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設置和人員配備要求兩個方面論述學校衛生室和保健室的區別
《國家學校體育衛生條件試行基本標准》(教體藝[2008]5號,教育部、衛生部、財政部2008年6月9日發布)規定中小學校衛生(保健)室建設基本標准:
(一)衛生(保健)室設置
1.衛生室是指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學校衛生機構,承擔學校預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見病和傳染病預防與控制、學校衛生日常檢查並為師生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學校衛生機構,在衛生專業人員指導下開展學校預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見病和傳染病預防與控制、學校衛生日常檢查。
3.寄宿制學校必須設立衛生室,非寄宿制學校可視學校規模設立衛生室或保健室。
(二)衛生(保健)室人員配備要求
1.寄宿制學校或600名學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學校應配備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應持有衛生專業執業資格證書。
2.600名學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學校,應配備保健教師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保健教師由現任具有教師資格的教師擔任。
3.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和保健教師應接受學校衛生專業知識和急救技能培訓,並取得相應的合格證書。
(三)衛生保健室設施與設備
1.衛生室。
(1)衛生室建築面積應大於40平方米,並有適應學校衛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區。
(2)衛生室應具備以下基本設備:視力表燈箱、杠桿式體重秤、身高坐高計、課桌椅測量尺、血壓計、聽診器、體溫計、急救箱、壓舌板、診察床、診察桌、診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盤、鑷子、止血帶、葯品櫃、污物桶、紫外線燈、高壓滅菌鍋等。
2.保健室。
(1)保健室建築面積應大於15平方米,並有適應學校衛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區。
(2)保健室應具備以下基本設備:視力表燈箱、杠桿式體重秤、身高坐高計、課桌椅測量尺、血壓計、聽診器、體溫計、急救箱、壓舌板、觀察床、診察桌、診察凳、止血帶、污物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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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論述學校場地的衛生要求
為搞好公共場所、公共環境的安全和衛生管理,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衛生條件,預防疾病,保障全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工作環境。特製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 本規定適用范圍:辦公室、教室、會議室,多媒體室、閱覽室、實驗室、保健室、運動場、活動室、食堂、廁所等。
第二條 教室、閱覽室內採光、照明必須符合國家教育部的有關要求。
第三條 必須並保持教室、閱覽室等的空氣流通,做好通風設備設施的管理。
第四條 做好周邊環境、場所的安全衛生管理工作,減少或禁止噪音,保證教學、工作、生活的正常開展。
第五條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實驗室的廢棄物,隨時清除生活垃圾,營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環境。
第六條 體育場地要經常檢查場地設施,發現設施損壞,應及時維修,保證使用安全。嚴禁一切車輛進入體育場地內。體育場地只提供校內學生及教職工活動,校外人員必須辦理租藉手續,方准提供使用。要保持體育場地內外以及周邊環境的整潔衛生。
第七條 學校的校舍維修、改造以及設計必須符合有關管理部門的安全衛生要求。
第八條 公共場所的使用部門應當建立安全衛生管理責任制度,並配合學校安全衛生管理人員進行安全衛生檢查與監督管理。
第九條 學校按有關規定對公共場所、公共環境的從業人員隨時進行安全衛生培訓並做好考核工作。
第十條 為保證全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公共場所、公共環境的衛生工作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或健康合格證,才能從事本項工作。
