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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風濕關節炎症狀

發布時間:2020-03-06 10:53:22

1、類風濕關節炎早期症狀

2、類風濕病症

類風濕關節炎的症狀主要表現在以下三方面:

一,全身表現,類風濕關節炎常以緩慢而隱秘的方式起病,在出現明顯關節症狀前有數周的低熱、乏力、全身不適、體重下降等。

二,關節症狀,95%以上的類風濕關節炎患者可出現晨僵現象,早期可出現雙手近端指間關節,掌指關節和腕關節的腫脹、疼痛與壓痛,多呈對稱性持續性,其他關節如膝、踝、肘及肩關節也可受累,晚期可出現腕關節和肘關節的強直,掌指關節的半脫位,手指向尺側偏移的尺偏畸形,天鵝頸畸形,及有孔花樣畸形。

三,關節外表現,可有類風濕結節、類風濕血管炎、肺間質性病變及結節樣病變,心包炎以及貧血、血小板增多、淋巴結腫大等。

3、類風濕關節炎的臨床表現

關於類風濕關節炎臨床表現給您說下這種病臨床表現比較復雜出關節症狀外尚可累及多個臟器且可發生於兒童的任何年齡5歲以前略多見起病急驟以發熱、皮疹、關節痛或關節炎伴肝脾腫大、淋巴結腫大為其特徵部分患兒可有胸膜炎、心包炎、神經系統蹭容易侵犯多個關節首先是大關節後逐漸累及小關節以上是關於類風濕關節炎臨床表現

4、不典型類風濕性關節炎的類型和表現有哪些?

(1)發熱型類風濕

①長期高熱為主要表現的類風濕。本症的臨床特點是長期發熱,皮疹,關節炎,肝脾和淋巴結腫大,血沉增快,白細胞增多和嗜酸性粒細胞增多或不消失,血中無細菌生長,抗生素治療無效而激素治療有效。

發熱前可有感冒、咽炎、扁桃體炎、肺炎、外傷、寒冷等誘發因素。

發熱多半在38℃~ 40℃以上,常為不規則持續性間歇熱。一般於每日午後開始發熱,至傍晚或半夜熱退。有的患者從午夜或早晨開始發熱,黎明或早飯後降至正常。發熱可持續數周、數月、甚至十多年,有的從兒童期開始發熱,至成人時仍發熱。當發熱患者發展為類風濕性關節炎的關節腫痛出現之後,體溫轉為持續性低熱,發熱間期延長或迅速降至正常,即所謂「關節一腫,發熱到頭」。

②長期低熱為主要表現的類風濕。這種患者的症狀極不典型,往往被誤診為結核或風濕熱,但經過密切觀察,還是能夠確診的。

患者體溫長期在37.2℃~ 38℃之間,很少超過38℃。低熱可持續數月至數年。低熱期間全身症狀雖不重但較多,且是類風濕性關節炎的前驅期表現,如明顯乏力、易累、倦怠、多汗(尤其是額部、口鼻周圍、鼻尖和手足掌部),全身肌肉和多關節遊走性疼痛或不定位的肢體酸痛不適,肢體發涼、麻木及蟻走感等等。這些表現當天氣變化、陰雨天、寒冷尤其感冒時加重。於低熱和以上全身症狀出現數周或數月之後,出現關節(雙手多見)或全身僵硬現象,以晨起或睡醒後顯著,活動後消失。通常經數月至1 ~ 2 年低熱與上述前驅期表現之後,出現典型類風濕性關節炎症狀。之後,低熱消失或因關節腫痛突出而退居次位。

(2)單關節炎

單關節型類風濕常從髖、膝、踝單關節開始發病,以後病變始終在某一個關節上,反復腫痛,緩解與加重緩慢交替進行,且常伴有其他關節疼痛(但不腫),病程可持續一年至數年,最終伴發骨關節病,可留有輕度關節畸形和功能障礙。如能早期正確診斷和治療,多半能夠治癒,預後良好。只有少數發展為多關節炎,而病程經過轉為慢性。此型多見於兒童和青少年。

(3)少關節炎

此型類風濕的關節炎症多半固定在2 ~ 3 個關節上,常見的發病關節為腕、踝、膝、跖、髖。關節症狀較輕,發展較緩慢,有較長時間的緩解期,有半數伴有虹膜睫狀體炎。經積極治療後可完全控制或治癒,可留有關節粗大、微痛或僵硬、強直。部分患者經數周數月後復發,轉為亞急性和慢性。但一年內發病關節不超過四個且未伴有虹膜睫狀體炎者,預後良好。此型多見於兒童和青少年。

