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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健食品注冊代理

發布時間:2020-07-28 17:31:20

1、關於保健品如何進行申請注冊?注冊需要帶哪些資料?

保健品如何進行申請注冊?隨著時代的的發展,經濟水平的提高,現在很多地方都是在購買保健品的,保健品不可以起到治病的作用,只是能夠讓身體維持在一個健康的水平,那麼保健品如何進行申請注冊呢?保健品如何進行申請注冊?注冊需要帶哪些資料?保健品如何進行申請注冊?國產保健食品注冊申請人應當是在中國境內登記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進口保健食品注冊申請人應當是上市保健食品的境外生產廠商。申請進口保健食品注冊的,應當由其常駐中國代表機構或者由其委託中國境內的代理機構辦理。境外生產廠商,是指產品符合所在國(地區)上市要求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保健品要帶的資料1、保健食品注冊申請表,以及申請人對申請材料真實性負責的法律責任承諾書;2、注冊申請人主體登記證明文件復印件;3、產品研發報告,包括研發人、研發時間、研製過程、中試規模以上的驗證數據,目錄外原料及產品安全性、保健功能、質量可控性的論證報告和相關科學依據,以及根據研發結果綜合確定的產品技術要求等;4、產品配方材料,包括原料和輔料的名稱及用量、生產工藝、質量標准,必要時還應當按照規定提供原料使用依據、使用部位的說明、檢驗合格證明、品種鑒定報告等;5、產品生產工藝材料,包括生產工藝流程簡圖及說明,關鍵工藝控制點及說明;6、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評價材料,包括目錄外原料及產品的安全性、保健功能試驗評價材料,人群食用評價材料;功效成分或者標志性成分、衛生學、穩定性、菌種鑒定、菌種毒力等試驗報告,以及涉及興奮劑、違禁葯物成分等檢測報告;7、直接接觸保健食品的包裝材料種類、名稱、相關標准等;8、產品標簽、說明書樣稿;產品名稱中的通用名與注冊的葯品名稱不重名的檢索材料;9、3個最小銷售包裝樣品;10、其他與產品注冊審評相關的材料。

2、代理進口保健食品國內賣需要什麼手續

從事進口食品的經營業務,除了所必需的工商、稅務注冊等手續外,還需在注冊的營業范圍內增加進口食品批發或零售經營資格,辦理食品流通衛生許可證等。如需自營進口,還需要到相關部門辦理下列手續:

到當地外經貿主管部門領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經過備案登記後才具備對外貿易資格。對外貿易經營者應憑加蓋備案登記印章《登記表》在30日內到當地海關、檢驗檢疫、外匯、稅務等部門辦理開展對外貿易業務所需要的手續。
1、如果能合法通過海關和商檢進口,則即可在國內銷售;
2、如果沒有獲得進口保健食品批准文號,則只能作為普通食品銷售,且不能在標簽、廣告中宣傳功效、療效、功能;
3、如獲得進口保健食品批准文號,則可作為保健食品銷售,並可按照批件的內容宣傳功效。
《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規定,申請進口保健食品注冊,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填寫《進口保健食品注冊申請表》,並將申報資料和樣品報送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在獲得食品、營養、醫學、葯學和其他技術人員對申報資料進行技術審評和行政審查,准予注冊的,向申請人頒發《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准予變更的,向申請人頒發《進口保健食品變更批件》。取得《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的產品必須在包裝上標注批准文號和保健食品標志。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有效期為5年。進口保健食品批准文號格式為:國食健字J+4位年代號+4位順序號。口岸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憑《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進行檢驗,合格後放行。

3、銷售保健食品的商家需要准備什麼資質?