第十一條 公共場所、公共環境工作人員應該按規程操作。
第十二條 凡不按本規定操作的單位或個人,如發生事故,學校將按有關法規進行人員調整,情節嚴重者,並進行經濟處罰,追究法律責任。
3、學校申請醫務室條件有從醫年限要求嗎
學校衛生工作條例(1990年4月25日國務院批准,1990年6月4日國家教育委員會令第10號、衛生部 令第1號發布)第二十條規定: 普通高等學校設校醫院或者衛生科。校醫院應當設保健科(室),負責師生的衛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學、
農村中心小學和普通中學設衛生室,按學生人數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備專職衛生技 術人員。 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農業中學、職業中學,可以根據需要,配備專職衛生技術人員。 學生人數不足六百人的學校,可以配備專職或者兼職保健教師,開展學校衛生工作。 《國家學校體育衛生條件試行基本標准》(教體藝[2008]5號,教育部、衛生部、財政部2008年6 月9日發布)規定中小學校衛生(保健)室建設基本標准: (一)衛生(保健)室設置 1.衛生室是指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學校衛生機構,承擔學校預防保健、健康教育、常 見病和傳染病預防與控制、學校衛生日常檢查並為師生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 2.保健室是指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學校衛生機構,在衛生專業人員指導下開展學校 預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見病和傳染病預防與控制、學校衛生日常檢查。 3.寄宿制學校必須設立衛生室,非寄宿制學校可視學校規模設立衛生室或保健室。 (二)衛生(保健)室人員配備要求 1.寄宿制學校或600名學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學校應配備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應持 有衛生專業執業資格證書。 2.600名學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學校,應配備保健教師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保健教師由現任具有教 師資格的教師擔任。 3.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和保健教師應接受學校衛生專業知識和急救技能培訓,並取得相應的合格證 書。 (三)衛生保健室設施與設備 1.衛生室。 (1)衛生室建築面積應大於40平方米,並有適應學校衛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區。 (2)衛生室應具備以下基本設備:視力表燈箱、杠桿式體重秤、身高坐高計、課桌椅測量尺、血 壓計、聽診器、體溫計、急救箱、壓舌板、診察床、診察桌、診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盤、鑷子、止血帶、葯品櫃、污物桶、紫外線燈、高壓滅菌鍋等。
2.保健室。 (1)保健室建築面積應大於15平方米,並有適應學校衛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區。 (2)保健室應具備以下基本設備:視力表燈箱、杠桿式體重秤、身高坐高計、課桌椅測量尺、血 壓計、聽診器、體溫計、急救箱、壓舌板、觀察床、診察桌、診察凳、止血帶、污物桶等。 《醫療機構基本標准》(試行)(衛醫發(1994)第30號)規定中小學衛生保健所基本標准: 一、至少設有診室(體檢室)、化驗室、X光室、消毒供應室。 二、人員:中小學衛生保健所人員編制不少於學生數的萬分之三,其中衛生專業人員不少於80%, 並應有內、外、兒、五官、統計學等專業的人員。中級職稱以上衛生技術專業人員不少於編制人員的20%。 三、房屋:(一)房屋建築面積不少於每專業人員15平方米;(二)每室必須獨立。 四、設備: (一)基本設備:體重稱、身高坐高計、握力計、肺活量計、血壓計、聽診器、胸圍尺、串鏡、五 官科檢查器械、診察床、口腔科器械、檢眼鏡片箱、對數燈光視力表箱、化學消毒劑、顯微鏡、X光機、高速渦輪牙鑽、721分光光度計、分析天平、恆溫箱、離心機、電冰箱、高壓滅菌設備、紫外線燈。 (二)有與開展的診療科目相應的其他設備。
4、衛生室和保健室的區別是什麼
衛生室和保健室的區別:
1、職能不同,衛生室是醫療機構,以治病為主。保健室是健康保健咨詢,以生長發育咨詢為主。
2、單位類別不一樣,衛生室一般以村為單位,是國家設立的醫療行政單位。保健室是各級醫療保健機構開設的。
3、性質不同,衛生室主要是檢查、治療疾病。保健室主要是檢查、預防,發育測評及輔助。
(4)學校衛生保健室制度擴展資料:
一、衛生室:
1、診室,寬敞、布局合理,應具備診斷桌、診查床、診查凳、候診椅、血壓計、聽診器、脈診枕、手電筒、清潔口表、肛表、一次性壓舌板、身高體重儀、針灸、火罐、艾條、人體穴位掛圖,診查用物規范放置,診查記錄書寫及時、清楚、詳細,並設置資料櫃分類放置。
2、治療室,相對無菌區,室內寬敞,光線充足,無色透明,四面光潔(地面、牆面、天花板、桌面),便於清潔消毒,備有葯物配伍禁忌表、葯敏配製表。
3、處置間,室內三面光潔,為污物分類、處置的地方。一般在治療室近處。
4、留觀室,光線充足,留觀床兩張以上,床位為標準的病床(高60~65cm,寬85~90cm,)。每床佔用面積5~7m,床旁桌、床旁椅、褥墊、棉被、毛毯、枕芯、被單、被套統一整潔,並配備輸液架、氧氣瓶(袋)、留觀椅、痰盂,有條件的安裝電視機、天軌輸液架,房內設置廁所、洗手池等。
5、葯房葯櫃整齊清潔,中成葯、西葯分類分開擺放,明碼標價,正名正字。調劑台寬敞、透明,中葯調劑設備齊全、清潔、擺放適宜位置。冰箱清潔無污漬,溫度適宜。無過期葯品。中葯飲片不少於50種或中成葯不少於30種,無過期葯品、變質葯品及假葯。
二、保健室:
1、新生兒保健,自出生後臍帶結扎時起至生後28天內,稱新生兒期。
這一時期小兒脫離母體開始獨立生活,內外環境發生巨大變化,但其生理調節和適應能力不夠成熟,易發生體溫不升、體重下降,各種疾病如產傷、窒息、溶血、感染、先天畸形等,不僅發病率高,死亡率也高。
2、嬰幼兒保健,1周歲後到滿3周歲之前為幼兒期。生長發育速度較前減慢,尤其在體格發育方面。活動范圍漸廣,接觸周圍事物增多,智能發育較前突出,語言、思維和應人應物的能力增強,但識別危險的能力尚不足,故應注意防止意外創傷和中毒。
3、學齡前期保健,3周歲後(第4年)到入小學前(6—7歲)為學齡前期。體格發育速度又減慢,達到穩步增長,而智能發育更趨完善,求知慾強,能作較復雜的動作,學會照顧自己,語言和思維能力進一步發展。
4、學齡期保健,從入小學起(6—7歲)到青春期(女12歲,男13歲)開始之前稱學齡期(相當於小學學齡期)。此期小兒體格生長仍穩步增長,除生殖系統外其他器官的發育到本期末已接近成人水平。腦的形態已基本與成人相同,智能發育較前更成熟,控制、理解、分析、綜合能力增強,是長知識、接受文化科學教育的重要時期。
5、國家規定學校醫務室要配備的設備,和重要要求
衛生室
(1)衛生室建築面積應大於40平方米,並有適應學校衛生工作需要的功能分區。
(2)衛生室應具備以下基本設備:視力表燈箱、杠桿式體重秤、身高坐高計、課桌椅測量尺、血壓計、聽診器、體溫計、急救箱、壓舌板、診察床、診察桌、診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盤、鑷子、止血帶、葯品櫃、污物桶、紫外線燈、高壓滅菌鍋等。
(一)基本要求
每年對在校學生進行一次健康體檢,並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選擇符合相關要求的保健和醫療機構承擔學生體檢工作。
(二)健康體檢項目
1.問診:既往病史,近期發熱、咳嗽史或其他明顯不適症狀。
2.內科檢查項目:心、肺、肝、脾、血壓。
3.眼科檢查項目:裸眼遠視力、沙眼、急性傳染性結膜炎。
4.口腔檢查:牙齒、牙周。
5.外科檢查項目:頭、頸、脊柱、四肢、皮膚、淋巴結。
6.形態指標:身高、體重。
7.肝功能:谷丙轉氨酶、膽紅素。
8.結核菌素試驗。
(5)學校衛生保健室制度擴展資料
醫務室管理制度
為給全校師生營造一個良好的就醫環境,確保學校師生的身體健康,特製定本制度。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醫葯管理規定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樹立為師生服務的意識,做到文明禮貌,舉止端莊,語言文明,態度和藹,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認真鑽研業務技術,醫術精湛,愛崗敬業,思想品德好。
3、要全面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認真做好學校師生員工常見病的治療和保健工作。
4、要建立門診制度,病歷、處方的書寫要規范,做好保存留底,遇急重病人應進行緊急處理,因技術和醫療設備有限而無法得到良好救治,應及時轉院或送往市區醫院。
5、葯品、醫療器械的采購要在政府部門認可的醫葯單位采購,並做好葯品、醫療器械的進貨台帳。
6、葯品要專人負責管理,分類擺放整齊並做好品名標識。一經發現霉變和過期失效的葯品要及時停止銷售並下架處理。
7、嚴格執行葯品、醫療器械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經常檢查醫療器械並按規定消毒處理。使用的一次性醫療衛生用品不得隨意丟棄,要集中銷毀。
8、加強對常見病、多發病、傳染病等防治和宣傳教育工作,協助衛生防疫部門做好學校衛生防疫工作。
9、做好學校各類大型考試和活動的醫療服務工作。
10、保持醫務室內的清潔衛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家學校體育衛生條件試行基本標准
參考資料來源:南昌理工學院-醫務室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