(4)「乾性」關節炎

所謂「乾性」關節炎,即臨床上以關節僵硬、攣縮為主要表現的類風濕性關節炎。關節腫脹不明顯或無腫脹,劇烈疼痛或反而無痛,但關節破壞及增生發展得很快,數月至1 ~ 2 年內即可使關節毀損變形,發展成殘廢。此型的類風濕病變可能是首先在骨組織內發生肉芽腫而後波及關節,才致關節的病變,而關節腔內的滲出液很少。

(5)內臟型類風濕

內臟型類風濕多發於兒童和青少年,炎症活動度高,多數伴發類風濕皮下結節、白細胞增多、血沉持續增快、嚴重貧血、類風濕因子陽性且滴度很高,以及肝脾和淋巴結腫大,同時伴有一個或幾個內臟受累的表現。其特點是當內臟症狀突出時,關節腫痛的表現一般是中等的,有時較輕微或退居次要地位。

①心臟病。有人統計類風濕性心臟病的臨床發病率為14.5%。

有些患者的心臟病極輕,臨床無症狀,故屍檢結果發病率更高,約38.8%。由此看來類風濕性心臟病的發病率比人們的印象要高得多。

類風濕性心臟病表現為心包炎、心肌炎和心內膜炎。值得慶幸的是病變很輕,一般無臨床症狀,只有當類風濕病變高度活動時,才出現一些心臟症狀,且不發生心力衰竭,心臟病經治療後很快消失。

②血管炎。是類風濕內臟型中最嚴重的一種,被稱為壞死性動脈炎、惡性類風濕。血管的炎症和血管的閉塞性病變是本病的重要病理性改變。臨床上分為兩型:一型是四肢末端的血管炎,表現為指、趾的壞死,甲床瘀斑;另一型為累及內臟多器官的全身性血管炎,臨床病情急,表現為不對稱性多神經炎、發熱、白細胞增多、肢體壞死、各種內臟損害等,預後不良。

③肺損害。可發生慢性間質性肺炎,表現為長期不明原因的咳嗽、咯痰、發熱、呼吸困難、胸痛、肺部、羅音、發展為肺氣腫,形成肺纖維化。在類風濕活動期,胸膜發生滲出性炎症,可出現胸水,抗生素治療無效而激素治療顯著,多在一周內消退。

5、典型類風濕性關節炎的臨床表現有哪些?

開始往往是關節局部比較輕微的酸痛和僵硬,病情交替地緩解與復發,逐漸加重,常伴有倦怠乏力、食慾減退、發熱、貧血、體重減輕等全身症狀。

(1)關節炎的臨床表現

①晨僵現象與關節僵硬。所有類風濕患者都有這種表現,是重要的診斷依據之一。其特點是於早晨或睡醒後出現關節僵硬,活動不靈活,嚴重時可有全身僵硬感,起床後經活動或溫暖後,即覺緩解或消失。晨僵現象表明類風濕病變在活動,晨僵持續時間的長短與病變嚴重程度是一致的。晨僵常伴有肢端或指(趾)發冷和麻木感。晨僵可分為三度:輕度晨僵,起床活動1 小時內晨僵緩解或消失;中度晨僵,起床後活動1 ~ 6 小時內晨僵緩解或消失;重度晨僵,起床後6 小時以上,晨僵緩解或消失,或終日晨僵。

②關節腫脹或疼痛。這也是幾乎所有類風濕患者的必備症狀。

絕大多數患者是以關節腫脹開始發病的。腫脹是由關節腔內滲出液增多及關節周圍軟組織炎症改變而致,表現為關節周圍均勻性腫大,手指近端指關節的梭形腫脹是類風濕患者的典型症狀之一。關節疼痛的輕重通常與其腫脹的程度相平行,關節腫脹愈明顯,疼痛愈重,甚至劇烈疼痛。由於劇疼,當別人伸手去觸摸他的關節時,患者就用手擋起來保護或回縮。若讓其主動活動關節,有時還可勉強地伸屈。

臨床上要注意有無自發痛與活動痛。自發痛即關節不活動時或在安靜自然位置狀態下也痛,有時甚至從睡眠中疼醒,這表明病變發展較快或急,且較嚴重;活動痛即當活動關節時才覺疼痛,這表明關節炎症比較輕或趨於緩解。

類風濕關節痛的特點是活動後減輕,休息後剛開始活動時又加重,如久坐後站立起步和行走則困難,患者常「坐下起不來,起來坐不下;手指與肘屈曲過久以後,剛伸直時疼痛加重。」但這些現象經活動片刻後即減輕,逐漸活動自如,走路的步伐也可加快。關節晨僵和腫痛嚴重時,患者部分或全部喪失自理生活的能力。關節痛在早晨、夜裡和陰天下雨、寒冷、受凍尤其是感冒時加重。

