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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進口原料

發布時間:2020-09-29 23:45:21

1、國外進口原料在國內包裝的保健品要貼小藍帽嗎

國外進口原料在國內包裝的保健品,如果要在國內銷售,必須要經過國家食品葯監督局檢驗批準的保健品,貼上保健品標志的小藍帽,才可以在國內銷售。

2、GNC保健品國產的裡面是進口原料嗎

該品牌生產線都在國外,應該是直接在原料供應地設廠而不是通過運料進口後再加工

3、"備案制" 保健食品原料 有哪些

客戶進口化妝品首先要解清楚普通化妝品特殊化妝品
普通化妝品類:
1.發用品
2.護膚品
3.彩妝品
4.指(趾)甲用品
5.芳香品
特殊用途化妝品類:
1.育發類
2.健美類
3.美乳類
4.染發類
5.燙發類
6.防曬類
7.除臭類
8.祛斑類
9.脫毛類
所外企業產銷售化妝品(含台灣香港、澳門)進入陸銷售必須家相關部門辦理注冊(備案)手續

化妝品進口操作流程:
①衛部注冊/備案(接收單位:衛部衛監督);②製作文標簽(20064月前需要家質量監督檢驗總局備案現已取消備案);③通關(含標簽審核海關);④市銷售

化妝品進口需要資料:

()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申請表;
(二)產品配;
(三)產品質量標准;
(四)經衛部認定檢驗機構具檢驗報告及相關資料按列順序排列:
1、檢驗申請表;
2、檢驗受理通知書;
3、產品說明書;
4、衛(微物、理化)檢驗報告;
5、毒理安全性檢驗報告
(五)產品原包裝(含產品標簽)擬專市場設計包裝市需同提供產品設計包裝(含產品標簽);
(六)產品產(區)或原產(區)允許產銷售證明文件;
(七)關於瘋牛病關問題承諾書;
(八)代理申報應提供委託代理證明;
(九)能助於評審其資料

進口化妝品報關需提供其文標簽、貨物入境檢驗檢疫通關單、產品表、合同、發票、裝箱單報檢、報關委託書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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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二○○四七月始家衛部簡化進口化妝品程序特殊類產品仍沿襲原注冊制普通類產品則實行備案制二者程序基本相同同前者受理需由評審委員進行技術審評
①進口普通化妝品申報程序:需經品檢驗、整理申報材料、申請備案、材料審核、核發備案憑證等程序
②進口特殊化妝品申報程序:需經品檢驗、整理申報材料、申請注冊、材料審評、核發注冊批件等程序
注冊(備案)完由衛部頒發行政許:普通類頒發備案憑證備案文號格式:衛妝備進字(發證份)第xxxx號特殊類產品頒發批件格式:衛妝特進字(發證份)第xxxx號
5.化妝品衛部申報主要涉及哪些機構
化妝品申報主要涉及四種機構:①檢測機構;②受理辦公室;③評審委員;④行政審批部門
檢測機構:接受企業委託負責產品進行技術檢驗並具檢驗報告
受理辦公室:負責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核材料符合要求則受理並負責安排參加評審;評審意見通知企業;於擬批准產品報衛部;發放證書等具體衛部衛監督
評審委員:負責申報產品進行技術評審
衛行政部門:通評審委員技術評審產品進行進步審核符合關規規定則予報或批准經批准產品發給化妝品批准文號
6.哪做檢驗
進口化妝品根據企業情況選擇三單位進行檢驗:
檢測項目:產特殊類化妝品、進口化妝品、涉及飲用水衛安全產品、消毒產品
檢測項目:產特殊類化妝品、進口化妝品、涉及飲用水衛安全產品

7.要做哪些檢驗項目周期
化妝品般要進行微物檢驗、衛化檢驗、ph值測定、急性經口毒性等毒性試驗、體安全及功能試驗
檢驗間般2-4月特殊功能化妝品要做體試驗間稍
8.衛部化妝品評審每幾
衛部化妝品評審每兩月召進行特殊類產品審評別雙月旬始每評審歷約10~15非特殊產品則受周期限制
9. 進口化妝品需提供哪些資料
普通類:
()檢驗申請表;
(二)檢驗受理通知書;
(三)產品說明書;
(四)檢驗報告;
(五)產品原包裝(含產品標簽)擬專市場設計包裝市需同提供產品設計包(含產品標簽);
(六)產品產(區)或原產(區)允許產銷售證明文件;
(七)自發瘋牛病家或區進口化妝品應按要求提供官檢疫證書;
(八)代理申報應提供委託代理證明;
(九)能助於評審其資料
資料原件1份另附未啟封品1件
特殊類:
()進口特殊用途化妝品衛行政許申請表
(二)產品配
(三)申請育發、健美、美乳類產品應提交功效份及使用依據
(四)產工藝簡述及簡圖

