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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的執行標准

發布時間:2020-07-24 10:51:48

1、執行標準是什麼意思,我買的保健品上寫著執行標準是Q/ALJH0002S2012,這是什麼意思

就是以這個標准來指導生產該保健品,不過保健品的生產標準是廠家自定的

2、保健品的執行標準是Q/ZHX012是什麼意思

與普通食葯品的區別
食品的批號是「衛食字」,雖食用安全,但沒經功能試驗,不允許宣傳功能。葯品批號是「葯准字」,具有很好的治療作用,但同時也有副作用。另外:「葯健字」在2004年前已被取消,市場上已不允許這種批號流通。
必須標注批准文號
正規外包裝盒上標出天藍色形如「藍帽子」的保健食品專用標志,下方標注批准文號,如「國食健字【年號】××××號」,或「衛食健字【年號】××××號」。國產保健食品的批准文號是「衛(國)食健字」,進口保健食品是「衛(進)食健字」。
批准名稱不提功效
批準保健食品通常以產品原料命名,如葛根膠囊,說明其主要成分是葛根。而不像「五行化糖膠囊」出現「化糖」代表功效的字眼。
普通食品不需文號
有些普通食品生產企業為了欺騙消費者,在產品包裝上標稱一些如「*食監字**號」等類似批號。宣傳更不能提到有關療效的文字。
批准文號格式統一
2003年6月後由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批准,其格式為「國食健字****」或「國進食健字****」(進口保健食品)。
左上角要有小藍帽
外包裝「主要展示版面」左上方應並排或上下排列標注保健食品藍色草帽標志與保健食品批准文號。
12個因素缺一不可
保健食品包裝必須註明:名稱、凈含量及固形物含量、配料、功效成分、保健作用、適宜人群、食用方法、日期標示(生產日期及保質期)、儲藏方法、執行標准、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名稱及地址、衛生許可證號。
其主要功能是調理
調理是需一段時間與過程,在這個過程中,身體素質會慢慢提高,但很少在短期內有明顯的變化。且保健食品可申報的只有27種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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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管理辦法

(1996年3月15日衛生部令第46號發布)

1996年03月15日 發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保證保健食品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下稱(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適宜於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的食品。

第三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以下簡稱衛生部)對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說明書實行審批制度。

第二章 保健食品的審批

第四條 保健食品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經必要的動物和/或人群功能試驗,證明其具有明確、穩定的保健作用;
(二)各種原料及其產品必須符合食品衛生要求,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慢性危害;
(三)配方的組成及用量必須具有科學依據,具有明確的功效成分。如在現有技術條件下不能明確功能成分,應確定與保健功能有關的主要原料名稱;
(四)標簽、說明書及廣告不得宣傳療效作用。

第五條 凡聲稱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須經衛生部審查確認。研製者應向所在地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初審同意後,報衛生部審批。衛生部對審查合格的保健食品發給《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批准文號為"衛食健字()第號"。獲得《保健食品批准證書》的食品准許使用衛生部規定的保健食品標志(標志圖案見附件》。

第六條 申請《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必須提交下列資料:
(一)保健食品申請表;
(二)保健食品的配方、生產工藝及質量標准;
(一)毒理學安全性評價報告;
(四)保健功能評價報告;
(五)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名單,以及功效成分的定性和/或定量檢驗方法、穩定性試驗報告。因在現有技術條 件下,不能明確功效成分的,則須提交食品中與保健功能相關的主要原料名單;
(六)產品的樣品及其衛生學檢驗報告;
(七)標簽及說明書(送審樣);
(八)國內外有關資料;
(九)根據有關規定或產品特性應提交的其它材料。

第七條 衛生部和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分別成立評審委員會承擔技術評審工作,委員會應由食品衛生、營養、毒理、醫學及其它相關專業的專家組成。
第八條 衛生部評審委員會每年舉行四次評審會,一般在每季度的最後一個月召開。經初審合格的全部材料必須在每季度第一個月底前寄到衛生部。衛生部根據評審意見,在評審後的3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
衛生部評審委員會對申報的保健食品認為有必要復驗的,由衛生部指定的檢驗機構進行復驗。復驗費用由保健食品申請者承擔。

第九條 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合作者共同申請同一保健食品時,《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共同署名,但證書只發給所有合作者共同確定的負責者。申請者,除提交本辦法所列各項資料外,還應提交由所有合作者簽章的負責者推薦書。

第十條 《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持有者可憑此證書轉讓技術或與他方共同合作生產。轉讓時,應與受讓方共同向衛生部申領《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副本。申領時,應持《保健食品批准證書》,並提供有效的技術轉讓合同書。《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副本發放給受讓方,受讓方無權再進行技術轉讓。

