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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科工作制度

發布時間:2020-07-28 01:29:19

1、鄉鎮衛生院公共衛生服務科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職責有誰知道呀?急急急

十七、婦幼保健人員工作職責

1、在院長領導下,在縣級婦幼保健機構的指導下,結合本鄉鎮實際,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目標,並定期匯報工作。

2.負責本鄉鎮孕產婦系統管理和兒童系統管理工作,對高危孕產婦實行專案管理。

3.定期督促檢查和了解村級婦幼保健工作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指導和幫助村婦幼保健員開展孕產婦系統管理和兒童系統管理,動員孕產婦住院分娩和高危孕產婦篩查。

4.掌握本鄉鎮婦女、兒童健康狀況和婦幼保健工作的基數和危害婦女、兒童健康的主要因素。

5.定期組織鄉村醫生和婦幼保健員召開例會,做好婦幼保健培訓,不斷提高村婦幼保健員的技術業務水平。

6.負責做好本鄉鎮村婦幼保健人員的思想工作。實行目標責任制,責、權、利結合,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

7.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八、疾病預防控制人員工作職責

1.在院長的領導下,在縣疾控中心的指導下,結合本鄉鎮實際,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目標,並定期匯報工作。

2.負責本鄉鎮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和地方病防治工作。

3.負責疫情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做好傳染病管理、隔離、消毒工作。

4、負責本鄉鎮兒童計劃免疫和免疫生物製品以及冷鏈設備的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鄉村醫生做好免疫接種,掌握全鄉人群免疫水平。

5.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全鄉地方病(寄生蟲病)的發病情況,進行病源學和流行病學調查,分析流行規律,提出防治措施。

4.了解和掌握全鄉食品衛生管理狀況和人群營養狀況,做好監督工作。

5.開展農葯中毒的防治和其它農業勞動衛生,對中毒者組織搶救,並調查中毒原因。

6.負責本鄉學校的教學衛生、體育衛生。積極開展對學生的健康教育。

7.在全鄉積極開展初級保健衛生工作,提高全鄉居民的健康素質。
婦幼專干職責

1、在公衛院長的領導下和縣婦幼保健站的指導下,全面負責本轄區婦幼保健工作,制定婦幼保健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及時進行半年小結、年終總結。
2、經常下村入戶,督促、指導村保健員落實婦幼保健服務措施和解決村級疑難問題。
3、定期召開村婦幼保健員例會,有計劃地開展村婦幼保健員和村醫的婦幼保健業務培訓。
4、按婦幼衛生信息管理規范,做好婦幼資料收集、整理、統計與分析,並及時准確做好婦幼衛生報表。
5、組織推廣婦幼保健新技術。
6、配合上級開展婦幼衛生專題調查和婦幼衛生科研工作。
7、開展婦幼衛生健康教育,建立和定期更換婦幼衛生宣傳窗,發放宣傳冊、開展健康咨詢等健教活動。
8、做好孕產婦系統管理工作,督促和落實早孕檢查、產前檢查、產後健康檢查等孕產期保健服務,動員孕產婦住院分娩,負責《孕產婦保健手冊》的發放和回收。
9、承擔高危妊娠管理,負責高危妊娠建卡、報告、追蹤和指導分娩地點。
10、組織開展兒童系統管理、兒童體檢和體弱兒管理工作。
11、定期組織開展已婚婦女的婦科防癌普查。
12、按時參加各類婦幼保健會議和培訓班,並及時向單位領導和相關人員匯報或傳達上級精神,提出實施計劃、接受有關檢查、督導和考核。

衛生監督員職責
1、在公衛院長的領導下和縣衛生監督所的指導下,全面負責本轄區衛生監督工作,承擔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餐飲業及集體食堂衛生條件衛生行政許可前現場審查。
2、承擔公共場所衛生條件的衛生行政許可前現場審查。
3、督促食品及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到有體檢資質的縣疾控中心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
4、協助縣衛生監督所對轄區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
5、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餐飲業及集體食堂的衛生條件、衛生防護設施、生產經營活動及直接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人員健康管理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6、對化妝品、消毒產品、生活飲用水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及其他健康相關產品的衛生及其生產經營活動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7、對公共場所的衛生條件及其從業人員的健康管理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8、對醫療單位的執業資格,執業范圍及其醫務人員的執業資格,執業注冊進行監督檢查,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打擊非法行醫;
9、對轄區的傳染病疫情報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離制度執行情況和醫療廢物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為。
10、打擊非法采供血行為。
防疫專干職責

1、在公衛院長的領導下和縣疾控中心的指導下,全面負責本轄區疾控工作,收集掌握本地與計劃免疫有關的基本資料;
2、及時准確地掌握本地常住、暫住和流動人口中的接種對象;
3、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疾病預防和控制、計劃免疫工作;
4、負責鄉村計劃免疫冷鏈設備管理,正確使用、保養冷鏈設備和接種器材;
5、做好疫苗的計劃、接收、貯存、分發工作;
6、負責收集、整理、上報接種和疫苗使用情況;
7、定期召開村衛生室工作例會,培訓鄉村醫生;
8、監督、管理、指導村級鄉村醫生各項工作;
9、結合本地實際,開展各項愛國衛生運動,改善環境,提高健康意識;
10、及時准確收集、整理、上報轄區疾病控制工作信息;
11、負責傳染病疫情報告及管理工作;
12、及時報告、處理或協助上報、處理異常接種反應、疫情及突發衛生事件;
13、完成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業務單位交辦的工作任務。

