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轉氨酶高,關節腫脹,右腹隱痛,自免肝?免疫病?風濕病?求診斷
我是中醫路過,祝你健康
2、公務員體檢 轉氨酶80合格嗎?
這種情況請參照公務員體檢標准
第一條 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
(二)每分鍾少於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
(三)心率每分鍾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
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張壓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條 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 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癒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症狀者,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 各種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條 各種惡性腫瘤和肝硬化,不合格。乙肝病原攜帶者,經檢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九條 急慢性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 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 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 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 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 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0.8(標准對數視力4.9)或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 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佩戴助聽器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 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
3、公務員體檢注意事項
公務員體檢中常見的幾種問題(先天性、質器損傷的不在分析范圍):
1、血壓超出范圍
2、視力不合格(特殊崗位)
3、肝功能常規檢測中谷丙轉氨酶超出范圍以及腹部B超不合格
4、血檢中白細胞、血小板超出范圍
5、尿檢中的各種不合格
6、心電圖異常
7、其它問題
挽救措施:對症「下葯」
針對血壓超出范圍
如果因為短期考試作息不規律導致的,並且以前無高血壓史,建議正常休息,卧床少動,避免情緒波動。
如果是長期高血壓,短期無法解決的,可以提前咨詢醫生有沒有什麼好的緩解方法。
針對視力不合格
近視問題在大學生群體中是非常普遍的,近視已不作為篩選的項目,只要求矯正視力(戴眼鏡測),達到4.8就可以了。當然特殊崗位對視力的要求非常嚴格。如果時間距離體檢時間尚久,可以去做激光手術。如果距離體檢時間不多了,那麼就避免過度用眼,點滴護眼葯。
弱視等其它視力問題,這些問題短期是處理不好的。
針對轉氨酶過高等問題
