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健食品小藍帽標識的意義是什麼
小藍帽標識的意義是:此產品為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保健食品,具有特定的調節人體功能的作用。批准文號網上可查,宣稱的功能在限定的范圍之內。
2、對保健品虛假宣傳如何定罪的?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製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一、虛假宣傳的認定要點:
1、虛假宣傳行為的主體:是廣告主、廣告代理製作者和廣告發布者。
2、虛假宣傳的行為:上述主體在客觀上對其商品或服務做虛假廣告或以其他方式進行虛假宣傳。
3、虛假宣傳的後果:上述虛假廣告或虛假宣傳達到了引人誤解的程度,因而具有社會危害性。
4、虛假宣傳的主觀方面,廣告經營者在明知或應知情況下,方對虛假廣告負法律責任;對廣告主,則不論其主觀上處於何種狀態,均必須對虛假廣告承擔法律責任。
二、虛假宣傳的認定依據: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製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對這一條的有關內容作出了具體界定:「經營者具有下列行為之一,足以造成相關公眾誤解的,可以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
1、對商品作片面的宣傳或者對比的;
2、將科學上未定論的觀點、現象等當作定論的事實用於商品宣傳的;
3、以歧義性語言或者其他引人誤解的方式進行商品宣傳的。」
司法解釋同時規定,以明顯的誇張方式宣傳商品,不足以造成相關公眾誤解的,不屬於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日常生活經驗、相關公眾一般注意力、發生誤解的事實和被宣傳對象的實際情況等因素,對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進行認定。
(2)保健食品宣稱擴展資料:
虛假宣傳處罰規定:
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廣告的經營者和發布者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規定,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如:
僱傭或者夥同他人進行欺騙性的銷售誘導,現場虛假的演示和說明,張貼、散發、郵寄虛假的產品說明書和其他宣傳材料,在經營場所對商品作虛假的文字標注、說明或解釋,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作宣傳報道,對商品的價格、質量、性能、用途、製作成份、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市場信息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
對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行為,《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對經營者利用廣告或其他方法,對商品作虛假宣傳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可以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廣告的經營者、廣告的發布者在明知或者應知的情況下,代理、設計、製作、發布虛假廣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廣告費用,並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停止其廣告業務。
3、中國保健品的27種宣稱
是保健品的27種功能,自2003年5月1日起實施的《保健食品檢驗與來評價技術規范》(2003年版)再次將保健食品功能調整為27項:1、增強免疫力;2、輔助降血脂;3、輔助降血糖;4、抗氧化;5、輔助改善記憶;6、緩解視疲勞;7、清咽;8、輔助降血壓;9、促進排鉛;10改善睡眠;11、促進泌乳;12緩解體力疲勞;13、提高缺氧耐受力;14、對輻射危害有輔助保護功能;15、減肥;16、改善生長發自育;17、增加骨密度;18、改善營養性貧血;19、對化學性肝損傷的輔助保護作用;20、祛痤瘡;21、祛黃褐斑;22、改善皮膚水份;23、改善皮膚油份;24、調節腸道菌群;25、促進消化;26、通便;27、對胃粘膜損傷有輔助保護功能。
之前22項功能中的「美容功能」細化為20、21、22、23;「改善腸道功能」細化為24、25、26、27。這也是一直沿用到現在的保健食品可申報的功能范圍。
4、很多保健品在其包裝上宣稱能「提高免疫力」,這種說法可信嗎?如果不可信,那麼如何才能提高免疫力呢?...
不可靠。建議別跟著廣告走,打亂體內的內分泌系統,反而生病。提高免疫力靠生活調理是基礎,如:作息規律,不過勞,避風寒,適量運動。如果容易感冒,可以服用中成葯:玉屏風顆粒5g×15×1盒,每次5g,日3次。
5、普通食品宣稱保健功能 怎麼處罰
這是中國人慣用伎倆!而且政府監督不利,個人舉報很難。建議聯系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打電話舉報!或者省市葯監局。
6、單選:不能作為保健食品宣稱的作用有who can help me?