2、鄉鎮衛生院公共衛生服務科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職責有誰知道

茶元頭衛生院公共衛生科崗位職責

一、婦女保健、計劃生育技術崗位職責

1、認真做好轄區內孕產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生殖健康、女職工保健等婦女保健工作,負責早孕登記、建冊、高危孕產婦篩查、登記、隨訪以及管理范圍內孕婦產前產後的訪視。

2、嚴格遵守婦女保健、計劃生育技術工作規范,提供避孕、節育知情選擇的咨詢服務,發放避孕葯具。

3、開展婦女保健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優生優育、婦女常見病及多發病的防治等衛生科普知識。

4、做好轄區內婦女保健信息資料的收集、匯總、統計、分析、上報工作,及時反饋基層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定期進行質量控制。

5、定期深入基層,檢查、指導基層單位做好婦女保健工作。

6、負責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有關表冊的登記,做好報表的統計、分析工作,按期上報所在區婦幼保健院(站)。

7、認真參加相關工作例會和培訓,深入居民區,加強檢查與指導。

8、承擔上級布置的各項婦女保健、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兒童保健崗位職責

1、按照兒童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兒童保健門診各項常規工作。

2、建立轄區內新生兒訪視工作制度。

3、建立本轄區0—7歲兒童健康檔案,掌握本轄區兒童健康狀況、5歲以下兒童死亡的情況,進行動態管理。

4、在農村社區開展兒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動,宣傳母乳喂養及兒童常見病、多發病的防治等衛生科普知識。

5、做好轄區內兒童保健資料的收集、匯總、統計、分析、上報工作,及時反饋基層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定期進行質量控制。

6、參加繼續醫學教育,不斷更新知識,提高自身業務素質,提高兒童保健專業技術水平。

7、承擔上級下達的各項兒童保健工作任務。

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健康教育、老年人健康、健康檔案管理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1、負責本轄區健康教育工作的計劃制定、組織與實施、檢查與評價、記錄與總結等工作,並接受上級健康教育機構的業務指導、檢查與考評等。

2、負責組織與開展本轄區居民的主要衛生問題及行為危險因素的調查研究,針對農村社區內高危人群的危險因素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做好控煙限酒、合理營養、心理平衡、適量運動的指導與行為干預等工作。

3、負責組織定期開展社區居民的健康教育講座,普及疾病預防控制、健康與保健知識;開展居民健康知識與健康行為的檢查與評估,提高社區居民健康知識知曉率和健康行為形成率。

4、負責開展社會人群的精神衛生健康、殘疾預防與康復的健康教育;及特殊人群如兒童、婦女、青少年、老年等人群的健康教育工作。

5、負責轄區內健康教育宣傳資料的編印與發放工作,提高健康教育資料的入戶率和健康教育處方的利用率與針對性。

6、負責轄區內健康教育宣傳欄或板報的定期更換與資料的留存工作。

7、負責組織與參與各種衛生宣傳日的社會人群健康教育宣傳與咨詢活動。

8、負責農村社區居民健康檔案保管,應保證居民信息資料的完整性與可利用性,並做到同步更新及動態變更,管理有序。

9、做好健康檔案文本借閱工作,按規定手續辦理借閱、歸還工作。

10、負責轄區健康工作資料的收集與留存工作,建立規范的農村社區衛生服務健康教育工作檔案。

11、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計劃免疫崗位職責

1、及時掌握本轄區兒童(包括外來兒童)情況,建立新生兒預防接種卡、證,按免疫程序的規定和預防接種工作規范要求,組織開展預防接種工作,實施預防接種的安全注射。

2、提出疫苗需求計劃,建立健全疫苗領發登記,做好疫苗管理。配合上級部門做好疫苗效果的監測工作。

3、做好冷鏈設備的使用、保養工作,建立冷鏈運轉記錄。

4、進行常規接種率報告,針對傳染病和預防接種後不良反應或事故進行報告。

5、開展預防接種工作的健康教育,對外來兒童家長進行計劃免疫知識宣教。

6、收集與預防接種有關的基礎資料。

7、准確掌握轄區常住、暫住和流動人口中接種對象的變動情況,定期對轄區內流動兒童進行調查摸底,建立流動兒童預防接種登記簿。對集貿市場和外來人口較密集的地方進行上門串戶接種,消除免疫空白點。

8、掌握轄區內托幼機構、小學學生預防接種情況,定期查漏補種,杜絕發生因漏種而引發相關傳染病的爆發。

9、承擔上級布置的各項計劃免疫工作任務。

10、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傳染病管理崗位職責

1、負責傳染病上報工作,對法定傳染病,按規定時限上報,並按規定做好傳染病登記卡的保密工作。

2、每天按時檢查門診日誌,做好登記、認真核實傳染病登記卡項目,避免缺項,杜絕錯卡及死卡現象。及時與疾控機構交換疫情,使傳染病報告達到及時、正確。

3、督促衛生院有關科室做好傳染病登記報告工作,每周各科核對一次,每月底對各科室傳染病報告工作進行自查。

4、對傳染病登記卡進行分類,認真逐項填寫訪視單,交訪視人員,並督促其認真.及時進行訪視,把好訪視質量關。

5、按時參加區疾病控制中心傳染病防治工作月會,並做好疫情的核對和分析工作。

6、及時、准確上報月報表及其他報表。

7、做好各種資料保存工作,並將各種資料裝訂成冊。

8、開展健康教育、咨詢,普及傳染病的防治知識。

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重型精神病患者、康復工作管理崗位職責

1、熟悉並掌握責任轄區內各類慢性疾病的患者、重型精神病人、村民因急、慢性疾病、創傷、老年病及殘疾等基本情況,患者的個人信息、資料以及變動情況,轄區內主要慢性疾病的患、發病趨勢,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2、嚴格遵守慢性疾病相關的管理規定,負責制定並落實慢性疾病病人的隨訪、體檢、康復治療指導和健康教育的工作計劃。

