修訂通過)。

①症狀。以小關節為主,多為多發性關節腫痛或小關節對稱性腫痛(單發者須認真與其他鑒別,關節症狀至少持續6 周以上),晨僵。

②體征。受累關節腫脹壓痛,活動功能受限,或畸形,或強直,部分病例可有皮下結節。

③實驗室檢查。RF(類風濕因子)陽性,ESR(血沉)多增快。

④ X 線檢查。重點受累關節具有典型類風濕性關節炎X 線所見。

對具備上述症狀及體征的患者,或兼有RF 陽性,或兼有典型X線表現者均可診斷。並有如下分期。

早期。絕大多數受累關節有腫痛及活動受限,但X 線僅顯示軟組織腫脹及骨質疏鬆。

中期。部分受累關節功能活動明顯受限,X 線片顯示關節間隙變窄及不同程度骨質腐蝕。

晚期。多數受累關節出現各種畸形或強直,活動困難,X 線片顯示關節嚴重破壞、脫位或融合。

2、如何對類風濕性關節炎進行臨床分期?

國內有人主要根據臨床表現將類風濕性關節炎分為五期,這樣分期有利於類風濕性關節炎的綜合治療。

(1)急性期(類風濕早期)。臨床上起病急,關節明顯腫痛,伴有關節周圍組織輕度水腫,局部溫度增高,壓痛,可有關節積液徵象,關節活動受限或完全不能活動。晨僵時間不超過一個小時,或因疼痛而不表現晨僵。病程在2 ~ 6 個月至1 年之內,或已確診的類風濕患者新發病的關節腫痛在1 ~ 6 周。實驗室檢查見血沉增快,類風濕因子多為陽性。關節X 線見關節腫脹,關節間隙增寬及關節周圍軟組織腫脹,骨質疏鬆。

此期的病理學改變表現為急性滑膜炎。經有效治療後關節的炎症可迅速消退、腫痛完全消失,或僅留關節微痛或酸困不適,可完全控制1 ~ 3 年以上或治癒。因此,此期是爭取完全控制或治癒的關鍵時期,必須及早正確診斷和及時治療。但若治療不當或不徹底,大多數患者在3 ~ 6 個月之內又急性發作,加重或惡化,逐漸轉入亞急性期。

(2)亞急性期(類風濕中期)。臨床上,多關節腫痛,緩解與惡化呈波浪式反復發作和交替進行;晨僵在1 ~ 6 小時;病程在1 ~ 3年;實驗室檢查見血沉持續性增快,類風濕因子多陽性;X 線檢查,出現局灶性骨質破壞,明顯的骨質疏鬆或囊性變,骨膜反應,關節間隙輕度狹窄。

此期的病理學改變為急性滑膜炎進展,出現血管炎和肉芽組織,血管翳開始形成。此期離不開抗風濕止痛葯,當量小或間隔時間較長(6 小時以上)時,不能有效止痛和緩解僵硬症狀;一旦停葯,關節與全身症狀迅速加重或惡化,血沉回升,類風濕因子轉陽性。

但此期經有效而合理地治療後,可控制3 個月至3 年。

(3)慢性期(類風濕晚期)。臨床上,多由亞急性期轉變而來。

多關節腫痛相繼發作,幾乎沒有緩解期,但關節腫痛的程度可比較輕,不知不覺地逐漸發生關節脫位、變形和強直,形成典型的類風濕手或類風濕足。關節周圍肌肉萎縮,全身情況不良,多有消瘦、貧血或嚴重內臟損害及肝、脾和淋巴結腫大等。晨僵在6 小時以上。

病程一般在3 年以上,可持續十多年或數十年。實驗室檢查見血沉增快或正常,類風濕因子持續陽性。X 線檢查見骨質疏鬆廣泛。骨質破壞明顯,且為多關節、關節面侵蝕、融合,關節間隙顯著狹窄或消失,關節脫位、變形、增生、強直。

此期在病理學上,見血管翳侵入軟骨及骨,軟骨和骨組織嚴重破壞,纖維性和骨性增殖。此期治療較困難。離不開治療,一般抗風濕葯的效果多半不穩定,但經過強有力而合理地治療,骨破壞可以修復。此期應強調綜合治療,以延緩和控制病變的進展。

(4)緩解期。急性、亞急性和慢性期患者經過有效而合理的治療,多數能進入緩解期。進入緩解期的患者,關節腫脹消退,疼痛顯著減輕,可有輕微壓痛,肌肉萎縮與關節活動受限好轉,晨僵小於30分鍾;血沉等實驗檢查指標降低或明顯好轉;關節X 線檢查有所改善。

此期在病理學上呈靜止或緩慢進展狀態。臨床上仍需要小劑量或間斷性治療。

(5)穩定期。急性和亞急性期的患者,經有效而合理的治療,病變可穩定3 個月至3 年,部分患者可以痊癒。穩定期患者,關節腫疼完全消失,關節活動受限及肌肉萎縮顯著好轉或消失;晨僵偶有或無;血沉等實驗室指標恢復正常;關節X 線表現同慢性期,但骨質破壞基本靜止,出現修復和增生或完全恢復正常。

此期的病理學改變呈靜止狀態或正常,臨床上一般不需要特殊治療。

3、類風濕性關節炎有什麼診斷標准?

診斷標准:由美國類風濕協會提出的類風濕性關節炎的診斷標准:(1)關節晨僵持續至少1小時

(2)14個關節群中,至少有3個或3個以上的關節群有軟組織腫脹,持續至少6周

(3)腕掌關節近端指間關節或腕關節軟組織腫脹

(4)在一個關節區域對稱性關節腫脹

(5)有類風濕性結節

(6)腕關節或者手關節有關節的侵蝕和骨質疏鬆等X線改變

(7)有類風濕因子上述7項中,如果具備4項者,即可診斷為類風濕性關節炎

4、類風濕性關節炎的診斷標準是什麼?

診斷類風濕關節炎有統一的標准:1 早起關節僵硬至少一小時(>=6周) 2 三個以上關節腫脹(>=6周) 3 手指關節或掌指關節一或近端指關節腫脹(>=6周) 4對稱性腫脹 5 手的X線改變。6皮下結節 7 類風濕因子陽性。如具備4項以上指標可診斷為類風濕性關節炎。

5、類風濕診斷標准

類風濕關節炎的診斷主要依靠臨床表現、自身抗體及X線表現。診斷要點有:
1.晨僵:晨起時關節及其周圍僵硬感至少持續1小時(病程6周或以上)。
2.多區域關節炎:3個或3個以上區域(指間關節、掌指關節、腕、肘、膝、踝及跖趾關節等)出現關節炎,且同時有軟組織腫脹、積液或疼痛。
3.手關節炎:腕、掌指或近端指間關節炎中,至少有一個關節腫脹及疼痛(6周或以上)。
4.對稱性關節炎:兩側關節同時受累(雙側近端指間關節、掌指關節及跖趾關節受累時,不一定對稱),病程6周或以上。
5.類風濕結節:醫生能觀察到在骨突部位,伸肌表面或關節周圍有皮下結節。
6.類風濕因子陽性:任何檢測方法證明血清類風濕因子含量異常(正常人群中的陽性率小於5%)。
7.X線檢查:早期關節炎X線表現為關節周圍軟組織腫脹,關節附近輕度骨質疏鬆;中後期可表現為關節間隙狹窄,關節破壞、關節脫位或融合,並有骨質侵蝕或病變關節有明確的骨質脫鈣。
以上7條能滿足4條並排除其他關節炎,即可診斷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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