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健食品具有特定的功效 適用於特定人群對嗎
保健食品的定義
gb16740-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標准》第3.1條將保健食品定義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個種類,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調節人體的機能,適用於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
2.保健食品與一般食品、葯品的區別
保健食品含有一定量的功效成分,能調節人體的機能,具有特定的功效,適用於特定人群。一般食品不具備特定功能,無特定的人群食用范圍。
保健食品不能直接用於治療疾病,它是人體機理調節劑、營養補充劑。而葯品是直接用於治療疾病。
3.保健食品的基本特徵
保健食品按功能分為:人體機理調節型、延年益壽型、減肥型、輔助治療型、其他營養型等。
保健食品無論是那種類型,它都有出自保健目的,不能速效的,但長時間服用可使人受益的特徵。
保健食品的原料組成有多種方式,近年來出現了以中草葯為原料的組成方式,而中草葯用於人類保健自古就有。古人將中草葯分為上品葯、中品葯、下品葯。上品葯用於人體保健,加之中、下品葯按君、臣、佐、使配伍,對症下葯以治療疾病。《神農本草》和《本草綱目》中說:「上葯養命以應天,無毒、多服、久服不傷人。欲輕身益氣,不老延年者,本上經。」。南朝名醫陶弘景說:「上品葯性,亦能遣疾。但勢力和厚,不為速效。歲月常服必獲大益。」。其他中草葯一般都有一定的毒性。可見古人深得用中草葯對人體保健和治病的精髓。
保健食品的開發生產和服用與葯品不同,尤其是以中草葯為原料的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可能具有象葯品一樣的治病的速效性,但要求它必須無毒。
2、一種保健品產品外包裝 最多可以標注幾種保健功能?
是按照你的保健品批號來的,批號上幾種就是幾種,不能多也不能少。
3、日本特定保健用食品飲料有什麼作用
沒什麼用,和普通的碳酸飲料沒什麼區別。特定只不過是個名字而已。
日本特定保健食品的一些法律法規介紹一下。特定保健用食品的定義:特定保健用食品(トクホ),《健康增進法》第26條第一項的許可或回者第29條第一項,得到承認,在飲食生活中因為特定的保健目的而攝入的,為了表示這種攝入,應有的保健目的而表示的食品。《健康增進法》隨著老齡化和疾病結果的變化,為了增進國民的健康,預答防疾病的目的,2002年公布實施。
4、國家對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有何規定?
《食品百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定 國家對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實行嚴格度監管。有關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履職,承擔責任。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問
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對人體產生急性、答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內容必須真實,應當載明適宜人群內、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容或者標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產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須與標簽、說明書相一致。
5、規定保健品有22種功效的是哪個法律文件
是衛生copy部頒發的《保健食品管理辦法》。
原來保健食品可以申報的功能只囿於22種,2003年調整到27種,其中21項需要做人體實驗。功能限制實際成為制約保健食品行業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必須通過GMP。
當時衛生部只批准了22種保健功能,這些功能是:免疫調節、調節血脂、調節血糖、延緩衰老、改善記憶、改善視力、促進排鉛、清咽潤喉、調節血壓、改善睡眠、促進泌乳、抗突變、抗疲勞、耐缺氧、抗輻射、減肥、促進生長發育、改善骨質疏鬆、改善營養性貧血、對化學性肝損傷有輔助保護作用、美容、改善腸道功能。
(5)特定保健功能擴展資料
2004年4月20日,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SFDA)公布《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並要求各地葯監部門在5月15日之前將有關意見回復給葯品注冊司。
8月上旬,SFDA傳來消息,新《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已經國務院、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批復,將於年底正式頒布實施。也就是說,從今年年底開始,原來保健食品注冊的一些規則將被改變,保健食品審批權從衛生部到SFDA。