3、搞好本轄區精神衛生宣傳教育工作,有計劃做好本轄區各級人員培訓及宣傳教育工作。

4、配合精神科專業醫生開展社區精神衛生服務。按時完成各項統計報表和上報工作。

5、按照上級業務部門的規定,做好社區居民慢性疾病相關的生活行為因素的監測工作。

6、負責組織和指導有關康復三級預防的宣傳教育工作,降低病、傷、殘的發生或減輕傷殘後其功能障礙的程度。

7、負責康復醫療的咨詢、轉診和支持工作,保存和整理康復醫療記錄和病歷檔案。對病、傷、殘者功能障礙的性質、部位、范圍、程度、發展趨勢、預後和轉歸進行客觀、准確的評定。制定不同階段與時期的康復目標。

8、負責制定康復目標的實施計劃、組織和指導病、傷、殘者的康復治療,採取各種措施治療病、傷、殘者,以改善其功能。

9、對康復病人做好自我康復器械訓練的宣傳指導工作。

10、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茶元頭衛生院
2016.01.02

3、醫院公共衛生科相關管理制度?

35歲以上病人首診測血壓工作制度
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定期調度制度
兒童保健工作制度
兒童保健工作制度
問責制度
健康教育干預措施及策略
檔案信息資料管理制度
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信息管理制度