(五)產品質量標准
(六)經衛部認定檢驗機構具檢驗報告及相關資料按列順序排列:
1、檢驗申請表;
2、檢驗受理通知書;
3、產品說明書;
4、衛(微物、理化)檢驗報告;
5、毒理安全性檢驗報告;
6、體安全試驗報告
(七)產品原包裝(含產品標簽)擬專市場設計包裝市需同提供產品設計包裝(含產品標簽)

(八)產品產(區)或原產(區)允許產銷售證明文件
(九)自發

4、保健食品進口流程

中國企業要從事進口食品的經營業務,除了一般企業所必需的工商、稅務注冊等手續外,還需在注冊的營業范圍內增加進口食品批發或零售經營資格,辦理食品流通衛生許可證等。如需自營進口,還需要到相關部門辦理下列手續:

一:到當地外經貿主管部門領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經過備案登記後才具備對外貿易資格。對外貿易經營者應憑加蓋備案登記印章《登記表》在30日內到當地海關、檢驗檢疫、外匯、稅務等部門辦理開展對外貿易業務所需要的手續。

二:清關前資料准備:
(一) 中文標簽備案中國進口食品、飲料經銷商根據中國《食品標簽通用標准》和有關規定準備下列申報文件後,到當地商品檢驗檢疫局領取表格後申辦:(可委託進出口代理申辦)備案中文標簽所需的資料:
1、標簽檢驗監管備案表(申請書);
2、原外文標簽樣圖片(前和後的標簽資料);
3、原外文標簽翻譯件(前和後的標簽資料);
4、中文商標設計樣張(前和後的標簽資料);
5、食品、飲料的原產地證明;
6、中國經銷商營業執照、電話號碼;
7、外國生產商公司名稱;
8、食品、飲料的樣品(一般各3~5包/瓶;有時按需要會多抽取幾包/瓶);
9、國家商檢局辦證部門需要的其它資料。
(二)進口食品、飲料報關報檢所需資料如下:
1, 代理合同、銷售合同、發票、裝箱單各一式三份;
2, 中文標簽及原標簽電子版。原標簽翻譯件。(或中文標簽預備案證明書);
3, 出口國官方衛生證(或者自由銷售證明或者健康證);
4, 出口國官方產地證;
5, 廠家成分分析說明;
6, 熏蒸證/無木質包裝聲明;
7, 海運/空運提單;
8, 其它各口岸管理機構要求提供的單證。

5、進口保健食品有哪些種類

進口保健食品種類:
現在,市場上的進口保健食品種類越來越多,在這里介紹一下進口保健食品的9類標記:
Natural(天然型):不含防腐劑和人工添加劑。
Health (健康型):含有有機質,天然成分、低熱量物質或素食,但不代表其中不含人工成份。
Lowcaloric(低熱量型):單位熱量在40千卡以下。
Reced Calorie(減少熱量型):所含熱量比一般食品少1/3。
Light(清淡型):所含各成分均比一般同類產品低15%左右。
Sugar Free(無糖型):不含蔗糖,但不表示不含糖醇。
Sodium Free(無鈉型):每單位食品中鈉含量少於5毫克。
Organic(有機型):製造食品所用的原料在生長過程中沒用過殺蟲劑或化學肥料。
Lowcholesterol(低膽固醇型):每單位食品中膽固醇含量少於5毫克,脂肪含量少於5毫克,飽和脂肪酸少於6%。
目前,國內的進口保健食品市場上可謂魚龍混雜,產品質量良莠不齊,所以,消費者在選擇保健食品時,還要注意盡可能選擇三類產品:
選擇有國家衛生部批准文號的保健食品,即人們平常說的"小草帽"--保健食品標識;
選擇品牌產品,即要選擇由國內有信譽和一定知名度的大企業引進,由國外正式、有規模的工廠生產的產品;
選擇加入了中國質量檢驗協會防偽系統的產品,這類產品的質量一般都是有保障的。

