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健品與功能性食品什麼關系?
你好!
兩者不相關吧,保健品還是盡量不要吃了,不是什麼好東西.
正兒八經的食補好一點.
保健食品是被國家批復的,有健字型大小的產品。對人體有明顯的保健作用。但是功能性食品是沒有被明確批復的,但在某些保健方面有一定的功能。
GB16740-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標准》第3.1條將保健食品定義為:
「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個種類,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調節人體的機能,適用於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
1.營養食品與葯品的區別:
營養食品首先要保證人體的安全,無毒附作用;而葯品是允許有毒附作用的,它只考慮療效.
人的身體好比一座房子,房子著火後(即機體患病),我們應即刻採取滅火措施(即用葯治病),當火撲滅後,房子已經受損或是毀壞,必須用鋼筋、水泥等建築材料,才能使房子回復原狀(就如同我們的健康狀況已經受到影響,必須用人體基本的組成物質——營養素去修補才有可能恢復)。
2.營養食品與綠色食品的區別:
營養食品可以全面均衡地補充人體所需的各種營養物質。
綠色食品雖然無污染,卻營養不夠。
3.營養食品 與功能性保健品的區別:
保健品有 特殊營養食品和保健(功能)食品之分。
人的身體好比一匹馬,功能性保健品如同馬鞭,而營養食品則是草料,若想馬跑得快些(即身體健康狀況良好),不能只是一味地鞭打它,而是必須喂飽、喂好它。
功能性食品是指除有一般食品的營養功能(一次功能)和嗜好功能(二次功能)外,尚具有增強免疫力,調節生理節律,病後恢復,預防疾病和延遲衰老等功能!
供你參考!
2、保健食品要單獨列入《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嗎?
題目所述的保健食品是不包含在「預包裝食品」里的,區局的提法是正確的。
在增項前,還需要將您的衛生許可證上增加「XX保健食品」項,而後才能評增項後的衛生許可證,到當地工商部門辦理新的營業執照,含保健食品經營范圍的營業執照應註明「定型包裝的保健食品、食品」字樣。
食品、保健食品、葯、化妝品、醫療器械等是在一個范圍內的,都是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
(2)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標准擴展資料
辦理餐飲業營業執照所需材料:
(1)衛生許可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及其它證明材料復印件(包括董事會決議、章程或任命文件、身份證復印件);
(4)食品生產經營場所使用證明(房屋產權證明或租賃協議),承包合同或協議;
(5)生產經營場所周圍30米內環境平面圖(註明是否有污染源)、平面布局圖(包括標明方位、各功能間、輔助用房的名稱、面積,牆壁、地面和天花板表面建築材料,各種設備、衛生設施及擺放或安裝位置。盡可能標明衛生許可審查涉及的全部內容,一頁不夠,可另加附頁);
(6)新建、改建、擴建單位的《建設項目竣工衛生驗收認可書》(500m2以下餐飲業不要求提供);
(7)加工過程中的污染控制措施;
(8)申請單位衛生管理組織、各項衛生管理制度(學校食堂須提供學校食物中毒應急處理工作預案);
(9)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證明登記表(加蓋體檢機構公章)和企業負責人、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登記表(加蓋培訓機構公章);
(10)其他應提供的資料。
3、保健品屬於哪一類商標
有如下三類商標都包含保健品:
1、醫用營養品屬第5類,如維生素制劑、魚肝油、補葯(葯)、醫用卵磷脂、食用植物纖維、醫用營養食物、醫用營養飲料、礦物食品添加劑等。
2、非醫用營養品屬第30類,如螺旋藻、非醫用營養飲料、非醫用營養膠囊、非醫用營養粉等。一般保健品至少要注冊上面這些商品項目。
3、保健類服務屬第44類,如醫療按摩、保健、醫療輔助、理療、醫療護理、醫葯咨詢、心理專家、芳香療法、遠程醫學服務、飲食營養指導等;
你可以根據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務選擇相應的分類申請商標。
(3)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標准擴展資料
尼斯聯盟成員國,採用《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即尼斯分類)。現行尼斯分類將商品和服務分成45個大類,其中商品為1~34類,服務為35~45類。
商標局將尼斯分類的商品和服務項目劃分類似群,並結合實際情況增加我國常用商品和服務項目名稱,制定《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以下簡稱《區分表》),為申請人申報商標注冊時使用。
尼斯分類每年修訂一次,《區分表》隨之予以調整。申請人應當依照提交申請時施行的《區分表》進行申報,既可以申報標准名稱,也可以申報未列入《區分表》中的商品和服務項目名稱。
參考資料來源: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項目申報指南
4、按照國家標准和衛生部、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確定的有關標准
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標准 GB 16740 中確實規定了鉛含量具體指標,其中文件中表示僅以藻類為主要原材料的《固體飲料和膠囊產品》中鉛含量是執行2.0的標准,而不是0.5,同樣在《食用螺旋藻粉國家標准 GB/T 16919-1997》之中規定螺旋藻粉的鉛含量也是執行2.0的標准。
而目前主要的焦點在於螺旋藻片明顯不屬於固體飲料和膠囊產品,國標16919也是指粉,新華社認為螺旋藻片按照一般產品的0.5執行,而企業和葯監局認為應按照2.0標准執行。
但是,事件發展到這個時候已經不是某個產品不合格的事情了,而是大家對國標提出的質疑之聲,為什麼同樣產品不同原材料重金屬限制會出現高達4倍的差距,到底標準是如何來的,鉛砷這些重金屬多少才會對人體造成危害?
而這些,葯監局並沒有給出合理的解釋。
5、健字型大小的保健品,從商標分類上,是屬於食品還是葯品?
