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健品行業招商助理的職責
1、負責公司銷售合同及其他營銷文件資料的管理、歸類、整理、建檔和保管工作。 2、負責各類銷售指標的月度、季度、年度統計報表、銷控表和報告的製作、編寫,並隨時答復領導對銷售動態情況的質詢。 3、協助收集、整理、歸納市場行情、價格,以及新項目、競爭對手、客源等信息資料,提出分析報告,為部門業務人員、領導決策提供參考。 4、協助銷售人員做好上門客戶的接待和電話來訪工作;在銷售人員缺席時,及時轉告客戶信息,妥善處理。 5、負責監查客戶的意見或信息的記錄及回訪
希望採納
2、保健品店長的工作職責是什麼
1、負責店面整理的的運營工作;
2、對店百面員工進行業務培訓、指導及激勵工作;度
3、合理分配銷售任務,並知協助店員完成任務;
4、掌握店面所道在區域的競品、營銷政策,並提出合理的版應對建議;
5、維護重點客戶,開發新權客戶;
6、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誰知道做保健品葯的客服工作主要是什麼
崗位職責百
-公司提供客戶資料,通過電話回訪聯繫到客戶
-專門負責保健品,化妝品,等相關產品的客戶回度訪工作
-電話跟蹤和維護知客戶
-負責客戶的信息處理
-宣傳,樹立並維護公司形象
職位要求
-25-35周歲,性別不限,有銷售工作經驗者優先
-高中以上學歷,專業不限,熟悉電腦操作
-普通話標准,口齒清晰,聲音甜美,自信道樂觀,思維敏捷,溝通協調能力強
-性格積極,態度親切,敬業務實
-穩重、專耐心,有較強的應變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能承受壓力,並具有良好的團隊協屬作精神
4、保健類公司里的健康顧問是干什麼的,他的工作內容和職責是什麼,幫我下,謝謝
保健品公司的「健康顧問」其實就是把你包裝成所謂的「專家」後專門游說百消費者。健康顧問有以下幾項工作職責: 1.作為「特聘專家」,專門給營銷員和「潛在顧客」、顧客講課,專門講解公司保健度產品的主要功用,當然是非常誇張的那種。 2.被指派到各大葯專店、賣場,負責為顧客講解疑問,誇大顧客的病情或者健康狀態,趁機說服其購買公司產品。 3.接聽顧客的電話反饋、投屬訴,安撫顧客,說服其繼續購買
5、開個保健品店都受哪個部門管理?
沒有什麼特殊要求
祝願你成功!!
根據<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理>
第一條 為了指導、幫助城鄉勞動者個體經濟的發展,加強對個體工商戶的監督、管理,保護其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有經營能力的城鎮待業人員、農村村民以及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人員,可以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依法經核准登記後為個體工商戶。
第三條 個體工商戶可以在國家法律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經營工業、手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及其他行業。
第四條 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經營。個人經營的,以個人全部財產承擔民事責任;家庭經營的,以家庭全部財產承擔民事責任。
個體工商戶可以根據經營情況請一、二個幫手;有技術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帶三、五個學徒。
第五條 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害。
第六條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對個體工商戶履行下列行政管理職責:
(一) 對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的申請進行審核、登記,頒發營業執照;
(二) 依照法律和本條例的規定,對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活動進行管理和監督,保護合法經營,查處違法經營活動,維護城鄉市場秩序;
(三) 對個體勞動者協會的工作給予指導;
(四) 國家授予的其他管理許可權。
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對個體工商戶進行業務管理、指導、幫助。
第七條 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的個人或者家庭,應當持所在地戶籍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經縣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營業。
國家規定經營者需要具備特定條件或者需經行業主管部門批準的,應當在申請登記時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申請經營旅店業、刻字業、信託寄賣業、印刷業,應當經所在地公安機關審查同意。
第八條 個體工商戶應當登記的主要項目如下:字型大小名稱、經營者姓名和住所、從業人數、資金數額、組成形式、經營范圍、經營方式、經營場所。
第九條 個體工商戶改變字型大小名稱、經營者住所、組成形式、經營范圍、經營方式、經營場所等項內容,以及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改變家庭經營者姓名時,應當向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改變。
個人經營的個體工商戶改變經營者時,應當重新申請登記。
第十條 個體工商戶應當每年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驗照手續。逾期不辦理且無正當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有權收繳營業執照。
第十一條 個體工商戶歇業時,應當辦理歇業手續,繳銷營業執照。自行停業超過六個月的,由原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收繳營業執照。
第十二條 個體工商戶繳銷、被收繳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時,應當向債權人清償債務。
第十三條 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規定繳納登記費和管理費。登記費和管理費的收費標准及管理辦法,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財政部共同制定。
第十四條 個體工商戶所需生產經營場地,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納入城鄉建設規劃,統籌安排。經批准使用的經營場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侵佔。
第十五條 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需原材料,燃料以及貨源,需要由國營批發單位供應的,供應單位應當合理安排,不得歧視。
第十六條 個體工商戶可以憑營業執照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按有關規定,開立帳戶,申請貨款。
第十七條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是國家授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合法憑證,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可以扣繳或者吊銷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扣繳或者吊銷。
第十八條 除法律、法規和省級人民政府另有規定者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個體工商戶收取費用。
對擅自向個體工商戶收取費用的,個體工商戶有權拒付,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有權予以制止。
第十九條 個體工商戶應當遵守國家法律和政策的規定,自覺維護市場秩序,遵守職業道德,從事正當經營,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一)投機詐騙,走私販私;
(二)欺行霸市,哄抬物價,強買強賣;
(三)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短尺少秤,摻雜使假;
(四)出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有害人身健康的食品;
(五)生產或者銷售毒品、假商品、冒牌商品;
(六)出售反動、荒誕、誨淫誨盜的書刊、畫片、音像製品;
(七)法律和政策不允許的其他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十條 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辦理稅務登記、建立帳簿和申報納稅,不得漏稅、偷稅、抗稅。
第二十一條 個體工商戶按規定請幫手、帶學徒應當簽訂書面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規定勞動報酬、勞動保護、福利待遇、合同期限等事項。所簽合同受國家法律保護,不得隨意違反。
從事關繫到人身健康、生命安全等行業的個體工商戶,必須為其幫手、學徒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
第二十二條 個體工商戶違反本條例第七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九條的規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下列處罰: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非法所得;
(四)責令停止營業;
(五)扣繳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以上處罰,可以並處。
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規定處罰;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拒絕、阻撓工商行政管理人員及其他管理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規定處罰;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或者其他管理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收受賄賂或者侵害個體工商戶合法權益的,有關主管機關應當根據情節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令賠償;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 個體工商戶對管理機關作出的違章處理不服時,應當首先按照處理決定執行,然後在收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作出處理的機關的上級機關申請復議。上級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答復,對答復不服的,可以在接到答復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個人經營或者家庭經營營利性的文化教育、體育娛樂、信息傳播、科技交流、咨詢服務,以及各種技術培訓等項業務的,參照本條例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條例由國定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實施細則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第二十八條 本條例自一九八七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6、賣保健品要什麼證,需要些什麼?