1、商戶持有的《食品衛生許可證》復印件或《食品流通許可證》開設保健食品的商家必須持有該證照,證照許可范圍必須明確註明「保健食品銷售」許可權。

2、保健食品生產廠商持有的《食品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3、保健食品生產廠商持有的《食品衛生許可證》復印件;以上兩證部分廠商是二證合一,具體要看經營范圍以及許可范圍。

4、保健食品生產廠商持有的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5、保健食品生產廠商持有的《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即批准文號)復印件;

6、如系進口保健食品須提供《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即批准文號)復印件;

7、如系進口保健食品,需提供進口貨物報關單復印件及檢驗檢疫合格的報告或證明復印件。

(3)中國保健食品注冊代理擴展資料

保健食品亦稱功能性食品。一個特定的食品種類。它具有調節人體功能的作用,但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適於特定人群食用。

《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自2016年7月1日正式施行,嚴格定義: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宜於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並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4、備案的保健食品與注冊的保健食品有什麼不同

與以往的注冊管理制度相比,《辦法》依據新食品安全法,對保健食品實行注冊與備案相結合的分類管理制度。
對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和首次進口的保健食品實行注冊管理。
對使用的原料已經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的和首次進口的屬於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的保健食品實行備案管理。首次進口屬於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的保健食品,其營養物質應當是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錄的物質。
產品聲稱的保健功能應當已經列入保健食品功能目錄。保健食品原料目錄和允許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目錄由總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國家中醫葯管理部門制定、調整和公布,相關配套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十、《辦法》對保健食品的注冊程序有哪些重要調整?
《辦法》規定,保健食品注冊申請由總局受理機構承擔。以受理為注冊審批起點,將生產現場核查和復核檢驗調整至技術審評環節,並對審評內容、審評程序、總體時限和判定依據等提出具體嚴格的限定和要求。
技術審評按申請材料核查、現場核查、動態抽樣、復核檢驗等程序開展,任一環節不符合要求,審評機構均可終止審評,提出不予注冊建議。
十一、《辦法》對保健食品技術審評補充資料的要求有什麼調整?
審評機構認為需要注冊申請人補正材料的,應當一次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注冊申請人應當在3個月內按照補正通知的要求一次提供補充材料。注冊申請人逾期未提交補充材料或者未完成補正的,不足以證明產品安全性、保健功能和質量可控性的,審評機構應當終止審評,提出不予注冊的建議。
十二、《辦法》對保健食品技術轉讓程序有什麼調整?
保健食品注冊人轉讓技術的,受讓方應當在轉讓方的指導下重新提出產品注冊申請。產品技術要求等應當與原申請材料一致。審評機構按照相關規定簡化審評程序。
十三、《辦法》規定的保健食品備案管理重點內容有哪些?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收到備案材料後,備案材料符合要求的,當場備案;不符合要求的,應當一次告知備案人補正相關材料。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完成備案信息的存檔備查工作,並發放備案號。
對備案的保健食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相關要求的格式製作備案憑證,並將備案信息表中登載的信息在其網站上予以公布。
獲得注冊的保健食品原料已經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錄,並符合相關技術要求的,保健食品注冊人申請變更注冊,或者期滿申請延續注冊的,應當按照備案程序辦理。
十四、《辦法》規定的注冊申請人的資質要求主要有哪些?
國產保健食品注冊申請人應當是在中國境內登記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進口保健食品注冊申請人應當是上市保健食品的境外生產廠商。申請進口保健食品注冊的,應當由其常駐中國代表機構或者由其委託中國境內的代理機構辦理。
保健食品注冊證書及其附件所載明內容變更的,應當由保健食品注冊人申請變更。注冊人名稱變更的,應當由變更後的注冊申請人申請變更。
保健食品注冊證書有效期屆滿申請延續的,應當是已經生產銷售的保健食品,並提供人群食用情況分析報告以及生產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情況自查報告等。
十五、《辦法》對備案人的資質要求主要有哪些?
國產保健食品的備案人應當是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原注冊人可以作為備案人;進口保健食品的備案人,應當是上市保健食品境外生產廠商。
十六、《辦法》實施的重點配套工作是什麼?
依據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原料目錄和允許保健食品聲稱的保健功能目錄是實行保健食品注冊和備案管理的必要條件和前提基礎。當前,總局正在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國家中醫葯管理部門制定相關管理辦法及配套目錄,力爭早日出台。
十七、《辦法》實施後對現有保健食品注冊申請和批准注冊產品將採取哪些措施?
《辦法》實施後,我局將按照新的規定開展審評工作。對現有已批准注冊的保健食品,採取分期分批、依法合規、穩步推進的原則開展清理換證工作。通過清理換證,使新老產品審評標準保持一致。清理換證方案另行規定。
十八、《辦法》中關於保健食品命名的規定怎麼執行?
《辦法》對保健食品命名作出了明確規定,這些規定是在廣泛徵求企業、行業組織、基層監管部門以及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形成的,並且已於2015年8月在國務院法制辦網站公開徵求意見。2015年8月25日總局發布了《關於進一步規范保健食品命名有關事項的公告》,明確總局不再批准以含有表述產品功能相關文字命名的保健食品,並要求已批准注冊的相關產品按照有關規定變更產品名稱。考慮到已上市保健食品名稱市場認知度問題,總局近期發布了《關於保健食品命名有關事項的公告》,給生產企業一定的過渡期,允許標注新產品名稱的同時標注原產品名稱。目前,總局正在進一步研究保健食品命名問題,通過制定保健食品命名指南以及審評細則,規范保健食品命名以及技術審評等監管工作。