檢查時可見關節腫脹,局部多半不紅,呈皮膚本色;也有發紅或微紫的,這多見於小兒的足拇或手指關節腫脹時。關節觸之發熱,觸疼或明顯壓疼。關節積液時有明顯的波動感,尤以膝關節明顯。

關節腫脹在四肢小關節最易檢查出來,而肩髖關節腫脹卻不易查出。

③受累關節。類風濕病可累及人體全身187 個滑液關節的任何一個,包括構成關節的滑膜、軟骨、骨及肌腱韌帶、滑囊、肌膜都可受到侵犯。常見受累發病的關節是指趾、拇、踝、腕、肘、膝、髖、顳頜、胸肋、頸和肩。有人統計,約有30% 的患者首起發病的是指關節;26% 的患者首起發病的是膝關節;10% 的患者首起發病的是腕關節。類風濕起病時多為1 ~ 3 個關節,以後受累關節的數目絕大多數患者為4 ~ 10 個以上關節。據記載,類風濕極少侵犯遠端指、趾關節。

④關節炎轉移。即關節炎從一個關節發展到另一個關節,有以下三個特點。

遊走性:早期關節疼痛(無腫脹)的遊走性比較明顯,遊走間隔期比較短,多半在1 ~ 3 天,很少超過1 周。一旦關節出現腫脹後,則腫脹在這個關節上持續的時間較長,首先發病後的第一個關節腫脹多半持續3 個月至一年以上,這一點是區別其他關節炎的重要特徵。第一個關節腫脹發病後,多半經1 ~ 3 個月才能轉移到另一個或另一對關節,即關節腫脹的遊走間隔期在1 個月以上,這是區別於其他關節炎的另一重要特點。此後,關節腫痛像「接力賽」一樣,這個腫痛還未消失,另一個或幾個關節又開始發生腫痛。

對稱性:關節炎的遊走(轉移)經常是對稱性的,除早期遊走性疼痛之外,關節痛很少是非對稱的。單關節炎少見。

相互制約現象:第一個關節腫脹轉移到另一個關節之後,該(第一個)關節的腫痛較快(1 ~ 3 天)減輕,數周至數月後可全消退,而新發病的關節腫痛漸趨嚴重。

⑤關節摩擦音。類風濕的關節炎症期,運動關節時檢查者的手常可感到細小的捻發音或有握雪感,以肘、膝關節為典型,此表明關節存在炎症。有的關節炎症消退後,活動關節可以聽到或觸到嘎嗒聲響,這在指和膝關節、髖關節最明顯,可能是類風濕伴有骨質增生所致。

⑥關節功能與活動受限。在早期,關節發生腫脹時,多數患者因劇痛不敢活動,關節功能受到限制,一般來說關節活動受限的程度與炎症程度相一致。晚期關節活動受限,主要由於關節強直和各種畸形所致。關節強直和畸形的程度與是否得到及時正確的醫療指導、是否注意功能鍛煉、病情進展的快慢等因素有關。關節功能嚴重障礙時,患者部分或全部喪失生活自理的能力或卧床不起,患者翻身、起床、穿衣、結解紐扣、梳頭、刷牙、拿碗拿筷、吃飯、洗衣、彎腰、行走都發生困難。

常見的畸形有「類風濕手」「類風濕足」等。類風濕手的畸形特徵如下。

鵝頸畸形:掌指關節屈曲,近端指關節過伸和遠端指關節屈曲,從側面看手指的形狀很像鵝的頸部。

扣眼畸形:近端指關節屈曲,遠端指關節過伸,手呈扣眼狀。

鰭形手:初起僅見掌指關節與近端指關節梭形腫脹,以後逐漸向尺側偏斜,形如魚鰭,嚴重者可向腕關節發展。類風濕足的畸形特徵為跖趾關節半脫位及拇趾關節外翻,以及向腓側偏移和跖趾關節偏向跖側,可引起嚴重的疼痛及步行困難。

(2)關節周圍病變

①類風濕皮下結節。多見於類風濕高度活動,血沉持續增快和類風濕因子陽性時,是確定類風濕與判斷病變活動的標准之一。類風濕皮下結節的發病率為5% ~ 25%,其大小約為0.2cm ~ 3cm,猶如扁豆、花生米、胡桃,呈圓形或卵圓形,通常如骨樣堅硬,無痛,可活動。其數目一至數十個不等,多見於關節周圍,尤其是肘關節鷹嘴處、腕關節、指關節伸側。另外,全身的結締組織均可出現。