熬夜、感冒、飲食油膩、肥胖、愛喝酒等原因都會導致轉氨酶過高,體檢前一個月內調節作息時間,早睡正常起、多穿衣服避免感冒、忌食油膩、以素食為主、口味清淡少食油鹽,不要喝酒。
肝功能受損導致的轉氨酶過高和腹部B超不合格。時間較長的可採取葯物治療,時間緊急的話,轉氨酶也是可以突擊降下來的,去醫院跟醫生說明情況,吃葯或者輸液兩三天就能降下來。所以如果時間充足的話自己應該提前去醫院預檢一下。
針對血檢中白細胞、血小板超出范圍
人體血液中白細胞、血小板超出一定范圍的原因比較多,首先應該消除身體炎症,其 次是注意飲食平衡、減少不良嗜好。
體檢前夕也不要隨意吃葯,例如感冒葯和個別抗生素會影響血常規結果,甚至導致肝功能檢測不正常,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吃葯,最好詢問專業醫生。
針對尿常規檢查中常見的問題
尿常規十項里不論是哪一項都是可以通過多喝水來解決的,建議考生在距離體檢還有三天的時候就開始多喝水。
需要注意的是,多喝水也不要超過限度,喝到自己覺得不舒服為宜,要大量上廁所不要憋尿。
強烈提醒:在體檢前20小時內就不要再大量飲水。
以上措施僅作為參考,大家還是要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做出相應調整!如果對自身情況不是很了解的,建議大家可以列印公務員體檢表,到市三級甲等以上醫院按照公務員體檢套餐進行體檢,並根據體檢結果進行一些針對性的短期治療。
針對心率不齊的問題
這也是很多考生容易出問題的地方。很多考生只是因為容易緊張,一緊張就心跳加速。大家盡量平復情緒,不要太緊張,筆試面試這么難的關都闖過來了。
況且,心率的合格範圍是50-110,是非常寬的區間,大部分人都可以過。一旦出現低於50,或者高於110的情況,也不用擔心。醫生有可能會要求你做心臟彩超,一般來說彩超可以檢測出常見的器質性病變,排除因情緒緊張而造成的心律失常。當然也有部分確實有問題的,那就沒辦法了。
體檢注意事項
1.保持平和的心態。千萬別因為過了面試太高興,玩的忘乎所以,熬夜喝酒什麼的都不要! 體檢前幾天晚上應早休息,避免疲勞,避免劇烈運動。
2.體檢前幾天,保持正常飲食,不吃過於油膩、高蛋白食品,不要飲酒。體檢前一晚24:00以後,不要再飲食,體檢當天不要吃早餐,以免影響檢查結果。
3.不要穿著緊身、不方便脫換、帶金屬飾品的衣褲。
4.體檢時盡量放鬆,不要緊張。過於緊張,血壓和心率檢查都會受到影響。
5.近視的小夥伴不用太擔心,除了個別特殊崗位以外,戴眼鏡測試矯正視力即可。
6.女生如果遇到生理期、孕期、哺乳期等特殊時期,一定要跟體檢工作人員說明情況,溝通調整時間或調整項目。
7.配合醫生認真檢查所有項目,勿漏檢。若漏掉檢查項目,將會影響錄用。 體檢過程中,聽從工作人員安排。需上交手機及時上交;不允許透漏個人信息、隨意交談。
4、谷丙轉氨酶偏高是由什麼原因引起的呢?怎麼能讓他正常
第一:引起抄谷丙轉氨酶升高的原因包括:中毒性肝炎,化學制劑,病毒性肝炎,急慢性肝炎,飲酒,肝硬化,肝癌,膽石症,膽囊炎,急性心肌梗塞,心肌炎,心力衰竭,肺炎,傷寒,結核病,傳染性單核細胞增多症等。
第二:谷丙轉氨酶在轉氨酶當中是非常重要的,人們在檢查肝功能的時候谷丙轉氨酶常作為一種重要的檢查指標,如果谷丙轉氨酶偏高患者的肝功能可能就出現了問題,這主要是發生在病毒性肝炎當中。
第三:谷丙轉氨酶主要是存在於人們的肝細胞原漿裡面,通常情況下維持在一個正常的水平。但是,如果患者的肝細胞發生了炎症,出現了細胞腫脹,細胞壞死或者是因為一些炎症導致了患者的肝細胞通透性增高就可以使得谷丙轉氨酶被釋放到血液當中從而引起谷丙轉氨酶的含量升高。
注意事項
平時生活中多吃一些水果和蔬菜,保持樂觀的情緒,注意不要疲勞,注意身體的恢復,另外如果有任何的症狀都應該到醫院進行檢查,並進行相應的治療,這些都是要積極做的。
5、國防科大體檢要求
外科
第一條 身長、體重低於下列標准不合格:
(一)男性:身長162厘米,體重50千克。
(二)女性:身長158厘米,體重45千克.
