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衛生保健專業可以報考臨床執業助理醫師嗎?
衛生保健專業不可以報考臨床執業助理醫師。
臨床執業助理醫師報名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臨床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註: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報考醫師資格考試,請參閱《關於取得內地醫學專業學歷的台灣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自2014年3月18日公布施行,依據此規定「學歷審核」內容如下:
學歷的有效證明是指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醫學技術類、葯學類、中葯學類等醫學相關專業,其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
報名時間:
臨床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時間一般是在每年2月份-3月份左右。
考試時間:
醫師資格考試分實踐技能考試和醫學綜合筆試兩部分。臨床執業助理醫師實踐技能考試時間一般在6-7月份,臨床執業助理醫師醫學綜合筆試考試時間一般在8-9月份。
報名方式:
臨床執業助理醫師考試報名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步,報名流程:
一、網上報名
步驟1、考生登陸國家醫學考試網,點擊「網上報名」,進入報名系統。
步驟2、參加報名前請先確認是否已注冊,如果沒有,請先點擊「注冊」按鈕進行網上注冊,注冊成功後該用戶名可用於國家醫學考試中心開放的所有考試報名(注意:注冊成功後,用戶名將不能被更改,請選擇容易記憶的用戶名並牢記該用戶名和密碼)。
步驟3、用上一步驟中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系統並完善「個人信息」項下相關內容。
步驟4、在「考試報名」項下進行報名信息填寫。
步驟5、報名完成後,列印《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
二、現場報名
考生持所列印的《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成功通知單》及書面報名材料等,按照所在考點的具體要求,進行現場資格審核,考生在考點列印的《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上簽字確認後,辦理交費手續(如所報考的考區開通了網上繳費功能,可在規定的繳費時間段內進行網上繳費)。
重要提示:考生在審核現場應仔細核對、確認報名信息,簽字確認後的報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通過標准:
醫師資格考試的合格線由衛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確定,並於每年的11-12月間向社會公告。
證書注冊:
根據《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內容如下:
醫師執業應當經注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未經注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者,不得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活動。
1、注冊條件:凡取得醫師資格的,均可申請醫師執業注冊。
2、不予注冊的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2)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3)受吊銷《醫師執業證書》行政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二年的;
(4)甲類、乙類傳染病傳染期、精神疾病發病期以及身體殘疾等健康狀況不適宜或者不能勝任醫療、預防、保健業務工作的;
(5)重新申請注冊,經考核不合格的;
(6)在醫師資格考試中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7)被查實曾使用偽造醫師資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醫師資格進行注冊的;
(8)國家衛生計生委規定不宜從事醫療、預防、保健業務的其他情形的。
3、注冊內容:包括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
執業地點是指執業醫師執業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所在地的省級行政區劃和執業助理醫師執業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所在地的縣級行政區劃。
執業類別是指臨床、中醫(包括中醫、民族醫和中西醫結合)、口腔、公共衛生。
執業范圍是指醫師在醫療、預防、保健活動中從事的與其執業能力相適應的專業。
4、注冊程序:擬在醫療、保健機構中執業的人員,應當向批准該機構執業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擬在預防機構中執業的人員,應當向該機構的同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
在同一執業地點多個機構執業的醫師,應當確定一個機構作為其主要執業機構,並向批准該機構執業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醫師只有一個執業機構的,視為其主要執業機構。醫師跨執業地點增加執業機構,應當向批准該機構執業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增加註冊。執業助理醫師只能注冊一個執業地點。
5、申請醫師執業注冊提交材料:
(1)醫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
(2)近6個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3)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聘用證明;
(4)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獲得醫師資格後二年內未注冊者、中止醫師執業活動二年以上或者本辦法規定不予注冊的情形消失的醫師申請注冊時,還應當提交在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接受連續6個月以上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的證明。
6、注冊變更:醫師變更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等注冊事項的,應當通過國家醫師管理信息系統提交醫師變更執業注冊申請及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2、衛生保健專業可以考執業醫師嗎?
我也想知道,助理醫師帶鄉村二字,考職業醫師後還會帶鄉村二字嗎?