6、進口保健品需要什麼部門批准

保健食品注冊申請指南
一、受理單位、地址、時間
受理單位: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審評中心保健食品受理處
地 址:北京市崇文區法華南里11號樓5層
郵 編:100061

二、保健食品審批工作程序
國產保健食品,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國產保健食品注冊申請資料的受理和形式審查,對申請注冊的保健食品試驗和樣品試制的現場進行核查,組織對樣品進行檢驗。
進口保健食品,由申請人將申報資料和樣品報送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三、申報資料的一般要求
(一)申報資料首頁為申報資料項目目錄,目錄中申報資料項目按《保健食品注冊申請表》中「所附資料」順序排列。每項資料加封頁,封頁上註明產品名稱、申請人名稱,右上角註明該項資料名稱。各項資料之間應當使用明顯的區分標志,並標明各項資料名稱或該項資料所在目錄中的序號。整套資料用打孔夾裝訂成冊。
(二)申報資料使用A4規格紙張列印(中文不得小於宋體小4號字,英文不得小於12號字),內容應完整、清楚,不得塗改。
(三)除《保健食品注冊申請表》及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外,申報資料應逐頁加蓋申請人印章或騎縫章(多個申請人聯合申報的,應加蓋所有申請人印章),印章應加蓋在文字處。加蓋的印章應符合國家有關用章規定,並具法律效力。
(四)多個申請人聯合申報的,應提交聯合申報負責人推薦書。
(五)申報資料中同一內容(如產品名稱、申請人名稱、申請人地址等)的填寫應前後一致。
(六)產品名稱應包括品牌名、通用名和屬性名。產品名稱應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准、規范的規定。
2.反映產品的真實性,簡明易懂,符合中文語言習慣。
3.品牌名可以採用產品的注冊商標或其他名稱。
4.通用名應當准確、科學,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治療作用以及誇大功能作用的文字。
5.屬性名應當表明產品的客觀形態,其表述應規范、准確。
6.增補劑型的產品,在命名時應採用同一品牌名和通用名,但需標明不同的屬性名。
7.進口產品中文名稱應與外文名稱對應。可採用意譯、音譯或意、音合譯,一般以意譯為主。
8.保健食品命名時不得使用下列內容:
(1)消費者不易理解的專業術語及地方方言;
(2)虛假、誇大和絕對化的詞語,如「高效」、「第×代」;
(3)庸俗或帶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詞語;
(4)外文字母、符號、漢語拼音等(注冊商標除外);
(5)不得使用與功能相關的諧音詞(字);
(6)不得使用人名和地名(注冊商標除外)。
(七)產品配方、生產工藝、質量標准、標簽與說明書及有關證明文件中的外文,均應譯為規范的中文;外文參考文獻中的摘要、關鍵詞及與產品保健功能、安全有關部分的內容應譯為規范的中文(外國人名、地址除外)。
(八)申請人提交補充資料,應按《保健食品審評意見通知書》的要求和內容逐項順序提供,並附《保健食品審評意見通知書》(原件或復印件)。在提交補充資料時,應將該項目修改後的完整資料一並提供,並註明修改日期,加蓋與原申請人一致的公章。
(九)已受理的產品,申請人提出更改申報資料有關內容的具體要求如下:
1.產品配方、生產工藝、試驗報告以及其它可能涉及產品安全和功能的內容不得更改。
2. 除上述內容外,如需更改,申請人應向原受理部門提交書面更改申請,說明更改理由,註明提交的日期,加蓋與原申請人一致的印章。申請人應提供更改後該項目的完整資料。
(十)未獲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批准注冊的產品,其申報資料及樣品一般不予退還,但已提交的《委託書》、產品在生產國(或地區)生產銷售一年以上的證明文件、生產國(或地區)有關機構出具的生產企業符合當地相應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證明文件及《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原件(再注冊產品除外)除外,如需退還,申請人應當在收到不批准意見的3個月內提出書面退還申請。
(十一)新產品注冊申請應提交申報資料原件1份、復印件8份;變更與技術轉讓產品注冊申請應提交原件1份、復印件6份。復印件應當與原件完全一致,應當由原件復制並保持完整、清晰。其中,申請表、質量標准、標簽說明書還應當提供電子版本,且內容應當與原件保持一致。