②關節附近肌肉萎縮及肌無力。關節附近的肌肉萎縮和肌無力出現的速度較快,有的於10 ~ 12 天即可發生,數周後多半是明顯的,並以伸肌萎縮為著。肌萎縮常伴有疼痛、灼熱感、僵硬、無力、知覺過敏或減退、肌肉緊張或壓痛。肌無力常表現為握力減退,兩下肢行走不能持久、發軟或膝有突然跪倒現象。因此,臨床上將雙手握力和步行時間作為治療效果的指標。在肌萎縮的基礎上,會發生肌硬化和攣縮。由於肌萎縮、攣縮和關節脫位,致使指、趾或四肢關節向外側偏位。

③骨受累。類風濕患者可發生股骨頭和其他部位的骨無菌(缺血)性壞死,嚴重時可導致殘廢。類風濕嚴重的骨質疏鬆,常引起骨痛、關節活動受限、自發性骨折

6、類風濕關節炎的鑒別診斷

類風濕關節炎是一種免疫介導的侵蝕性關節炎,主要表現為四肢小關節對稱性腫痛,伴有晨僵,可伴有腕關節、肘關節、肩關節、膝關節、踝關節等多關節腫痛,具體發病原因不明,可能和遺傳、環境因素和理化因素等有關,治療的目的是緩解症狀,防止病情的進一步發展

7、類風濕關節炎早期症狀表現有哪些?

類風濕關節炎屬於關節類疾病,早期主要表現是小關節腫脹疼痛,有些病人會出現晨僵,這是類風濕關節炎最重要的早期表現。另外一些病人會出現乏力、發熱,甚至嚴重的會引起內臟系統的受損。其特徵是手、足小關節的多關節、對稱性、侵襲性關節炎症,經常伴有關節外器官受累及血清類風濕因子陽性,可以導致關節畸形及功能喪失。

8、類風濕性關節炎與風濕性關節炎有什麼不同?

類風濕性關節炎和風濕性關節炎的區別如下:
1、風濕性關節炎在幾十年前曾見過,而現在則較少,其表現為大關節的紅腫熱痛,化驗結果,如抗O或某些風濕指標增高,血沉增高;
2、類風濕性關節炎現在越來越多,但較多老百姓或患者未到專科醫院診治,導致誤診,或延誤診斷,治療不夠規范,或不夠到位,引起了一些關節的畸形甚至致殘,所以呼籲這些患者需引起高度的重視。類風濕性關節炎是一個慢性進行性發展的關節炎症,它的特點除腫痛外,它可出現關節的畸形或僵硬。診斷此種類風濕性關節炎除臨床表現外,還需一些化驗,及影像學檢查,如類風濕因子及CCP,稱為抗環瓜氨酸肽抗體的測定,結果增高,磁共振或CT可見滑膜的增生,引起關節的破壞,甚至僵硬強直。類風濕性關節炎可以早期診斷控制,不可等到已經畸形再去治療,治療措施有綜合的,包括治本和治標,均能達到較好效果,專科診治則更好。

9、類風濕關節炎症狀?

1、關節症狀:通常累及小關節,左右兩側關節同時或先後出現,如近端指間關節、掌指關節或腕關節,出現晨起時發緊、發僵,也叫晨僵,一般持續1小時以上,可出現關節畸形,常見手指向尺側偏斜等;

2、關節外表現:常見肘關節類風濕結節,還可出現其他系統受累,皮膚表現為血管炎、網狀青斑等,呼吸系統表現為肺間質纖維化、肺內類風濕結節或胸腔積液、胸膜炎,消化系統表現為腹痛、腹瀉、假性腸梗阻,循環系統表現為心內膜炎、心臟瓣膜贅生物、心包積液,神經系統表現為外周神經炎等。

10、類風濕關節炎症狀有什麼?

1.晨僵,早晨起床時關節活動不靈活的主觀感覺,它是關節炎症的一種非特異表現,其持續時間與炎症的嚴重程度成正比。 2.關節受累的表現,出現多關節受累、關節畸形、正中神經/脛後神經受壓引起的腕管∕跗管綜合征。
[其他症狀]
1.一般表現可有發熱、類風濕結節、類風濕血管炎及淋巴結腫大。 2.心臟受、呼吸系統受累。 3.腎臟表現 主要有原發性腎小球及腎小管間質性腎炎、腎臟澱粉樣變和繼發於葯物治療的腎損害。 4.貧血是RA最常見的關節外表現,屬於慢性疾病性貧血,常為輕至中度。
[診斷依據]
美國風濕病學會1987年修訂的RA分類標准,如下≥4條並排除其他關節炎可以確診RA。 1.晨僵至少1小時(≥6周)。 2.3個或3個以上的關節受累(≥6周)。 3.手關節(腕、MCP或PIP關節)受累(≥6周)。 3.對稱性關節炎(≥6周)。 4.有類風濕皮下結節。 5.X線片改變。 6.血清類風濕因子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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