35歲以上病人首診測血壓工作制度
1、醫院各科室要為35歲以上首診病人測量血壓,以提高高血壓病人的檢出率。
2、全院內科、外科、中醫科、婦產科、五官科、康復科等門診科室,把35歲以上病人首診測血壓做為常規檢查內容,並在門診登記和病歷中記錄血壓值。
3、發現高血壓病人,門診醫生應填寫高血壓報病卡,交給該區責任醫生,並向患者進行面對面的健康指導,發放健康教育處方,指導正規治療,宣傳高血壓防治知識。
4、責任醫生掌握的高血壓病人按照高血壓病管理的要求,納入規范管理。
5、中心考核組定期對各科室35歲以上病人首診測量血壓的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並列入社區責任獎懲范圍。
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定期調度制度
為加強農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管理,規范工作程度,確保優質、高效完成任務,切實改善農村居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條件,實行項目定期調度制度,具體人員由項目管理領導小組及其項目辦公室的人員調度,並將調度情況進行通報。調度通報內容如下:
一、定期調度內容
(一)項目是否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農村社區衛生服務項目的要求來進行。
(二)按照省政府確定的目標編制了項目實施方案。
(三)是否按照項目工作方案、報告批復的工作內容要求進行工作,在計劃執行中不得任意變動計劃指標,不得搞計劃外的支出。
(四)項目的資金是否專款專用、單獨建賬、資金落實是否到位。
(五)以上所調度的內容按照工作進度情況每星期調度一並將調度情況及時反饋。
二、通報定期調度內容
(一)按照調度內容將督導情況及時反饋,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二)不定期通報工作進度。
兒童保健工作制度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90年代我國兒童發展規劃綱要》,特製定本制度。
二.各級醫療保健機構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按照衛生局劃定的服務區域,為0----36個月兒童提供保健服務。
三.兒童保健服務指為0----36個月歲兒童提供的醫療保健服務。
四.按照衛生部下發的《散居兒童衛生保健管理制度》、《托兒所集體兒童衛生保健管理制度》和市《母子系統保健管理辦法》發展兒童保健服務工作。
五.為散居兒童和集體兒童長期保健提供醫學指導與咨詢。
六.為兒童建立兒童保健證和生長監測圖,定期提供保健服務。
七.篩查體弱兒童,進行專案管理,防治兒童常見病、多發病。
八.進行兒童膳食及營養管理。
九.採取適宜技術對兒童提供監測服務。
十.定期進行新生兒訪視,積極提倡純母乳喂養。
十一.進行0----6歲兒童死亡檢測、評審和死因分析。
十二.嚴格執行《兒童系統保健工作常規》
婦女保健工作制度
一、建立社區婦女基本情況檔案卡,了解基本健康狀況(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單位、婚姻狀況、月經情況、生育史、婦科疾患)。
二、承擔社區內婦女保健知識的宣傳和技術指導工作,做好孕產婦保健系統管理工作,使孕婦管理率達標。
三、做好早孕的建卡、建冊及圍產期保健工作。每位孕婦產前檢查8次;產後訪視,不少於2次。
四、對高危孕產婦實行專案管理,管理率達到100%,病歷和保健手冊有標記,有追訪;有分娩結局。梵谷危因素復雜或病情嚴重者應及時轉入上級醫院診冶。
五、做好孕婦學校工作,統一宣教資料,專人負責。採取群體與個人宣教相結合,孕期宣傳不少於三次,並將宣傳時間、內容登記在圍產保健手冊上。
六、有計劃的檢查、治療婦女常見病、多發病,做好婦女五期(經、孕、產、哺乳、更年)保健工作。
七、按時登記、統計、上報有關的婦女保健基本數據和報表。
問責制度
第一條為了強化責任制,促進工作人員恪盡職守,提高效率,防止和減少工作過錯,根據堅持實事求是、追究與責任相適應的原則,制定。
第二條問責制是對工作人員由於故意或者過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法定職責,以致影響工作秩序或效率,貽誤各項工作,或者損害管理人群的合法權益,造成不良影響或後果的行為,進行責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條問責對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追究其責任:
(一)不認真執行黨委、政府的指示、決策和上級領導交辦的工作任務;不落實上級有關會議議定或決定事項;影響政令暢通和全局整體形象及工作的。
(二)不認真履行職責,管理措施不到位,導致工作目標任務不能完成,影響全局整體工作和發展的。
(三)不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許可權、程序和時間組織管理項目,對上隱瞞問題或對查出的問題不按規定進行處理,對下包庇、袒護、縱容的;或指使、暗示下屬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
(四)不按照集體研究決定辦事,或者不採納下級正確意見,導致過錯的。
第四條責任追究的形式有以下七種:
(一)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二)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
(三)通報批評;
(四)誡勉;
(五)責令辭職;
(六)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七)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單獨採用或者合並採用。
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信息管理制度
1.及時准確收集、整理、統計、分析農村住院分娩項目補助信息。
2.建立健全各種登記、統計制度,健全統計台賬,做好統計匯編,遵守各種信息資料的保密制度。
3.按要求上報衛生行政部門和相關部門各種統計數據和信息,不得拒報、遲報、虛報、瞞報、偽造或篡改。
4.根據統計指標,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質量,及時總結經驗、發現問題、改進工作。
5.逐步健全網路信息系統,做好數據錄入及整理工作。
6.嚴格執行計算機操作規范,定期對計算機進行保養、維護。
檔案信息資料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各種登記、統計制度,健全統計台賬,及時准確收集、整理、統計、分析管理公共衛生、基本醫療、科研及培訓信息,做好統計匯編,遵守各種信息資料的保密制度。
2.社區衛生檔案的內容必須登記詳細、真實,項目齊全,編寫清楚規范,隨工作開展及時收集、整理,並按類型歸檔。
3.社區衛生檔案必須進行嚴格管理,確定專(兼)職衛生檔案管理人員,專櫃保存,對衛生檔案的編寫、收集、歸檔實行專人負責制。
4.根據上級要求及時、准確、規范上報有關信息,不得拒報、遲報、虛報、瞞報、偽造或篡改。
5.根據統計指標,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質量,及時總結經驗、發現問題、改進工作
6.嚴格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衛生檔案、文件的管理規定,對社區衛生檔案進行管理和利用。在社區衛生檔案的利用上,本著充分保護患者隱私的原則,嚴格檔案的借入借出,對借出時間期限做出明確規定,責任者的簽章手續必須齊全。
7.對收集的社區衛生檔案必須實行定期審查制度,要求收集齊全、完整,對於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責任人進行改正、補齊,問題嚴重者可令其重做,不符合要求者,不能驗收歸檔。
8.社區衛生檔案資料必須真實地反映情況,具有永久和長期保存價值的資料必須完整、准確、系統,責任者的簽章手續必須齊全。
9.對社區衛生檔案資料塗改、偽造、隨意抽撤或損毀、丟失等,應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因此觸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造成損害患者權益的後果,由直接責任人承擔。
10.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要有專兼職專業人員作為系統的維護人員,負責日常維護工作,並有相關的管理制度。
11.各系統工作站點,必須有明確的計算機操作規程、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使用人員必須熟知有關事項,切實掌握使用要領。
健康教育干預措施及策略
一、領導分工明確,網路齊全
由李斌副院長負責分管,公共衛生項目辦公室具體負責,個村公共衛生服務人員共同參與。
二、開展社區健康教育
1、擴大社區健康教育的覆蓋范圍,力爭每個社區的健康教育覆蓋率都達到90%以上;
2、充分發揮社區衛生服務站的作用,和民政、殘聯、老年協會、村(居)委會、婦聯、計生辦等加強合作,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活動,全年舉辦各類大型健康教育活動不少於4次,開展每月一次健康教育專題講座,各重大衛生節日均有宣傳,資料齊全;發放健康教育處方不少於10種。
3、設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專欄不小於2平方米,每季度更新一次宣傳內容。
4、給社區居民全年免費發放各類健康教育宣傳材料,發放對重點人群性病、艾滋病及其他重點疾病防治的宣傳資料。做到每戶擁有一種健康教育宣傳材料。
5、開展四慢病患者的健康行為干預,確定以四慢病社區規范化管理項目病人為健康行為干預對象,開展咨詢服務、規范化診療用葯指導及干預。
6、根據社區的實際情況,組織醫務人員以義診、講座、發放宣傳資料等多種形式開展常見病、多發病的健康教育工作,促進社區居民建立起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習慣和生活方式,提高社區居民的健康水平。
7、加強對公共場所工作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管理。
8、加強與新聞媒體的合作,宣傳健康知識,普及衛生知識。
三、學校健康教育
1、與轄區內學校配合,落實好中小學校健康教育課程,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對學校食堂、教具、廁所、教室採光等進行健康評估,對工作人員進行衛生健康知識培訓;
3、抓好學校健康教育專欄建設。
四、做好資料收集工作
認真做好健康教育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平時做好工作的記錄、相關資料的收集,嚴格按照要求進行整理歸檔。對相關材料進行單列整理。