四、國產保健食品申報資料項目
(一)保健食品注冊申請表(國產/進口)

(二)申請人身份證、營業執照或其它機構合法登記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提供的復印件應清晰、完整,加蓋申請人印章,證明文件應在有效期內。

(三)提供申請注冊的保健食品的通用名稱與已經批准注冊的葯品名稱不重名的檢索材料(從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政府網站資料庫中檢索)
申請注冊的保健食品通用名(以原料名稱命名的除外)與已批准注冊的葯品名稱不重名的檢索報告, 由申請人從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網站資料庫中檢索後自行出具。如:經檢索,「益肝靈片」是已批准注冊的葯品名稱,「×××牌益肝靈片(口服液或膠囊等)」就不得作為保健食品名稱。

(四)申請人對他人已取得的專利不構成侵權的保證書
由申請人自行做出聲明,並對聲明做出承諾,「如有不實之處,本申請人願負相應法律責任,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五)提供商標注冊證明文件(未注冊商標的不需提供)
商標注冊證明文件,是指國家商標注冊管理部門批準的商標注冊證書復印件,未注冊的不需提供。商標使用范圍應包括保健食品,商標注冊人與申請人不一致的,應提供商標注冊人變更文件或申請人可以合法使用該商標的證明文件。

(六)產品研發報告(包括研發思路,功能篩選過程,預期效果等)
按《申報資料項目要求》提供該項資料,包括研發思路、功能篩選過程、預期效果三方面內容,各項內容應分別列出,缺一不可。

(七)產品配方(原料和輔料)及配方依據;原料和輔料的來源及使用的依據

(八)功效成分/標志性成分、含量及功效成分/標志性成分的檢驗方法
按《申報資料項目要求》提供該項資料,功效成分/標志性成分、含量及功效成分/標志性成分的檢驗方法三方面內容應分別列出,不可缺項。

(九)生產工藝簡圖、詳細說明及相關研究資料

(十)產品質量標准(企業標准)和起草說明以及原輔料的質量標准。

(十一)直接接觸產品的包裝材料的種類、名稱、質量標准及選擇依據。

(十二)檢驗機構出具的試驗報告

(十三)產品標簽、說明書樣稿
1.產品說明書應按下列格式和要求編寫:

××××產品說明書
本品是由××、××為主要原料製成的保健食品,經動物和/或人體試食功能試驗證明,具有××的保健功能(註:營養素補充劑無需標「動物和/或人體試食功能試驗證明」字樣,只需註明「具有補充××××的保健功能」即可)。
[主要原料]按配方書寫順序列出主要原料、輔料。
[功效成分或標志性成分及含量]每100g(100ml)含:功效成分或標志性成分的含量。含量應為確定值。營養素補充劑還應標注最小食用單元的營養素含量。
[保健功能]按申報的保健功能名稱書寫。
[適宜人群]
[不適宜人群]
[食用方法及食用量] 每日××次,每次××量,如有特殊要求,應註明。
[規格]標示最小食用單元的凈含量。按以下計量單位標明凈含量:
(1)液態保健食品:用體積,單位為毫升或ml。
(2)固態與半固態保健食品:用質量,單位為毫克、克或mg、g。
(3)如有內包裝的制劑,如膠囊(軟膠囊)等,其質量系指內容物的質量。
[保質期]以月為單位計
[貯藏方法]
[注意事項]本品不能代替葯物。還應根據產品特性增加註意事項。

保健食品的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注意事項應根據申報的保健功能和產品的特性確定。(按《保健食品申報與審評補充規定(試行)》提供該項資料)。
2.產品標簽應按下列格式和要求編寫:
產品標簽樣稿編寫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涉及說明書內容的應與說明書保持一致。

(十四)其它有助於產品評審的資料
1.包括生產企業質量保證體系文件(GMP、HACCP)證明、原料供應證明、原料供銷合同、委託協議、原料檢驗報告或出廠合格證書等證明文件以及產品配方、工藝、功能、安全等有關的研究、參考文獻資料等。
2.提供的外文資料,應譯為規范的中文。

(十五)未啟封的最小銷售包裝的樣品2件
提供的樣品包裝應完整、無損,應貼有標簽,標簽應與申報資料中相應的內容一致。樣品包裝應利於樣品的保存,不易變質、破碎。樣品應在保質期內。