第十一條 已由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生產經營的葯品,不得申請《保健食品批准證書》。

第十二條 進口保健食品時,進口商或代理人必須向衛生部提出申請。申請時,除提供第六條 所需的材料外,還要提供出產國(地區)或國際組織的有關標准,以及生產、銷售國(地區)有關衛生機構出具的允許生產或銷售的證明。

第十三條 衛生部對審查合格的進口保健食品發放《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取得《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的產品必須在包裝上標注批准文號和衛生部規定的保健食品標志。
口岸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憑《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進行檢驗,合格後放行。

 第三章 保健食品的生產經營

第十四條 在生產保健食品前,食品生產企業必須向所在地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查同意並在申請者的衛生許可證上加註"××保健食品"的許可項目後方可進行生產。

第十五條 申請生產保健食品時,必須提交下列資料:
(一)有直接管轄權的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有效食品生產經營衛生許可證;
(二)《保健食品批准證書》正本或副本;
(三)生產企業制訂的保健食品企業標准、生產企業衛生規范及制訂說明;
(四)技術轉讓或合作生產的,應提交與《保健食品批准證書》的持有者簽定的技術轉讓或合作生產的有效合同書;
(五)生產條件、生產技術人員、質量保證體系的情況介紹;
(六)三批產品的質量與衛生檢驗報告。

第十六條 未經衛生部審查批準的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名義生產經營;未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的企業,不得生產保健食品。

第十七條 保健食品生產者必須按照批準的內容組織生產,不得改變產品的配主、生產工藝、企業產品質量標准以及產品名稱、標簽、說明書等。

第十八條 保健食品的生產過程、生產條件必須符合相應的食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或其它有關衛生要求。選用的工藝應能保持產品的功效成分的穩定性。加工過程中功效成分不損失,不破壞,不轉化和不產生有害的中間體。

第十九條 應採用定型包裝。直接與保健食品接觸的包裝材料或容器必須符合有關衛生標准或衛生要求。包裝材料或容器及其包裝方式應有利於保持保健食品功效成分的穩定。

第二十條 保健食品經營者采購保健食品時,必須索取衛生部發放的《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復印件和產品檢驗合格證。
采購進口保健食品應索取《進口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復印件及口岸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機構的檢驗合格證。

 第四章 保健食品標簽、說明書及廣告宣傳

第二十一條 保健食品標簽和說明書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和要求,並標明下列內容:
(一)保健作用和適宜人群;
(二)食用方法和適宜的食用量;
(三)貯藏方法;
(四)功效成分的名稱及含量。因在現有技術條件下,不能明確功效成分的,則須標明與保健功能有關的原料名稱;
(五)保健食品批准文號;
(六)保健食品標志;
(七)有關標准或要求所規定的其它標簽內容。

第二十二條 保健食品的名稱應當准確、科學,不得使用人名、地名、代號及誇大容易誤解的名稱,不得使用產品中非主要功效成分的名稱。

第二十三條 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和廣告內容必須真實,符合其產品質理要求,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癒的宣傳。

第二十四條 嚴禁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的宣傳。

第二十五條 未經衛生部按本辦法審查批準的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名義進行宣傳。

 第五章 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 根據《食品衛生法》以及衛生部有關規章和標准,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加強對保健食品的監督、監測及管理。衛生部對已經批准生產的保健食品可以組織監督抽查,並向社會公布抽查結果。

第二十七條 衛生部可根據以下情況確定對已經批準的保健食品進行重新審查:
(一)科學發展後,對原來審批的保健食品的功能有認識上的改變;
(二)產品的配方、生產工藝、以及保健功能受到可能有改變的質疑;
(三)保健食品監督監測工作需要。
經審查不合格或不接受重新審查者,由衛生部撤銷其《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合格者,原證書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條 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一般衛生監督管理,按照《食品衛生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罰則

第二十九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按《食品衛生法》第四十五條進行處罰。
(一)未經衛生部按本辦法審查批准,而以保健食品名義生產、經營的;
(二)未按保健食品批准進口,而以保健食品名義進行經營的;
(三)保健食品的名稱、標簽、說明書未按照核准內容使用的。

第三十條 保健食品廣告中宣傳療效或利用封建迷信進行保健食品宣傳的,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衛生部《食品廣告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三十一條 違反《食品衛生法》或其它有關衛生要求的,依照相應規定進行處罰。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保健食品標准和功能評價方法由衛生部制訂並批准頒布。