當然,您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進行修改

4、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各項規章管理制度

台江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母嬰健康,規范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和管理,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貴州省母嬰保健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中所稱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是指:婚前醫學檢查、產前診斷(篩查)、遺傳病診斷、助產技術、節育手術和終止妊娠技術。
第三條 凡在本縣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應當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條件,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核批准,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
第四條 縣衛生局主管本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監督管理工作。根據本縣區域衛生規劃和育齡人群的分布,對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機構的設置布點進行調控,制定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機構和人員的條件與相關標准,以及各項技術服務規范,實施婚前醫學檢查、產前診斷(篩查)、遺傳病診斷的審批。縣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內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設置規劃和日常監督管理以及助產技術、節育手術和終止妊娠技術的審批。
第五條 縣衛生局承擔婚前醫學檢查、產前診斷(篩查)、遺傳病診斷行政許可的受理、資質審核、發證、注銷、統計等工作以及相關的監督執法工作。
第六條 縣婦幼保健機構負責本轄區內助產技術、節育手術和終止妊娠技術的業務指導、質量控制、技術考核、統計信息等業務管理工作。
第二章 設置規劃及原則
第七條 本縣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的設置規劃及原則為:
(一)助產技術:根據轄區內近五年的分娩數、床位使用率進行設置規劃,使轄區內助產機構總數能滿足服務需求。機構條件應為具備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並設置相應數量的產科床位。
(二)節育手術和終止妊娠技術:根據轄區內育齡人群分布和醫療機構的設置情況,對開展節育手術和終止妊娠技術機構的布點進行調整設置。以上機構條件為具備相應醫療技術力量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
(三)婚前醫學檢查:設在縣婦幼保健站。
(四)產前診斷(篩查):根據目前的技術水平和需求狀況,全縣開展產前診斷的機構數為10家。
(五)遺傳病診斷:另行規定。
第八條 縣衛生行政部門於每年12月底前,將《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發證和校驗情況匯總表備案。
第三章 機構審批
第九條 凡申請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的機構,應當符合相關規定。
第十條 凡申請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的機構,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一)《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二)有關技術人員的《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三)《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申請表》;(四)《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申請登記書》;(五)可行性報告;(六)婦幼保健機構出具的技術評審意見書;(七)縣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條 縣衛生行政部門應依照《行政許可法》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及相關要求,對申請項目進行審批。
第十二條 申請開展助產技術、節育手術和終止妊娠技術的機構,由縣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批。對審核合格的,區縣衛生行政部門發給其《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並根據核準的項目,分別在《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正、副本的許可項目欄註明:1、助產技術、或單胎順產接生技術;2、負壓吸宮術、鉗刮術、葯物流產、中期妊娠引產、皮下埋植術、宮內節育器放置、取出術、輸卵管絕育術、輸精管絕育術、復通術。
第十三條 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申請開展助產技術、節育手術和終止妊娠技術服務的機構需在不同縣開展服務的,應當經開展服務場所所屬的區縣衛生行政部門同意批准,並符合該區域的設置規劃。經許可在各服務場所開展助產技術、節育手術和終止妊娠技術服務的機構,應當在核準的服務場所內開展服務,並分別納入所屬區縣婦幼保健專業機構業務管理范圍。
第十四條 經批准開展節育手術和終止妊娠技術服務的機構,應當向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發證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發證機關應當依照《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在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副本上註明相應的診療科目:計劃生育專業。在副本的服務內容欄上加註獲准開展的服務項目。
第十五條 申請開展婚前醫學檢查、產前診斷(篩查)、遺傳病診斷的機構,由縣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批。對審核合格的,縣衛生行政部門發給其《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並根據核準的項目,分別在《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正、副本的許可項目欄註明:1、婚前保健;2產前診斷。
第十六條 《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有效期為三年,凡有效期滿,繼續開展該項技術服務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三十日,按照原審批程序向發證機關申請辦理換證審批手續。
第四章 人員審批
第十七條 從事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的人員,應當符合相關規定。
第十八條 縣級醫療單位從事助產技術、節育手術和終止妊娠技術的人員,由州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批。經考核合格,州衛生行政部門發給其《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鄉級醫療單位從事助產技術、節育手術和終止妊娠技術的人員,由縣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批。經考核合格,縣衛生行政部門發給其《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並根據核準的內容,申請者為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的,在其《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考核項目欄上分別註明:1、助產技術;2、節育手術和終止妊娠技術;申請者為助產士(護士)的,在其《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考核項目欄上註明單胎順產接生技術。以上均須在考核結論欄下註明考核結果和執業地點。
第十九條 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醫療機構內在不同縣開展助產技術、節育手術和終止妊娠技術的人員,應當分別向執業地點所屬區縣衛生行政部門申辦《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經考核合格,發給《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註明考核項目、考核結果和執業地點,並納入所屬區(縣)婦幼保健專業機構業務管理范圍。
第二十條 從事婚前醫學檢查、產前診斷(篩查)、遺傳病診斷技術的人員,由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審批,經考核合格,縣衛生行政部門發給其《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並根據核準的內容,在《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的考核項目欄分別註明:1、產前診斷或產前篩查:臨床(婦產科、兒科、遺傳咨詢)、超聲技術、實驗室技術;2、婚前保健。以上均須在考核結論欄下註明考核結果和執業地點。
第二十一條 凡脫離該技術服務崗位或考試合格未申領《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二年以上的人員,應當重新經過上崗培訓、考核,核准執業資格。
第五章 校驗與變更
第二十三條 《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由發證機關每年校驗一次,並在《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副本上作記錄。《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的校驗內容主要為:服務期限內提供的服務數量、年度技術服務考核情況、服務范圍及有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持證人員等情況。《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由發證機關每三年驗證一次。校驗機關應在其《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專項技術培訓簡況欄內加蓋"母嬰保健技術注冊校驗章",並註明持證人持證上崗的時間及脫離該項技術服務的時間、參加該項技術的業務培訓、復訓、考核情況、違反法律、法規及有關技術規范的情況。
第二十四條 經許可的執業機構應在核准范圍內開展技術服務。凡服務內容、服務方式等事項發生變更的,應向原批准機關申請變更。取得《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的技術服務人員,凡服務內容、場所等事項發生變更的,應向原批准機關申請變更。凡屬申請變更的,註明變更情況,並加蓋"母嬰保健技術注冊變更章"。
第二十五條 凡從事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的機構和人員,應及時申請辦理校驗、變更和換證手續。發證機關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及相關工作規范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核。
第二十六條 從事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的機構和人員,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及校驗間隔期滿前三十日,持所需相關材料,向原審批機關申請辦理換證、校驗手續。在校驗期內未按期校驗的,發證機關應當及時告知其辦理校驗手續。有效期屆滿未及時校驗、換證的,發證機關應當及時責令其10日內補辦校驗、換證手續並停止相關技術服務。在限期內醫療保健機構仍不辦理校驗、換證的,由原發證機關依法辦理注銷手續。經校驗合格的,可繼續開展相關技術服務;暫緩校驗的,衛生行政部門應註明原因,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一般為三個月;經校驗或整改不合格的,由發證機關收回並注銷其相關證書。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和《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書》由縣衛生局統一采購、保管、發放、登記。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縣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局原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准。
以上內容為範文,請根據現實情況,修改!