(三)招收學員為應屆初中畢業生,男性:身長160厘米,體重47千克;女性:身長154厘米,體重43千克。
過於肥胖(超出標准體重25%),不合格。
第二條 顱骨缺損、骨折、明顯凹陷、顱內異物存留,腦外傷後綜合症,不合格。
第三條 頸強直,斜頸,III度單純性甲狀腺腫,結核性淋巴結炎,不合格。
第四條 骨、關節、滑囊、腱鞘疾病或損傷及其後遺症,習慣性脫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腰腿痛,不合格。
輕度胸廓畸形,單純性骨折,治癒後復位良好,無功能障礙,無後遺症,合格。
第五條 兩下肢不等長超過1厘米,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和膝外翻脛骨內踝間距離超過6厘米,或步態異常,不合格。
第六條 影響功能的指(趾)殘缺、畸形,扁平足,影響長途步行的雞眼、胼胝、重度皸裂症,不合格。
第七條 影響功能的良性腫瘤、瘢痕,不合格。
第八條 各種脈管炎、動脈瘤,重度下肢靜脈曲張、精索靜脈曲張(指揮專業學員中度下肢靜脈曲張、精索靜脈曲張),不合格。
第九條 有胸、腹腔主要臟器手術史,或非主要臟器手術但伴發主要臟器損傷或其它後遺症,各類疝,脫肛,肛瘺,環狀痔、混合痔和經常發炎出血的陳舊性肛裂,不合格。
闌尾炎手術後三個月以上,疝修補手術後半年以上無後遺症,合格。
第十條 泌尿生殖系統炎症、結核、結石、腫瘤等疾病或損傷及其後遺症,影響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發育不全,隱睾,不合格。
無自覺症狀的輕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積液(小於健側睾丸1/2),睾丸鞘膜積液(小於健側睾丸1/2),無壓痛、無自覺性症狀的精索、副睾小結節,合格。
交通性鞘膜積液,隱睾手術後半年以上,無後遺症,合格。
第十一條 腋臭,頭癬,廣泛性體癬,重度手、足、甲癬,疥瘡,銀屑病,紅斑狼瘡,硬皮病,慢性濕疹,慢性尋麻疹,神經性皮炎,與傳染性麻風病人有密切接觸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傳染性或難以治癒的皮膚病,不合格。
較大面積或影響軍容的白癜風、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著、血管瘤等,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一)股癬,花斑癬,尋常性痤瘡,凍瘡。
(二)輕度腋臭(限陸勤學員)。
(三)局限性神經性皮炎(直徑不超過3厘米),孤立散在的白癜風(限著夏裝非裸露部位)。
第十二條 梅毒,淋病,軟下疳和性病性淋巴肉芽腫,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銳濕疣,艾滋病及其病毒攜帶者,不合格。
內科
第十三條 血壓超出下述范圍,不合格。
收縮壓:12.8—18.7千帕(96—140毫米汞柱);
舒張壓:8.0—11.5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四條 風濕病,心臟病,血管疾病,不合格。
心臟收縮期雜音:各瓣膜聽診均不超過二級;心律失常,經心電圖或其它特殊檢查,確系生理性,合格。
心率:每分鍾60至100次之間,或在50至60次之間,經心功能測試,確系生理性,合格。
第十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統慢性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孤立散在的鈣化點,兩側肺野不超過3個,兩側肺門不超過4個,或肺野、肺門同時存在不超過5個,任何一個鈣化點直徑不超過0.5厘米,密度大,邊緣清楚,周圍無浸潤現象。
(二)肺門陰影輕度擴大,或肺紋理輕度增強,無呼吸道病史,無自覺症狀。
(三)一側肋膈角輕微變純,無心、肺、胸疾病史,無自覺症狀。
第十六條 慢性胃、膽管、膽囊、肝、脾、胰腺疾病,慢性細菌性痢疾,慢性腸炎,內臟下垂,不合格。
下列情況合格:
(一)仰卧位,平靜呼吸,在右鎖骨中線肋緣下捫到肝臟不超過1厘米(劍突下不超過2厘米),質軟,邊薄,平滑,無壓痛,無貧血,營養狀況良好。
(二)五年前患過甲型病毒性肝炎,治癒後未復發,無症狀和體征者。
(三)既往患過瘧疾、血吸蟲病或黑熱病引起的脾臟腫大,在左肋下不超過1厘米,無自覺症狀,無貧血,營養狀況良好。
(四)肝、脾同時觸及,符合上述(一)、(三)兩項,陸勤學員合格。
(五)細菌性痢疾治癒一年以上。
第十七條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合格。
(一)谷丙轉氨酶賴氏法40單位以上。
(二)谷丙轉氨酶賴氏法25單位以上,並伴有麝香草酚濁度試驗陽性,或其它肝功能檢查一項異常者。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測定陽性者。