賣保健品需要以下證件:
工商營業執照,稅務證件,衛生許可證,個人健康證,各類代理產品下發的國家質監部門證件或者是合格證件以及代理證職責證件。
以下是辦理保健品售賣點所需要經歷的流程及材料准備:
申報資料的一般要求:
(一)申報資料首頁為申報資料項目目錄,目錄中申報資料項目按《保健食品注冊申請表》中「所附資料」順序排列。每項資料加封頁,封頁上註明產品名稱、申請人名稱,右上角註明該項資料名稱。各項資料之間應當使用明顯的區分標志,並標明各項資料名稱或該項資料所在目錄中的序號。整套資料用打孔夾裝訂成冊。
(二)申報資料使用A4規格紙張列印(中文不得小於宋體小4號字,英文不得小於12號字),內容應完整、清楚,不得塗改。
(三)除《保健食品注冊申請表》及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外,申報資料應逐頁加蓋申請人印章或騎縫章(多個申請人聯合申報的,應加蓋所有申請人印章),印章應加蓋在文字處。加蓋的印章應符合國家有關用章規定,並具法律效力。
(四)多個申請人聯合申報的,應提交聯合申報負責人推薦書。
(五)申報資料中同一內容(如產品名稱、申請人名稱、申請人地址等)的填寫應前後一致。
(六)產品名稱應包括品牌名、通用名和屬性名。產品名稱應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准、規范的規定。
2.反映產品的真實性,簡明易懂,符合中文語言習慣。
3.品牌名可以採用產品的注冊商標或其他名稱。
4.通用名應當准確、科學,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治療作用以及誇大功能作用的文字。
5.屬性名應當表明產品的客觀形態,其表述應規范、准確。
6.增補劑型的產品,在命名時應採用同一品牌名和通用名,但需標明不同的屬性名。
7.進口產品中文名稱應與外文名稱對應。可採用意譯、音譯或意、音合譯,一般以意譯為主。
8.保健食品命名時不得使用下列內容:
(1)消費者不易理解的專業術語及地方方言;
(2)虛假、誇大和絕對化的詞語,如「高效」、「第×代」;
(3)庸俗或帶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詞語;
(4)外文字母、符號、漢語拼音等(注冊商標除外);
(5)不得使用與功能相關的諧音詞(字);
(6)不得使用人名和地名(注冊商標除外)。
(七)產品配方、生產工藝、質量標准、標簽與說明書及有關證明文件中的外文,均應譯為規范的中文;外文參考文獻中的摘要、關鍵詞及與產品保健功能、安全有關部分的內容應譯為規范的中文(外國人名、地址除外)。
(八)申請人提交補充資料,應按《保健食品審評意見通知書》的要求和內容逐項順序提供,並附《保健食品審評意見通知書》(原件或復印件)。在提交補充資料時,應將該項目修改後的完整資料一並提供,並註明修改日期,加蓋與原申請人一致的公章。
(九)已受理的產品,申請人提出更改申報資料有關內容的具體要求如下:
1.產品配方、生產工藝、試驗報告以及其它可能涉及產品安全和功能的內容不得更改。
2. 除上述內容外,如需更改,申請人應向原受理部門提交書面更改申請,說明更改理由,註明提交的日期,加蓋與原申請人一致的印章。申請人應提供更改後該項目的完整資料。
(十)未獲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批准注冊的產品,其申報資料及樣品一般不予退還,但已提交的《委託書》、產品在生產國(或地區)生產銷售一年以上的證明文件、生產國(或地區)有關機構出具的生產企業符合當地相應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證明文件及《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原件(再注冊產品除外)除外,如需退還,申請人應當在收到不批准意見的3個月內提出書面退還申請。
(十一)新產品注冊申請應提交申報資料原件1份、復印件8份;變更與技術轉讓產品注冊申請應提交原件1份、復印件6份。復印件應當與原件完全一致,應當由原件復制並保持完整、清晰。其中,申請表、質量標准、標簽說明書還應當提供電子版本,且內容應當與原件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