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昨天晚上去按摩,被警察抓。他們說接到舉報,在嫖娼。但是他們進來的時候,我連衣服都穿的很整齊。
首先,嫖娼不是犯罪,只是一般的違法行為,性質較輕,情節不嚴重的話,多是教育為主,不會受到到行政處罰。先生就是屬於這種情況。關於通知單位和親屬是肯定不會的,這涉及個人隱私及名譽的保護。也不會留案底,因為公安機關的案卷資料,如口供之流都要當事人簽字才有證明效力,他既然沒讓你在筆錄上簽字,也就不會留案底。您完全沒有必要因為他們問了你的電話工作單位而擔心不已,這只是他們訊問的必要流程吧了。
2、小姐被警察叔叔抓,招出嫖客會怎麼辦
根據具體情況拘留或者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
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大保健被警察抓擴展資料:
嫖客處罰案例:
新華網長沙3月29日電(記者劉良恆)就28日晚間網路流傳的「『廣州區伯』因嫖娼在長沙被抓」一事,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29日向記者證實,26日確有一名廣州籍區姓男子因嫖娼被抓獲並被行政拘留。
據天心公安分局民警介紹,3月26日晚23時許,該分局新開鋪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稱,在天心區竹塘路某酒店客房內有人從事賣淫嫖娼活動,民警迅速到現場進行查處,當場抓獲正在進行賣淫嫖娼活動的違法嫌疑人。
經審查,違法嫌疑人區某(男,62歲,廣州市人)、冼某(男,廣州市人,47歲)對當晚在該酒店720、722房間內分別與賴某(女,江西省人,28歲)、孫某(女,湖北省人,25歲)實施賣淫嫖娼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對4名違法人員分別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知情人士透露,區某既系網路名人「廣州區伯」,其微博認證信息為「廣州草根明星」「廣州公車私用監督達人」。
參考資料: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參考資料:新華網:長沙警方證實「廣州區伯」因嫖娼被行政拘留
3、在足浴店(非正規)上班被警察抓了 多久能放人 目
如果是證據不足,應該立即放人,如果有犯罪證據,那麼就按照程序等待審判。可以參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 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第一百五十五條 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復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延期審理。
第一百五十六條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第一百五十七條 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
第一百五十八條 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發現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的規定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應當對其身份進行調查,偵查羈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計算,但是不得停止對其犯罪行為的偵查取證。對於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確實無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報的姓名起訴、審判。
第一百六十九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錄在案。辯護人、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附卷。
第一百七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4、昨天去踩背,被警察抓住,說是我嫖娼。但是當時什麼都沒做,而且在他們進來的時候我連衣服都是完整的。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公安機關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時,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權陳述和申辯。被處罰人對治安管理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四條 公安機關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作出治安管理處罰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告知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權陳述和申辯。公安機關必須充分聽取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的意見,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成立的,公安機關應當採納。
公安機關不得因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的陳述、申辯而加重處罰。
第九十六條 公安機關作出治安管理處罰決定的,應當製作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被處罰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件的名稱和號碼、住址;
(二)違法事實和證據;
(三)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四)處罰的執行方式和期限;
(五)對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六)作出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的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
決定書應當由作出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加蓋印章。
第九十七條 公安機關應當向被處罰人宣告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並當場交付被處罰人;無法當場向被處罰人宣告的,應當在2日內送達被處罰人。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
第一百零二條 被處罰人對治安管理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5、嫖客被警察抓到會怎麼樣
把臉捂住啊,一看就是沒經驗,呵呵!
6、請問如果去洗浴中心X被警察抓到怎麼辦?會通知家人或者單位嗎?要被拘留嗎?拘多久?罰款多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因此,如果找小姐被警察抓住後,就會按上述規定處以拘留,還可以並處罰款。 如果家人或公司沒人領你也不用怕,最多拘留15天就放出來了,不交錢公安也沒辦法。
7、掃黃被抓到,警察會怎麼處置
《社會治安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我國《刑法》中,沒有賣淫嫖娼罪,所以賣淫、嫖娼只是違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而不是犯罪。
對賣淫嫖娼行為可給予拘留和罰款處罰,對組織、強迫、引誘、介紹、容留賣淫的行為可定罪判刑。
(7)大保健被警察抓擴展資料:
有關色情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1.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2.第六十七條 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3.第六十八條 製作、運輸、復制、出售、出租淫穢的書刊、圖片、影片、音像製品等淫穢物品或者利用計算機信息網路、電話以及其他通訊工具傳播淫穢信息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4.第六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組織播放淫穢音像的;
(二)組織或者進行淫穢表演的;
(三)參與聚眾淫亂活動的。
明知他人從事前款活動,為其提供條件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網路
8、嫖客被警察抓住了,會怎麼樣
視情予以罰款或行政拘留,或二者並處;除前述規定的處罰外,還可以由公安機關決定收容教育,收容教育期限為6個月至2年。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賣淫嫖娼人員收容教育辦法》1、第七條第一款: 對賣淫、嫖娼人員,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的規定處罰外,對尚不夠實行勞動教養的,可以由公安機關決定收容教育。
2、第八條 對賣淫、嫖娼人員實行收容教育,由縣級公安機關決定。決定實行收容教育的,有關縣級公安機關應當填寫收容教育決定書。收容教育決定書副本應當交給被收容教育人員本人,並自決定之日起15日內通知其家屬、所在單位和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
3、第九條 收容教育期限為6個月至2年。收容教育日期自執行之日起計算。
9、你好,我朋友去嫖娼剛經過嫖娼地點碰到警察在抓嫖娼,被警察抓後按了手印,做了筆錄說以前嫖過,就放了
你好!
罰款3000,民警帶我去取款機取錢然後給了他們,就放我走了。收據和處罰決定...一般情況下,嫖娼的問題不是很嚴重,不會影響到你什麼的。
...應給你出具...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