5、按照我國《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規定,我國保健食品注冊受理是哪個部門

1.申請人必須是中國境內合法登記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2.申請注冊產品的樣品試制現場必須在江蘇省境內;
3.符合《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及《營養素補充劑申報與審評規定(試行)》等8個相關規定的要求;
4.申報資料符合《保健食品注冊申報資料項目要求(試行)》有關要求。

五、申請材料
應按要求報送以下相關材料,所有材料用A4紙製作,文字材料和表格用電腦列印,並按照下列順序排列。
1、申報材料封面及目錄;
2、保健食品注冊申請表;
3、申請人身份證、營業執照或者其它機構合法登記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4、提供申請注冊的保健食品的通用名稱與已經批准注冊的葯品名稱不重名的檢索材料(從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政府網站資料庫中檢索);
5、申請人對他人已取得的專利不構成侵權的保證書;
6、提供商標注冊證明文件(未注冊商標的不需提供);
7、產品研發報告(包括研發思路,功能篩選過程,預期效果等);
8、產品配方(原料和輔料)及配方依據;原料和輔料的來源及使用的依據;
9、功效成份/標志性成份、含量及功效成份/標志性成份的檢驗方法;
10、生產工藝簡圖及其詳細說明和相關的研究資料;
11、產品質量標准及其編制說明(包括原料、輔料的質量標准);
12、直接接觸產品的包裝材料的種類、名稱、質量標准及選擇依據;
13、檢驗機構出具的試驗報告及其相關資料

6、保健品公司申請流程

一、開保健品店需要的證件:

食品衛生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產品營業執照、法人委託書組織機構代碼證gmp證書,廠家的營業執照。

二、注冊流程:

1、工南局核名稱(一般3個工作目,重名的話時間不定)

2、到工商局約號辦理營業執照(7-10個工作日)

3、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3-5個工作日

4、然後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3個工作日)

5、最後到銀行開立基本戶,批下來要最少5個工作日。

根據《保健食品管理辦法》:

第六條 申請《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時,必須提交下列資料:

(一)保健食品申請表;

(二)保健食品的配方、生產工藝及質量標准;

(三)毒理學安全性評價報告;

(四)保健功能評價報告;

(五)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名單,以及功效成分的定性和/或定量檢驗方法、 穩定性試驗報告。因在現有技術條件下,不能明確功效成分的,則須提交食品中與保健功能相關的主要原料名單;

(六)產品的樣品及其衛生學檢驗報告;

(七)標簽及說明書(送審樣);

(八)國內外有關資料;

(九)根據有關規定或產品特性應提交的其它材料。

第七條 衛生部和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分別成立評審委員會承擔技術評審工作,委員會應由食品衛生、營養、毒理醫學及其它相關專業的專家組成。

第八條 衛生部評審委員會每年舉行四次評審會,一般在每季度的最後一個月召開。經初審合格的全部材料必須在每季度第一個月底前寄到衛生部。

衛生部根據評審意見,在評審後的30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衛生部評審委員會對申報的保健食品認為有必要復驗的,由衛生部指定的檢驗機構進行復驗。復驗費用由保健食品申請者承擔。