您好,目前保健食品聲稱功能里有減肥這一項,倒是E表述不正確,只是輔助降血脂和血糖,僅供參考,謝謝。
7、新廣告法保健食品的禁用詞語有哪些
商家發布的保健食品不得含有虛假、誇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的功能,不得真人展示效果,所描述有關保健功能、產品功功效成分/標志性成分及含量、適宜人群、食用量等信息,必需與《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所載明的內容一致。保健食品宣傳不得出現下列情形和內容:
——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
——含有使用該產品能獲得健康的表述;
——誇大保健食品功效或擴大適宜人群范圍,明示或暗示適合所有症狀及所有人群;
——含有與葯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或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或者藉助宣傳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該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預防、治療的作用;
——與其他保健食品或葯品、醫療器械等產品進行對比,貶低其它產品;
——含有「無效退款」、「XX保險公司保險」等內容;
——含有「安全」、「無毒副作用」、「無依賴」等承諾性表述;
——含有有效率、治癒率、評比、獲獎等評價性內容;
——利用和展現國家機關及其事業單位、醫療機構、學術機構、行業組織的名義和形象,或者利用和展現專家、醫務人員和消費者的名義和形象為產品功效作證明;
——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
——渲染、誇大某種健康狀況或者疾病,或者通過描述某種疾病容易導致的身體危害,使公眾對自身健康產生擔憂、恐懼,誤解不使用廣告宣傳的保健食品會患某種疾病或者導致身體健康狀況惡化;
——使用公眾難以理解的專業化術語、神秘化語言、表示科技含量的語言等描述該產品的作用特徵和機理;
——含有無法證實的所謂「科學或研究發現」、「實驗或數據證明」等方面的內容;
——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宣傳,宣稱產品為祖傳秘方等;
——含有最新技術、最高科學、最先進製法等絕對化的用語和表述;
——聲稱或者暗示保健食品為正常生活、保障健康或治療病症所必需;
——直接或者間接慫恿任意、過量使用保健食品;
——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
8、普通食品不得宣傳保健功效,以下哪些詞屬於保健功效用語
分享一個保健食品的管理內容。
商家發布的保健食品不得含有虛假、誇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的功能,不得真人展示效果,所描述有關保健功能、產品功效成份/標志性成分及含量、適宜人群、食用量等信息,必需與《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所載明的內容一致。保健食品宣傳不得出現下列情形和內容:
——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
——含有使用該產品能獲得健康的表述;
——誇大保健食品功效或擴大適宜人群范圍,明示或暗示適合所有症狀及所有人群;
——含有與葯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或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或者藉助宣傳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該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預防、治療的作用;
——與其他保健食品或葯品、醫療器械等產品進行對比,貶低其它產品;
——含有「無效退款」、「XX保險公司保險」等內容;
——含有「安全」、「無毒副作用」、「無依賴」等承諾性表述;
——含有有效率、治癒率、評比、獲獎等評價性內容;
——利用和展現國家機關及其事業單位、醫療機構、學術機構、行業組織的名義和形象,或者利用和展現專家、醫務人員和消費者的名義和形象為產品功效作證明;
——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
——渲染、誇大某種健康狀況或者疾病,或者通過描述某種疾病容易導致的身體危害,使公眾對自身健康產生擔憂、恐懼,誤解不使用廣告宣傳的保健食品會患某種疾病或者導致身體健康狀況惡化;
——使用公眾難以理解的專業化術語、神秘化語言、表示科技含量的語言等描述該產品的作用特徵和機理;
——含有無法證實的所謂「科學或研究發現」、「實驗或數據證明」等方面的內容;
——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宣傳,宣稱產品為祖傳秘方等;
——含有最新技術、最高科學、最先進製法等絕對化的用語和表述;
——聲稱或者暗示保健食品為正常生活、保障健康或治療病症所必需;
——直接或者間接慫恿任意、過量使用保健食品;
——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
9、根據廣告法的規定,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包含哪些內容
保健食品廣告的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