3、中專衛生保健專業已取得助理5年後能考執業醫師證嗎
可以的,在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考試。
2010年9月1日以後入學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葯管理部門)同意設置並報教育部備案的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農村醫學專業畢業生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後,限定到村衛生室執業,確有需要的可到鄉鎮衛生院執業。
4、衛生保健專業可考什麼資格證?
可以考取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的。
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抄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可以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另外,還可以考公共衛生的醫師或者直接考zd臨床的助理執業醫師的。
5、衛生保健專業考的執業醫師為什麼只能注冊在鄉鎮
衛生保健專業文憑可以作為執業醫師報考條件,考取專業助理醫師,衛生局就是加蓋鄉村兩個字,目的是限制你在鄉村衛生站或者衛生院執業滿五年才可以允許到其他衛生機構執業,中專文憑助理醫師注冊滿五年可以報考執業醫師,考取執業醫師就不會加蓋鄉村字樣的 章了。我11年考取專業助理醫師也是加蓋鄉村兩個字,郁悶了很久很久,18年拿下執業醫師他們就不會蓋章的,加油考取執業醫師就名正言順了全國通用。
6、臨床執業醫師衛生保健專業執業范圍有哪些?
衛生保健專業、初中起點五年制大專臨床醫學專業畢業生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後,限定申請在鄉、村兩級醫療機構執業注冊。初中起點五年制大專臨床醫學專業畢業生在鄉村兩級醫療機構工作滿5年後,方可申請將執業地點變更至縣級醫療機構工作。
7、中專衛生保健專業可以報考執業醫師嗎
中專衛生保健專業可以報考執業醫師。
報考條件:
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8、衛生保健專業執業醫師,是否能變更執業。謝謝?
能變更執業。衛生保健專業即然取得了執業醫師資格證,說明你達到了執業醫水平。專業和資格是兩碼事,不要混淆,專業是你所學,資格是水平。是否能變更看《醫師法》。
9、能問問,我是衛生保健專業,考過國家執業醫師了,注冊還會限制嗎
你是衛生保健專業,考過了國家職業醫師了,注冊是沒有限制的呀,你可以注冊到廣東的呀,試試看看,祝你好運
10、衛生保健專業考取醫師資格證後能否在民營醫院執業
衛生保健專業考取醫師資格證是能在民營醫院執業的,但需要辦理一下的證件執業醫師證,執業護師證,再辦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工商執照,稅務登記證。同時還要執醫需執業5年以上,對民營醫院面積也有要求。
在城市市區和縣城在民營醫院執業的個人,除本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外,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經醫師執業技術考核合格,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取得《醫師執業證書》或者醫師職稱後,在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從事5年以上同一專業的臨床工作;個人和單位申請開辦民營醫院,到區衛生局提交籌建申請。
2.區衛生局受理符合條件的申請,對其醫療技術資格、執業條件和可行性分析報告等內容進行評議。
3.對經評議合格的申請者,區衛生局根據《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審核後,做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對予以批準的申請者,由區衛生局核發《醫療機構設置申請批准書》。對不予批准者,以書面形式說明理由並通知申請人。
4.取得《醫療機構設置申請批准書》者,應根據《醫療機構基本標准》進行籌建,籌建工作完成後,向區衛生局申請執業登記。
5.區衛生局應自受理執業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天內,對籌建情況進行審查和實地考察,並對有關執業人員進行消毒、隔離和無菌操作等基本知識和技能的現場抽查考核,對驗收合格的機構,由區衛生局發給《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審查不合格的,以書面形式說明理由並通知申請人。
(10)衛生保健專業執業醫師擴展資料: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並推薦,可以參加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內容和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1、衛生職業高中畢業生;
2、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等相關醫學類和葯學類、醫學管理類畢業生;
3、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畢業證書註明為非醫學方向的;
4、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學位證書證明學位是非醫學的;
5、非現役軍人持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考或在軍隊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6、現役軍人持地方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告的;
7、持《專業證書》或《學業證書》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8、1999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生畢業後報考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