第三十三條 保健食品的功能評價和檢測、安全性毒理學評價由衛生部認定的檢驗機構承擔。

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由衛生部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自1996年6月1日起實施,其它衛生管理辦法與本辦法不一致,以本辦法為准

3、保健品的執行標准GB/T16919是什麼意思

GB/T 16919-1997 食用螺旋藻粉

本標准知規定了食用螺旋藻粉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要求。本標准適用於大規模人工培養的鈍頂螺旋藻或極大螺旋藻經瞬時高溫噴霧乾燥製成螺旋藻乾粉。
GB/T是指推薦性國家標准(GB/T),"T"在此讀"推"。推道薦性國標是指生產、交換、使用等方面,通過經濟手段或市場調節,而自願採用的國家標准。
這類標准任何單位都有權決定是否采內用,違反這類標准,不承擔經濟或法律方面的責任。但是,一經接受並採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納入經濟合同中,就成為各方必須共同遵守的技術依據,具有容法律上的約束性。

4、營養品執行國家標准和企業標准有什麼區別

營養食品的主要國家標準是《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2011),規定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應向消費者提供食品營養信息和特性的說明,是強制性標注的標准。

企業標准,是企業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制定的營養標准,不得低於國家標准,不得違法國家標準的相關規定。

5、保健品的執行標准號Q/HBS001-2016是什麼意思?

這是某知產品的企業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中規定:
「企業生產的產品沒有國家標准和行業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准,作道為組織生產的依據。企業的產品標准須報當地政府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內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已有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國家鼓勵企業制定嚴於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企業標准,在容企業內部適用。」

6、保健食品國家規范標准

1、GMP:即工廠質量環境認證。要求工廠方圓300公里以內沒有任何的污染源才能接受認證。加拿大素有「地球北肺」之稱(「南肺」是巴西),蓋爾瑪產品全都出廠於加拿大,從根本上保證了蓋爾瑪產品的生產工廠環境的優越。

2、FDA:是美國國家食品葯品管理局的英文縮寫,FDA的認證是世界上所有的保健品、葯品還有營養食品通往歐洲和北美市場銷售的一個通行證(最低門檻),FDA的認證需要2-3萬歐洲人次,3-7年的臨床檢驗,花費約3.5億美元的成本,通過143項關鍵檢測點程序才能獲得認證,蓋爾瑪的所有產品全部都超越了FDA的認證標准。同時也全部超過加拿大聯邦健康和福利部185項關鍵檢控點的標准。

3、DIN是世界醫葯組織認證的葯物識別代碼,它相當於葯品身份證,有了它,就表明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具有葯品的功效卻沒有葯品的毒副作用。蓋爾瑪每一款產品包裝上都標有DIN的代碼。

4、OTC是非處方用葯的認證,就是無需醫生開處方的葯品。這就確認了蓋爾瑪的產品是非處方的,但又安全、功效好的保健品。

5、GLP是無需臨床檢驗認證。一般健康生活用品從宣傳到上市要通過很多包括FDA在內的各項認證,而且要花費很長時間,有可能上市就已經落後了,而蓋爾瑪的產品是無須臨床檢驗的,直接可以上市,大大超越了同類企業。

(6)保健品的執行標准擴展資料:

保健食品標準是監督與控制保健食品質量的技術依據,是保健食品檢驗必須遵循的法定技術寶典,是檢驗單位進行保健食品檢驗工作的基石。它執行得正確與否,直接關繫到檢驗結果的嚴肅性、權威性、公正性和可靠性。

准規定了保健食品的定義、產品分類、基本原則、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和標簽要求。沒有一份准確的保健食品標准,檢驗單位就不可能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檢驗報告書。

7、保健品的執行標准和批准文號

假的

8、怎樣查保健品的執行標准?

你所提供的標准只是一百個企業標准,只有到省質監局或該市的質監局才有備案,網上一般是查不到的。Q表示企業度標准,SLSJ使企業的代碼,經常是企業中/英文名稱的縮寫,002-2005表示是2005年制定的第二項標准。
GB是國標,行標就多了,LS是糧食,NY是農業,QB是輕工問,食品保健品的標准一般在這三個行業。有/T表示是推薦標准,沒有則是強制的。
網上查到的一般是行業標准或國答家標准。
正如樓上宋兄所說,你買到的產品是證件不齊全的,回或者說,沒有拿到保健品資格的「偽保健品」。保健品都有衛食健字***或國食健字****」,一定有一個藍帽子標志的,在答葯監局或衛生部網站可以搜到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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