第九條 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合作者共同申請同一保健食品時,《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共同署名,但證書只發給所有合作者共同確定的負責者。申請時,除提交本辦法所列各項資料外,還應提交由所有合作者簽章的負責者推薦書。

第十條 《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持有者可憑此證書轉讓技術或與他方共同合作生產。轉讓時,應與受讓方共同向衛生部申領《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副本。

申領時,應持《保健食品批准證書》,並提供有效的技術轉讓合同書。《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副本發放給受讓方,受讓方無權再進行技術轉讓。

第十一條 已由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生產經營的葯品,不得申請《保健食品批准證書》。

第十二條 進口保健食品時,進口商或代理人必須向衛生部提出申請。申請時,除提供第六條所需的材料外,還要提供出產國(地區)或國際組織的有關標准,以及生產、銷售國(地區)有關衛生機構出具的允許生產或銷售的證明。

第十三條 衛生部對審查合格的進口保健食品發放《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取得《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的產品必須在包裝上標注批准文號和衛生部規定的保健食品標志。口岸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憑《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進行檢驗,合格後放行。

(6)中國保健食品注冊代理擴展資料:

根據《保健食品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保健食品標簽和說明書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和要求,並標明下列內容:

(一)保健作用和適宜人群;

(二)食用方式和適宜的食用量;

(三)貯藏方式;

(四)功效成分有名稱及含量。因在現有技術條件下,不能明確功效成分的,則須標明與保健功能有關的原料名稱;

(五)保健食品批准文號;

(六)保健食品標志;

(七)有關標准或要求所規定的其他標簽內容。

第二十二條 保健食品的名稱應當准確、科學,不得使用人名、地名、代號及誇大或容易誤解的名稱,不得使用產品中非主要功效成分的名稱。

第二十三條 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和廣告內容必須真實,符合其產品質量要求。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癒的宣傳。

第二十四條 嚴禁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的宣傳。

第二十五條 未經衛生部按本辦法審查批準的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名義進行宣傳。

7、代理進口保健品需要哪些手續?

一、到所屬區域工商局辦理經營范圍變更
材料:
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
經辦人身份證明 股東會決議
公司章程修正案
營業執照正副本
以上帶原件
五個工作日後,可憑回執領取新的營業執照
二、到所屬區域稅務局辦理稅辦登記證變更
材料:
填寫稅務變更登記表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蓋公章驗原件
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工商變更通知書
即日便可辦理成功,領取新的稅務登記證正副本。
備注:如果公司在注冊時經營范圍有「從事貨物及技術進出口」范圍的話,可省去上面兩步驟,直接進入下面的辦事流程
三、到貿工局辦理備案登記
到貿工局網站上提交《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三個工作日後審核通過,列印出來,蓋章簽字,另攜帶以下資料領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領取時資料: 組織機構代碼證 、企業法人護照、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明、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及復印件(外商投資企業提供) 以上復印件蓋公章驗原件。
四、刻報關專用章
五、海關辦理注冊登記
六、辦理電子口岸入網
七、市國稅局辦理進出口退稅登記
八、檢驗檢疫局報檢備案
九、外匯管理局進口付匯備案
十、外匯管理局出口收匯備案

8、保健食品技術轉讓注冊有新要求嗎

(一)所有申報資料均應加蓋轉讓方和受讓方印章。 (二)轉讓方與受讓方簽訂知的技術轉讓合同中應包含以下內容: 1、轉讓方將轉讓產品的配方、生產工藝、質量標准及與產品生產有關的全部技術資料全權轉讓給受讓方,並指導道受讓方生產出連續三批的合格產品。 2、轉讓方應承諾不再生產和銷售該產品。 (三)技術轉讓合同應清晰、完整,不得塗改,應經中國境內公證機關公證。 (四)省級保健食品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受讓方的衛生許可證及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產規范》的證明文件應在有效期內,載明的企業名稱應與受讓方名稱一致回,許可范圍應包含申報產品。 (五)進口保健食品技術轉讓產品注冊申報資料還需符合以下要求: 1、申請人委託境內代理機構辦理注冊事務的,需提供委託書原件(委託書應符合進口產品申報資料要求中有關委託書的要求)。具體的可以查詢葯智網,回答滿意請您答採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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