5、兒童五官保健門診工作制度

五官科工作職責

1、負責職業健康體檢五官科檢查;

2、掌握五官科知識和檢查技術,熟悉職業健康監護工來作程序,詳細詢問既往史,進行五官科相關項目的檢查,將結果填寫在《職業健康檢查表》中的相應檢查欄內自,並簽全名;

3、建立陽性結果登記本,列出陽性結果,盡快報職業衛生科;

4、嚴格遵守消毒隔離制度,儀器定期保養、維護、消毒,防止交叉感染。保持體檢室清潔,提供良好體檢環境;

5、積極做好zd用眼衛生、牙病防治等健康教育和咨詢工作;

6、對待受檢者應親切、耐心、仔細,服務應主動。

6、村衛生室的各項管理制度

XX市村衛生室管理制度
村衛生室職責
一、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在核定的執業范圍內執業。
二、宣傳國家衛生法規,開展群眾性健康教育,建立家庭健康檔案。
三、在鄉鎮衛生院的指導下開展計劃免疫接種、婦幼保健管理等預防保健工作。
四、提供常見病、多發病的初級診治和轉診指導。
五、積極開展農村除害滅病和環境衛生綜合整治的技術指導。
六、協助村民委員會積極宣傳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嚴格執行新農合各項政策規定,熱心為廣大參合農民服務。
七、負責村級衛生監督。
八、完成疫情、出生及死亡情況等衛生信息統計上報工作。
九、完成上級衛生部門布置的其它工作。
附件2:
鄉村醫生行為規范
一、救死扶傷,發揚人道主義。時刻為患者著想,千方百計為人民群眾解除病痛。
二、文明服務,禮貌待人。接待患者使用文明語言,舉止端莊,態度和藹,以愛心溫暖病人。
三、服從管理,合法行醫。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按照醫療操作常規行醫,虛心接受鄉鎮衛生院和上級醫療衛生機構的技術指導和業務管理。
四、確保安全,合理收費。對病人高度負責,注重醫療安全,不亂收費,不違規多收費。
五、尊重人格,保守醫密。對待病人一視同仁,不泄露病人隱私與秘密。
六、搞好宣傳,加強防控。經常利用各種時機,向村民宣傳衛生保健知識,適時進行健康教育,及時報告傳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協助相關部門做好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新農合、愛國衛生等方面的工作。
七、不斷學習,提高水平。善於在工作實踐中總結經驗教訓,鑽研醫術,精益求精,不斷更新知識,提高醫療技術水平。
八、互幫互學,團結協作。正確處理好與相鄰村衛生室之間的關系,團結協作,互相學習。
附件3:
村衛生室預防接種工作制度
一、村衛生室醫務人員必須具備預防接種資質,方可開展預防接種活動。嚴禁無資質單位和人員從事預防接種。
二、必須接受上級醫療衛生機構技術指導和監督管理,按時參加例會、培訓及考核。
三、完整收集轄區總人口數及0-14歲各年齡組人口構成資料,及時掌握免疫規劃目標兒童流入、流出和各月出生情況。在兒童出生後1個月內,及時建立預防接種證、卡。
四、按時制訂一類疫苗使用計劃,做好疫苗管理,保證疫苗冷藏。
五、接種場所設置符合國家技術規范,在顯著位置公示疫苗的品種、免疫程序、接種方法、作用、禁忌症、不良反應及注意事項等。
六、認真履行接種前告知和健康狀況詢問義務,按月規范實施預防接種,接種後現場觀察15-30分鍾,確保預防接種注射安全,常住兒童和流動兒童免疫規劃疫苗全程合格接種率達到95%以上。每年秋季入學時,指導轄區托幼機構、學校開展兒童入托、入學查驗預防接種證工作,對無接種證及未完成常規免疫的14歲以內兒童進行補證(種)。
七、開展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報告,並對預防接種後發生的一般反應及時進行處理。
八、開展國家免疫規劃疫苗針對傳染病監測工作,參與疫情處理。
九、開展健康教育,及時張貼預防接種宣傳畫,設立預防接種咨詢電話,接受有關咨詢活動。
十、規范管理預防接種各類資料,年終對全年資料整理歸檔。
十一、實行以鄉為單位集中式接種的地區,村衛生室負責轄區人口資料的收集上報、接種通知單發放、針對傳染病疫情和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與處理、預防接種健康教育與咨詢、轄區學校和托幼機構查驗接種證工作指導等工作。
附件4:
村衛生室婦幼保健工作制度
一、認真學習貫徹《母嬰保健法》等婦幼保健法律法規。
二、有專人負責婦幼保健工作,掌握本村婦幼工作基本情況,在鄉級衛生院的指導下開展保健業務。
三、開展孕產婦系統管理。做好早孕摸底、建卡、登記,對疑似高危孕產婦及時轉送鄉級管理。動員住院分娩,負責產後訪視工作。
四、開展兒童系統管理。做好兒童保健建卡、登記及高危兒初篩和轉診。
五、做好婦女、兒童疾病防治工作。配合鄉級開展婦女病普查普治、兒童體格檢查,做到資料准確,登記齊全。
六、做好婦幼衛生信息管理。及時收集、匯總、上報各類信息。
七、按時參加鄉級婦幼工作例會,匯報工作,接受培訓和業務指導,按時完成上級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
八、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向孕產婦及兒童家長宣傳婦幼保健科普知識,指導群眾開展家庭自我保健。
九、做好婦幼衛生項目工作,提高婦女兒童健康水平。
十、按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婦幼保健工作。
附件5:
村衛生室健康教育制度
一、在上級衛生部門和健康教育機構的指導下,廣泛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活動,通過宣傳教育,提高群眾健康意識、自我保健意識,強化農民群眾良好衛生行為養成。