五、進口保健食品申報資料項目
申請進口保健食品注冊,除根據使用原料和申報功能的情況按照國產保健食品申報資料的要求提供資料外,還必須提供以下資料:
(一)生產國(地區)有關機構出具的該生產企業符合當地相應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證明文件
1.申報產品由申請人委託境外生產企業生產的,證明文件中的生產企業應為被委託生產企業,同時需提供申請人委託生產的委託書;
2.證明文件中應載明出具文件機構名稱、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和出具文件的日期;
3.出具該證明文件的機構應是產品生產國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

(二)由境外廠商常駐中國代表機構辦理注冊事務的,應當提供《外國企業常駐中國代表機構登記證》復印件。
境外生產廠商委託境內的代理機構負責辦理注冊事項的,需提供經過公證的委託書原件及受委託的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委託辦理注冊事務的委託書應符合下列要求:
1.委託書應載明委託書出具單位名稱、受委託單位名稱、委託申請注冊產品名稱、委託事項和委託書出具日期;
2.出具委託書的委託方應與申請人名稱完全一致;
3.被委託方再次委託其它代理機構辦理注冊事務時,應提供申請人的認可文件原件及中文譯本,譯文需經中國境內公證機關公證。

(三)產品在生產國(地區)生產銷售一年以上的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應當經生產國(地區)的公證機關公證和駐所在國中國使領館確認
產品在生產國(或地區)生產銷售一年以上的證明文件,應符合以下要求:
1.證明文件應載明文件出具機構的名稱、申請人名稱、生產企業名稱、產品名稱和出具文件的日期;
2.證明文件應當明確標明該產品符合該國家(或地區)法律和相關標准,允許在該國(或地區)生產和銷售,如為只准在該國(或地區)生產,不在該國(地區)銷售,這類產品注冊申請不予受理。
3.出具證明文件的機構應是生產國政府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

(四)生產國(地區)或國際組織的與產品相關的有關標准

(五)產品在生產國(地區)上市使用的包裝、標簽、說明書實樣。應列於標簽、說明書樣稿項下。

上述申報資料必須使用中文並附原文,外文的資料可附後作為參考。中文譯文應當由境內公證機關進行公證,確保與原文內容一致;申請注冊的產品質量標准(中文本),必須符合中國保健食品質量標準的格式。
還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產品名稱、申請人名稱、生產企業名稱、代理機構名稱(中、英文)應前後一致。
2.證明文件、委託書應為原件,應使用生產國(或地區)的官方文字,需由所在國(或地區)公證機關公證和我國駐所在國使(領)館確認。
3.證明文件、委託書中載明有效期的,應當在有效期內使用。
4.證明文件、委託書應有單位印章或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人)簽字。
5.證明文件、委託書應譯為中文,並由中國境內公證機關公證。

六、國產保健食品變更申請申報資料要求與說明
1.保健食品批准證書中載明的保健食品功能名稱、原(輔)料、工藝、食用方法、擴大適宜人群范圍、縮小不適宜人群范圍等可能影響安全、功能的內容不得變更。
2.申請人應當是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持有者。
3.申請變更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及其附件所載明內容的,申請人應當提交書面變更申請並寫明變更事項的具體名稱、理由及依據,註明申請日期,加蓋申請人印章。
4.申報資料中所有復印件均應加蓋申請人印章。
5.需提交試驗報告的,試驗報告應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確定的機構出具。

七、國產保健食品變更申請申報資料項目
(一)縮小適宜人群范圍,擴大不適宜人群范圍、注意事項的變更申請

(二)改變食用量的變更申請(產品規格不變)

(三)改變產品規格、保質期以及質量標準的變更申請

(四)增加保健食品功能項目的變更申請

(五)改變產品名稱的變更申請

(六)申請人自身名稱和/或地址改變的備案事項
1.國產保健食品變更備案表。
2.變更具體事項的名稱、理由及依據。
3.申請人身份證、營業執照或者其它機構合法登記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4.保健食品批准證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復印件。
5.擬修訂的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樣稿,並附詳細的修訂說明。
5.提供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該申請人名稱和/或地址名稱變更的證明文件。