第十八條 泌尿、血液和造血系統、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結締組織疾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鉤蟲病(伴有貧血),慢性瘧疾,血吸蟲病,黑熱病,阿米巴痢疾,絲蟲病,不合格。
絲蟲病治癒半年以上,瘧疾、黑熱病、血吸蟲病、阿米巴痢疾、鉤端螺旋體病、流行性出血熱治癒兩年以上,無後遺症,全身情況良好,能擔負重體力勞動,合格。
第二十條 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夢游史、暈厥史,神經官能症,癔病,遺尿症,不合格。
十三周歲後未發生過遺尿,無其它心理障礙,合格。
第二十一條 中樞、周圍神經系統疾病及其後遺症,不合格。
第二十二條 影響正常表達的口吃,不合格。
耳鼻喉科
第二十三條 聽力,每側耳語低於5米,不合格。
第二十四條 明顯耳廓畸形,反復發炎的耳前瘺管,耳廓、外耳道濕疹,重度耳黴菌病(波及鼓膜或經常有耳鳴、重聽等自覺症狀),不合格。
輕度耳黴菌病,水面艦艇、潛艇學員不合格。
第二十五條 鼓膜穿孔,化膿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難以治癒的耳病,不合格。
鼓膜內陷,鼓膜粘連、萎縮、瘢痕、石灰沉著,陸勤、水面艦艇、坦克學員合格。
鼓膜輕度內陷,鼓膜瘢痕或石灰沉著不超過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氣壓功能及鼓膜活動良好,潛艇學員合格。
第二十六條 眩暈病,重度暈車、暈船、暈機,不合格。
第二十七條 慢性副鼻竇炎,重度肥厚性鼻炎,鼻息肉及其它難以治癒的慢性鼻病,鼻畸形不合格。
不影響副鼻竇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膿性分泌物無自覺症狀,輕度萎縮性或肥厚性鼻炎,陸勤、坦克學員合格。
鼻中隔重度彎曲(包括棘、嵴),不合格。
嗅覺:遲鈍,防化學員不合格,其餘各類學員合格。
第二十八條 慢性扁桃體炎伴有並發症者;影響吞咽、發音功能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眼 科
第二十九條 視力:每一眼裸眼遠視力低於4.9(0.8),指揮、潛艇、水面艦艇、坦克、測繪、雷達專業學員不合格。
每一眼裸眼遠視力在4.8(0.6)以上,或一眼裸眼遠視力在4.7(0.5)以上、另一眼裸眼遠視力在4.9(0.8)以上;或每一眼裸眼遠視力在4.6(0.4)以上,矯正視力每一眼在4.9(0.8)以上,技術專業學員合格。
第三十條 紅綠色弱、色盲,不合格。
第三十一條 影響眼功能的眼瞼、瞼緣、結膜、淚器疾病,不合格。
非進行性翼狀胬肉,陸勤學員合格。
第三十二條 眼球突出,眼球震顫,眼肌疾病,顯性斜視,不合格。
隱斜視超過15度,不合格。
第三十三條 角膜、鞏膜、虹膜睫狀體疾病,或瞳孔變形、運動障礙,不合格。
第三十四條 青光眼,晶狀體、玻璃體混濁,脈絡膜、視網膜、視神經疾病,不合格。
先天性少數散在的晶狀體小混濁點,不影響視力,合格。
口腔科
第三十五條 三度齲齒,齒缺失並列在一起的二個以上、不在一起的三個以上,重度牙周病,顳頜關節疾病,頻繁發作的口腔潰瘍,唇裂,齶裂,及影響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六條 中度以上氟斑牙、釉質發育不全,切牙、尖牙、雙尖牙缺損,超(牙合)(註:字型檔無此字,左牙右合,音:he,下同)超過0.5厘米,開(牙合)超過0.3厘米,覆(牙合)大於三分之二,反(牙合),牙列不齊,尖圓形牙弓,重度牙齦炎,輕度牙周病,潛艇學員不合格。
下列情況潛艇學員合格:
(一)上下頜左右尖牙、雙尖牙咬合相距0.3厘米以內。
(二)前牙缺失一個,經固定義齒修復後功能良好,或牙列無間隙,替代牙功能良好。
(三)不影響咬合的個別前牙牙列不齊或重迭。
(四)不影響咬合的個別前牙輕度反(牙合),無其它體征者。
(五)上下頜牙不咬合到對側牙齦,不伴隨其它體征的深覆(牙合)。
婦產科
第三十七條 功能性子宮出血,慢性盆腔炎,嚴重痛經,陰道炎,重度宮頸炎、子宮脫垂,不合格。
第三十八條 各期妊娠,不合格。
附 則
一、本標准文中所使用的「以上」、「以內」詞語,均含該數字本身;所使用的「超出」、「超過」、「低於」、「小於」、「大於」詞語,均不含該數字本身。
二、標准體重計演算法:
標准體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三、檢驗要求:
尿常規,肝功能,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艾滋病。
四、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不同方法檢驗結果不一致時,以酶標法為准。
更詳細的你可以訪問咨詢 體檢不合格
6、抽血檢驗哪些項目
查血能夠查出血液系統的疾病和周身其它各臟器系統功能的問題,通過查血,血液系統的疾病可看出來的有貧血、粒細胞減少、血色素減少、血小板功能低下、再生障礙性貧血、凝血功能低下、造血功能減退,這些都可以通過查血檢驗得到。周身其它各臟器功能失調的問題也可以通過查血檢驗出來,例如做生化全項可以查出肝臟功能、腎臟功能是否有糖尿病、血尿酸是否偏高、心臟功能如何。查風濕系列可以看出風濕病,查自免全項可以看出周身免疫力水平,查甲狀腺系列可以看甲狀腺是否有問題。