保健百品屬於食品。
GB16740-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標准》第3.1條將保健食品定義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個種類,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調節人體的機能,適用於特定人群食度用,但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並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具有食品性質,如茶、酒、蜂製品、飲品、湯品、鮮汁、葯膳等,具有色、香、形、質要求,一般在劑量上無要求。
(5)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標准擴展資料:
2018年12月2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問關於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 生產經營企業電話營銷行為管理的答公告發布,明確規定,保健食品企業不得宣傳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預防或治療功能。
保健品功效
由於大部分保健食品的設內計是依據中醫葯理論和中醫養生思想,科學組方配伍而成的,雖然申報的可能是27項功能中的同一個功能,但由於組方不同、原理不同,甚至配伍劑量不同、原料來源不同、工藝劑型不同,均可能對人體的健康產生不同的影響和作用。
6、功能性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區別是什麼
1、性質不同:保健食品是一個特定的食品種類。功能性食品是具有特定營養保健功能的食品。
2、適應人群不同:功能性食品即適宜於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肌體功能,不以治療為目的的食品。功能性食品有時也稱為保健品食品。保健食品適於特定人群食用。
3、要求不同:功能性食品是針對需要調整某方面機體功能的特定人群而研製生產的。保健食品則 不同。
(6)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標准擴展資料:
選購保健食品的注意事項:
要看標志,保健食品的標志為天藍色專用標志,國產保健食品批准文號格式為:國食健字G+4位年代號+4位順序號;進口保健食品批准文號格式為:國食健字J+4位年代號+4位順序號。
看包裝標簽說明,保健食品的外包裝上除印有簡要說明外,還要有產品名稱、主要原(輔)料、功效成分/標志性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食用量與食用方法、規格、保質期、貯藏方法和注意事項等。
還要注意不要以價格來衡量保健食品效果強弱,因為產品劑量、添加物質和品牌的不同,價格也不一樣。
還要注意正確對待廣告宣傳,購買保健食品為了安全可靠,一定要看好是哪些廠家出廠的,一定要有自己的針對性,切忌完全輕信廣告,盲目購買,並非越貴越好。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保健食品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功能性食品
7、保健食品與普通食品如何界定
你好
1、如果是廠家生產的有保健食品批號的是保健食品,沒有批號的就是普通食品,即使是一種原料也是這樣的。
2、就是保健食品又是普通食品的原料,請在保健食品網上查。
8、國葯准字型大小和健字型大小有什麼區別
區別在於定義和用處不一樣。
定義:
國葯准字:是經過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批準的,頒發給生產企業的允許該企業生產該品種的批准文號,它是個性化的,每個生產企業每個生產品種都有自己獨有的批准文號。根據國家葯監局規定,自2003年6月30日後生產的葯品實施新的批准文號,格式是:國葯准字+1位拼音字母+8位數字,字母用拼音字頭表示葯品類別,數字表示批准葯品生產的部門、年份及順序號。
健字型大小:是06年以前國家葯監局批準的達不到葯品標准但具有一定保健作用的食品,現在健字型大小已經取消批准了,現在市場上已經停止流通了,也就是說現在市場上如果有健字型大小的,全部都是違法的假冒產品。
作用:
對於葯品,現在國家規定統一使用的批准文號是「國葯准字」號,即平常所說的「葯字型大小」。根據國家葯監局規定。
保健品的批准文號則是「衛食健字」或「國食健字()第××號」。其中2003年以前通過審批的批號是「衛食健字」,2003年以後通過審批的批號是「國食健字」。
(8)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標准擴展資料在現行《葯品管理法》中規定,生產葯品「需要經過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發給葯品批准文號」。所以,現在如果我們在市場上發現「X衛葯准字」等非「國葯准字」批准文號的葯品,因為已經過了國家葯監局規定的有效期,均可視為假葯。
為了保證臨床用葯安全,1999年以後,國家將過去的地方葯品標准,提升為國家葯品標准,對「X(省)衛葯准字」的格式的葯品進行清理整頓,對符合國家標準的葯品核發「國葯准字」的批准文號。
參考資料 國葯准字型大小_網路9、有哪些類保健功能食品
為了規范我國保健(功能)食品市場,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於1997年發布了GB16740-1997 《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標准》,同年5月1日起實施。
標准規定了保健(功能)食品定義、產品分類、基本原則、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和標簽要求。
保健(功能)食品,一是提供營養;二是提供增加人體食慾的色、香、味、形;三是調節人體機能。
標准規定,保健(功能)食品應有與功能作用相對應的功效成分及其最低含量。功效成分是指能通過激活酶的活性或其他途徑,調節人體機能的物質,目前主要包括:
1、多醣類:如膳食纖維、香菇多醣等;
2、功能性甜味料(劑):如單糖、低聚糖、多元醇糖等;
3、功能性油脂(脂肪酸)類:如多不飽和脂肪酸、磷酯、膽鹼等;
4、自由基清除劑類:如超氧化物岐化酶(SOD)、谷光甘酞過氧化酶等;
5、維生素類:如維生素A、維生素C、維生素E等;
6、肽與蛋白質類:如谷光甘肽、免疫球蛋白等;
7、活性菌類:如聚乳酸菌、雙岐桿菌等;
8、微量元素類:如硒、鋅等;
9、其他類:二十八醇、植物甾醇、皂甙(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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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保健食品的微生物限度的國標是什麼?
微生物限度指標請參考GB 16740-1997 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標准相關規定,各微生物檢驗項目的檢驗方法採用GB 4789系列國標。以下是截圖。如需要文件可以聯系我,我傳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