八、進口保健食品變更申請的申報資料要求與說明
1.保健食品批准證書中載明的保健食品功能名稱、原(輔)料、工藝、食用方法、擴大適宜人群范圍、縮小不適宜人群范圍等可能影響安全、功能的內容不得變更。
2.申請人應當是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持有者。
3.申請變更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及其附件所載明內容的,申請人應當提交書面變更申請並寫明變更事項的具體名稱、理由及依據,註明申請日期,加蓋申請人印章。
4.申報資料中所有復印件均應加蓋申請人印章。
5.需提交試驗報告的,試驗報告應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確定的機構出具。
6.申請人委託境內的代理機構辦理變更事宜的,需提供委託原件(委託書應符合新產品申報資料要求中對委託書的要求)。
7.變更的理由和依據,應包括產品生產國(或地區)管理機構出具的允許該事項變更的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應經所在國公證機關公證和駐所在國中國使(領)館確認。
8.產品生產國(或地區)批准變更的標簽、說明書(實樣)和質量標准應附中文譯文,並經中國境內公證機關公證。
9.申報資料中所有復印件均應加蓋申請人或境內代理機構的印章。

九、進口保健食品變更申請申報資料項目
(一)縮小適宜人群范圍,擴大不適宜人群范圍、注意事項的變更申請

(二)改變食用量的變更申請(產品規格不變)

(三)改變產品規格、保質期、質量標準的變更申請

(四)增加保健食品功能項目的變更申請

(五)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內部在我國境外改變生產場地的變更申請

(六)改變產品名稱的變更申請

(七)申請人自身名稱和/或地址名稱改變的備案事項

(八)改變境內代理機構的備案事項

九、國產保健食品境內技術轉讓產品注冊申請申報資料要求與說明
(一)所有申報資料均應加蓋轉讓方和受讓方的印章。
(二)轉讓方和受讓方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合同中應包含以下內容:
1.轉讓方將轉讓產品的配方、生產工藝、質量標准及與產品生產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全權轉讓給受讓方,並指導受讓方生產出連續三批的合格的產品。
2.轉讓方應承諾不再生產和銷售該產品。
(三)技術轉讓合同應清晰、完整,不得塗改,應經中國境內公證機關公證。
(四)省級保健食品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受讓方的衛生許可證及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的證明文件應在有效期內,載明的企業名稱應與受讓方名稱一致,許可范圍應包含申報產品。

十、國產保健食品技術轉讓產品注冊申報資料項目
(一)保健食品技術轉讓產品注冊申請表。
(二)身份證、營業執照或者其它機構合法登記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轉讓方和受讓方雙方簽訂的有效轉讓合同。
(四)省級保健食品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受讓方的保健食品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五)省級保健食品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受讓方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的證明文件。
(六)保健食品批准證明文件原件(包括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及其附件和保健食品變更批件)。
(七)受讓方生產的連續3個批號的樣品,其數量為檢驗所需量三倍。

十一、進口保健食品向境內轉讓申報資料要求與說明
(一)申請人委託境內代理機構辦理注冊事務的,需提供委託書原件(委託書應符合進口產品申報資料要求中有關委託書的要求)。
(二)進口保健食品在境外轉讓的,合同需經受讓方所在國(地區)公證機關公證和駐所在國中國使(領)館確認。應譯為規范的中文,並經中國境內公證機關公證。

十二、進口保健食品向境內轉讓產品注冊申報資料項目
(一)保健食品技術轉讓產品注冊申請表。
(二)身份證、營業執照或者其它機構合法登記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轉讓方和受讓方雙方簽訂的有效轉讓合同。
(四)省級保健食品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受讓方的保健食品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五)省級保健食品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受讓方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的證明文件。
(六)保健食品批准證明文件原件(包括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及其附件和保健食品變更批件)。
(七)受讓方生產的連續3個批號的樣品,其數量為檢驗所需量三倍。
(八)由境外廠商常駐中國代表機構辦理注冊事務的,應當提供《外國企業常駐中國代表機構登記證》復印件。
由境外廠商委託境內的代理機構負責辦理注冊事項的,需提供經過公證的委託書原件以及受委託的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十三、進口保健食品在境外轉讓產品注冊申報資料項目
(一)保健食品技術轉讓產品注冊申請表。
(二)受讓方生產國(地區)允許該產品生產銷售的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應當經生產國(地區)的公證機關公證和駐所在國中國使領館確認。
(三)受讓方所在國家(地區)有關機構出具的該產品生產企業符合當地相應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證明文件。
(四)轉讓合同。該合同必須經受讓方所在國家(地區)公證機關公證和駐所在地中國使領館確認。
(五)由境外廠商常駐中國代表機構辦理注冊事務的,應當提供《外國企業常駐中國代表機構登記證》復印件。
境外生產廠商委託境內的代理機構負責辦理注冊事項的,需提供經過公證的委託書原件以及受委託的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
(六)保健食品批准證明文件原件(包括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及其附件和保健食品變更批件)。
(七)確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受讓方生產的連續3個批號樣品的功效成份或標志性成分、衛生學、穩定性試驗的檢驗報告;
(八)受讓方生產的連續三個批號的樣品,其數量為檢驗所需量三倍。