二、設置並管理本村的健康教育宣傳欄,結合季節防病重點,進行各種類型的防病科普知識宣傳,及時在宣傳欄內張貼、刷寫相應的健康教育資料,每月至少更換1次。接收上級下發的健康教育資料,宣傳教育資料應及時存檔。
三、以改變不良行為和生活方式為內容,開展鄉村健康知識宣傳。結合群眾健康教育需求或當地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高危人群為重點對象,上門進行相關健康知識的宣傳,包括常見病、慢性病、重點管理疾病的防治知識等;引導村民養成正確的健康行為和生活方式,不斷提高居民健康教育知識知曉率。
四、定期按規定發放健康教育資料,以慢性病管理為重點,在患者隨訪中針對病情開展口頭教育,並發放健康教育處方。
五、加強控煙教育,引導村民爭創無吸煙家庭,無煙辦公室、會議室、診室等活動。
六、積極指導和組織村民滅蠅、滅蚊、滅鼠、滅蟑螂等「除四害」活動。
附件6:
村衛生室醫療文書書寫制度
一、按規定完善醫療文書,主要包括:門診病歷、門診登記本、處方、處置(注射、清創、換葯等)登記本、輸液卡等,以縣區為單位統一格式、內容、要求等。
二、醫療文書必須由具備執業資質的衛生技術人員按照職責范圍和要求完成,並由書寫者本人簽名。
三、醫療文書應使用藍黑墨水、碳素墨水書寫,記錄內容必須客觀、真實、及時、完整,字跡清楚,不得隨意塗改,特殊情況下必須修改時,應當在修改處簽名並註明修改日期。
四、嚴格執行《處方管理辦法》。書寫處方時應當使用規范的中文和醫學術語,葯品名稱、劑量、規格、用法、用量要准確,不得自行編制名稱或代號。每張處方不得超過5種葯品。
五、村衛生室所有使用葯品的治療過程,必須同時有處方和調劑記載。
六、村衛生室醫療文書存檔不得少於5年,其中,處方存檔不得少於3年。
附件7:
村衛生室醫療安全制度
一、醫務人員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應有的醫療技術水平。
二、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技術操作規范,定期對醫療安全進行自查。
三、認真執行《葯品管理法》,切實加強葯品管理,嚴格按規定用葯。
四、嚴格執行護理工作的「三查七對」制度,處方調劑的「四查十對」制度及院感的有關規定。
五、及時對急危重患者採取緊急措施進行搶救治療,並做好適時轉診的相關工作。
六、對醫療設備、電源等要定期檢查維修,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七、嚴禁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工作。
八、村衛生室應在經審批衛生許可的范圍內行醫,不得開展除一般簡單體表清創縫合外的任何手術。
九、加強醫患溝通,妥善處理醫療糾紛,預防醫療事故發生。
附件8:
村衛生室安全注射制度
一、堅守工作崗位,加強業務學習,熟練掌握各種注射劑的不良反應、配伍禁忌及應急處理措施。
二、注射應按處方和醫囑執行。對過敏性葯物,必須按規定做好注射前的過敏試驗。注射室內應張貼常用葯物配伍禁忌表。
三、嚴格執行查對制度,注射時做到細致、准確,對病人熱情、體貼。
四、對准備注射的葯品,應仔細檢查外觀質量,凡出現過期、變質、污染、發霉、無標簽或標簽不清、安瓿有裂紋、內容物有不散的凝塊或異物等現象的,一律不得使用。
五、嚴格執行無菌操作規程,使用合格的一次性無菌塑料注射器,做到一人一針一管,用後要立即毀形,嚴禁再次使用。。
六、密切觀察患者注射中和注射後的反應情況,發生過敏反應或其他異常現象時,應立即停止注射,並採取緊急處置措施,處置效果不明顯時,應果斷、快速轉上級醫院。
七、搶救用葯品、器械,定位放置在利於實施搶救的位置,並定期檢查,及時調整補充。
八、嚴格執行隔離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注射室內每日消毒,定期監測。
附件9:
村衛生室消毒隔離制度
一、嚴格遵守消毒滅菌制度,認真執行無菌技術操作規程。
二、嚴禁衛生室內設置生活區。
三、醫務人員在工作區內,要衣帽整潔,嚴禁著工作服到非工作場所。診療前後應及時洗手、必要時使用消毒液浸泡消毒。
四、敷料缸、持物鉗等醫療器械用品要定期消毒。體溫計、壓脈帶、壓舌板要一人一用一消毒。
五、治療室門窗應密閉良好,定時通風換氣,每日使用紫外線消毒,定期監測,並記錄完整。治療室紫外線消毒時,應具備避光條件,以免對治療室外的人員造成傷害。
六、各種醫療用具使用後均須及時消毒後備用。被褥、床墊要定期洗曬、消毒、更換。
七、應盡量使用一次性醫療器械,降低感染率。對使用過的一次性醫療器械和衛生材料,應當按照規定處理。嚴禁重復使用一次性醫療器械和衛生材料。
附件10:
村衛生室醫療廢物處置制度
一、村衛生室必須嚴格執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正確處理醫療廢棄物。
二、在醫療過程中要盡量減少有害、有毒廢棄物和傳染性廢棄物的數量。
三、醫療廢物採取分類收集原則,配備黑、黃、紅三種顏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裝生活垃圾;黃色袋,裝醫用垃圾(感染性廢棄物);紅色袋,裝可以直接焚燒、放射性和其他特殊廢棄物。污物袋應堅韌耐用,首選可降解塑料袋。所有廢棄物都應經消毒後,分別放入標有相應顏色的污物袋,每日及時處理清空。
四、使用過的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復使用,嚴禁出售或隨意混入生活垃圾中丟棄。針頭、輸液器等銳器不應與其他廢棄物混放,要先進行毀型處理,再消毒,最後集中焚燒或及時深埋。