7、我女兒今年12歲了去年經檢查是類風濕關節炎吃了一年的葯去化驗了谷丙轉氨酶高了(71.38)穀草轉氨酶是(64
不知道您女兒都吃的什麼葯,是不是只是吃的西葯?因為治療類風濕關節炎的西葯都有一定的副作用,有的對肝功能就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建議您採取中西醫結合的方法治療。雖然中葯可能比較苦孩子不容易接受,但是可以抵抗西葯的副作用和治療疾病方面還是有很好的效果的,為了孩子的將來的生活還是需要注意的。
8、孕吐谷丙轉氨酶高,數值90多,體檢時能給合格嗎?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准(試行)
人社部發〔2016〕140號修訂2017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條 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者或經治癒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雜音;
(二)頻發期前收縮;
(三)心率每分鍾小於50次或大於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 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收縮壓小於140mmHg;舒張壓小於90mmHg。
第三條 血液系統疾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第四條 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第五條 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條 慢性胰腺炎、潰瘍性結腸炎、克羅恩病等嚴重慢性消化系統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並發症者,合格。
第七條 各種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條 惡性腫瘤,不合格。
第九條 腎炎、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腎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條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內分泌系統疾病,不合格。甲狀腺功能亢進治癒後1年無症狀和體征者,合格。
第十一條 有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嚴重的神經官能症(經常頭痛頭暈、失眠、記憶力明顯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者,不合格。
第十二條 紅斑狼瘡、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硬皮病、結節性多動脈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各種彌漫性結締組織疾病,大動脈炎,不合格。
第十三條 晚期血吸蟲病,晚期血絲蟲病兼有橡皮腫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條 顱骨缺損、顱內異物存留、顱腦畸形、腦外傷後綜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條 嚴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條 三度單純性甲狀腺腫,不合格。
第十七條 有梗阻的膽結石或泌尿系結石,不合格。
第十八條 淋病、梅毒、軟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腫、尖銳濕疣、生殖器皰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條 雙眼矯正視力均低於4.8(小數視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視力低於4.9(小數視力0.8),有明顯視功能損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條 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使用人工聽覺裝置情況下,雙耳在3米以內耳語仍聽不見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條 未納入體檢標准,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