十四、補發批件產品注冊申請申報資料項目
要求補發保健食品批准證書,申請人應當向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提出書面申請並說明理由。因遺失申請補發的,應當提交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報刊上刊登的遺失聲明的原件;因損毀申請補發的,應當交回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原件。經審查,符合要求的,補發保健食品批准證書,並繼續使用原批准文號,有效期不變。補發的保健食品批准證書上應當標注原批准日期,並註明「補發」字樣。

十五、保健食品再注冊申報資料要求與說明

十六、國產保健食品再注冊申報資料項目
(一)國產保健食品再注冊申請表。
(二)申請人身份證、營業執照或者其它機構合法登記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三)保健食品批准證明文件復印件(包括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及其附件和保健食品變更批件)。
(四)產品生產所在地省級保健食品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允許該產品生產銷售的證明文件復印件。
(五)五年內銷售情況的總結。
(六)五年內消費者對產品反饋情況的總結。
(七)保健食品最小銷售包裝、標簽和說明書實樣。
註:上述資料不能完整提供的,申請人必須在提出再注冊申請時書面說明理由

7、原裝進口保健品

你都不說你百家是哪裡的,怎麼告訴你啊

進口保健品品質好的有度Natural Factors(楓特)、jamieson(健美生)Nature's Bounty(自然之寶),這些在網上都可以買到。

怕風險的話知,在葯店買點康麥斯、康力士、什麼的

國產的千林和倍健質量有保證,可道以用

進口和國產的區別在於版:進口的產品 在產地有 原產國:XX(國家)

像那些是國內生產,XXX國際公司監制的純扯淡權。

8、首次進口保健食品應當報什麼備案

首次進口的保健食品應當到國家局注冊,首次進口的營養素補充劑需要到國家局備案。

望採納!


9、保健品進口的流程和手續是什麼?

中國企業要從事進口保健品、食品的經營業務,除了一般企業所必需的工商、稅務注冊等手續外,還需在注冊的營業范圍內增加進口食品批發或零售經營資格,辦理食品流通衛生許可證等。如需自營進口,還需要到相關部門辦理下列手續:

一、到當地外經貿主管部門領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經過備案登記後才具備對外貿易資格。對外貿易經營者應憑加蓋備案登記印章《登記表》在30日內到當地海關、檢驗檢疫、外匯、稅務等部門辦理開展對外貿易業務所需要的手續。

二、清關前資料准備:

(一) 中文標簽備案中國進口食品、飲料經銷商根據中國《食品標簽通用標准》和有關規定準備下列申報文件後,到當地商品檢驗檢疫局領取表格後申辦:(可委託進出口代理申辦)備案中文標簽所需的資料。

(9)保健食品進口原料擴展資料:

保健品進口基本特徵:

1、按照人體所需要的營養物質成份,從天然植物、蔬菜、水果及奶製品等物質成份提取製作而成,對人體的使用來說可以按清、調、補三個方面分類配製。

2、保健食品無論是哪種類型,它都有出自保健目的,不能在很短時間內改善人的體質,但長時間服用可使人延年益壽。

3、保健食品的原料組成有多種方式,近年來出現了以中草葯為原料的組成方式,而中草葯用於人類保健自古就有。古人將中草葯分為上品葯、中品葯、下品葯。上品葯用於人體保健,加之中、下品葯按君、臣、佐、使配伍,對症下葯以治療疾病。

4、《神農本草》和《本草綱目》中說:「上葯養命以應天,無毒、多服、久服不傷人。欲輕身益氣,不老延年者,本上經。」。南朝名醫陶弘景說:「上品葯性,亦能遣疾。但勢力和厚,不為速效。歲月常服必獲大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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