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13種疾病 國家給予補助
1、國家給予補助的13種疾病有:
(1)高血壓合並症;
(2)腦血管意外偏癱(腦出血或腦梗塞);
(3)冠心病(陳舊性心肌梗塞或合並心功能不全3級以上);
(4)糖尿病(合並四肢動脈病變、腎病或視網膜病變);
(5)肝硬化失代償期;
(6)血液(腹膜)透析門診治療;
(7)肝、腎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
(8)非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9)肺源性心臟病(慢性心衰);
(10)風濕性心臟病(心功能三級);
(11)肝豆狀核變性;
(12)系統性紅斑狼瘡;
(13)精神分裂症(慢性期)。
2、申報補助需要攜帶的材料:
(1)本人醫療保險證原件和復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張;
(3)與本人病情相關住院病歷復印件,加蓋醫院住院病歷復印專用章;
(4)相關的影像學資料,如X光片、CT片及檢查檢驗報告單等;
(5)無住院病歷者,可提供患者本人門診病歷或相關輔助材料。
(1)風濕食道擴展資料
1、申請慢性病補貼的參保患者,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用不變,在享受慢性病補貼的同時,仍可享受其他的醫療保險待遇。由於欠繳醫療保險費暫時停保的參保人員,可以按正常程序進行申報,經體檢合格的人員待單位或個人補齊欠繳醫療保險費用後,享受相應的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補貼待遇。
2、享受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醫療費補貼待遇的人員死亡後,其單位或者家屬應及時到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醫療費補貼待遇終止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