五、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及感染病人排出的體液、濃液等,要先加1/5量的漂白粉,攪勻後加蓋放置4小時,再倒入廁所。
六、完整保存醫療廢物處置登記記錄,並定期向轄區鄉鎮衛生院上報處理報表。
七、嚴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變賣醫療廢物。
附件11:
村衛生室葯品管理制度
一、認真執行《葯品管理法》及相關規章制度。加強葯品管理,為農民群眾提供有效、安全、放心的葯物。
二、村衛生室必須按照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基本用葯目錄,規范葯品的采購、使用與管理。不得將村衛生室作為企業葯品零售點。
三、葯房獨立設置,布局科學、合理,符合衛生學要求,方便病人取葯。
四、葯房管理規范,分工明確,陳列、擺放有序,特殊葯品專人負責保管。
五、村衛生室葯品以縣為單位集中統一配送,建立葯品入庫驗收登記簿。葯品購進票據存放不得少於5年。
六、堅持合理用葯,因病施治,注意配伍禁忌,確保葯品使用安全、有效。
七、葯房必須憑處方調劑發葯,認真核實、查對,防止差錯事故發生。
八、定期清查葯房,做到葯賬相符。及時清除變質、過期、失效葯品。
九、按規定使用合格的一次性無菌器械,使用後毀形、消毒,統一銷毀,並有記錄。
十、主動配合葯品監督部門的檢查與技術指導,嚴格執行相關規定。
附件12:
村衛生室傳染病報告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辦法》、《醫療機構法定傳染病報告管理規范》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全面做好村衛生室傳染病報告工作。
二、村衛生室為傳染病疫情責任報告單位,村衛生室醫務人員為疫情責任報告人。
三、建立門診日誌、傳染病登記本等相關登記並按照規范認真填寫。
四、發現甲類傳染病和乙類傳染病中的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質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時,或發現其他傳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發時,應於2小時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電話、傳真)向當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並於2小時內寄送出傳染病報告卡。對其他乙、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規定報告的傳染病病原攜帶者在診斷後,應於24小時內寄送出傳染病報告卡。
五、醫務人員應定期參加傳染病防治知識和相關法規的學習、培訓。
六、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做好傳染病流調、隨訪、疫點處理及密切接觸者隔離等工作。
附件13:
村衛生室衛生監督工作制度
一、村級衛生監督是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的組成部分,村衛生室醫師為本村衛生監督信息員,承擔衛生監督工作任務。
二、認真做好本村范圍內的食品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學校衛生等衛生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監督工作檔案,按時上報相關資料。
三、積極預防食物中毒的發生,對本村飲食服務人員建立健康檔案,進行食品衛生法規培訓,對村民操辦紅、白喜事事先向鄉鎮衛生監督專干報告,並協助對食品衛生的現場進行監督、指導。
四、對轄區內發生的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時向上級報告,盡最大努力保護好現場,並協助做好處置工作。
五、掌握轄區內醫療市場的相關情況,如出現游醫和無證行醫應及時向上級報告,協助查處。
六、按時參加有關會議和培訓,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臨時性衛生監督工作任務。
附件14:
村衛生室考核管理工作制度
一、開展鄉村一體化管理。做到鄉村兩級醫療機構統一業務指導、統一人員培訓、統一葯品配送、統一新農合政策實施、統一公共衛生考核。
二、以縣區為單位,實施村衛生室六統一管理,即實行標識標牌、醫療文書、防保卡冊、工作制度、收費票據、用葯目錄六統一。
三、嚴格執行《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鄉村醫生至少每兩年接受一次業務培訓,結合實踐,主動自學,更新醫學知識,提高業務水平,積極參加縣、鄉衛生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組織的學習培訓活動。
四、積極配合衛生部門組織的公共衛生考核,村衛生室公共衛生考核每年至少組織進行2次。
五、村衛生室公共衛生考核結果與村醫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經費掛鉤。
六、鄉村醫生參加培訓考核結果,年度公共衛生考核結果作為鄉村醫生執業再注冊及衛生室換發新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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